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中国文化传统:区分、辩证与融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种论文,中国文化论文,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中华民族发展至今,有两个文化传统,一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古代文化传统,二是从“五四”开始形成的新文化传统。但由于近年来的“国学热”,如今一提文化传统,就只讲古代文化传统及其价值,忽视甚至否定“五四”开始形成的新文化传统,这种状况,是不利于推动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的。古代文化传统源远流长,蕴含丰富深厚的文化成果和许多正确、合理的思想观念和可贵的民族精神,那些思想观念和民族精神至今仍有很高的价值。但是,儒家思想的核心部分是宗法等级思想和专制主义,它与现代的实际生活和社会发展要求是尖锐对立的。1915年发端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则接续维新变法运动和辛亥革命后传播的一些西方思想观念与政治上的改革,积极迎合欧洲文艺复兴和法国启蒙运动以来的一系列现代性思想,确立了个体自主自由的观念,举起了民主和科学的旗帜,坚决反对宗法专制;不久又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同时吸取了本民族固有的优秀思想成分,由此,形成了与古代文化传统既有历史联系又有很大区别的现代文化传统,在思想上有力地推动中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从而开辟了一个新时代。对这两个文化传统加以辩证,我们显然应高度重视“五四”以来的现代新文化传统。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融通古代文化传统中的优秀成分和合理因素,并在新世纪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进行创造,努力构建适合我们民族发展的思想文化。
一
五四新文化运动大张旗鼓地批判中国皇权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这在我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而其批判的矛头集中地指向专制主义。
我国自汉代以来两千多年中,统治者利用和强化孔子言论中含有的宗法等级思想而形成的儒家学说,一直与皇权社会的专制主义统治结合在一起。孔子的思想以“礼”为首,强调宗法等级(名分),要求由此确立社会秩序和人的行为规范。董仲舒将孔子宗法等级思想归结为“三纲”并加以制度化,又提出“天人感应”、灾异谶纬之说,将儒学神学化。在汉武帝独尊董仲舒的儒学之后,儒学反复强调“三纲”名教,并将之奉为最高的伦理原则,借以实行思想文化、政治上的专制主义。程朱理学很长时间里被作为官方哲学,它更把宗法制度及其伦理纲常视为“天理”,强调其合理性、神圣性和永久性,使专制主义统治更为严酷。以宗法等级及其伦理纲常为基础的专制主义思想,始终起着奴化和愚化民众的作用,严重阻碍中国社会的前进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清初黄宗羲、王夫之、颜元等批判绝对的君主专制,被理学家视为异端,但他们还是认为国家不可没有三纲礼教,也并不否定皇权(君权)社会的政治制度。直到近代至“五四”前夕,宗法和专制主义的统治始终没有改变,而是进一步加剧了。所有这些使中国长期以来积贫积弱,无法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备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凌、宰割,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在这个历史关头,五四新文化运动力挽两千年的狂涛,高呼“反孔批儒”,热望以此振兴中华,求得民族的生存、独立和人民的解放。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陈独秀和李大钊,一开始都指出:中国宗法主义的家族伦理、纲常礼教不适应现代的生活,现代的社会。①他们的观点非常一致,都从根本上否定了专制主义在现代的合理性。李大钊说,作为儒学创始人的孔子,是“历代帝王专制之护符”,“历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权威”,现在则已是“残骸枯骨”。②李大钊从世界新思潮中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后,对此作了科学的、具体的阐发。他指出,一切政治、法度、伦理、道德、思想、风俗、习惯,都是建立在社会经济组织的基础之上的。中国两千年来的农业经济组织和大家族制度,产生了孔子儒家“忠”、“孝”、“节”的纲常名教和专制主义的政治,“君主专制主义制度,完全是父权中心的大家族制度的发达体”;而现在中国的农业经济既已动摇,大家族崩颓粉碎,“孔子主义也不能不跟着崩颓粉碎了”。③因此,他们认为,必须破坏孔子偶像,重新估定孔儒的价值。
但专制主义居于两千多年的古代传统思想的核心,是非常深固和强大的。它不仅扎根于思想政治领域,而且广泛渗透于学术文化之中,在民间世俗社会中也“深入人心”。因此,新文化的倡导者和中坚力量以决绝的姿态,大声疾呼,宣传西方的思想观念,向它宣战。陈独秀反复强调:对于与“新社会新国家新信仰不可相容之孔教,不可不有彻底之觉悟,猛勇之决心,否则不塞不流,不止不行”,④“西洋的法子和中国的法子,绝对两样”,“新旧两种法子,好像水火冰炭,断然不能相容”,⑤等等。所谓西洋的新法子,就是民主和科学,要请这“两位先生”来破坏孔教、礼法、旧伦理、旧政治(特权人治)以至旧的艺术与文学。⑥被胡适称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的吴虞,在《说孝》一文中认为“孝”是儒学伦理道德的核心,这个“孝”字,“把中国弄成一个‘制造顺民的大工厂’”,以此来消除民众的反抗。⑦鲁迅1918年发表小说《狂人日记》和《我之节烈观》等很多杂文,尖锐地揭露中国自古以来“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⑧伦理纲常、专制统治的虚伪和残暴以及封建家族制“吃人”的本质,抨击鬼神迷信和盲目保存“国粹”的危害。他向着“痛骂革新”的“保古家”们宣言,“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什么,“全都踏倒他”。⑨
为了冲击几千年来封建传统思想的巨大障碍,他们的态度十分激烈,出现了陈独秀等认为新旧两种思想文化截然对立、水火不能相容的偏激观点。钱玄同主张废除汉字、⑩否定京戏等中国旧戏的价值,(11)周作人认为《西游记》、《聊斋志异》、《水浒》等旧小说是鬼神迷信、妖怪、强盗之类的书,应该排斥,(12)鲁迅说中医不可靠,是“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13)也都是例子。但是,新文化运动是在国家民族存亡的历史时刻掀起的,具有激烈的政治斗争性质(在新文化运动发展过程中,1919年5月4日至6月初,广大学生、商人和工人开展大规模群众性政治斗争,即狭义的“五四运动”,最终迫使巴黎和会上的中国代表拒绝在对德和约上签字),并不是书斋里平心静气的学术文化研究活动,对源远流长、丰富、复杂的古代文化成果和种种现象难免缺乏周到、细致的辨析。这是古今中外划时代性改革的开创者都难以避免的。我们要看到它的中心指向、本质和主流,何况其中还有文化斗争策略上的考虑。
不过,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中坚力量,并不否定古代文化传统中蕴含的优秀因素,更不是将之全盘推倒。鲁迅早在1907年就在主张迎受“世界之思潮”的同时,说要“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14)要另开新路而不失古代文化的根基。陈独秀、李大钊、胡适、易白沙、周作人、鲁迅、钱玄同等人为了民族的生存和国家的独立,不怕攻击、嘲骂,勇猛批判古代文化传统中的封建专制主义及与此相连的观念的种种危害。在他们的“反传统”斗争中,恰恰生动体现出古代传统文化中最可贵的因素,说明他们身上流着本民族固有的健康血液。在他们身上,古代大批志士仁人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包括儒家所具有的“以天下为己任”(孟子)、“先天下之忧而忧”(范仲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那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强烈地表现出来。对于原始儒家孔子,他们也大多肯定其历史地位和现代之价值。李大钊就表示,孔子“确足为其时代之哲圣,其说亦确足以代表其社会其时代之道德”,“余之掊击孔子,非掊击孔子本身……乃掊击专制政治之灵魂”;他认为“孔子之说,今日有其真价,吾人亦绝不敢蔑视,惟取孔子以助益自我之修养,俾孔子为我之孔子可也”,只要不作为偶像来禁锢国民的思想,“孔子固有之精华”,“将发扬光大之”。(15)陈独秀说“孔教为吾国历史上有力之学说”。(16)他在1915年发表的新文化运动的发难之作《敬告青年》中提出的“六义”中,说到“进取的而非退隐的”一条时,就提到“孔墨”,显然认为孔子是具有进取精神的。他肯定“儒术孔道,非无优点”,他反孔道,主要是反对独尊儒学,“阻碍思想文化之自由发展”和“其一贯伦理政治之纲常阶级说也”。(17)鲁迅也从未断然否定过孔子本人。
儒家传统中的尊长爱幼、重视维系家庭关系和兄弟朋友互相扶助等道德品质,在很多人的实际生活中体现出来,如鲁迅敬养母亲(也可称为“孝”),顾全家庭兄弟亲情,比一般声称服膺儒家道德的人做得还好。胡适虽不满母亲为他定下的婚姻,但为了对得起早年守寡把自己辛苦养育成人的母亲,没有违背母亲的意愿,结了婚;鲁迅也是这样。在言论上,吴虞在《说孝》一文中,表示并不赞成“父之于子,当有何亲”的说法。也就是说,当时虽常常笼统地说反对“三纲五常”,实际上他们主要反对三纲的伦理规范,对道德层面的五常并不一概否定。后来鲁迅称赞柔石时,说柔石“无论从旧道德,从新道德,只要是损己利人的,他就挑选上,自己背起来”,(18)显然是肯定儒家传统道德中克己为人的要求。陈独秀还明确表示他的“非孔”,是否定孔子以“礼”为前提的伦理,而“非谓其温良恭俭让信义廉耻诸德及忠恕之道不足取”,认为“此乃世界普通实践道德”,是具有普遍的价值的。(19)
他们更尊重中国古代学术(“国学”)的价值。其中很多人还有深厚的国学根底,决不轻视光辉灿烂的中国古代文化。他们只是反对复古、守旧,要求用现代的科学精神进行整理和分析。胡适1923年创办《国学季刊》,发起整理国故运动,其初衷就是希望用历史的态度和注重证据的方法来整理、考证和评价过去的学术文化典籍,还其真面目和真价值。鲁迅正是在这段时间写了中国第一本古代小说史《中国小说史略》,后来又写了《古代汉文学史纲要》。他还整理、校勘了许多古籍,其中校勘《嵇康集》,一直到晚年还在进行。他的小说创作,一面自觉接受优秀外国文学的影响,深切表现人的心灵,真实反映社会现实,同时又出色地运用与展现中国古代作品民间艺术的表现手法和艺术风格。他赞赏陶元庆的绘画“内外两面,都和世界的时代思潮合流,而又并未梏亡中国的民族性”,(20)其实他自己的文学写作也是如此。
可见,五四新文化运动主要是坚决反对、彻底否定古代文化传统中出自后世儒家建立在严格区分尊卑贵贱的“三纲”伦理原则基础上的专制主义,而这是完全正确的。对于这种专制主义确实“断然不能相容”。前些年国内外都有一些学者说“五四”割断了中国文化传统,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源远流长的传统是不可能割断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也无意割断,它只是力图割断其中的专制主义思想传统,并不是全部。而由于专制主义思想是古代文化传统中的核心部分,因而五四新文化开创出与古代文化传统大为不同的新文化传统,迎来了与漫长的帝制时代有本质区别的伟大的新时代,即如李大钊当年所说的“新纪元”。(21)事实上,正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及与之紧密相连的群众性的“五四”爱国运动,为坚持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并取得胜利的中国共产党和一些民主党派,做了思想、组织和干部上的准备,也才有了后来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立。
二
针对宗法等级和专制主义,五四新文化运动要努力建立新的思想观念是:个人自主自由的观念、民主的观念,人权的观念、法治的观念和科学的观念,其终极理想是人的解放。其中,最重要的是肯定个人自主自由和向往人的解放。它源于自欧洲文艺复兴以来西方近代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要求把人从神权中解放出来,认为人是世界的中心,要重视每个人的主体地位和人所固有的对自由的向往,从而释放出巨大的力量。“五四”和后来的人们,谈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主张,最多提到的“个性主义”或“人性解放”,就是对个人自主自由思想的简单说法。
新文化这种思想观念和理想,在中国古代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学说中是没有的。
陈独秀第一个提出和阐释了个人自主自由的观念。他的《敬告青年》所陈“六义”,第一义就是“自主的而非奴隶的”,要求中国人“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继而连续发表文章加以阐释:在伦理上要“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22)明确指出由于“儒者三纲之说,为吾伦理政治之大原”,因而这一“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觉悟”;(23)在政治上要破除旧的国家偶像,实现对个人的保护和解放;(24)还要“以经济上个人独立主义为之根本”。(25)他说,“社会进化,因果万端,究以有敢与社会宣战之伟大个人为至要”,(26)认为自主自由的个人,是社会改革的强大动力。李大钊呼吁“坚持一己意志之自由,冲其网罗而卓自树立,破其勒而突自解放”,以“振其自我之权威,为自我觉醒之绝叫”,如此才会有“活泼之机,崭新之象”。(27)他们的个人“自主自由”、充分发挥个体自我力量的观念,从哲学上说,就是对个人主体性即个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高度重视。这是最重要的现代性思想。黑格尔说:“现代世界的原则就是主体性的自由。”当代的哈贝马斯解释说,由于自我意识内在于主体性,因而“现代的道德概念是以肯定个体的主体自由为前提的”,它贯穿于欧洲宗教改革、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等历史事件之中。(28)陈、李主张个人的自主自由,应当说与上述原则相近。而五四新文化运动其他倡导者,对陈、李的主张几乎人人响应,如胡适提倡“易卜生主义”,认为“需要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救出自己”;(29)周作人从15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以来的思潮中,引出了“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30)个人自主自由成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最响亮的口号。它直接指向中国的专制主义思想对国人的蒙蔽,是前无古人的,因而五四新文化运动常被称作伟大的启蒙运动。
鲁迅在“五四”以前就尖锐提出个人主体性问题,他说要“重个人”,“发挥自性”,“重独立而爱自由”,而不“泯于大群”,此“为至高之道德”,(31)亦即原则。鲁迅的观点与后来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的见解一样,并更具有现代色彩。其中,要求不“泯于大群”,是对专制主义下形成的群体主义(社会群体以统治者的意志为意志)的否定,这种否定,鲜明地张扬个人自主自由的主张。到五四时期,鲁迅批判义和团“扶清灭洋”的“壮举”及其失败时,提出要有“个人的自大”,也是对专制统治下的群体主义的批判。他说只有“合群”的自大,才是“文化竞争失败的结果”。(32)国人没有清醒的个体的自觉,落后于世界个体自主自由思想的潮流,必然不能抵御列强,以失败告终。鲁迅的观念也受到西方近代思潮的影响和启发,但主要是对中国的历史与现实独立思考和深切感受的结果。他的阐述不大呈现为理论形态,比较独特,却最深刻揭示了个人自主自由思想对于中国社会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不少人说,儒家强调独立人格,说明他们也是主张个人自主自由的。确实,孔子说“匹夫不可夺志”,孟子说“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礼记》中说“儒可杀而不可辱”,都是强调独立人格的名言。古代服膺这人格要求的人不少,赞赏者更多,如赞赏传说中的贫者不吃嗟来之食,伯夷、叔齐不食周食宁肯饿死于首阳山等。这种人格精神是很可贵的,至今激励我们坚持人格操守、个人尊严,刚健自强。但是,这种独立人格,并不等于新文化倡导者倡扬的个人自主自由,并不是个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这种个人主体性的表现,它主要强调刚毅自守,而不讲变革现状,挑战强敌,创造新事物。相反,儒家总是深恶僭越等级。后世的儒家思想中更没有个体“自由”这个概念。在漫长的皇权至上的帝制时代里,抱持近于个人自主自由观念的人,可谓凤毛麟角。明代的李贽指出,“人外无道”,“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应当“任之”,“条教禁约,皆不必用”,大胆表示反对“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33)他在文学上提出“童心”说,更勇敢宣称“六经,《语》、《孟》,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也”,(34)主张个人思想和感情的自由。受李贽影响的袁宏道提倡文学写作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35)但是李贽是极孤单的另类,他后来被系狱中,终于被迫自杀,根本形不成大的影响。五四时期的新儒家梁漱溟就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他说,西方人的“权利、自由这类观念,不但是中国人心目中从来所没有的,并且是至今看了不得其解的”,翻译了《群己权界论》的严复“竟亦说‘小己自由尚非急务’的话。且不唯维新派如此,即在中国革命唯一先导的孙中山先生的意见,亦竟相同。他还嫌中国人自由太多,而要打破个人自由,结成坚固团体。这……至少可以证明自由之要求在历史上没有被提出过”。(36)
中国皇权社会里也没有民主的观念。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后来这被称为“民本主义”,不少人把它与民主主义混为一谈。应该承认,这种民本主义含有古代人道主义“利民”的积极思想因素和作用。但是,“民本”并不是“民主”。陈独秀指出:“所谓民视民听,民贵君轻,所谓民为邦本,皆以君主之社稷——即君主祖遗之家产——为本位。此等仁民爱民为民之民本主义(……),皆自根本上取消国民之人格,而与以人民为主体、由民主义之民主政治,绝非一物。”(37)民本主义以民为贵,重视和关心民,实质在于“保民为王”,为了让人民能够对封建社会尽应尽的义务,以维持和充实统治者的天下(“祖遗之家产”)的财富和实力,并稳定自己的统治。反之,如果压迫和剥削过甚,民不聊生,活不下去,君主的邦国就会衰弱;民揭竿而起,君还可能倒台,失去其天下。贾谊的名篇《过秦论》,魏征对唐太宗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讲的都是这个道理。因此民本主义所谓的“民为邦本”,“民贵君轻”,决不是认为民的地位在君之上,让民作主,至多是“为民作主”。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则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每个公民都有对国家公务发表意见、进行监督的权利和责任。李大钊还说,“德谟克拉西,原是要给个性以自由发展底机会”,“德谟克拉西,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都要尊重人的个性”,(38)而民本主义中全无“尊重个性”的思想因素。因此,民本主义与现代民主思想有本质的区别,二者“绝非一物”。
人权、法治的观念与个人自主自由和民主的观念密不可分。陈独秀指出,现代中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人权是每个人的生存权和每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平等、自由的基本权利;而人权,需要用李大钊所说的“信其民彝,彰其民彝”(39)(即体现人民善良的意志和所信奉的常理)的法律来否定、取消种种等级特权,以使之得到保障。陈独秀说,“西洋民族以法治为本位”,“东洋民族以感情为本位”,(40)要求用现代民族国家以公平、正义为原则的法治,来取代中国历来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关系的“礼治”,和以亲友感情、情面为转移的人治。早年在北洋法政专门学校与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学习过西方法律和政治知识的李大钊,特别重视“立国之根本”的宪法,而认为宪法最主要的精神是保障“思想自由”。他说,“对于今兹制定之宪法,其他皆有商榷之余地,独于思想自由之保障,则为绝对的主张”。(41)他还揭示,“中国承专制之余,本于法治之精神多所舛背。又以袁氏当国数年,蔑视法纪,纵容奸宄。……法律不敢过问,即问之而亦无效”,(42)指出中国自古以来缺乏法治传统,强调法治及其权威性。
至于科学的观念,是指重视发展科学技术和用科学的态度与方法对待万物的观念。洋务运动前后,国人对科学技术尤其是技术的重要性才有痛切的感受,科学的态度与方法则为五四新文化运动所首倡。欧洲近代以来成熟起来的强调实验和逻辑的科学精神,更是古代文化传统所轻视和缺乏的。在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中坚力量看来,造成这个重大缺陷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统治者的注意力总是放在宗法等级及其伦理道德的巩固和人际关系的调节与制衡上,即对人的治理上;同时也由于我国古代缺乏区分主体客体的哲学思想,不重物我之分。而如今的“国学热”中人,都盛赞我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几乎无一例外。应当承认,古代有些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里,包含着自然之道与人道相通的观念,它对于调适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之和谐,对于养成中国人对自然万物的审美态度而诗意地栖居,对于一些古代诗文形成某种超越现实生存的美好的、悠远的艺术境界,都是一种精神泉源。但是,“天人合一”对于自然科学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巨大障碍。它使古人大多不能理性地看待自然界,缺乏认识自然、对自然进行科学研究的兴趣。一些正统儒家的“天人合一”论,如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天人相与”和朱熹的“天人一理”等,更导致神秘主义甚至鬼神迷信,阻碍自然科学的发展。在“五四”早期,许多人尤其是鲁迅对此进行了辛辣的嘲讽和沉痛的讨伐。直到今天,他们讨伐的对象仍然存在或以新的形态存在着,仍需要我们进行抵制和批判。
民主、人权、法治和科学观念,都是以个体自主自由思想为内核的。它们最初都是因追溯西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思潮而引入的。但是,五四新文化中实际形成的个体自主自由思想及其发展,并非全盘西化。五四新文化中的自主自由思想,并不像西方那样以自我为中心,即只强调个人独立于他人的重要性。深受个人自主自由思想启示的“五四”爱国学生,就不是各自为战,而是自觉有效地组织团体,集体行动,才取得胜利的。这是由于儒学传统中合理的“大我”的人生理念对新知识分子影响深刻,更由于国内封建统治者与多个西方国家的殖民主义者相勾结,使五四新文化运动面对的敌人非常强大,单个行动不能与之抗衡。人权问题也是如此,在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侵略下,人权是和国家主权连在一起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丧失了主权,其国民的人权甚至最基本的生存权也毫无保障。因而,1919年5月4日,在学生集会游行分发的传单中,主要的口号就是“外争国权,内惩国贼”。此后,随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社会革命论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个人自主自由思想又与社会主义理想联系起来。已接受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李大钊说:“真正合理的个体主义,没有不顾社会秩序的;真正合理的社会主义,没有不顾个人自由的。个人是合群的要素,社会是众异的组织。真实的自由,不是扫除一切的关系,是在种种不同的安排整列中保有宽裕的选择机会。”(43)他明确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有个人自由,同时又指出个人不能脱离种种社会关系,个人自由应存在于社会主义协调统一的社会秩序中。
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人自由的思想,比西方一般的个人自由思想要科学和深刻得多。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与文化的进步逐渐实现的,真正的人的自由、“自由个性”,将在共产主义“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实现。(44)人的自由个性的实现,与“人类的解放”同义,这是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个性”,不仅指个人的社会自由,而且指把握事物规律的人的实践的自由和内心的自由。但在向着“自由个性”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有时个人会与社会发生“对抗”,这时,“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45)也就是说,个性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互相联系、对立统一的。
由于五四时期的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人的个性处于严重的压抑和摧残之下,因而在社会与人的个性的矛盾中,十分需要重视个性的解放和发展这一面。毛泽东在1945年说:“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中国人民的个性发展,束缚着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破坏着广大人民的财产。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任务,则正是解除这些束缚和停止这种破坏,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46)他在《对〈论联合政府〉的说明》中说,应当“着重说明民主革命,指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而民主革命“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又以反专制主义为第一”。(47)他反复说明:“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48)“被束缚的个性如不得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49)毛泽东的这些观点,与陈独秀在“五四”初期说个人自主自由要“以经济上个人独立主义为之根本”、与李大钊认为个人自由是社会主义的要素的观点,是一致的。
然而,在后来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人们常常只强调个体与群体矛盾的一面,只看到结成坚固团体、统一群体意志的重要,只看到群体是基础,没有看到个体的主导作用,把群众斗争与个人自主自由截然对立起来。这种倾向,到五四后期,在陈独秀身上就初露端倪。陈独秀揭开新文化运动的序幕并第一个提出“自主的而非奴隶的”、“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的主张,此时却转而说,“我以为社会的力量大过个人远甚”,“改革”的“注重点在社会不在个人”。(50)在后来激烈紧张的群众革命斗争中,人们进而把个体自由观念,视为十分错误、有害的思想,加以排斥、抨击,或者讳莫如深,将之变成思想的禁区。由于个体自主自由思想是现代性思想观念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的要素和目标,因而,对个体自由思想的排击和否定,导致人们常划不清社会主义与宗法专制主义的界限,尤其划不清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与宗法性群体主义的界限,甚至背离了民主主义。
最初积极参加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来也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鲁迅,主要是研究和探索思想领域与人的精神世界。他一直认定个体自主自由的重要性。他很早就深切认识到专制主义和与此相连的群体主义对中国人精神上的重压和束缚,认为在这样的历史和现状中,首先要有个人的自觉、个人的自由意志,才能唤起民族群体的自觉和力量,来实现民族的振兴和发展。他说,“人各有己,而群之大觉近矣”,(51)“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52)都是这个意思。五四运动的兴起、发展和胜利,可以说正具体、生动地体现出这一过程。鲁迅在五四时期进而把个体觉醒促使群体觉醒和进步,视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他说:“何以从前的古猴子,不都努力变人,却到现在还留着子孙,变把戏给人看。还是那时竟没有一匹想站起来学说人话呢?还是虽然有了几匹,却终被猴子社会攻击他标新立异,都咬死了。”(53)他说明,一切社会改革,总是先有几个人先行,而不可能许多人同时觉醒,齐头并进。鲁迅的观点是很深刻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不正是这样兴起的吗?当代“新时期”的改革开放不也是这样开始的吗?反之,没有个人的自主性和自由意志,一个群体就缺乏活力(即李大钊说的“活泼之机,崭新之象”),更谈不上蓬勃发展。鲁迅本人在20世纪30年代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奋斗,义无反顾。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个体自主自由的原则性主张。他认为革命团体内的成员既要有共同的目标,又应当尊重个人的独立性,不能压制或无视个人、少数人的不同意见。鲁迅也反对民众盲从舆论而造成的对个人的专制;反对任何权威、“导师”对他人自由言行的限制。他还在民族斗争问题上,指出不能以抗日为名剥夺个人的权益,不能认为做自己人的奴隶比做亡国奴好。(54)而正是因为人们相当普遍地把社会和民族的解放与个人独立、自由相对立,所以鲁迅的这种思想和行动,常常不被理解而受到非议。实际上,鲁迅对个人自主自由思想的坚持,既根源于他前期对专制主义的危害的深刻体认,也出于他对“无阶级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人际关系的理解。他认识到个人自主自由不仅仅是民族振兴、社会解放的手段和途经,也是人发展的最终目标,人的最终价值之所在。陈独秀当年主张破坏旧的国家偶像,也与此意相通。鲁迅还由此否定人与人之间任何形态的主奴关系。并且,鲁迅还警惕自己的固执和偏见,“无情面的解剖我自己”,(55)努力不为旧我的已知和定见所牢笼,以免“毒害”青年,而自我启蒙,时时“更新”,一直保持着思想的自由状态。在鲁迅身上,我们看到了“自由个性”的闪光。鲁迅既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中坚力量,也是五四新文化传统最好的承传者,他坚持并发展、丰富和深化了这个传统。在思想文化领域中如何对待两个传统的问题上,我们应当向鲁迅学习。
三
毋庸置疑,只有坚持和发展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形成的一系列思想观念,才能不断激发出个人、民族和国家的生机活力,推动社会前进,日益主动地参与世界的现代化进程。
但由于中国皇权社会的历史漫长,社会中专制主义思想及相关意识根深蒂固,其传统难以割断,也由于新文化形成的时间还短,尚不成熟,因而它在发展中常常受阻,甚至几度中断。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之交至40年代末国民党政府实行专制主义统治,中国人民的个人自由、民主权利和人权受到严重的摧残,只有一些地区的知识分子和民众坚守五四新文化传统,并与之进行抗争。1934年至1936年蒋介石还进行了以“明礼仪,知廉耻,负责任,守纪律”(56)为中心口号的“新生活运动”,搬弄程朱理学礼义廉耻的伦理观念,加强他所要的“纪律”,以图全体国民听他一个人的号令。学界一些人也由此重倡读经尊孔。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长达十年的所谓“文化大革命”,一方面在意识形态的宣传上彻底否定古代文化传统,另一方面,专制主义思想却大肆泛滥,个人崇拜言行盛行,致使新中国建立后的现代化步伐基本停顿下来。这一现象,可作诸多原因分析和教训总结,但对古代文化传统的理性批判不彻底,以及对五四新文化传统重视不够,是其重要原因。新时期改革开放以后,思想文化界重新提出了“人的解放”的口号,一系列新文化思想观念在全国大大活跃起来,表现出五四新文化传统不可阻遏的生命力,证明这个后起的文化传统也是无法割断的。此后由于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逐渐形成的各种具体政策制度和措施,出现了自主择业创业、私人空间拓展、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和确立知识产权制度等前所未有的状况,对个性解放和发展与社会现代化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这可以说是五四新文化传统在社会主义时期的实践和发展。但是,另外,封建主义思想及相关的观念和行为依然存在着。邓小平此时指出,“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因而存在“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与此相连,存在“革命队伍里的家长制作风”(这种作风形成别人对家长式人物的“人身依附关系”,把上下级关系搞成“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搞特权,特殊化”现象,社会关系中的“宗法观念、等级观念;上下级关系和干群关系中在身份中的不平等现象;公民义务观念薄弱;经济领域中的某些‘官工’、‘官商’、‘官农’式的体制和作风”,“文化领域里的专制主义作风”等等。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要求“首先,要划清社会主义同封建主义的界限”。(57)邓小平对宗法等级观念和专制主义思想在今天社会主义社会里的表现揭露无遗,且十分深刻。然而,直到近年,人们仍然看到,由于“封建主义”的影响“年深日久,习以为常”,邓小平的要求至今未能做到,很多人还“欣赏留恋,加以强化”,有的地方甚至很严重。(58)一些地方还存在家族崇拜的观念和行为或类似的观念行为(如“父母官”、无条件信从“恩师”等称呼和作为以及宗派性小团体活动)。对权力的迷恋和崇拜更相当普遍。这些都或隐或显阻碍着我们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现代性是一种思想观念和心智结构,主要强调改革和更新,社会现代化是现代性的一种表征。然而,世界上没有绝对正确的思想和知识体系,现代性本身是有片面性的。它在促使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也造成不少弊病:个人自主自由的个人主体性原则中所含的对个人利益的重视,促使人产生利己主义,对个人自由常常存在的简单化理解又使他们不知道同时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黑格尔语)”。(59)胡适在当年《易卜生主义》一文中也正这样指出:“发展个人的个性须要有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60)而常有的片面和简单化理解的结果,造成对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的破坏。现代性追求一种统一、一致和绝对,排斥矛盾和差异,形成文化一元和西方中心论思想,在国际上产生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压制了发展中国家。现代性片面强调科学技术和理性可以造福人类、推动社会进步,导致了“实用主义和崇拜行动与成功”,(61)而忽视人的内心世界、精神生活,缺乏对人生意义、幸福真谛的追求,形成了物质主义(鲁迅就批评过西方的“物质主义”,(62)今天盛行的消费主义是它的一种表现),出现了许多“空心人”。今天我们的社会里就有不少人物欲膨胀、情欲泛滥、金钱至上、“道德滑坡”,干部队伍中不断出现触目惊心的贪污和腐败现象,这些都与现代性的片面性有关。
五四新文化运动热情倡扬现代性思想观念,但对其片面性是认识不足的,除鲁迅外,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未能预见现代性的这种种社会征象。在今天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应当参照新民主主义革命以至于今的中国经验(包括有些错误的教训也是经验),认真辩证、全面看待个人自主自由、民主等一系列现代性观念,坚持其马克思主义主导下的基本面,同时充分注意避免其片面性,来推进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和参与世界现代化的进程。
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观与“和谐社会”的目标。“以人为本”是五四新文化确立的近代人道主义和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之上的个人自主自由、民主、人权和法治观念的合乎逻辑的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提出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合乎逻辑的发展,如今已转化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纠正了过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目标中见物不见人的偏失,明确指出根本目标是在整体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是人民的幸福安康。同时,也日益重视个人的权益,珍惜每个人的生命,尊重个人的人格尊严和公民政治上的民主权利,不干涉个人一切不损害他人的言行的自由,保护知识产权和经济上的“个人独立主义”包括个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的自主自由。21世纪以来,还在党内一再强调毛泽东曾提倡的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首先还是着眼于群体的根本利益,以克服现代性偏重实现个人自我价值的片面性。“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在“以人为本”的价值标准下形成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种体现。它不耽于空想,而要求在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努力消除三大差别,缩小贫富差别,并根据多年的中国经验,注重全面协调,统筹兼顾,来使之实现。这些思想观念和经济、政治建设方略,在中国社会主义的制度中才能实施,是许多国家难以搬用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与后来时处激烈的社会斗争和民族斗争之中的革命者,也都是无从建构当然也无从考证的。
面对今天存在的现代性的片面性的种种社会征象,我们还要接续五四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和中坚力量尤其是颇有“儒者”之风的李大钊对中国儒家一些观念的辨析,作冷静、全面的辨析考证。儒家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进取精神,显然应当发扬光大。儒学创始人孔子的“仁”(“爱人”)、孟子的“义”(有“羞恶之心”而走“人之正路”)与“和而不同”(与人和谐相处而保持自己独立的见解)的道德要求,本建立在宗法等级的伦理思想的基础上,即所谓以“礼”为首、“爱有差等”、“礼之用,和为贵”等,是在宗法等级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实行的。对儒家的这种伦理思想必须否定,但如果抽掉这个伦理思想基础,代之以社会主义社会平等的伦理原则,那么那些道德要求却是值得提倡的。例如孔子的“仁”中,含有重视人的价值的观念,与近代人道主义相通,甚至可以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所借鉴,并予以转化。与此相关的民本主义,是为古代统治者巩固其统治服务的,但其含有的“利民”思想的某些内容,也为今天一般民众所乐于接受,可以转化到今天“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之中。“义”、“和而不同”及其生发出来的信义廉耻、戒躁、尚俭和与“仁”相连的忠恕之道(推己及人)等,“礼”所要求的尊长爱幼、友朋互助、诚信以至于“孝”等,如果去掉其原有的差等规范,显然都有利于克服现代性的片面性,对现代社会起到重要的补偏救弊作用,也有助于提高人的道德品质,削减利己主义、浮躁、奢靡及其对社会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遏制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市场化趋势和市场经济中的唯利是图风气。在如何提高人的道德品质上,如果把“五四”以来形成和发展的“新道德”作为基本内涵,吸纳上述儒家传统美德,那么,儒家强调道德“自律”也是很宝贵的,正如李大钊当年所说可“取孔子以助益自我之修养”。 “和而不同”中容忍差异、包容多样的观念,在今天也有克服现代性中的绝对主义、普遍主义的根本性意义,并具有批判与抵制一些西方国家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及单边主义的现实作用。我们正由此确立了主张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可以和而不同,同时表明中国将独立自主地进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这样一种中国立场。一些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含有的自然之道与人道有相通之处、人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念,则可启示当今世界在发展生产和科技时要避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儒家传统文化中所缺乏的科学观念,则只能通过深入理解五四新文化的精神而大大加强。“科学”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与“民主”一同举起的大旗。但由于旧中国政治腐败、经济贫弱,科学技术没能取得多少进展。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到今天已在一些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不过,我国科技的整体水平,与一些发达国家之间仍有不小的差距。新世纪以来我国科技界积极学习和吸取外国的新观点、新经验、新知识,同时自主创新,加快了前进的步伐。五四新文化运动所指的“科学”,还有一个重要内涵是科学态度。在这方面,长期以来国人更显得落后。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对此十分重视,要求“培养全民的科学精神”。养成科学态度的意义不只限于加快发展科学技术,它对于我国提高行政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对于改变中国人常见的对事物缺乏严密分析而偏于笼统印象的态度和方法,以至对于实现人的现代化这个根本性目标,都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五四”以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又与古代文化传统有历史联系的现代新文化传统。我们要胸怀马克思解放全人类的长远目标,在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社会和文化实践中认真辩证其系列观点,同时在一些重要方面有所超越;也要更全面更辩证地理解古代儒家的传统观念,吸纳其中有益于现代化健康发展的成分,并作创造性的转化,将之融通到新文化传统中来,从而确立既是现代又是民族的文化发展方向。这样,中华民族就一定能在新世纪实现伟大的复兴,“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并对世界的现代化进程作出积极的贡献。
注释:
①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新青年》第2卷第4号,1916年12月1日;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49页。
②《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247页。
③《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144、147页。
④陈独秀:《宪法与孔教》,《新青年》第2卷第3号,1916年11月1日。
⑤陈独秀:《今日中国之政治问题》,《新青年》第5卷第1号,1918年7月15日。
⑥陈独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新青年》第6卷第1号,1919年1月15日。
⑦吴虞:《说孝》,《星期日》(社会问题号)1920年第6期。
⑧《鲁迅全集》第6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239页。
⑨《鲁迅全集》第3卷,第45页。
⑩钱玄同:《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赵家璧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上海良友印刷公司,1935年,第141-146页。
(11)钱玄同:《寄陈独秀》,赵家璧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51-52页。
(12)周作人;《人的文学》,赵家璧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196-197页。
(13)(14)《鲁迅全集》第1卷,第416、56页。
(15)《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246-247、229-230页。
(16)陈独秀:《答俞颂华(宗教与孔子)》,《新青年》第3卷第1号,1917年3月1日。
(17)陈独秀:《答吴又陵(孔教)》,《新青年》第2卷第5号,1917年1月1日。
(18)《鲁迅全集》第4卷,第483页。
(19)陈独秀:《答〈新青年〉爱读者》,《新青年》第3卷第5号,1917年7月1日。
(20)《鲁迅全集》第3卷,第550页。
(21)《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266页。
(22)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1915年12月15日。
(23)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青年杂志》第1卷第6号,1916年2月15日。
(24)(26)陈独秀:《偶像破坏论》,《新青年》第5卷第2号,1918年8月15日。
(25)《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新青年》第2卷第4号,1916年12月1日。
(27)《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152-153页。
(28)于尔根·哈贝马斯:《现代的时代意识及其自我确证的要求》,周宪主编:《文化现代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6-19页。
(29)胡适:《易卜生主义》,赵家璧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189页。
(30)周作人:《人的文学》,赵家璧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195页。
(31)《鲁迅全集》第1卷,第50、51、80页;《鲁迅全集》第8卷,第26页。
(32)《鲁迅全集》第1卷,第311-312页。
(33)《李氏文集》卷一九《明灯道古录》卷下,李贽:《焚书·答耿中丞》、《李氏文集》卷一九《明灯道古录》卷下,李贽:《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转引自侯外庐:《中国思想史》第4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1066、1082、1071、1073、1084页。
(34)李贽:《焚书·童心说》,转引自张建业主编:《李贽文集》第1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93页。
(35)袁宏道:《袁中郎随笔》,北京:作家出版社,1995年,第156页。
(36)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年,第51页。
(37)陈独秀:《再质问〈东方杂志〉记者》,《新青年》第6卷第2号,1919年2月15日。
(38)《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2、3页。
(39)(41)《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149、231页。
(40)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第1卷第4号,1915年12月15日。
(42)《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117页。
(43)《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253页。
(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4页。
(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125页。
(46)(47)(48)《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52-53、100、55页。
(49)《毛泽东书信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39页。
(50)陈独秀:《新教育是什么》,《新青年》第8卷第6号,1921年4月1日。
(51)《鲁迅全集》第8卷,第24页。
(52)(53)(55)《鲁迅全集》第1卷,第56、325、284页。
(54)《鲁迅全集》第6卷,第595页。
(56)蒋介石1934年2月12日在南昌行营的讲话《教养卫》,转引自马良春、张大明主编: 《中国现代文学思潮》,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637页。
(57)《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28-335页。
(58)参见沈宝祥:《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时报》2007年8月6日。
(59)于尔根·哈贝马斯:《现代的时代意识及其自我确证的要求》,周宪主编:《文化现代性》,第17页。
(60)胡适:《易卜生主义》,赵家璧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190页。
(61)卡林内斯库:《两种现代性》,周宪主编:《文化现代性》,第109页。
(62)《鲁迅全集》第1卷,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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