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制度改革论文,学籍管理论文,成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71(2006)01-0012-03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成人高等教育(以下简称“成人高教”)受普通高等教育扩招、自身特色不足及传统教育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下降、结构不合理、措施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和体制不顺、认识偏颇等现象。那么,如何面对挑战?如何解决新问题呢?不言而喻,改革才能推动成人高教的发展。笔者仅从学籍管理制度改革方面予以思考,求教于同仁。
一、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的特点
制度(institution)是人类活动的行为规范体系,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1](P3)从宏观上看,教育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部分,属于亚层次的概念。学籍管理制度又处在教育制度的第三层次,它是在第一层次教育根本制度、教育方针的指导下,第二层次教育基本制度(如教育体制、学制和各种正式的教育政策、法律与法规等)的规范中建立的教育具体制度(如考试制度、评价制度、学籍管理制度等),包括具体的教育行为规范、办事程序和运行机制诸方面。一般说来,制度由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两部分组成。“制度安排指管束特定行动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准则,制度结构则指在一定范围内所有制度安排耦合而成的制度系统”[2]。理论界普遍认为,现代成人高教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物质、制度、观念三个层面上,而从制度层面入手,是实现现代教育的关键,因为先进的教育思想,只有制度这一转化机制,才能把潜在教育力转化为现实的教育力。伴随着现代高等教育而产生的成人高教,要发展,要改革,需要与之配套的制度改革,其中,学籍管理制度改革是一个重要方面。它不仅管理和记录在学学生的学籍,而且还要负责长期保管已毕业离校学生的学籍档案,对透视人才培养过程和培养人才的质量都有着重要意义。
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大体归结为取得学籍、结束学籍和变动学籍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入学注册、升留级、退学、休学、转学、复学、毕业等,沿袭了普通高校学籍管理的蓝本。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障性。现代成人高教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的一种新型的教育制度,也是符合中国社会未来发展趋势的教育形态,需要靠具有权威性的制度,保障潜在性现代教育转化为现实性现代教育,达到人们所追求的理想教育形态。二是规范性。规范是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制度的本质所在,它通过刚性的约束机制,向学习者(包括管理者在内)提供了一套明确的、被允许的、被限制的和受鼓励的信息,设置了教育行为的范围、内容和时空,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三是资源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人、财、物的效能,提供价值导向和奖惩机制,同样是制度的又一特征。因此,只有在法律范围内制定出合理的制度才能充分体现制度的保障性、权威性、规范性、资源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学籍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二、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
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涉及到教育观念、管理观念的问题,又涉及到入学注册、变动学籍、结束学籍等诸多方面的内容。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大众化的发展,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引起了办学机构的高度关注,呼声愈来愈强烈,笔者就其几个热点问题给予探讨。
(一)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则
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制度变革、修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改革要坚持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把握机遇,与时俱进,充分体现教育的前瞻性、现代性。这里就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改革应遵循这样几个原则予以探讨。
1.以学生的权利为本。以人为本是现代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就成人高教来说,以学生为本,就是以学生的权利为本。成人高教学生大多是在职公民,他们既享有相关法律赋予的人格权、人身权、选举权、财产权、婚姻权等,又有教育相关法规赋予的学习权、毕业权、学位权和使用教育设施、设备与图书等方面的权利。因此,在改革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中,既要尊重和保护其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又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体现制度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程序性和效率性,使学生在更为科学和人性化的教育环境中学习,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2.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我国,人们的法制观念逐步树立,依法治教意识增强。由此,改革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必须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学生义务为基础,方便行使权力,方便管理,充分体现法律法规的效力。同时,依据法律法规要坚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自由的原则,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学生的权利,扩大学生的义务。特别是在高等教育法规还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和成人高教法规还不健全的历史阶段,改革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要持慎重态度,尤其是对取消成人高教学生学籍等一些权利问题,更是要慎之又慎。因为取消学籍是对学生的一种行政处罚,还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解除仍无界定,“如果是一种行政处罚,法律赋予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学校有无权力这样做,如果只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解除,是否违背高等教育法规的规定。”[3]
3.以服务于学生完成学业为基点。成人高教受教育者具有学生与民事行为能力者的双重身份,他们利用闲暇时间进行个性化学习,具有提高自身价值,追求理想人格,改善生活质量,满足职业需求等多元价值目标,其根本目标还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同时,成人学习者既是成人高教的投资主体,又是受益主体,所以在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的规定中,要充分体现成人的学习特点、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充分体现学习者的参与,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学习者的不同需求,使之完成学业。
(二)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
学籍管理制度改革涉及到成人高教的整体改革问题,其内容广泛,包括学制改革、升留级制度改革、学分制改革、重修制度改革、毕业证书发放政策等。下面只论及几个主要方面。
1.弹性学制问题。按规定,高中起点成人专科教育学制为2年或3年(业余)、本科教育学制为4年或5年(业余),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学制为2年或3年(业余)。由于学制年限的限制,学有余力的学生也只能按学年制的教学计划一年一年地修完全部课程,与学习能力较差或学习时间不足的学生一起毕业,同时获得文凭,这种刚性学制的弊端已被人们所认识,并运用学分制加以改革,建立了弹性学制。弹性学制的学习年限最长可达7年。
2.学分制问题。学分制是学籍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难点,需要有一个富有弹性的教学计划和一套灵活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学习者自主学习,更好地培养出有个性和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目前,我国成人高教中,有的学校实行的是完全学分制,有的则是学年学分制。从总体上看,各省(市)学分制改革还处在试点阶段,全面实行学分制还有赖于学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
3.重修制度问题。重修制度一般是指学生对所学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再经过对该课程的重新学习,然后参加考试,使其真正达到掌握该课程的教学目标。从试点高校的实践来看,深受学习者的青睐。重修制度的建立,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废止了过去的升留级制度,维护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实行学分制打下了基础。
4.选拔制度问题。早在1993年4月,陕西省教委就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成人学历教育试行“优秀生选拔制”的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优秀生选拔制是选择品学兼优的成人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成人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继续学习”。“选拔的比例在本校、本专业、本年级的在籍人数的5%以下”,“专科阶段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学业成绩总评在80分以上。[4]除陕西省外,有的省(市)还制定过保送生的相应规定。其实,不论是选拔制还是保送生,与教育公平相关联,是学籍管理制度改革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5.异动制度问题。异动制度包括转专业、转学两个方面。随着成人高教改革的深入,不少省(市)除体育、艺术类等专业外,文史类专业或理工类专业间已经实现了互转,并实现了过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向由学校成人教育职能部门的审批的转变。转学手续也趋于简化,问题是各高校之间相同层次、相同专业的课程计划、课程设置不统一,甚至课程成绩相互得不到认可,给转学者造成异动困难。同时,转学的审批权仍由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转学的审批权在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实行登记制度或备案制度。
以上从五个方面简述了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改革中的亮点。但必须看到,任何一种改革,都是特定历史背景和具体国情的产物,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改革也不例外,它适应了成人高教发展的需要,体现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在制度建设方面也是一种制度创新。
三、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
我国现阶段实施的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学校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相应的毕业文凭等权利的有关条款,以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制度为蓝本,由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成人高教办学机构是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主体,下面就成人高教办学机构如何实施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问题展开讨论。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落实人员
领导重视是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实施的决定性因素,一般说来成人高校应由一名副校长分管学籍管理工作,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职能部门要有一名副院(处)长主管学籍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学籍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政策水平、一定业务知识、较强管理能力、工作严谨认真负责和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管理人员,并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学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和完善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学籍管理制度有着严密的结构体系,政策性、时效性、操作性强,其权威性不言而喻。但各成人高教办学机构要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学籍管理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和运行模块。从制度上规范学籍管理的行为,从程序上严把学籍管理的质量(公正性和效率性),从运行模块(如新生名册、学籍卡、成绩单、登记表等)中提高学籍管理的水平(即高效性和准确性),通过管理,“使学生的个性与潜力在可能范围内得到充分自由发展,从而激发成人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使其快成才,成好才。”[5]
(三)学籍管理的现代化
1993年11月,原国家教委成人教育司和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开发出普通高校函授夜大学计算机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专业备案系统、学籍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函授站管理系统、教材管理系统及教学质量系统。[6](P255)1995年在全国成人高教系统推广《成人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由于软件的功能模块设计不完善、信息重复过多、安全性不强等,促使了第二代软件的开发,有能力的高校已编制出新的学籍管理软件,这类软件具有可视化、图形化的特点,菜单提示,简洁明快,其中有的高校还建立了局域网,教学管理人员、班主任、甚至学生可在任何一台计算机上查询成绩等,这必将开创学籍管理信息化的新阶段。
(四)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者的培训
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工作者是成人高教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者,在学生管理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优质地服务、快捷地传输信息、准确地填报数据、系统地整理档案等,无疑能充分反映出学校的自身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因此,要切实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其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成人高教政策法规、管理理论、公文写作及计算机操作等,培训方式也要灵活多样,既可参加短期培训班、研讨班,又可参观、考察、参加学术交流会、经验交流会等,全面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事业。
收稿日期:200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