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增补道德标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德论文,标准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20世纪50年代,公司的道德方案就像蜂鸟一样难得见到,而且似乎十分脆弱,难以存在。现在,这些罕见的珍品却显示了它们顽强的生命力,逐步茂盛起来,从它们在欧洲的和美国的发源地扩展到了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美国500 家最大企业中的大多数都已建立了自己的道德规范,这样的企业在美国所有企业中的比例已上升到80%。
早期的公司道德方案是一些拥有超凡才能的企业领导人的个人创作,比如,强生公司的信条就是由约翰逊将军订立的,现在的道德方案却是由公司制订的。它们不但包括成文的行为标准,还包括内部的教育计划、关于行业标准的正式协议、道德办公室、“社会报账”技术和其他社会项目。
道德方案的普及提出了几个问题。这种方案能实现它们将使这些公司更符合道德标准的承诺吗?它们能帮助公司达到投资回报率和顾客满意度这些衡量公司业绩的传统标准吗?公司是否应该制订新的道德方案或改变现有的方案?
道德方案的风行并未解答商业道德提出的最普通的理论问题:什么才是符合道德准则的?即使是专于股评道德性质的、经过社会检查的投资活动看来也很混乱。不妨看一看这些投资企图通过筛选去除烟草、酒精和武器这类“罪恶”股票的倾向。结果是,不可能生产罪恶产品的高科技股票成了这种投资的宠儿。然而,微软公司决不会生产酒类产品,因此几乎总能被列入通过检查的投资清单,但它却被发现违反了美国的反垄断法,这在某些人看来那是比酿酒严重得多的罪恶。
然而,道德方案却对什么才是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这个问题作出了回答。摩托罗拉不管别的公司是否同意,依然奉行它的那种甚至在贿赂成风的国家里也禁止小额报偿的“不折不扣的诚实”原则。摩托罗拉对为自己设定这种准则十分满意。
同样,一些行为或国际组织所制订的方案都宣布了它们自己的准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新近公布的禁止设立于成员国的公司进行对外贿赂的条例是通过参与国的广泛讨论而确定的,这些条例包含了早前在美国《对外受贿行为法案》中所见的一些戒律。
是什么促成了公司道德方案的蓬勃发展?几个可信的因素是媒体对公司行为的更大关注、政府压力的增强和企业本身的日趋成熟。比如,最近媒体对在亚洲的劳务准则实行状况的曝光促使美国的耐克公司和德国的飘马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主动的行动。
人们已经看到一些公司因不正当行为而招致严重损失的事例。金融服务行业中的谨慎集团(Prudential Gooup)、大和银行(Daiwa Bank)、所罗门兄弟(Solomon Brothers)和基德尔·皮博迪(Kidder Peabody)等公司的情况清楚地提醒人们:这些问题会损害一家公司在品牌和财务上的发展前途。据两位金融专家罗伊·史密斯和英戈·沃尔特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大和银行因隐瞒交易亏损额不但被罚款且被吊销在美营业的执照;所罗们兄弟的政府债券拍卖丑闻使它为罚款和解决这一事端付出5亿美元,并在市场收益资本化方面损失10亿美元;基德尔·皮博迪内部同人交易和在政府债券交易中的弄虚作假彻底断送了它的前程。
政府对公司施加了更大的压力,为道德方案提出了一些新的设计方案。1991年,美国《联邦课刑指导方针》为公司提供了建立正式计划的有力刺激因素。这些指导方针允诺,只要公司遵守这种方针并建立道德方案,被发现犯有刑事行为的公司可以减轻罚款。相应地,着重于遵守法规的道德方案——通常配有道德官员——迅速发展起来。“道德官员协会”和“保卫行业道德倡议”这两种团体都拥有几千名成员,并成功地建立了道德办公室、热线、准则设计方案、网页和培训计划。 美国200家最大公司中的大多数参加了这两个团体或其中之一。
最后,许多专家指出,道德方案的发展部分来自公司的成熟。外部法规处理公司道德问题的限度在上个世纪变得明显起来,那时消费者看到的法规必然落后于行业内的知识。例如,政府不能成功地控制对石棉的使用,而其实关于石棉致癌作用的知识不仅为行业外的管理官员、而且也为行业内的雇员所掌握。等到法律赶上来时,却已为时过晚——严重的损失已经造成。社会期望企业以负责任的方式使用它们的知识。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外部强加的法规可能是侵犯性的、无效的。公司则已认识到,如果它们能以道德说服替代无效的法规,它们必将获益。如果50年前的道德方案像一种罕见的鸟,那么它们今天就像一个巴西鸟类饲养场。道德方案可分为三类:规范与遵守类型;特性与价值观类型;扩大社会活动范围类型。
每一种方案都有与其他分方案不同的目标。规范与遵守类型方案是最常见的,着重于管理雇员的行为。这些正式的文件详细规定了雇员的行为,通常是由律师制定的。这种规则所管束的范围包括利益的冲突、接受礼物、反竞争法行为、宴请顾客,等等。某些行业还慢慢地建立起了专门的遵守方案。比如,金融服务行业已经把遵守法规提升到了与人力资源、财务和营销等企业管理中的其他方面几乎同等重要的地位。
雇员们每年都被要求签订一份文件,表明他们已经读过并理解公司的准则。因而,如果准则被人违反,就能很容易地识别和处罚违反者。制订这种规范通常明显地出于自私的动机:公司希望通过说明和监督雇员行为而避免法律的、名声的损害。
马嗲利(Mattel)、利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和皇家荷兰/壳牌(Royal Dutch/Shell)等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准则。然而,越来越多的公司发现利用第三方资源进行监督,即使不是更有效,也是十分方便的。一个例子是非赢利性的反腐败团体“透明国际”所作的工作。这个团体不仅每年公布行贿和受贿国家的排名,而且与企业和政府合作,清除这种行贿或受贿的机构。
特性与价值观类型的方案通常从强调诚实、尊重别人、合作精神和对利害有关者的服务等积极概念中得到鼓舞和启发。这种类型的方案无异于对任务的说明,目的在于表明公司的主张,表明一种“特性”。皇家荷兰/壳牌的“原则”和强生公司的信条就是很好的例子。大多数美国巨型企业都拥有这种方案,其他国家的公司也正在仿效这一做法。
最后,扩大社会活动范围的道德方案是不多见的类型,它们重视公司作为社会公民应负的作用。这种类型的道德方案有两种趋势。第一种趋势是发源于欧洲的“社会报账”活动,它们奉行的原则是:公司应该以像说明财务活动那样的方式说明社会活动。迄今为止,只有法国将社会报账活动视为一种法定的要求:凡雇员超过300 人的公司都必须提交“社会活动清单”。第二种趋势是源于欧洲和美国的“以能力为基础的责任”活动,强调公司在向社会作贡献的努力中的重要能力。这样的道德方案现在已被越来越多的、不想把自己所做的有意义的事情局限于开出支票的公司所采用。
美国的默克(Merck )制药公司是最先使用能力为基础的道德方案的公司之一。默克在20世纪80年代着手开发治疗热带多发的盘尾丝虫病的新药。此举引起了震动,因为这种药品的可能用户属于世上最贫穷的人群,没有人——包括默克本身——指望这种药品能产生利润。默克知道这种开发活动的费用将高达几亿美元,但它深信重视顾客健康的特征/价值观传统是实现利润的最佳办法,因而依然开展开发活动。
结果是十分引人注目的。默克在公共关系方面获得意外的成就,更重要的是,世界卫生组织去年宣布将尾盘丝虫病正式列入已被消灭的疾病清单。由于默克的成功,其他制药公司感到了很大的压力。 辉瑞(Pfizer)宣布了一项旨在消灭沙眼的耗资6000万美元的计划, 比彻姆(Beecham)同样开始赠送治疗淋巴丝虫病的药品。
这种以能力为基础的主动行动已经逐渐增多。爱立信建立了一个针对磁污染的项目;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Procter & Gamble)正在开发一种治疗贫穷国家里的营养不良症的药品;英国石油公司在1998年同意向赞比亚的医生们赠送太阳能冰箱,以便他们储藏疟疾疫苗。达能公司(Danone)资助它在匈牙利的雇员与当地一些团体合作,以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
这3种道德方案背后的动机有着明显的差别。1999 年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由于文化不同,制订道德方案的原因也大不相同。出于对公司赢亏底线方面成就的考虑而制订的道德方案在美国远比在其他国家流行。该项研究还表明,所有美国的道德方案中的64%决定于维护本身利益或“工具性”的动机,欧洲的道德方案中60%决定于“价值观”方面的考虑。
我们应该变得习惯于道德方案。推动道德方案建立起来的一些力量并未显示任何减轻的迹象。当然,并非一切道德方案都是生来相同的。公司道德方案可能适合于制订它的公司的利益和目的,但也可能与这种利益和目的相悖。
那些想要确定自己的特性并向雇员、股东和顾客传播自己的价值观的公司应该采用的方案不能只限于处理法律和公共关系的问题。即使是在后一情况下,有迹象表明,遵守法规的方案如果与雇员们会产生共鸣的积极价值观结合起来,也会取得更大成功。此外,也有迹象清楚地表明,任何道德方案只有一个正式的准则是不够的。不管哪种道德方案都必须同公司的组织结构、文化和管理层结合起来、协同行动,才能产生效果。
原载英国《金融时报》200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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