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物资类招标项目投标报价评分方法的思考论文_常刚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45

摘要: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要求是筛选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范围,而评标方法则是从上述投标人范围中选择中标人的依据。对于招标人而言,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了解所需产品的大概市场价格水平,既不能追求价格实惠而实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同时也不能追求技术过剩而价格过高的产品,因此投标报价评分显得十分关键。本文重点介绍了几种不同投标报价评分方法的应用。

关键词: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评分;价格敏感度;不平衡报价

1.引言

招投标制度是为规范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1]。招投标活动的主体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招标文件是具体反映招标人需求的要约邀请[2],投标文件则是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要约文件。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要求是筛选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范围,而评标方法则是从上述投标人范围中选择中标人的依据,评标方法设置越科学、合理,则越有机会选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中标人,可见,评标方法的选择尤为重要[2-5]。

2.评标方法分类

2.1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第三十四条规定: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应当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商务部1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评标方法和标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评标一般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大型或成套设备招标项目可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所有评标方法和标准应当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公开。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适用范围

可以看出,虽名称上略有差异,但评标方法总体有两种,分别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或综合评价法、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技术简单、通用、标准统一的一般货物招标,其操作简单,能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可以有效降低人为暗箱操作的风险,但由于价格最低,中标单位是否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质量和交货期能否保证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物资采购,是最为常用的评分办法。

3.关于综合评估法的若干方法

招标文件中一般要求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包括价格、其他商务部分)和技术标两部分,对各部分赋予不同的分值权重,综合评价打分之后,按照汇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1权重分配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311号令)第八条规定:综合评价法应当对每一项评价内容赋予相应的权重,其中价格权重不得低于30%,技术权重不得高于60%;《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符合这两种规范或办法的采购方式,需按上述规定执行。目前了解到的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权重分配。对于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物资类招标,目前常见的权重分配一般是价格权重50%至70%,技术(含其他)权重30%至50%,根据采购标的物的技术复杂程度、项目特点合理增加价格及技术权重。

3.2评分办法汇总

对于技术(含其他)部分的评分细则,通常来说,相对容易固化,比如一般可以从如下方面设置具体的打分细则:认证证书、财务状况、资信及纳税等级、业绩、装备能力(制造装备能力和检验装备)、技术水平(相关的科研成果、荣誉、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等反映所在行业综合水平的评价因素)、关键技术参数、技术方案(包括设计、制造工艺)、质量控制措施、人员配置、售后服务、交货期等,对于除技术方案等不好量化的评审因素外,其他应尽可能设置客观分,一来这种打分比较容易筛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二来可以有效降低评委可能存在的主观倾向,公平、客观的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对于招标人而言,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了解所需产品的大概市场价格水平,既不能追求价格实惠而实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同时也不能追求技术过剩而价格过高的产品,因此投标报价评分则显得十分关键。对于国际招标,商务部1号令规定,价格评价应当符合低价优先、经济节约的原则,并明确规定评议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人将获得价格评价的最高评价值,国内招标,则没有一定之规,因而也更复杂,本文整理了多种投标报价评分办法并进行了优缺点分析,详见下表。

注:“价格敏感度”指有效投标报价差异对报价得分的影响程度。

上述投标报价的评分方法,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组合使用。

4.总结

不同的评分方法有其各自的优缺点,一般没有通用型的评分方法,但可以选择适合项目特点的评标方法。在招标过程中,应尽可能做到“知己知彼”,所谓“知己”是指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所谓“知彼”是指充分了解所需产品的潜在市场情况,做到“知己知彼”后,方能更有效地选择合适的评分办法,选择出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中标人。

参考文献:

[1]浅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的几种评标办法;王怡然,王颖,张东侠;评标管理问题研究,531-535

[2]招标过程中评标办法的应用;招标与投标,李俊龙,2018,2(6),33-35.

[3]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评标办法研究,建筑论坛,张顺兴,2017,9,2646

[4]论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经济管理,江先丽,2017,3,237-238

[5]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行为的影响与分析,建筑技术,王将军,2015,46,35-38

作者简介

姓名:常刚,出生年月:1987.02.23,性别:男,民族:汉族,籍贯:安徽芜湖,学历:硕士研究生,职称:工程师,研究方向:多相催化(现从事工作,招标采购)

论文作者:常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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