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强化维权——湖北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夯实论文,湖北论文,工会论文,领导班子建设论文,基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个“老话题”
1989年,中共中央下发“中发〔1989〕12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简称12号文件),要求“经济发达、职工人数多的地方,在提名党委常委候选人时,应考虑同级工会的党员主要负责人”。
近10年来,湖北省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1998年9月, 湖北省工会九大选举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远志担任工会主席,这既是省委贯彻中央12号文件的举措,也为全省各级党委作出了示范。
湖北省委组织部下发鄂组通〔1998〕8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州)、县(市、区)工会领导班子配备工作的通知》(简称80号文件),明确要求:“省辖市、直管市、县级市总工会主席要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若常委担任或兼任一时不好安排的,可由同级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担任。”选好配强地方工会主席工作由此拉开序幕。
突破旧机制 构建“新格局”
湖北省委“80号文件”下发后,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并非一帆风顺。
少数现任工会主席对此举措存有两种消极情绪:一种是怕“丢面子”。常委担任工会主席后,一些现任工会主席可能要改任党组书记和常务副主席,自己辛辛苦苦为工会干了一届或几届却变成了“副”的,思想上一时难以转过弯来;另一种是想“卸担子”。认为现在工作越来越难做,常委任主席,正好自己“一身轻”。
针对这些思想认识,省总及时召开市、州工会主席座谈会,引导大家从工会大局着眼,同时,他们还总结了党委常委担任工会主席后的“三多”优势:“多了一个人”,即工会领导班子多了一个领导,力量大了;“多了张嘴”,即能在常委会上发表意见,使有关工会工作决策及时到位;“多了一只手”,即在表决时,工会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根据省委指示,省总重申原主席改任常务副主席后,仍任党组书记,还是正职,任务没有少,待遇没有变,不会影响今后的使用。通过学习、沟通,多数工会主席解除了思想包袱。
为了使文件要求落实到基层,省总采取了多种办法:
——明确任务,分解指标。1999年初,省总提出,争取到年底75%的省辖市、州工会主席按文件配备到位,连同县(市、区)总数不少于50个。省总将目标分解到各市、州,结果大部分市(州)都超过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孝感、黄石、荆门等市均达到了100%。
——分级负责,抓住关键。省总抓市(州),市(州)总抓县(市、区)。对面临换届的市(州)、县(市、区),抓住不放:常委任主席的问题不解决,代表大会不能开。
——争取支持,加强督办。选配地方工会主席的工作,自始至终得到省委组织部的支持。对没有按80号文件要求配备工会主席的地方,省委组织部发出督办通知,要及时拿出计划和措施。
——结合实际,协商人选。黄冈市委对县(市、区)总工会主席的配备,采取的办法是由市总先提出意向性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具体协调,认为谁适合就由谁担任。现在黄冈市已配备的10名县(市、区)总工会主席中,由专职常委担任的占8名。
扎扎实实的工作,使全省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目前,全省已有9个市(州)、76个县(市、 区)总工会都按要求配备到位,比例分别占全省的75%和76%。
“新格局”要有“新思维”
工会领导班子新格局初步形成了,也给工会日常工作带了新的问题:如何形成新的合力?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省总主席黄远志等提出:要从五个方面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一,在指导各级工会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上要“有所为”,在工会的具体工作上要“有所不为”;二,在党委常委班子及工会领导班子中要有所为,在工会机关事务上要有所不为:三,在管方向、理思路、搞协调上要有所为,在抓每一项具体工作上要有所不为;四,在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服务重点工作上要有所为,在对常务副主席的职责替代上要有所不为;五,在发挥常务副主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共谋工会发展上要有所为,在自身权力和利益上要有所不为。
那如何当好常务副主席?许多常务副主席结合自身体会说,关键是要找准位置,如在事关大局的问题上一定要与常委(主席)商量后作出决策;不能减责,主持日常工作时具体工作应该放手干;在关键时机、难点地方,请常委(主席)出面协调。
这些思路,为新格局下的湖北工会工作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指导思想。
“新思维”带来“新面貌”
湖北省总领导深刻认识到,扬起大帆是让常委或同级其他领导担任工会主席,其出发点是为了促进工会工作上新台阶。
事实上,大批党委常委出任工会主席后,为地方工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了全省工会工作的发展:
第一,有力地推进了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工会干部队伍整体水平得到提高。党委常委一般来说综合素质较高,对党的方针政策把握更准确,看问题更全面。机关工会干部要与之相适应,就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勤奋工作;
第二,有力地促进了工会“源头参与”。常委任主席,身在全局之中,更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指导工会搞好源头参与,做到大计谋得准,大政议得上,大事办得成。
第三,有力地推进了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常委任工会主席,在当地有地位、有影响,协调比较便利,使重点工作开展更有生气、有成效。
第四,有力地推进了对特困职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委出任工会主席后,使工会切实做好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工作更为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