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背景及其意义_创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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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系统建构观:背景及其涵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涵义论文,技术创新论文,背景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763(2002)05-0032-08

由于技术创新对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综合国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技术创新活动已经成为企业与企业之间乃至国家与国家之间竞争力较量的焦点。技术创新研究也已成为众多学科共同探讨的前沿领域。纵观技术创新理论研究的有关成果,可以发现,对技术创新本质的认识,存在着两种典型的观点:第一种认识,把技术创新看作是科学技术的应用过程,把技术创新过程视为“科学→技术→经济”的单向线性过程。这种认识可以称之为“技术创新单向线性观”;第二种认识,把技术创新看作是科学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的过程,看作是一种科技—经济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这种认识可称之为“技术创新循环互动观”。这两种认识都反映了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演化的部分事实,但都没有彻底解决科学、技术与经济之间关系的不适当的概念化问题,并没有完全阐明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的内在机制,并没有真正揭示技术创新的创造性本质。[1]通过对技术创新研究成果的综合性分析和对创新实践案例的系统化归纳,并且结合技术创新所面临的新的时代特点,笔者在本文中尝试性地提出关于技术创新本质的新的理论概括——“技术创新系统建构观”。

(一)

本文提出技术创新的系统建构观,主要是基于以下思考背景:

第一、从创新行动者到创新共同体

技术创新活动不仅是企业内部,包括R&D部门、设计部门、工程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等在内的许多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活动,而且是发生于企业内外许多机构之中的活动。这些机构至少包括:1)生产新知识的机构,2)既产生新知识又使用新知识作为其主要活动投入的机构,3)将技术进步“体现”在产品和生产实践或技能上的机构。[2]因而,罗斯韦尔(R.Rothwell)和扎格维德(W.Zegveld)指出,需要详细考察技术创新众多参与者的具体影响。他们将技术创新的参与者(包括组织和个人)称为创新过程的“行动者(actors)”。他们所说的创新行动者不仅仅指企业家和企业管理人员,而且广泛地包括外部环境的各种因素:如政府、贸易组织、社会利益集团,亦即社会经济与文化环境。[3]他们强调这些行动者在未来的创新中将对技术创新过程施加更大的影响。对创新行动者的研究表明:质量更高、效能更好、具有竞争力的低成本的持续技术创新的产生,从受过更深训练人员组成的组织转向作为自己目标的创新共同体。[4]国外已有学者展开“创新共同体”研究,他们把创新共同体界定为“直接或间接卷入新技术商业化中的所有组织和个人”,并对其结构(包括超结构和亚结构)以及不同层次变量进行了分析。[5]国内学者也意识到:技术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企业系统工程,而且是社会系统工程,技术创新主体应是一个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系统,技术创新活动需要实行社会化大协作。[6]于是,我们需要把对技术创新主体的观察基点从各个创新行动者转移到创新共同体上来,正如豪威尔斯(J.Howells)所指出的:技术创新研究不仅需要明确在创新过程中有哪些组织和个人参与其间,而且需要分析这些组织和个人是怎样思考和行动的。[7]

第二、从系统静态效率到系统动态效率

创新组织是在一个不断变化的环境之中运行的。这一环境包括许多子系统,例如市场营销、技术、经济、政治、生态和社会文化等。诸环境子系统常以许多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创新组织,为创新组织提供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熊彼特就曾指出,从长期来看,一个系统的静态效率(即在每一给定的时间点上充分地利用其可能性),可能劣于系统的动态效率(即配置部分资源以产生新的知识)。克莱因(B.Kline)进一步阐发了熊彼特区分静态效率与动态效率的思想,指出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的本质差别在于:前者是靠在既定的一组初始条件下系统的运行达到的,而后者却意味着新的初始条件的创造。[8]技术创新活动在本质上是组织从追求系统静态效率向追求系统动态效率的转变。由于市场需求的快速多变,以及研究与发展活动随时产生着新的知识,技术创新越来越成为很难用那种不断对微小的外部扰动进行调整从而恢复均衡的经济系统来描述的一种现象。马丁(M.J.Martin)甚至认为,技术创新可以被看作是组织从相关的环境中吸收新知识而产生的“技术突变”(technological mutation),组织的创新效率取决于随时间而展开的技术——市场协同识别(technology-market synergy)。[9]托纳斯基(L.G.Tornatsky)等人将技术创新过程看作是“随时间逐步展开的许多不连续决策及其行动的过程。”[10]因此,时间因素(包括时机的选择)就逐渐成为了技术创新的一个关键。所以,罗斯韦尔在系统集成和网络化(SIN)模式中将时间战略视为技术创新的首要的基础战略因素。[11]技术创新不再是从一个职能到另一个职能的“序列性”过程,而越来越成为同时涉及创新构思的产生、R&D、设计制造和市场营销的“并行化”或“同步化”过程。甚至,顾客的未来需求,将驱动着所有同步化的资源分配和改善。国外有学者指出:“对财富创造而言,增值过程的快速同步处理能力显然愈来愈重要”。[12]这种快速同步处理能力,显然要求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以及企业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更加密切的联系、沟通和合作。

第三、从组织适应性到组织创造性

技术创新既是处于动态之中的组织行为,组织的行为方式就成为了决定技术创新绩效的一个基本因素。组织理论根据行为方式的基本特点,将组织划分为机械性组织和有机性组织两种不同类型。基于组织理论对于技术创新的研究表明,有机性组织有助于技术创新,而机械性组织则倾向于抑制创新活动的开展,尤其是根本性创新的导入。[13]有人对美日企业观作了有趣的比较:美国人称企业为组织,组织这两个字的原意是工具(organon),换言之,企业组织是根据机器运作的原理建构,用以达成任务的工具;而在日本则把企业类比为生物有机体,它必须吸收外在环境的养分并与生态环境相依存。[14]把企业组织看作是有生命力的有机体系统,强调这种系统对于其环境的依赖性和适应性,有助于理解日本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实践。但是,企业毕竟是由人所组成的组织,它和一般的生物有机体又有着根本的区别。尽管生物也具有选择环境的能力,但企业和生物对环境的选择却有根本的目标差异——后者常是被动的适应,而前者则是主动的创造。生物与环境的关系是“适者生存”,即生物通过其寻觅活动来选择适合自身的小生境;而企业与环境的关系则是“创者生存”,即企业通过其组织的创造性构造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萨哈尔(D.Sahal)曾经强调,技术进化与生物进化有一个关键性的区别:不同的生物种类不能相互繁殖,而技术进化常常是由于几种以前互不相关的技术创造性地相互结合而实现的。[15]纳尔逊(R.Nelson,又译纳尔森)和温特(G.Winter)在利用演化理论来阐述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时也曾指出:“在最有活力的行业里,企业试图改变对它们产品的需求,并开发新技术,而不仅仅是选择最适合市场情况的技术来响应市场需求。”[16]组织创造性在计算机、半导体和生物技术产业等新兴领域的作用已日趋重要。

第四、从工业经济范式到知识经济范式

在技术创新研究领域,多茜(G.Dosi)从类比库恩的科学范式范畴中提出了“技术范式”的概念。她将技术范式界定为“解决所选择的技术问题的一种模型或模式”。[17]后来,又将其扩展到技术经济领域,认为技术范式规定了将要完成的任务要求、完成任务的科学原理以及利用的物质技术,换言之,“技术范式是特定的技术经济问题的解题模式。”[18]在此基础上,弗里曼(C.Freeman)和佩雷兹(C.Perez)提出并详细阐述了“技术—经济范式”的新概念。“技术—经济范式”用来描述一个从一系列技术可行的创新组合中进行经济选择的过程。“技术—经济范式”的变革不仅导致一系列新产品的出现,而且影响创新的结构和条件,导致企业行为的“量子式跃迁”。[19]由此可见,“技术—经济范式”的变革意味着技术创新范式的转换。

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正在导致一场从工业经济范式向知识经济范式的变革。这使得技术创新的内涵和条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贝尔(D.Bell)认为,关于新的信息技术最为根本的事实是,它产生了一系列遍及社会各个方面的变革并且更新了全部旧的关系;它拓展了竞技场,增多了行动者,加快了交易的速度和易变性。[20]弗里曼指出,当代范式的变革可以看作是一种技术转换,即从主要基于便宜的能量输入的技术,转换为以压倒优势的基于微电子技术和电通信技术所驱动的便宜信息输入的技术。[21]吉本斯(M.Gibbons)等人认为,当代技术—经济范式的变化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设计者、工程师和管理者解决经济问题的基本方法的转变;二是生产中的关键要素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低成本地获取;三是不仅影响特定的产品、过程和服务,而且影响企业和产业的组织和结构。[22]罗斯韦尔刻划了信息技术发展给技术创新带来的新特征:更多地使用专家系统来辅助创新决策,利用仿真模型技术部分替代实物原型,一体化的计算机辅助设计,柔性制造系统的应用,企业的战略联盟等。[23]罗杰斯(Debra M.A.Roagers)提出了“知识创新系统模型”。他强调:“新的创新系统必须使信息和知识的流动通过合作、网络化团体在虚拟组织中达到最佳化。”[24]基于新的技术——经济范式,技术创新的本质理应得到更加深刻的揭示和阐述。

基于上述思考背景,笔者提出技术创新本质的一种新的理论认识——技术创新系统建构观。所谓“技术创新系统建构观”,概括地说,就是把技术创新看作是科学、技术与经济结合方式的新的可能性的建构与实现的系统行为。具体说来,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

第一,只有从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创造性的动态结合上才能深刻理解技术创新的本质。

技术创新理论的哲学基础是关于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认识。但是,技术创新理论揭示的并非是科学、技术与经济之间的静态的结构性关系,而是科学、技术与经济之间的动态的建构性关系。瑞士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皮亚杰在其名著《发生认识论原理》中提出了“建构(construction)”这个概念。建构与结构的区别就在于:结构是静态的,建构是动态的;结构是被动的,建构是能动的;结构可以纯粹属于主体(或者客体)内部,而建构必然是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建构与结构又是关联的:建构总是立足于主体内部的一定结构,但这种结构不能预先决定建构的结果;建构需要依赖于客体的潜在特性,但这种潜在特性也是需要通过主体的建构活动才能把握的。皮亚杰说,发生认识论“首先是把认识看作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建构”,“认识既不能看作是主体内部结构中预先决定了的——它们起因于有效的和不断的建构;也不能看作是在客体的预先存在着的特性中预先决定了的,因为客体只是通过这些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的,并且这些结构还通过把它们结合到更大的范围之中(即把它们放在一个可能的系统之内)而使它们丰富起来。”[25]

在技术创新中,科学、技术与经济之间建构性关系的确立,既非科学技术发展的自然延伸,亦非科学、技术与经济循环互动的必然结果,而是通过技术创新主体的能动的创造,把科学技术因素和经济因素放在企业的系统之内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且不断地使它们丰富起来而实现的。在现有的研究中,技术创新已被描述为具有很多自发性质的过程。但是,正如纳尔逊所说:“创新活动并不遵循严格的随机过程。确切地说,提高技术的工作有着明确的方向,即沿着创新者所认为的具有技术可能性和潜在利润的方向推进。”[26]技术创新的过程研究表明,技术创新虽然具有难以预测的不确定性和行动的不稳定性,但它并非象有人认为的那样是一个随机的过程,而是一个有组织的过程,一个具有方向性的每一阶段都包含有研究、评价、决策和实施的合理性过程。简言之,技术创新是一种“非预成结构的建构”过程。正是由于创新主体的能动的创造,才能形成科学、技术与经济之间的建构性关系,才能使一种新的科学、技术与经济之间的动态的有机结合得以实现。

第二,技术创新的创造性实质是科学、技术与经济结合方式的新的可能性建构及其实现。

技术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的技术经济活动,这已经成为普遍认同的观点。但是,技术创新的创造性实质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和分析。托纳斯基等人曾对技术创新行为的基本特性进行过专门的研究,他们将技术创新的基本特性归纳为不确定性、风险性、相对优势性、一致性和复杂性等五个方面,而创造性却被排除在外了。德鲁克(P.F.Drucker)将技术创新的创造性归之于企业家的个人禀赋,归结为一种企业家精神,认为它是“企业家专门打翻和瓦解旧有的一套”的本性[27]。也有一些人注意到了创造性活动渗透在技术创新的整个过程之中,指出:“技术创新的整个过程是一个创造性的过程”[28],“企业的创造性是在技术革新〔创新〕的过程中被发挥出来的”[29],但是他们并没有具体解释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这些创造性活动究竟是什么、是如何展开的。

据笔者所见,仅有的例外是远德玉等人比较深入地分析了技术创新的创造性特点。他们提出,可以从创新主体和创新成果两个方面理解技术创新的创造性,并且把这种理解和关于技术创新本质的认识结合起来了。他们指出:“技术发明以及人类技术活动、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一切创造性成果,都具有尚未被人认识和利用的潜在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技术创新本质上就是通过技术的手段使这些潜在价值对象化、物质化,成为直接的、现实性的能够给社会带来一定效益的价值形态。这些转化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机械性’过程,而是一个包括技术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人的因素在内的创造性的综合过程。”[30]这意味着,技术创新的本质在于它的创造性,在于通过技术的手段实现技术经济活动成果中潜在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在于通过技术创新主体的创造性发挥获得新的具有创造性的技术经济成果,给社会带来效益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效益,或者说,技术创新主体给自己带来效益的同时,也要给社会带来效益。

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技术创新作为一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经济活动,是企业为“响应与满足市场需求”并“刺激和重创市场需求”,“从而把科技进步与市场需求能动地、有机地、动态地结合起来,创造出体现这种结合的新产品与新工艺并开拓新的市场,以获得更大效益的创造性行为”。[31]我们要真正把握住技术创新的本质,还必须把这种科学、技术与经济结合的“创造性行为”的实质进一步揭示出来。技术创新作为“科学、技术与经济一体化”的企业活动,就是要寻找某种使科技与经济融为一体、协调发展的具体途径。其关键则在于要创造出某种新的能使科技进步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或集成的具体形式。无庸赘言,它必然是一个人为的建构过程——寻找机会,建构起来某种把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或集成的新的可能性;同时创造条件,使这种可能性在产品、工艺和市场上得以实现,把它变成具有普遍品格的现实性。所以,科学、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方式的新的可能性的建构与实现——便是技术创新这种特殊的创造性活动的实质内容。由于技术创新首先是一种循经济规律、为经济目的而发生的经济行为,因此在建构并实现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的新的可能方式过程中应当把市场导向与顾客需求放在首位。

第三,在技术创新中可能性建构与可能性实现是一个交互的过程。

众所周知,创新理论奠基人熊彼特就提出了“创新是一个过程”的思想。但是,在他那里,创新作为一个过程,主要是就其对经济增长以至社会变迁的影响而言的。熊彼特并没有对技术创新活动进行过程分解。索罗(S.C.Solo)于1951年对技术创新理论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他在《资本主义过程中的创新:对熊彼特理论的评论》一文中明确地指出,当现有知识获得应用导致实际的技术安排发生变化时,这样的技术变革可以被称作“创新”。他首次提出了技术创新的两个必要条件,即新思想来源和以后阶段的现实发展。这一“两步论”被认为是技术创新概念界定研究上的一个里程碑。[32]

索罗的贡献在于,他并不是象熊彼特那样把创新仅仅看作是一种新组合的实现过程,而是强调了这种新组合的来源,即创新构思的重要性。他认为,创新的源泉存在于精神活动之中,这种精神活动包括新思想、对某种尚未存在的新事物的计划等。不过,这种把创新构思和创新实现当作两个不同的阶段(前者是精神活动,后者是物质活动)截然分开的思想,构成了技术创新过程研究的传统,却是值得反思和批判的。这种思想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影响可以从大量著名的技术创新过程模型中深切地感受到。如厄行拜克(J.Utterback)的三阶段活动模型[33]、布莱特(J.R.Bright)的八阶段活动模型[34]、萨伦(M.A.Saren)的部门阶段模型[35]、罗斯韦尔和罗伯逊的交互作用模型[36]、特威斯(B.Twiss)的活动—阶段模型[37],以及中国学者傅家骥等提出的三个主阶段、六个子阶段的企业技术创新过程模型[38]等,都无一例外地把技术创新看作是从创新构思的产生、经由一系列开发活动直至成功实现的过程。

在基于上述思想传统的分析框架中,“新组合的形成”与“新组合的实现”,“精神活动”与“物质活动”,“战略计划”与“战略实施”,“行动的选择”与“行动的完成”,“信息过程”与“物质过程”,都被当作技术创新中具有明确界限、可以相互分离的两种不同的活动。德鲁克指出:“不确定性已经变得如此重大,使得大多数企业通常采取的基于可能性作出预测的计划,即使不是完全没有效果,也是很难取得成功的。”[39]德鲁克在这里想说明的,决非是今后的企业在开展技术创新时再也用不着进行预测和计划,他所反对的是目前大多数企业通常采取的计划方式,即企业战略计划与具体行动之间的分离状况。由于技术创新是一种复杂的和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活动,试图将它表示为关于战略内容的一劳永逸的决策,或一旦决定,成果即可预见、计划就能实施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事实上,企业的战略计划和战略实施都是一个持续性的变革过程,都是一个交互或相交替的过程。正如纳尔逊和温特所强调的:“没有把行动的完成和行动的选择分开的明确界限。”他们还进一步指出:“在某种意义上,在能力和选择之间有一种交替关系,一种由理性是有限的这一事实最终强加的交替关系。”[40]

如前所述,技术创新是一种有组织的合理性过程,但是这种合理性过程并非是按照传统的计划方式而展开的。按西蒙(H.A.Simon)所采用的理论术语,技术创新的合理性并非是经济学一般定义上的抽象理性,即本质合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而是一种行为方式,即过程合理性(procedural ralionality)。[41]具体说来,理性(rationality)是指在给定条件和约束的限度内适于达到给定目标的行为方式。西蒙将理性行为理论分成两种类型:一种理论把所有条件和约束都归于理性活动者体外的环境;另一类理论则认定作为信息处理者的活动者本身的局限性就是非常重要的约束。他把那类考虑到活动者信息处理能力限度的理论称为有限理性论。在他看来,无论是个人理性还是组织理性都是有限度的。

笔者的立场是,由于受到有限理性的根本性制约,企业在开展技术创新时,它在任何时候能够做的事情的范围,在努力运用其能力之前,总是具有不确定性的;而且由于技术创新活动处于一个动态环境之中,企业在一个特定的情况下根据一个好的创新战略所采取的创新行动也可能有不确定的结果。因此,可能性建构(创新战略与策略的制定)与可能性实现(创新战略与策略的实施)在技术创新中具有交互关系,即可能性建构与可能性实现并非具有明确界限、可以相互分离的两种不同活动,而是一个相互交错、相互作用的动态演化过程。

关于“在技术创新中可能性建构与可能性实现之间交互关系”的认识,不仅为揭示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技术创新效率低下提供了线索,而且有其现实的实践价值。已有学者在剖析中、东欧国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制度转型中技术创新的表现并不理想时指出,其主要的一个症结即在于创新政策规划与创新战略制定者的思想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上,根深蒂固的计划经济观念镶嵌于经济组织的价值体系之中。[42]在我国,随着技术创新工程的全面推进,一些地方和试点企业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地制定其技术创新实施方案,但其技术创新目标和措施往往是为了应付上级的考查,有许多千篇一律、不切实际之处。这些现象表明,技术创新活动仍然受到传统的计划观念的深刻影响。正如张维迎所说:“在中国,破除对政府计划的迷信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43]著名的组织战略学者闵兹伯格(H.Mintzberg)在批判哈佛大学有关企业战略的传统教学法时曾经指出:有效的企业策略不会是定型化的策略类型,必定是由企业的独特能力与实际运作的特殊环境衍生而成的。任何纯粹逻辑推导的行动计划,不是流于失败,便是缺乏执行所需的意愿、能力与时机。[44]大量的实证研究已经表明: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传统的计划过程也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制定出来的计划无法得以实施;其实通常情况下,它制定的往往是达不到预期目标的计划。闵兹伯格的批评值得技术创新理论研究者和实践推进者的深思。

第四,技术创新是开放型组织的系统行为,它不仅要求个人的创造性,而且需要组织有创造性。

技术创新并非是单个企业家的专有行为,而是整个企业的系统行为。事实上,熊彼特在其晚年所发表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已经注意到,技术进步作为一个进化的过程是由他所描述的系统所引起的,可惜的是他没有真正地发展这一观点。[45]加尔布雷斯(J.K.Galbraith)明确地主张,现代社会的特征在于大企业体制,技术创新的主体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专家组合”的集团。需要指出的是,加尔布雷斯是从“技术结构的权力”的视角来透视技术创新主体的,他实际上剥夺了企业家个人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角色,而将之归于“企业内部的技术结构”,即归于技术专家群体,并否认“那些在决策过程中不享有任何参与权的工人的作用”[46]。梅地奎(M.A.Maidique)拓展了加尔布雷斯的观点。他比较全面地指出,成功的技术创新需要创业的、管理的、技术的诸角色的特定组合,这些角色随着厂商的发展与变化而变化,且由不同的人员以不同的方式完成。[47]

技术创新系统建构观强调,企业技术创新是整个企业的系统行为,需要企业全员的共同参与,但并没有因此而抹杀个人的重要作用。不过,正如弗里曼所说:“实证研究确实经常肯定个人〔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将之描述成‘产品拥护者’,或‘企业创新者’或‘网络协调者’,但是有时难以在更无名的矮人与巨人同时发挥重要作用的过程中找出突出的个人。”[48]而且,由“突出的个人”构成的组织,并不一定是“突出的组织”。贝尔宾(M.Belbin)发现,由智商最高和创造力最高的人员所组成的团体,其组织的创造性往往反而不尽人意,杰出的个人可能组成笨拙的团体。他指出,创意可以是个人活动,创新却必定是一种团体活动;发明是一种个人行为,创新则必须接受外部意见。[49]这说明,技术创新是企业的系统行为,它所要求的不单是个人的创造性,而且是一种组织创造性。

作为技术创新主体,企业是开放式组织。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时不仅需要随时监视社会市场的需求变化,及时引入社会积累的科学技术知识,而且需要向社会提供适应需求的创新产品及其服务。围绕技术创新,企业与其环境的关系被加以重新审视,从而获得了新的认识:技术创新过程应当被看作是一种创新企业的环境变革,而不只是发生于这一环境中的事情;应当被看作是一种既涉及企业又涉及其环境的学习过程,它导致企业与其环境两方面深刻的变化。[50]因此,组织的开放性是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基本条件。

随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面对的技术经济问题越来越复杂,单个企业依靠自身能力取得技术创新的成功已越来越困难。有学者指出,随着技术创新的复杂化,业已形成一种新的规则:惩罚个人主义和冲突,鼓励共同体和协作,成功的技术创新取决于以技术为基础的共同体的开发和维护。[51]OECD报告也强调:企业自身正面临着需要变成一个学习组织,为适应新的技术而不断地改进管理模式、组织结构及技术能力的形势。它们也要加入到网络中去。在那里,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在试验和信息交换中的相互学习将是创新的推动力。[52]在知识经济时代,开放式的组织学习(包括从干中学、从用中学、从相互作用中学等)是企业创造性的基本来源,是技术创新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而知识经济的魅力就在于,它不仅仅为企业建构科学、技术与经济结合的新方式提供更广阔的可能性,而且为企业实现这种可能性提供了可再生的丰富资源和全球化的有利条件。

(三)

这里尚需指出上述技术创新系统建构观与创新研究的“系统范式”之间的区别。近年来,基于技术创新的循环互动观,技术创新是由不同参与者和机构的共同体大量互动作用的结果,已逐渐成为共识。在此基础上,已经出现了一种创新研究的“系统范式”[53]。它主要是通过对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而得以全面展现和确立的。这种研究和知识经济相互交合,也已开始着重分析国家创新系统中行动者之间的基本信息和知识流。它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各国的知识流结构,以及不同类型的机构的相对重要性、行动者及其相应的生产系统,都是有所差异的。正是这种差异,造成了国家技术创新能力的不同。无疑,这种研究范式具有潜在的理论生命力,对我国科技改革和经济改革都有其现实意义。

可是,应当清楚地看到,伦德沃尔和纳尔逊等人提出和倡导“国家创新系统”概念所具有的独特背景:他们是基于日本技术创新的成功经验,直接针对“管理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的西方正统观念以及“完全竞争”、“完备信息”等传统的经济学教条,呼吁研究人员关注技术创新的支持环境,强调现实的市场是组织化的市场,主张政府制订和执行推动技术创新的政策框架的。对此,弗里曼已有准确的评价:像伦德沃尔和纳尔逊这样的经济学家创造“国家创新系统”这个新术语,是“用来描述任何国家经济中宏观层次上影响创新过程的制度和政策的复杂混合物”。[54]以系统化而非线性模式的方式来探讨国家创新系统,所强调的是一个国家创新的压力来源和国家层面的创造性及其竞争力。这种研究范式有其积极的影响,但也有其负面的效果。比如,企业从其它国家吸收技术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这种技术的引进与吸收是需要以企业为主体的。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将创新的眼光扩展到国家层面往往也是不充分的。[55]何况,它在当今之中国,还有可能为拂之不去的计划观念留下更多的活动空间。

在我国,我们所面临的根本问题,仍然是如何把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塑造成真正的技术创新的主体。这也应是国家创新系统建设中的首要任务。我们需要关注技术创新的支持环境,更需要关注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正如冯之浚指出的:“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质是把科技进步的中心由政府转移到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科技进步的主体是企业,科技进步的导向是市场,科技进步的核心是创新。”[56]舍此,便会离开技术创新的正确导向。

毕竟,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并不是现成的,而是建构的;企业的作用绝不是被动的,而是能动的。技术创新,作为一种创造性的技术经济活动,它并不是从潜在的机会中自发形成的,创新可能性也并不直接地存在于现有的国家创新系统之中。只有通过创新主体系统的创造性活动,使创新经过从潜在性到可能性再到现实性的展开过程,才能使技术创新真正完成。从根本上说,技术创新的本质就在于科学、技术与经济结合新方式的可能性建构与实现,而这一可能性建构与实现过程主要是靠以企业为主体的网络系统来完成的。

〔收稿日期〕2002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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