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经贸三大政策调整对香港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大论文,香港论文,外经贸论文,政策论文,国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国际通行规则,今年国家进行了外经贸三大政策调整,即调低出口退税率;降低进口关税和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自用进口设备免税优惠;加工贸易进口材料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我国内地外经贸三大政策调整对香港对外经贸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出口退税率调低,增加了内地外贸企业出口成本,使今年香港转口国内货源发展放缓
在1995年国家两次调低出口退税率中,国内企业为了尽早获得足额退税纷纷扩大出口,使得国内产品经香港向海外市场转口亦同步大幅度增长。特别是当1996年还要下调出口退税率的消息传出后,1995年第四季度又重新刺激了出口超常增长,香港的转口贸易也随之增加。据港府统计处统计,1995年香港转口贸易占整体出口的83%,而经香港转口的11125亿港元货值中有88%,即984亿港元同中国有关。今年1月1日国家再次调低出口退税率,将出口退税总体水平调至8.27%,其中煤炭、农副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农副产品加工品出口退税率为6%,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出口退税率再次下调,使外贸企业出口成本上升, 经营困难,造成出口大幅度滑坡。如前所述,香港向中国以外地区转口,内地提供了近九成的货源,内地出口成本上升,影响了香港转口贸易的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1——5月国内出口下降5.5%, 与去年同期增长20%比较,实际跌幅达25%,前5个月贸易逆差近5亿美元。由于今年1——5月国内出口出现大幅度滑坡影响了香港的转口,使得经香港转口的国内货源发展放缓。
二、降低进口关税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自用进口设备免税优惠带来的正负面影响
自1995年11月20日江泽民总书记在日本大阪举行的亚太经合非正式首脑会议上,宣布中国将从1996年起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税率总水平后,国家于1996年4月1日起正式调整关税,降低了34000 多个项目的进口关税税率,将关税总水平由35.9%降至23%。这是我国外贸史上最大幅度的一次减税行动。在降低进口关税的同时,国家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自用进口设备的免税优惠,即除1996年4月1日前已经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的宽限期内,可继续享受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优惠外,从1996年4月1日起,对新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进口的设备和原材料,新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生产设备以及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降低进口关税和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自用进口设备免税优惠政策的实施,给香港外经贸带来以下正负面影响:
(一)正面影响。
1、有利于港货有更大的空间进入内地市场。 国内削减关税会刺激内地市场对进口的需求,香港作为内地最大的境外进口转运港,会因国内进口需求增加而受惠。据港府统计处统计,1995年香港对内地总出口货物金额达573.7亿美元(其中港产品出口达81.5亿美元, 转口达492.2亿美元),占内地进口总额的40%多。 内地削减关税将会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内地的出口贸易。
2、为港商投资带来拓展业绩的新机遇。 内地削减关税为港商投资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从特区到沿海开放区,从内地省份到中西部地区,都在根据“九五”计划的目标纷纷针对关税调整推出逐步与国际接轨的招商引资导向、指南、措施等,形成了极为广阔的投资领域与投资市场。投资环境的改善给港商投资内地带来许多拓展业绩的新机遇。
3、有利于港商在内地的投资结构逐步转型。 内地这次调整进口关税,朝优先发展先进技术、能源、交通、基础建设、原材料项目的产业政策进行。一方面在进口关税上作出较大减让;另一方面逐步取消各种投资优惠,藉此引导外商在这些方面投资,因此有利于港商在内地投资的结构相应地逐步转型,即由一般的劳动密集型项目向基础性及高科技项目发展。
4、有利于拉近港资企业与内地企业之间的距离。 国内在消减关税的条件下取消对外商自用进口设备免税优惠。这一收一放的政策有利于对港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使港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公平竞争,拉近港资企业与国内企业之间的距离。以往国内的外贸政策对外商过于偏袒,反之国内企业的经营环境则比较困难,若不调整国内企业与外商所享有的优惠政策距离,对国内企业是不公平的。今后国内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将使港资企业与国内企业之间的距离拉近,对有意进军内地市场,拓展业绩的港商十分有利。
(二)负面影响。
香港小型贸易代理商业务将受到一些影响。过去国内实行高关税政策,导致部分货品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入内地。削减关税后,有助于使部分非正式渠道贸易转向通过正式渠道进行。进口渠道正常化将促使国内买家直接向国际生产商或大型批发商采购,以减少中间环节,导致香港小型贸易代理商业务将会受到一些影响。
2、港产品将面对争夺国内市场更加激烈的竞争。 在内地销售的香港原产品或港资在内地生产的制成品一向以中低档为主,在价格上较外国品牌具有竞争力。但削减关税后,将刺激外国货品打入中国市场,除增加直接进入中国市场的兴趣外,其货品在内地市场的价格有降低条件,港产品在内地市场将面对更加激烈的竞争。同时,内地企业在关税降低后,将有增加进口原材料以提高产品质量及进口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的机会。因此,港产品还将面对来自内地企业的挑战。
3、港商高价低报或走私进口设备。 过去一些港商以低价高报方式进口设备,但从今年4月1日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自用进口设备免税优惠后,一些港商却以高价低报方式进口设备,以逃避征税。据广东省东莞市商检局资料显示,该局在近期鉴定出证的202批业务中,竟发现39 批高价低报,占总批次近20%,其中一宗木工生产设备严重高价低报,报价为2123万港元,经鉴定为2651万港元,低报了528万港元。 由于部分进口设备关税较高且难以高价低报蒙混过关,因此有些港商竟冒险走私进口。
对于高价低报、走私进口设备这些因政策调整而出现的新问题,我国有关部门正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不会影响港资企业的正常经营
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出口合同而进口料件加工产品出口为主要形式的加工贸易,近年来发展很快。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在全国进出口总值中已占很大比重,1995年达47.5%。加工贸易对于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提高产品档次,解决劳动就业等,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香港的加工贸易是随着制造业北移而发展起来的。港商在国内开厂搞加工贸易,形成“前店后厂”模式,仅在珠江三角洲就有2.3万家。 香港发展“三来一补”加工贸易对促进香港对外经贸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加工贸易的发展,一些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名义倒卖进口料件,擅自内销加工成品或原料走私,逃避国家关税,冲击国内工业发展,严重干扰了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风气。为了防止外商利用加工贸易名义倒卖进口料件,擅自内销加工成品等走私偷税漏税行为,国务院决定对加工贸易进料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所谓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是指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和企业凭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合同后,再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帐。为了推行这一政策,国家于1995年11月27日起在广东的东莞、浙江的宁波及江苏的苏州试点,在此基础上于1996年4月1日起又将试点城市由最初的三个扩大到北京、上海、天津等28个城市。对加工贸易国家实行监管,建立台帐保证金制度,港商开始顾虑较多,主要怕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通过三个城市试点,企业反应是好的,普遍表示接受。以东莞为例,1995年11月27日到1996年3月1日,东莞地区海关共接受企业合同备案8406份,日平均111份,比试点前略有上升。 由于国家同意从1996年4月1日起给予三来一补企业生产用设备免税进口优惠宽限,因而没有影响港商投资的意欲。大多数港商认为,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只会使不法奸商感到头痛,遵纪守法的商人是接受监督的。实践证明,建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是切实可行的,不会影响港商投资的加工贸易正常经营。因此,从1996年7月1日起,国家将此项制度在全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