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与老年服务需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老年论文,进程论文,需求论文,人口老龄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30(2006)12—0103—11
1999年是联合国的第一个国际老人年,其主题被确定为建设“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当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强调开展国际老人年的“国家后续行动”的重要性——因为不同区域和不同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阶段不同,需要确定具体的对策,以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美好目标。①
2002年,联合国在西班牙的马德里召开了第二次世界老龄问题大会,通过了《2002年国际老龄问题行动计划》。这项计划再次强调,要“应对21世纪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促进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发展”。同时郑重宣布:“我们在这个行动计划中,责成包括国家和国际的各级机构采取行动,并对以下三个方面给予优先:老年人与发展;老年人的健康与福利;保证有切实可行的支持环境。”②
联合国在世纪之交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表明,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第二次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特别指出:“世界正经历着一个史无前例的人口转变,从现在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数将从大约6亿增加到20亿左右。今后不到50年,全世界将会第一次出现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5岁以下少年儿童人口。更为重要的是,在老年人口的增长中,发展中国家的速度最快。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迹象。据预测,50年后发展地区的老年人口将是现在的4倍。”③
“银发浪潮”席卷全球,中国当然也不能例外。上个世纪末,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接近7%,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10%,正式迈进了老龄化国家的门槛。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与特点
在世纪之交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告诉我们: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6%。按联合国的规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的国家或地区被视为老龄国家或地区。因此,在公布“五普”统计数字的同时,国家统计局指出:“这反映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特别是人口生育水平的迅速下降,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④
这就是我们在本章中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发展趋势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一)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在联合国于2002年召开的第二届世界老龄问题大会上,中国代表团提供的资料为我们描绘出当前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发展前景: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全球60岁以上老年人20%生活在中国,占中国总人口的10%;其绝对数是1.32亿,而且还将以每年3.2%的速度增长。更为突出的是高龄老人的问题,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以年均5.4%的速度增长,目前已达1300万,占中国老龄人口的10%,占世界高龄老年人的18%。⑤
2005年底开展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统计数据表明: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5年中,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7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0.73个百分点。⑥
早在1982年,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第一届世界老龄问题大会时,老龄化问题几乎是发达国家的“专利”,所以在中国只是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其后,中国的人口学界利用人口普查的数据在人口预测方面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为计划生育的国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对人口普查和预测的资料作进一步分析,得出的另一个重要结论是,计划生育会加速中国老龄化的进程。其后,国内国际的专家纷纷对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作出了预测。以下,我们辑录了联合国人口司、世界银行和中国的人口学家宋健等人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所做的人口预测数据。按人口预测的一般做法,所有的预测都有“高、中、低”三组数据。本文选取了其中2000年预测数与“五普”数据最为接近的一组:
联合国人口司1982年预测数中的“中”组:2000年,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6.8%;2025年,这个比例将提升到12.7%。
世界银行1984年预测数中的“A”组:2000年,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7.4%;2030年,这个比重将提升到14.8%;2050年,这个比重再次上升到18.7%。
宋健等人1979年的预测数中的“TFR=2.3”组:2000年,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7.3%;2030年,这个比重将提升到16.7%;2050年,这个比重再次上升到22.6%。
1985年,小川直宏与么树本等人合作研究的成果与以上3项预测有所不同:其一,他们是以60岁及以上为“老年人”的划分标准;其二,他们的分组要多得多,共有5种方案,每种方案又分为“a”、“b”两组,本文选取的是第一方案的“b”组:2000年、2025年和205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绝对数为1.35亿、2.64亿和3.31亿,占人口总数的比重为10.6%、19.3%和25.6%。⑦
表1中列举的建国以来五次人口普查的相关统计数字勾勒出的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证实了上述专家学者在1980年代初的预见。
以上的数据都向中国社会传达了两个信息:其一,无论是以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以上为标准,还是以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以上为标准,中国社会都会在20世纪末跨进老龄社会的门槛;其二,到2030年,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以“65岁及以上”的口径计算,将在13~17%,以“60岁及以上”的口径计算则为19%;到2050年,这两个指标分别为19~23%和26%。这意味着,从一个青年型社会演变为老年型社会,发达国家花了大约50至100年的时间,而中国却会在短短十几年中就迅速地走完这段里程。同时,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又将在今后50年中走向峰值——每4个人中就有一位老人。
然而,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中国的人口发展趋势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口学家根据2003年的人口数据作出的对中国老龄化程度的最新预测,更增添了我们的忧虑。(见表2)
资料来源:《2001~205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和老龄化程度预测》和《2001~205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和老龄化程度预测》,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org)。
显然,从表2看,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比1980年代的预测更高。最悲观的估计是,60岁及以上的老人将近1/3,65岁及以上的老人将近1/4,也就是说,届时每3个中国人中有1个是60岁及以上的老人,每4个中国人中有1个是65岁及以上的老人。究其原因,并不是中国老年人口的数量在本世纪前半期会有大幅度的增加(分子),而是中国人口高峰时的人口总量(分母)比1980年代估计的16亿左右减少了1亿多人,据说将被控制在15亿以内,故而老龄化的程度也就更高了。
上述人口结构的深层次变化和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以及带来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终于在新世纪的曙光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的时候,引起了中国政府乃至全社会的特别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说,以上的数字展现给我们的还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我们的研究仅仅停留在这个层次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必须对此进行更深入的开掘。
(二)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老龄化社会,中国社会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有三个特点,亦即在老龄化进程中还有与其同步发展的“少子化”、“家庭规模小型化”和“人口流动”三种社会变迁的大趋势,这些社会结构的深层次变化形成的张力对中国社会传统的生活方式以及相应的社会服务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冲击。
1.少子化
在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中,“少子化”的特征非常突出。“少子老龄化”描绘的是两个密切相关但又相反的发展趋势,就是在老年人口的比重上升的同时出生率则在下降。这两者之间形成的张力又同时作用于社会系统的同一个节点上,这就更加加速了老龄化的进程。我们先来看看1985年《中国人口年鉴》提供的关于1981~2050年人口年龄构成的发展趋势预测。
从表3可以看到,在1981~2050年的70年间,中国人口结构呈现老年人口比重不断增长和青少年人口比重不断下降的发展趋势。这个1980年代中期所作的预测准确与否,我们可以用1985年至今的实际统计数据来对照一下。以下是从“一普”到“五普”中国“14岁及以下”和“65岁及以上”人口的实际发展情况。
表4提供的数据表明,14岁及以下儿童比重实际上的下降速度要比预测数快一个百分点。1980年代以来,中国因为坚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70年的33.4‰和25.8‰下降到1999年的15.2‰和8.77‰,总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进入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五普”统计资料表明:中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到23%,比起1990年“四普”时下降了将近5个百分点。而据国家计生委的报告,中国在1980年至2000年20年间少生了2.5亿个(一说是3亿个)孩子。这一升一降之间,更促使老年人口比重不断增加。⑧
“少子化”的特征使社会抚养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宏观上说,整个社会的劳动年龄人口在减少,而需受供养的老人却在增加。“五普”的数据告诉我们:目前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大概占65%左右,老年人口占10%,两者相比是7.5∶1,也就是7个半人养1个老人。而到了2020年,据专家估算,会达到4~5个劳动年龄人口养1位老人。⑨
2.家庭规模小型化
在中国社会老龄化的进程中,还有一个与老龄化密切相关但方向相反的发展趋势,这就是家庭规模小型化。我们可以从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中看到这方面变化的情况:
从表5提供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家庭户均人口规模从上个世纪的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基本上是稳定的;再到80年代初则有所上升;但是从80年代开始,差不多平均每隔10年就减少0.5。如果分城乡计算,“五普”的数据是,城镇户均人口规模为3.10人,农村户均人口规模为3.65人。目前中国4人以下的小家庭所占比例已经达到76%以上。2005年1%抽样调查的数据是,城镇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数为2.97人,比“五普”时又减少了0.13人;农村为3.27人,比“五普”时又减少了0.38人。
我们还可以看看“三普”、“四普”、“五普”关于家庭户类型的统计数据。
从表6可以看到,1980年代以来,3代户的比例始终是稳定的,保持在不到两成的水平。1代户在1980年代是比较稳定的,但是在1990年代,1代户有一个较大的增长,差不多增加了1成。与此同时,同样在1980年代保持稳定的2代户在1990年代则减少了1成。
3.人口流动
在中国社会老龄化的进程中,另一个与老龄化密切相关的发展趋势是人口流动的增加。中国的人口老龄化是从城市开始的,早在1979年,上海就已经跨进了老龄化的门槛。北京和天津是在1990年代初加入老龄化城市行列中来的。此后,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些大中城市,如大连(8.65%)、杭州(8.76%)、宁波(8.67%)、无锡(8.70%)⑩ 等也陆续加入老龄化城市的队伍中来。按照国际经验,一个地区或城市进入老龄社会后,很快就会感受到劳动力短缺的压力,但是这种情况在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的大中城市中并没有明显的表现。研究表明,这实际上得益于始于1980年代末的社会流动而造就的各大中城市的“人口机械增长”。
“五普”资料显示:调查当时,流向城镇的劳动年龄人口为6700万人,其中4800万人来自农村,占迁移者总数的72%;其他1900万人来自城镇,占迁移者总数的28%。这些流向城镇的劳动年龄人口主要集中在35岁以下,约占迁移者总数的77%,因此,就平均年龄而言,女性为28.3岁,男性为29.4岁。(11)
因为“五普”的“普查总人口”中包括了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外省人口,但不包括户籍在本省、但已出省半年以上人口,所以,对“五普”数据作进一步分析我们还可以得出一个非常有趣的结果,即像广东、福建等东部沿海省份,居然到老龄化还有相当的距离——广东为6.05%;福建为6.54%。(12) 原因之一可能是劳动年龄人口跨地区流动的方向主要是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地区。在所有流向东部地区的迁移者中,来自中西部地区的迁移者占82%,其中中部地区占52%,西部地区占30%。(13) 而广东、福建则是有大量迁徙者流入的主要省份。其中广东最为明显。1990年的调查数据表明,广东65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口比重为5.93%,而到10年之后的“五普”时,居然只增加了0.12个百分点,为6.05%。(14)
“五普”给我们一个令人震撼的统计结果是,正是由于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趋势,农村人口的老龄化水平已经超过城镇。2000年,城镇老龄化水平为6.30%,而农村为7.35%,已经超过了城市1.05个百分点。从一些省份看,上海农村已经达到了13.73%,浙江达到了10.51%,江苏达到了9.73%,山东达到了9.15%,北京达到了8.35%,重庆达到了8.04%。(15) 可以预计,这种发展趋势还将加速,大批的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而老人则滞留农村。我们的邻国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农村地区的老龄化水平可能会达到触目惊心的30%甚至更高。(16)
综上所述,中国的老龄化社会将受到来自两方面的压力,一是社会变迁的“自然进程”,包括“少子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二是社会流动所造成的各年龄阶段人口比重的“机械变动”。我们称前者是“自然”的,是相对后者的“机械”的特征而言的。“少子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当然也会受到变化中的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和社会政策等人为因素的影响,但是与纯“机械”的人口流动相比较,人为因素的影响毕竟要小得多。譬如,人口流动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一个地区或城市的老龄化问题产生绝对的影响,而“少子化”和“家庭规模小型化”的影响则要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内逐渐地表现出来。这种“自然”与“机械”的影响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张力,对中国社会的老龄化以及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这就要看社会政策怎样去应对这个机会与挑战。
二、老龄化社会的老年服务需求
如果我们将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分为“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迄今为止,中国政府乃至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担忧大多偏于“资金保障”,即一个社会成员迈入老年阶段脱离了劳动生涯后,他(她)的经济来源如何得到切实的保障。虽然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并没有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出路,但自1990年代后半期以来,中国政府和社会对这项制度异乎寻常的重视是有目共睹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保障肯定是极为重要的。但是,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两个功能相互耦合的子系统必须要整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应,光有资金而没有相应的服务,我们可能还是达不到切实保障社会成员的老年生活的目标。所以,本研究所关注的问题虽然也与中国社会老龄化相关,但是我们将把视线聚焦在对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服务方面。
要研究中国的老年社会福利服务,就必须首先了解中国社会在跨进老龄化社会的门槛之后银发浪潮汹涌而来的背景下,会对福利服务提出哪些需求?
(一)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引发的福利服务需求增长
2000年至2002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在20个省、市、自治区的160个市(县)、640个街道(乡)、2000个居委会(村),以政府的名义进行了一次全国老年人口的抽样调查。2003年,他们编辑出版了《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得到了邬沧萍等签署的《专家评审意见》的充分肯定。这本书所提供的数据资料和研究报告具有足够的权威性,以此来为我们范围更小、视点更为集中的研究作背景铺垫是非常合适的。(17)
以下,我们将从5个方面来分析老年福利服务需求的状况。
1.“高龄老人”比例增长对社会福利服务提出的需求
在国际劳工局于1980年代初出版的《21世纪社会保障展望》一书中,列出了“需要社会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的理由,其中有2条直接与高龄老年人有联系,这就是“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老人的比例增大”和“女人的寿命比男人更长的趋势使更多的女人成为寡妇”。(18)
什么是高龄老年人?据说联合国有个说法,把65~74岁的老人称为“年青老年人”,把75~89岁的老人称为“老年人”,只有90岁及以上的老人才被称为“高龄老年人”。(19) 但按照中国的国情与习惯,在本报告中,我们还是把80岁及以上的老人称为“高龄老年人”。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在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中,80岁及以上的要占8.62%。如果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3亿人来计算,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大致为1200多万人。
在1200多万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中,女性占57.59%,男性占42.41%;也就是说,女性约为691万人,男性约为509万人。在603万户籍在城市的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中,女性占60.16%,男性占39.84%;也就是说,女性约为363万人,男性约为240万人。(20)
与国际劳工局专家的说法相一致,上述数字中,1200多万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显然是“需要社会(福利)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的。而在高龄老人中,女性的比重要高出男性15个百分点。在城市中,女性的比重更大,要高于男性20个百分点。
2.“空巢家庭”比例增加对社会福利服务提出的需求
早在1990年代初,“四普”的统计资料就告诉我们,在北京、天津、上海和广州,空巢家庭要占到1/3以上。(21)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以被调查的样本(老人个体)为基础进行计算,目前中国独居老人人数占同年龄段老人总数的7.1%;同时,越是年龄大,独居的比例就越大,60~69岁独居老人是同年龄段老人的4.8%,70~79岁的比重是9.7%,80岁及以上的比重是12.4%。在城市中,老人独居的比重为6.6%,要低于全国平均数;在60~69岁和70~79岁这两个年龄段,也低于全国平均数,分别为4.5%和8.8%;但是,80岁及以上的老人,独居的比重却超过全国平均数1.8个百分点,达到14.2%。在独居老人中,男性的比例为5.1%,女性为9.4%,后者比前者高出4.3个百分点。在80岁及以上独居的城市老人中,男性为7.8%,而女性则有18.5%。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抽样调查数据也表明:以被调查的样本(老人个体)为基础进行计算,在中国,与配偶一起单独居住的老年人是同年龄段老人的28.0%。然而,与老人独居的情况正相反,越是年龄大,与配偶共同生活的老年人比重就越低,这应该是受到丧偶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60~69岁的老年人与配偶单独居住的是同年龄段老人的31.1%,70~79岁老年人的比重是26.7%,8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重是11.6%。在城市中,老年人与配偶单独居住的比重为30.7%,要高于全国平均数。而且在60~69岁、70~79岁和80岁及以上这三个年龄段,均高于全国平均数,分别为32.7%、30.9%和14.5%。在与配偶单独居住的老年人中,男性的比重为38.3%,女性的比重为22.8%,后者比前者低了15.5个百分点。在80岁及以上与配偶单独居住的城市老人中,男性还有28.6%,女性却只有5.2%了。
将以上两组数据相加,中国老年夫妇单独居住和独居的,亦即一般所谓的“空巢家庭”,要占到35.1%。如果从老人的意愿看,则有31.1%的老人不愿意与子女一起住;在城市,这个数字更高达41.5%。(22)
这种父代和子代分开居住的发展趋势早在1990年代便已经出现。1997年,上海市的调查表明,如果询问老人的意愿,有79%的男性和65%的女性不愿与孩子合住。1998年,天津市的调查表明,只有22%的老人愿意与孩子合住,同时也只有24%的孩子愿意与老人合住。(23)
以上的数字表明,在中国,“空巢家庭”已经成为老年人一种很普遍的生活方式。这除了与“成年子女在远离他们双亲居住的地方工作的趋势有增无减”相关联,还可能与老年人的独立意识以及与子(媳)女(婿)的关系相关联。但空巢家庭显然对下一代照料和护理上一代是不利的,因而“需要社会(福利)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3.老人生活自理能力的欠缺对社会福利服务提出的需求
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各种生理机能日益衰退,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也越来越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
在中国的老年人中,吃饭“有点困难”的有3.4%,“做不了”的有0.4%;在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中,吃饭“有点困难”的有9.6%,“做不了”的有1.4%。而就城市中的老年人和高龄老人而言,以上的指标数据分别为2.4%、0.5%、7.9%和1.7%。另外,包括“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做饭”、“洗澡”、“洗衣”、“扫地”、“在室内走动”、“步行2~3里”、“提起20斤重物”等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情况,见表8(24):
“日常生活需要有人服侍”的老年人的比重是6.9%,而在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中,这个比重上升到22.5%。而就城市中的老年人和高龄老人而言,以上指标的数据分别为7.0%和23.5%。(25)
以上数据表明,大约有4~10%乃至更多的老人,在日常生活的这方面或那方面“有点困难”甚至“做不了”,而在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中,这个数字可能高达10~50%。因此,有7%上下的老人和20%以上的高龄老人日常生活需要有人照料、看护。因为“如今在大多数国家里社会服务相对来说尚不发达”,故而更要强调“需要社会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26)
4.老人健康状况欠佳对社会福利服务提出的需求
与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问题同样突出的是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欠佳的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患病的几率大大增加,对照料和看护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
在中国的老年人中,患慢性病的老人要占59.9%;60~69岁患慢性病的老人要占同年龄段老人的58.6%,70~79岁的比重是62.8%,80岁及以上的比重是58.0%。在城市中,患慢性病的老人的比重为67.1%,要高于全国平均数;60~69岁患慢性病的老人要占同年龄段老人的66.6%,70~79岁的比重是69.4%,80岁及以上的比重是62.0%。对上述数据进行分析,中国的老年人中患慢性病的比例相当高,从总量看,大约有六成;在城市中,更是高达2/3强。
在中国老年人中,每年卧床不起的天数平均为7.3天,其中男性为6.7天,女性为8.0天。在城市老年人中,每年卧床不起的天数平均还是7.3天,其中男性为7.0天,女性为7.5天。老年人中,自我评价健康状况“较差”的占19.5%,“很差”的占5.0%;而在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中,自我评价健康状况“较差”的要占26.1%,“很差”的占8.3%。在城市中,自我评价健康状况“较差”的占17.4%,“很差”的占4.3%;而在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中,自我评价健康状况“较差”的要占22.4%,“很差”的占7.4%。对上述数据进行分析,中国老年人对自己健康状况的评价还是比较积极的。觉得自己身体状况“较差”的一般都在两成到三成,认为“很差”的则在3~8%之间。城市老人的自我评价更为积极,比全国平均数还要低1~2个百分点。
当让老人将自己的健康状况与去年相比时,有45.9%的老人认为“变差”;而在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中,认为“变差”的要占57.0%。在城市中,有40.8%的老人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与去年相比“变差”;而在80岁及以上的老人中,认为“变差”的要占53.6%。对以上数据进行分析,有四成到六成老人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相比之下,城市老人的自我评价要乐观一些,与全国平均数相比,差不多要低4~5个百分点。在高龄老人中,这个数字要比全国平均数高出12~13个百分点。(27)
综上所述,无论是客观指标还是主观指标,都反映了40~60%的老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因此,除了医疗服务的社会责任特别重大以外,在老年人的照料和看护方面,也“需要社会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28)
5.老人“老化”和“被排斥”的心态对社会福利服务提出的需求
在《21世纪社会保障展望》一书中,“由于家庭规模缩小和城市无情地扩大增加了个人的孤独感”(29) 也被列为“需要社会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的理由。老年人心态的老化和弱化,尤其是难以排遣的孤独感和被排斥感对社会福利服务提出了精神方面的需求。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
在中国的老年人中,觉得自己“已经老了”的要占82.0%;在80岁及以上的老人中,觉得自己“已经老了”的要占92.8%。在城市中,有76.0%的老人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在80岁及以上的老人中,觉得自己“已经老了”的要占90.0%。从以上指标和数据中可以看到,中国大多数老人的心态是“服老”的。尤其在高龄老人中,比例高达九成。
在城市老年人中,“感到越来越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占69.2%,“认为老年人是社会的负担”的占51.4%,“认为老年人是家庭的负担”的占47.6%。从以上指标和数据可以看到,在城市中,这种典型的“被排斥”的心态居然达到五成至七成。
在城市中,有68.3%的老人“喜欢与别人聊天”,有65%的老人“喜欢结交朋友”,但也有21.3%和21.9%的老人对以上两个问题持否定态度。同时,与此相对应的是,23.7%的老人“常常感到孤独”,而69.4%的老人并没有这种感觉;有25.3%的老人“没有人可以诉说心事”,而71.1%的老人并没有这种感觉。从以上指标和数据中可以看到,在城市中,有孤独感的老人有两成或更多些。(30)
以上列举的主观指标,反映了两成到半数的老人心态老化,并有被排斥感和孤独感。因此,在老年人精神慰藉方面,也“需要社会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而言之,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的日益发展,高龄老人比重增加(9%),“空巢家庭”增多(35%),老人生活自理能力欠缺(10%),老人身体状况欠佳(40%)和老人孤独感增加(20%),上述这些相关因素决定了中国社会对福利服务的需求必然会越来越多。
(二)老年福利服务需求增长和供给不足的矛盾
应对老年福利服务需求的增长,目前主要的对策是两个方面:其一,在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养老;其二,在老年福利服务机构中的机构养老。因研究的主旨所限,本报告主要关注的是第二个方面,即机构养老。
新世纪以来,随着老龄化的既成现实,政府对老年群体的服务保障日益重视。但“我国整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已经十分紧迫,刻不容缓。”(31)
主要体现为“需求”与“供给”之间突出的矛盾。
1.老年人利用福利服务机构的意愿
在前文中,我们已经就老年人群体5个方面的客观现状,分析了可能存在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老年人主观上对利用福利服务机构的意愿究竟如何?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
不考虑其他因素,仅就“意愿”而言,中国老年人“愿意住养老机构”的比例是非常高的,竟达17.5%;其中男性更是高达18.3%,女性略低,但也有16.6%。奇怪的是,这个比例随着年龄的增长却逐步下降。在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中,这个数字下降到12.7%,比全国平均数减少了4.8个百分点。在城市老年人中,“愿意住养老机构”的比例要高过全国平均数,达到19.7%;其中男性为19.2%,女性为20.2%,这与全国平均数“男高女低”的情况正好相反。在80岁及以上的城市高龄老人中,这个数字为12.8%,略高于全国平均数。
在“愿意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中,愿意“常住”的为大多数,高达78.9%,愿意“暂住”的为19.0%。在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中,愿意“常住”的为81.5%,愿意“暂住”的为16.2%。
在问到“对养老机构的总体印象”时,回答“较好”的占35.5%,回答“一般”的占46.4%,回答“较差”的占8.7%。在城市老人中,回答“较好”的占34.4%,回答“一般”的占48.2%,回答“较差”的占7.6%。(32)
综上所述,中国社会的老年人对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的热情似乎是异乎寻常的。从“总体印象”看,持正面评价(“较好”和“一般”)的高达八成。这意味着,全国有2860万老人愿意住养老院,2288万老人愿意常住养老院。因此,仅就老人的意愿而言,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的未来发展应该是非常乐观的。
2.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现状
但是,中国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的发展却是不尽人意的。从历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提供的数字看,其发展远远落后于社会需求。以下是2005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提供的“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的“收养性福利单位”并非都是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收养性福利单位”包括“优抚类收养性单位”和“福利类收养性单位”两类。“福利类收养性单位”又包括“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城镇老年福利机构”、“农村老年福利机构”和“其他收养性单位”等六项。(33)
在“福利类收养性单位”的6个类别中,“社会福利院”、“城镇老年福利机构”和“农村老年福利机构”才是老年福利服务机构。从各类“福利类收养性单位”床位数和收养人数看,2001~2004年的情况见表10。
因为在《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提供了1978~2004年的历史发展数据的只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这个指标;同时,“社会福利院”、“城镇老年福利机构”和“农村老年福利机构”这3类老年福利服务机构要占“福利类收养性单位”的93~95%,而“福利类收养性单位”又要占“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94~96%,所以,姑且用“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来作大跨度的纵向历史比较。
根据表10和表11提供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1980年代,“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数目从不到1万个增加到将近4万个;整个1990年代,单位数一直保持在4万多个,最高时为4.2万个;进入新世纪以来,逐步下降到3.8万个左右。但是,更具实质意义的“床位数”和“收养人数”却是一路上扬。从1980年的24.2万张和19.1万人,增长到1990年的78.0万张和59.9万人,再增加到2000年的113.0万张和82.7万人,到2004年,这两个数据已经是146.7万张和110.9万人,比1980年分别增加了5倍多和将近5倍。
但是,比起需要福利机构提供服务的老人数,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的供给能力缺口都很大。
如果是按“我国目前需要不同形式的长期护理的老年人”3250万计算(34),床位的缺口大约是3100万张。如果是按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抽样调查数据2860方或2288万计算,床位的缺口大约是2100~2700万张。如果是按“发达国家5~7%(35) 的715~1001万计算,床位的缺口大约是570~850万张。如果是按“发展中国家2~3%”(36) 的286~429万计算,床位的缺口大约是140~280万张。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可能更加值得我们思考。这就是:从1980年代至今,社会福利机构的收养人数始终以20~30%的比率低于床位数。1980年,两者的差距,亦即空着的床位是5.1万张,空床率为21.1%;1990年,空床位是18.1万张,空床率是23.2%;2000年,空床位是30.3万张,空床率为26.8%;2004年,空床位为35.8万张,空床率为24.4%。(见表9)这就意味着,随着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的增加,空床位也同时在增加。
总而言之,以上的分析引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深层次问题:一方面,在福利机构提供服务的供给能力与老人对福利服务的现实需求之间有很大的缺口,另一方面,福利机构提供的床位数又远远高于老人的实际入住数。这可能涉及到经济学中所说的“需求”和“有效需求”的问题。这个问题恐怕是一个更具实质性挑战的难题,因此,对我们来说,也是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非常有趣的下一个课题。
注释:
① 《联合国第五十四届会议大会决议:国际老人年的后续行动: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老龄委网站。
② 《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问题大会政治宣言》,收入《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熊必俊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
③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收入《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熊必俊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
④⑤ 转引自唐钧著,《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宁波出版社,2003年。
⑥ 国家统计局编,《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国人口信息网(http://www.cpirc.org.cn)。
⑦ 萧振禹主编,《老年人口统计资料汇编》,华龄出版社,1990年。
⑧ 转引自唐钧著,《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宁波出版社,2003年。
⑨ 转引自唐钧著,《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宁波出版社,2003年。
⑩ 括号中的百分比是各城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中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重”,数据引自各城市“统计信息网”或其他政府网站。
(11) 吴要武:《从“五普”数据看我国劳动力流动》,中国人口统计网(http://www.cpirc.org.cn)。
(12) 以上数据引自《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广东》和《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福建》,中国人口统计网(http://www.cpirc.org.cn)。
(13) 吴要武:《从“五普”数据看我国劳动力流动》,中国人口统计网(http://www.cpirc.org.cn)。
(14) 以上数据引自《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广东》和《第四次人口普查公报——广东》,中国人口统计网(http://www.cpirc.org.cn)。
(15) 张翼:《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中国网(http://www.china.org.cn)。
(16) 吴寄南:《日本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影响》,人民网日本版(http://japan.people.com.en)。
(17)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18) 皮挨尔·拉罗克等十位国际著名专家著,唐钧等译,《21世纪社会保障展望》,华夏出版社,1989年。
(19) 《怎样活到100岁——洪昭光教授谈生活方式与健康》,上海老龄科研中心网站(http://www.shrca.org.cn)。
(20)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21) 转引自唐钧著,《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宁波出版社,2003年。
(22)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23) 转引自唐钧著,《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宁波出版社,2003年。
(24)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25)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26) 皮挨尔·拉罗克等十位国际著名专家著,唐钧等译,《21世纪社会保障展望》,华夏出版社,1989年。
(27)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28) 皮挨尔·拉罗克等十位国际著名专家著,唐钧等译,《21世纪社会保障展望》,华夏出版社,1989年。
(29) 皮挨尔·拉罗克等十位国际著名专家著,唐钧等译,《21世纪社会保障展望》,华夏出版社,1989年。
(30)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31)(34)(35)(36) 窦玉沛:《在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民政部网站(http://www.mca.gov.cn)。
(32)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33) 民政部编,《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1~2005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