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主义文化环境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环境学论文,建立社会主义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定的文化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要正确揭示文化的发展规律,就离不开对文化环境的考察。社会主义文化环境学属于文化战略的一部分,它研究如何利用或营造有利的文化环境以及如何净化文化环境,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健康发展与繁荣。建国50年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正反两方面的丰富经验使我们认识到,建立社会主义文化环境学是非常必要的。
(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与保持民族文化的特性
文化环境学需要研究并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文化的民族性是不不是能够保持。一些人对这个问题持否定态度,片面渲染所谓“趋同”,甚至否定意识形态的差异和对立。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如果说,在现代的条件下,产品及其工艺特别是产品的消费在世界范围内愈来愈显示出共同性,那么,世界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却在继续保持并正在进一步发展。世界各民族的人可以乘坐同样的飞机、汽车和游艇,使用同样的电视机和音响,穿同样品牌的服装,吃同样的三明治,这些却不妨碍也难以消除各自的文化意识。正因为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具有差异性,所以,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既有必要,又有可能。持续不断的文化交流,一方面导致不同类型的文化之间在某种程度上的融合,另一方面导致不同类型的文化各自形成和发展新的特性。因此,世界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的互相融合,不是民族文化特性的根本丧失,而是民族文化某些旧特征的丧失,某些新特性的形成和发展。建国50年来,我国在保持和发展文化的民族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我们既逐步扩大了同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又不断发掘了我国极其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使民族文化空前繁荣。这方面的经验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是:承认世界上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长处,我们对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外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运。对于一切科学的东西,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内,都必须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对于外国资产阶级一切腐败制度和腐朽思想,则坚决抵制。这些成功的经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不但能够使我们保持文化的民族性,而且能够导致我国的民族文化更加繁荣。
(二)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存在与保持社会主义文化的特性
以美国为首的某些西方国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帝国主义的本性。不久前,它们绕过联合国对主权国家南斯拉夫狂轰滥炸,再一次表明了它们称霸世界的野心。它们与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敌对势力相互结合,互相呼应,力图使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保持社会主义文化的特性,就成了社会主义文化环境学必须研究和回答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社会主义文化的特性在内容上主要表现为科学性,表现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向,表现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我国50年来的发展历程,为保持社会主义的特性创造了许多有利的条件。其中主要是:(1)我们的党形成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这条基本路线能够保持我们党和国家的正确方向,包括社会主义文化的正确方向。(2)“坚持社会主义,防止和平演变”,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建国50年来全国人民奋斗的重要目标之一。早在建国前夕,毛泽东同志就向全党敲响了抵制糖衣炮弹、反对和平演变的警钟。邓小平同志在80年代末斯强调指出:“我希望冷战结束,但现在我感到失望。可能是一个冷战结束了,另外两个冷战又已经开始。一个是针对整个南方、第三世界的,另一个是针对社会主义的。西方国家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所谓没有硝烟,就是要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应该说:“坚持社会主义,防止和平演变”的思想是深入人心的。(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作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入人心的。上述三个主要的有利条件,使我们对保持社会主义文化的特性充满信心。因为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存在,腐败现象的存在,所以,还有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的危险性,还有滋生反社会主义文化的土壤和使社会主义文化变质的土壤。
(三)关于建立有法可依的文化环境
建国50年来,我们的党在文化方面提出了许多正确的指导方针和原则,但其中相当多一部分没有用法制的形式确定下来。比如,在50年代中期,我们党提出了“双百”方针。毛泽东同志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当通过艺术界科学界的自由讨论去解决,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解决,而不应当采取简单的方法去解决。”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自“双百”方针提出以后的长时期中,却没有一种明确的、权威的实施这个方针的法律依据。有时候“放”,有时候“收”、“放”与“收”都没有明确而权威的法律依据。这当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个别领导人的失误,从本质看,是法制不健全的结果。
建国50年来正反两方面的大量事实表明:必须建立有法可依的文化环境。这样的文化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显得迫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少文化形式已被推向市场。一些腐朽的、丑恶的东西也打着“文化”的旗号纷纷挤进市场。“文化”成了一些腐朽的、丑恶的东西的遮羞布和避难所,严重地毒化了社会主义的文化环境,影响到全社会,特别是影响到青少年的心灵。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环境的毒化与净化这对矛盾是一直存在的。只有建立有法可依的文化环境,才能不断净化社会主义的文化环境。取缔“法轮功”是净化文化环境、依法管理文化的一次重大胜利。但是,要建立有法可依的文化环境,仍然任重道远。如果建立了有法可依的文化环境,情况就会大为改观。在这种环境下,任何公民都能够以法律为武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文化上的突出问题,从而能够不断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文化的阵地。
(四)关于建立能够充分调动文化主体积极性的环境
任何文化都是人的产品,是主体的创造物。作为产品的文化,它的科学性如何,它的艺术水平是高还是低,它是精品还是平庸之作,这直接决定于文化主体的素质。如果我们要想得到文化的精品,那么,创造文化的主体就必须是高素质的人才。不仅文化主体的素质与环境分不开,而且文化主体的积极性也只有在合适的环境中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建立能够充分调动文化主体积极性的环境,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重要条件。
建国50年来,我国在文化主体及其环境的问题上以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国家对作为文化主体重要组成部分的知识分子采取“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这个方针在执行过程中,有进有退,在“文革”中实际上被完全废止。在建国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对知识分子采取“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是必要的,收到了积极的效果。50年代中期,这个方针有进一步的发展。在1956年1月召开的全国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最充分地动员和发挥知识分子的力量”,并为此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但是,这次会议的精神到1957年夏季以后实际上没有也不可能继续贯彻和坚持。1962年9月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强调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标志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开始出台。在这条路线下,文化主体所面临的环境是愈来愈严峻了。单就对知识分子“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而言,我认为它的突出特点是知识分子的被动性,知识分子始终处于被团结、被教育、被改造的地位,禁区很多,动辄得咎。这种被动性的环境,不可能充分发挥文化主体的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化主体由被动变为主动,知识分子被确认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他们在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中处于主人的地位。与这种地位相适应,是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代替“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邓小平同志说:“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反对不尊重知识分子的错误思想。不论脑力劳动,体力劳动,都是劳动。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也是劳动者。将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更分不开来。”但是,实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并不意味着文化主体不再需要接受教育,不再需要改造。邓小平同志说:“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人都要改造。不仅那些基本立场没有转变过来的人要改造,而且所有的人都应该学习,都应该不断改造,研究新问题,接受新事物,自觉地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更好地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整个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文化主体也自觉地改造自己,这才是文化主体充分发挥积极性的良好环境。现在一些人根本否定文化主体改造思想的必要性,追求无条件的“宽松环境”。我所理解的真正的宽松环境应当是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提出的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
,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把宽松环境同法制对立起来,不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从上面四个方面来看,文化环境不仅影响文化的主体,也影响到文化的技术或业务的内涵。这更加显示了建立社会主义文化环境学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文化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走一些弯路,但是,它已经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它的发展前景是无比辉煌的。社会主义社会能够营造出一种比资本主义社会优越得多的文化环境,从而开辟文化上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环境学要为此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