云南省贡山独龙怒族自治县贫困问题研究_人均收入论文

云南省贡山独龙怒族自治县贫困问题研究_人均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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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7X(2007)04-0087-04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下文简称贡山县)地处滇西北怒江大峡谷北段,位于东经98°08′~98°56′,北纬27°29′~28°23′之间,东与迪庆州德钦、维西两县相连,南与怒江州福贡县相邻,北与西藏自治区察隅县接壤,西与缅甸联邦毗邻。全县地势呈“三山夹两江”高山峡谷地貌,最高海拔5128米,最低海拔1170米。全县辖四乡一镇,26个村委会,两个居委会,24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4240人。境内居住着独龙族、怒族、藏族、傈僳族、汉族等15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2954人,占总人口的96%。国土总面积4506平方公里,人口密度7.6人/平方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7.2%,县内的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4.3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55.6%。①2004年度县GDP收入为1.01亿元,列为73个国家级重点扶贫县之末。

一、贡山县农村贫困现状②

贡山县的农村贫困表现出贫困面大、贫困度深以及农户经济收入差异大等特征。

(一)贫困面大。参照2004年国家统计局确定绝对贫困人口收入标准637.5元和农村低收入标准882元[1]来看,贡山县分别有46.81%的人口处于绝对贫困状况和56.92%的人口收入处于低收入群体。参照李锐所测算的云南省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值1 454元[2]来看,共有81.92%农户的人均收入低于云南省农民家庭收入平均水平。仅有6.91%的农户收入在全国农村年均收入值2946元以上。详见表1。

表1 贡山县农户人均纯收入分布表

收入区间(元)<637.5637.5-882882-14541454-2946>2946小计

户数(户)

88 19

47 21 13

188

比重(%) 46.81 10.11

25.0011.176.91 100

村小组数(个)9 984

131

比重(%) 29.03 29.03

25.8112.913.22 100

由上表可以发现:在所有被调查的31个村小组中,有9个处于绝对贫困状况,比例为 29.06%;共有18个村小组处于低收入群体,所占比重为58.06%;83.87%的村小组的人均收入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96.78%的村小组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有1个被调查村小组的人均收入状况好于全国同类水平。

(二)贫困度深。贫困的发生和长期存在,对当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构成了严重的影响。在农业生产上,当前所进行的农作物种植基本上沿用“自然经济”模式,靠天吃饭,无法引入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生活上,大多数农户存在“吃饭难”、“穿衣难”、“上学难”和“就医难”等四难问题。由于大多数土地为坡地以及难以灌溉等原因,农户难以种植水稻以至普遍面临大米匮乏的现实情况,所有受调查农户都需要购买大米。接近 85%的受访农户表示在非农忙季节一天只吃两顿饭;为节省购买大米支出,也将玉米、土豆作为主食。“上学难”在当地主要表现在农户难以支付上高中和大学的费用。在全部受调查农户中,家里有子女读大学的农户数量仅有6户,其中5户表示其子女上大学费用由在昆明等地的亲戚资助,否则难以上成大学。处于低收入群体的受访农户无一例外地表示,在遇上疾病时,自己无力去诊治。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当农户感染疾病,则会放弃抽烟、喝酒等习惯,从不信教改为信仰某种宗教。

(三)从事经济活动的差异。被调查农户的人均收入为1039.73元,介于全国农村低收入标准与云南省农村平均收入值之间。根据农户收入来源渠道差异,将全体农户分为取得工资收入、采矿、取得打工收入、从事非木质林产品(NTP)采集和其他等五类,可以发现从事不同经济活动的农户的收入呈现较大差异。能够取得工资收入的农户人均收入值最高,达到5160元,其中工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81%。然而这部分群体数量最少,只占受访农户4.26%。从事采矿活动的农户人均收入达到1 937元,占受访农户总数不到10%。取得打工收入的农户比重为12.23%,人均收入为814元。从事NTP采集的农户比重达到66.49%,人均收入为686.45元,在5个不同群体中排位最末。详见下表2。

表2 贡山县农户人均纯收入与经济活动差异对应分布表

类别 全体农户取得工资采矿农户取得打工从事NTP 其他

收入农户收入农户采集农户

人均收入(元)1039.07 51601937 814686.45 972.41

户数(户) 188 8 18

23 125 14

比例(%) 1004.269.5712.23

66.49

7.45

注:在划分不同群体时,对于通过两种和两种以上经济活动获得收入的农户,将其列为收入更高的经济活动所对应的群体,以消除重复计算问题。

二、致贫因素探析

贡山县贫困的形成原因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该地区的自然禀赋不佳造成农户开展的农业生产活动缺乏经济效益;区位条件不佳使得在生产成本过高的同时可选择的经济活动类型受限、农户得到的外部信息少;当地民族固有的一些文化传统使得生产投入无法得到保障;思想观念保守造成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落后。此外,长期开展的反贫困行动并没有实现贫困的消除,可见反贫困机制本身也存在失灵的问题。

(一)自然禀赋因素。“三山夹两江”高山峡谷地貌决定了该地区的耕地以坡耕地为主,坡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85.6%,其中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占60.7%。坡耕地为主的耕地格局决定了可种植农作物种类有限,单位面积农作物产出少,农业生产处于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在所有调查的村小组中,仅有丙中洛乡的石普村农户通过销售玉米获得经济收入,其他村小组农户所生产土豆、玉米等农产品仅够自用。此外,该区域的泥石流、雪灾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

(二)区位因素。贡山县为云南省贫困地区,县域内剩余劳动力所从事的打工活动只能局限在本区域内,打工机会有限,难以实现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该县工业几乎为“一张白纸”,所需生产和生活资料大部分都要从保山市等外地调入。在农户收入相对云南省其他地区较低的同时,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费用支出却要高于其他地区,这制约了农户对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使得“靠天吃饭”的生产模式难以改变,从而生产活动的经济效益低下。贡山县所处的特定区位使得该地区的市场信息不畅,农户生产活动的经济效益低下。

(三)民族文化传统。独龙族、怒族、藏族、傈僳族等少数民族是贡山县域农户的主要组成人群,这些民族都能歌善舞、喜好喝酒、待人热情和民风淳朴。大部分农户没有出售猪等牲口的习惯,喂养的猪为自己食用和用于节庆和“红”、“白”喜事,只有少部分居住于县城和乡镇周边的农户有出售牲口的习惯。少数民族群众在请邻里帮忙耕地、收庄稼、烘烤草药、建住房、建沼气池等时,往往会宰鸡、杀猪、暖酒,拿出自家最好的酒菜来招待帮忙的人。这种纯朴的民风无疑使得当前农户邻里关系融洽,而且都能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享受生活的快乐。然而也正是这种民风使得农户们本来不高的收入都用于生活性支出,无法实现资金和资本的积累,也无以改善变落后和脆弱的经济基础。

(四)思想观念落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贫困与当地农户的思想观念保守和落后有直接的关系,这对于贡山县的农村贫困来说也不例外。思想观念的落后直接导致这些农户不思变更,固守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具体来说,在采矿、打工和非木林产品采集这几类经济活动中,大部分农户还是沿袭传统的非木林产品采集,而该项经济活动相比较来说却是最缺乏经济效益的。此外,该地区农户普遍缺乏经营意识,没有发展观念。农户在销售非木林产品和家禽等产品取得现金收入后,往往都将这些收入用于购买白酒、衣服等消费性支出方面,而对于生产性投入的支出几乎为零。

(五)扶贫机制失灵。国家和云南省政府为改变贡山县经济状况,帮助当地百姓脱贫致富,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但是,从贡山县被列为“八七攻坚计划”国家级重点扶贫县至今10年内,贡山县的贫困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变,其中大部分农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先前的扶贫工作主要通过给予老百姓物质以改变生产和生活条件,诸如考虑到住山区中的农户存在饮水、用电等生活不方便,而在怒江两岸的山脚为这些农户修建了统一的空心砖房。然而,农户耕地等生产活动仍需在以前的住所附近完成,因而常选择居住在以前的住宅,导致这些空心砖房房子的使用率极低。可见,这种仅仅关注于给予农户物质的扶贫机制对于改变贫困的对策选择缺乏系统性考虑,没有动摇贫困的内在根基,由此导致扶贫的失灵。

三、反贫困思路

贡山县的贫困具有整体性、普遍性和严重性特征。贫困的形成取决于当地的自然禀赋、区域等因素综合作用。在此,通过对区域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的关系,生产活动的经济效益,生产要素质量等问题的探析,为反贫困对策的提出奠定理论基础。

(一)统筹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的关系。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以良好的自然环境作为保障。在推动贡山县经济发展时,应关注经济子系统与生态子系统的关系协调问题,避免经济发展导致新的生态环境问题,使得新的经济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即贡山县应寻求生态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此外,贡山县处于怒江上游地区,大部分县域面积被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可利用的自然资源遭到限制,在流域生态系统中承担了自然保护责任,但自然保护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却被下游地区无偿获取。换而言之,贡山县经济发展受到不公平的自然保护格局的影响,应通过流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缓解和消除该地区经济发展面临的限制。

(二)促成民族传统文化与商业文明的融合。在生产、交易等活动中,独龙族、怒族、藏族、傈僳族等民族传统文化与当今商业文明之间的有所冲突不断,使得这些民族处于弱势地位。然而,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长河中的宝贵财富,组成了我国独特的文化多样性,其价值无以估量。促成民族传统文化与商业文明的融合,应使得民族传统文化得以延续和扬弃,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得以全面发展。

(三)提高现行生产活动经济效益。在既定的劳动时间条件下,生产活动经济效益的缺乏直接导致劳动产出低下,即农户的收入低下。贡山县农户从事的生产活动以农业种植为主,普遍、严重地缺乏经济效益,使得农户陷于“难以获取现金收入,难以实现资本积累,难以扩大生产规模”的困境,因而贫困覆盖面广、程度严重。与我国农村反贫困目标一致,贡山县反贫困目标在于实现农户增收。提高现行生产活动经济效益是实现农户增收的关键所在。生产活动经济效益的提高取决于生产活动类型的选择、产品和生产要素交易市场发育度的提高、生产要素质量的提高等多层面因素。

四、反贫困对策

民族地区反贫困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其核心在于实现农户增收,保障机制则在于政府扶贫政策手段得以创新。就贡山县而言,应着眼于当地的自然禀赋和区位条件,建立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通过加强技术培训和文化教育,提高农户劳动技能和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消除民族传统文化和商业文明之间的不适宜;完善商品和生产要素交易市场,提高农户经济活动效率;推动怒江流域生态效益补偿体系,消除自然保护的经济正外部性。

(一)扶持发展优势资源利用产业。对于矿产资源的利用应避免造成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同时,针对当前矿产资源的利用大都沿用小规模的粗放挖掘模式进行改造,探索具有规模效益的集约模式。

非木材林产品收入在贡山县农户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当地家庭,尤其贫困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非木材林产品具有可再生性,为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从事非木林产品采集的农户位于最底层,同时也是最少的利益获得者,大部分的利益被商贩获得。通过扶持发展非木材林产品培育、加工利用产业,提高最终产品附加值,减少流通环节,将有助于当地农户实现增收。

怒江自北而南穿越贡山县域,形成了世界上第二大的峡谷,构成了风光独特的旅游资源。当前,来贡山县旅游的游客逐年增多,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但旅客在贡山县的消费少,停留时间短。扶持发展旅游产业应开发旅游产品种类,即通过开发民族风情旅游、农户特色农家乐等方式,提高现有旅游资源利用效率,吸引游客在当地尽可能地消费。开发当地特色商品,如绿色鸡蛋、无公害玉米,来吸引游客在当地的消费,以实现农户增收。

(二)加强技术培训和文化教育。贡山县的农户贫困无疑具有“文化贫困”的特征,即劳动技能的欠缺和思想观念的落后,制约了可以从事的经济活动类型,以及现有的生产活动经济效益。加强技术培训和文化教育是促使民族传统文化与商业文明相互融合的必然手段,也是提高农户劳动技能和转变其思想观念的有效途径,最终将致力于推动农户实现增收。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和文化教育,将使得当地农户获取外部信息和先进文化,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提高生产技能,同时消除生产、生活中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宜的行为方式。技术培训工作的开展应与我国政府“科技扶贫”政策相一致,积极推广农村适用技术,逐步提高农村主要劳动力的劳动技能。文化教育工作的开展既要着眼于保障适龄儿童有学可上,关注贫困家庭大学生的上学问题,也要促使农户形成商品经济观念,了解并接受通过改变生产方式提高收入和增加生产投入以改变经济状况的根本意义。

(三)建立、健全商品和生产要素交易市场。贡山县产品和生产要素交易市场极不发达,商品和生产要素交易信息不对称,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制约了农户经济活动收益的提高。建立、健全商品和生产要素交易市场,应着力于减少当地具有比较生产优势产品的市场流通环节,消除交易信息的不对称。为扶持发展非木材林产品、生态景观等优势资源利用产业,当地政府可向食品、药品等相关生产企业和旅游中介公司发出要约,消除供需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而言之,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健全应从等客商上门、等市场,转变为采用优惠政策,实行多方联合、多方投资的方式,在原有市场环境较好的交通干线旁的乡(镇)投资建立专业市场,以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吸引国内外经销商。

(四)推动怒江流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贡山县处于怒江的上游地区,为了保持全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生态环境进行建设和保护,而自身的经济发展受到资源限制使用的制约。贡山县为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承担了巨大的成本,所产生的经济正外部性缺乏实现的途径。我国于2004年全面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使得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的实现得以保障,森林资源也得以恢复。这表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应由受益的全社会共同承担所对应的费用和成本。由此,贡山县应推动怒江流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促使下游受益地区对其进行相应的生态补偿,缓解和消除当前所承担的巨额保护成本,从而推动自身的经济发展。

总之,贡山县反贫困工作任重而道远,机遇与挑战并存。以中央和云南省政府的扶贫政策为依托,促进比较优势产业的建立,推动当地农户形成脱贫意识,改变当前低效的生产方式和不合理的生活习惯,健全产品和生产要素交易市场,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将是贡山县贫困得以缓解和消除的根本所在。

【收稿日期】2006-12-05

注释:

①贡山概况,http://www.ynnj.goo.cn/gs/webpages/xqgk.asp.

②在2005年7~8月间,笔者作为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怒江项目实习生,参与了“贡山县非木林产品(NTP)利用情况调查”。调查期间,笔者对贡山县社会经济情况也进行了系统了解。在全部242个村民小组中选取了31个作为调查地,并按照25%的比例随机抽取调查了192户农户,其中有效样本数为188户。以下分析若无特殊说明,均为基于此次调查分析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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