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振伟[1]2016年在《法治政府视域下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合理转变和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越来越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其公开的内容和程度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公民知情权的保障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随着法治政府建设逐步推进,该条例的缺陷也逐渐凸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由于政府信息中最重要的部分便是财政信息,因此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的研究至关重要。为此,本文选取了财政信息公开这一热点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以法治政府构建为视角,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以法学理论知识为主,兼以政治学、行政学及经济学等理论知识为辅,通过尽可能多地收集分析相关资料,较为详细地探究了我国在法治政府进程中如何完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这一重要制度。在这一思路下,本文主要从四章展开论述:第一章为法治政府与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关系的理论框架。本章主要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信息公开的关系进行了相关理论分析。在对法治政府和财政信息公开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首先讨论了法治政府的基本理念及其治理模式的转变;然后,从理论基础、法律依据以及公开的必要性叁个方面重点分析了财政信息公开的依据;最后,详细探讨了财政信息公开与法治政府的内在契合。第二章为法治政府视域下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现状分析。本章从取得的一些成就、国内先进地区的积极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归因分析等四个方面对近年来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现状进行了详细地分析。首先,从财政信息公开的管理体系建设、公开范围、形式与渠道以及对公民参与意识的积极影响等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政府近几年来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取得的重要成就;其次,介绍了我国部分省市及其他地区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的先进经验;再次,从财政信息公开的立法现状、管理机制、公众期望、监督机制和救济渠道等四个方面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从社会环境、思想观念、公开主体以及法律政策制定与执行力度等四个方面对当前我国政府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因分析。第叁章为国外财政信息公开的先进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本章主要介绍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的先进经验,并总结了其对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些重要启示。第四章为法治政府视域下完善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措施。本章主要从全面提高政府及公众的认识、加快相关立法改革、完善公开内容制度以及健全监督保障及救济制度等四个方面重点探讨了法治政府进程中完善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措施,以期能够为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一些积极的探索性建议,并希望在此基础上能适当弥补我国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从而为推动法治政府构建奠定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刘洲[2]2011年在《财政支出的法律控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财政支出的法律控制是立足于构建公共财政体制背景下提出来的命题,而公共预算则是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基本途径,也是其他财政支出法律控制方式和制度的基础。当我们从公共预算的视角思考财政支出的法律控制问题时,我们必须回答如下问题: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究竟对于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有何意义?财政支出法律控制应当秉持何种理念?财政支出法律控制如何在制度层面上得以实现?中国当前财政支出法律控制应当如何转型,方能因应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本文旨在对上述问题进行回答。除导论外,本文共包括五章,并大致可以分为叁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属于基础分析(第一章和第二章),其中第一章主要论述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理论根基,第二章主要论述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理念基础;第二个部分属于制度分析(第叁章和第四章),其中第叁章是从预算权力的角度分析财政支出的法律控制,第四章则是从预算权利的角度分析财政支出的法律控制;第叁部分则属于转型分析(第五章),本部分主要立足于中国财政公共化改革和西方发达国家预算改革运动的背景之下来思考中国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转型问题。各章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财政公共性: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理论根基。本章主要是围绕着财政公共性对财政支出法律控制所关涉到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分析。本章主要论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节是对财政公共性的解读,财政公共性是分析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基础,本节选取了国家本质、财政职能和财政类型这叁个维度对财政公共性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剖析,本节的分析是为了说明,财政公共性是理解公共财政的一把钥匙,无论我们如何理解公共财政,最终都是在回答如何实现财政公共性的问题。第二节是对财政公共性与财政支出法律控制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本节首先从理论层面对财政公共性与财政支出法律控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然后以英美两国为例证明,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一个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历史,其间经历了一个从对财政收入控制的重视到对财政支出控制的重视的转变,而财政公共性由此也得以凸显;然后进一步剖析了公共预算制度在财政支出法律控制中的重要意义。本节的分析是为了说明,财政支出的法律控制必须将实现财政公共性作为基本目标,以建立公共预算制度作为基本途径。第二章——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理念探寻。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本章主要回答财政支出法律控制应当秉持何种理念的问题。在本章中,笔者将财政支出法律控制所应当秉持的理念概括为:财政效率理念、财政公平理念、财政民主理念和财政法治理念。由于财政效率理念和财政公平理念主要是结果导向的,而财政民主和财政法治主要是过程导向的,同时考虑到公平与效率、民主与法治内在的密切联系,因此笔者在本章中将这四个理念分为两节展开分析:第一节分析财政效率理念和财政公平理念,本节首先对财政效率理念和财政公平理念进行了简要分析,然后重点论述了财政支出法律控制中如何体现财政效率与财政公平理念;第二节则分析财政民主理念与财政法治理念,本节首先对财政民主理念和财政法治理念进行了简要分析,然后重点论述了财政支出法律控制中如何体现财政民主与财政法治理念。第叁章——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权力之维。本章着眼于从预算权力的角度展开对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制度分析。本章的分析涵盖了公共预算的叁个重要过程,这也构成本文的叁节。第一节是预算编制过程的法律控制,本节以预算编制权为中心,首先对预算编制权的配置问题进行了分析,接着探讨了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问题,然后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详细论述了预算编制权的法律控制问题。第二节是预算审议过程的法律控制,本节首先利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对立法机关预算审议权在预算权中的核心地位进行了论述,然后利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预算审议权的叁种基本表现形式(预算批准权、预算否决权和预算修正权)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对预算审议的程序问题进行了非常详细地论述。第叁节是预算执行过程的法律控制。在笔者看来,预算执行过程的法律控制实际上就是预算执行监督。本节首先明确指出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和理性化是预算执行监督的两大目标,然后对美中法日四国所代表的四种预算执行监督体系类型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预算执行监督中的两大体制性问题(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预算调整审批权的配置)和两个具体制度问题(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行了剖析,最后对预算执行中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第四章——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权利之维。本章着眼于从公民预算权利的角度展开对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制度分析。本章指出,只有公民在预算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都最终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财政支出的法律控制才能从权利维度得以落实,财政公共性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本章的内容即围绕着这叁个方面的内容展开:第一节分析公民预算知情权的法律保障问题,本节以财政透明度为中心,首先对财政透明度对于公民预算知情权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揭示,接着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合组织为样本,分析了域外的财政透明度建设,然后从财政透明度法律治理的角度剖析了财政透明度建设中需要重点解决的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对中国财政透明度的现状和法律应对进行了论述。第二节分析公民预算决策参与权的法律保障问题。本节以参与式预算为中心,首先对公民参与预算决策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探讨,然后对国外和中国公民参与预算决策的实践进行了对比分析,接下来指出走向法治化是拓展和深化公民参与预算决策的必由之路。第叁节分析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法律保障问题。本节以纳税人诉讼为中心,首先论述了公民预算监督权与纳税人诉讼之间的关系,然后对国外纳税人诉讼制度进行了考察,在此基础上对中国构建纳税人诉讼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五章——中国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转型。本章着眼于在具体制度分析之外,从较为宏观的视野来把握中国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转型问题,以探索中国公共财政建构的有效路径。本章分为两节展开论述:第一节分析中国财政支出法律控制转型的时代背景,本节从财政公共化改革和西方发达国家预算改革运动这两个方面来解析中国财政支出法律控制转型所处的时代背景,从而为中国财政支出法律控制转型奠定基础。第二节分析中国财政支出法律控制的转型之路,本节将对中国财政支出法律控制转型所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思考转型中所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力图为中国财政法律控制的转型找寻到一条可行的路径。
刘雷[3]2014年在《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研究》文中指出财政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随着全球化进程进一步扩大,国际经济体系面临着新的风险,经济安全已然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而财政安全作为国家经济安全中最主要的部分之一,成为核心中的核心。国际上,尤其是在发达国家里,关注经济安全和财政安全早已成为各国政府施政和国际组织合作的重点。早在1994年,美国克林顿政府在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首次将经济安全定位为国家安全战略的叁大目标之一;1996年,俄罗斯第一次在世界上提出了“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说法;希腊债务危机正式爆发,随之引爆整个欧盟的债务危机,继而影响全球的经济稳定,财政安全再次引起全球的关注。2013年10月,世界审计组织第二十一次大会讨论了两大议题,其中一大议题即是最高审计机关在维护财政政策的长期可持续性领域的作用。可以看出,在全球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下,经济安全中的财政安全一直备受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关注。在国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存在财政赤字已经成为常态。我国政府性债务问题近年来受到了国际社会和国内的普遍关注,最新一次的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表明:负有偿还责任的全国政府性债务高达20.6989万亿元,说明政府性债务在我国存在的普遍性和严重性,要求政府的财政安全问题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此外,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经济问题和社会矛盾层出不穷,金融系统风险、房地产行业风险、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平等等问题一旦处理不好,最后都会转化为具有兜底责任的财政风险,影响财政安全,最终影响社会的发展。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财政是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手段和经济基础,因此,财政是实现国家治理的基石,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目标实现的内在要求。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监督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在维护国家财政安全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在国际社会和国内各界已达成共识。美国审计署(GAO)自1990年起持续关注高风险领域,并在《2004-2009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中明确提出审计要“应对美国人民福利和财政安全方面面临的挑战”和“应对全球一体化的挑战和安全威胁”;其他国家的审计机关,诸如澳大利亚、瑞典等,都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了维护财政安全的职责。国际审计组织第二十一次大会形成的《北京宣言》明确了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肯定最高审计机关在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国家良治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国家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在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要“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揭示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性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刘家义审计长在2013年12月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审计中,要关注财政的可持续性,特别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那么,政府审计到底是如何维护财政安全,或者说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具体路径是什么,这是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最为核心的问题。该研究的进行将有助于促进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有助于促进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功能的发挥和有助于深化政府审计和财政理论的研究。财政是国家的经济活动,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基础性的重要地位。财政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审计应该并且可以在维护财政安全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围绕这一核心问题,本文共分为以下七章内容: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分为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和预期创新共五个小节。本章是开篇章,总领整篇论文。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主要从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依据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作用方式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相关经验研究和维护财政安全的具体政府审计形式研究四个方面对现有文献进行了综述,最后对相关文献进行了评价。第叁章,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共分为财政安全内涵界定、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基础、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作用机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功能定位和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践依据共五方面内容。其中,财政安全内涵界定是辨析安全、财政、财政安全、财政风险等基础性概念的基础上,给出财政安全的具体内涵;理论基础一节主要基于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洛克的国家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分析了政府审计应该要维护财政安全;作用机理一节从审计控制观出发,理论上提出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作用过程;而功能定位一节主要分析了政府审计在我国财政监督体系中的定位;第五节从历史依据、法律法规依据、现实状况叁个方面分析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践依据第四章,财政安全要素体系构建研究——基于公共财政的理论视角。本章首先说明了构建财政安全要素体系的重要性,其次,基于公共财政论,提出了可以将所有影响财政安全的因素包括在内的财政安全六要素体系,即财政收支有效性、政府债务可控性、财政制度合理性、财政信息公开性、权力运行规范性和宏观经济平稳性,最后分析了财政安全六要素体系的具体内容。第五章,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作用的实证研究——基于审计“免疫系统”观的理论视角。本章首先阐述和分析审计的“免疫系统”观,指出政府审计可以通过发挥揭示功能、抵御功能和预防功能来维护政府财政安全。在此基础上实证检验政府审计具有的揭示功能、抵御功能和预防功能的“免疫系统”功能能否维护地方财政安全和中央财政安全。实证结果表明,整体而言,政府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得到了发挥,可以维护财政安全。第六章,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研究。本章在构建起的财政安全要素体系的基础上,提出政府审计可以通过实施税收绩效审计和公共项目绩效审计来提高财政收支有效性,通过实施政府债务审计和专项政府审计增强政府债务可控性,通过实施制度合理性审计和财政预算全程审计促进财政制度合理性,通过实施财政信息系统审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性,通过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提升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以及通过实施宏观经济环境审计保障宏观经济平稳性。政府审计可以通过以上这些实现路径维护财政安全。第七章,主要研究结论、研究创新、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本章是结束章,主要是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总结论文主要研究结论,归纳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并提出论文的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通过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本文主要有以下叁个方面的研究结论:(1)政府审计应该并且可以维护财政安全。本文构建的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指出,政府审计应该维护财政安全。基于审计“免疫系统”观,实证检验了政府审计维护地方财政安全和中央财政安全的“免疫系统”功能,得出政府审计可以维护财政安全的结论。(2)公共财政视角下,财政安全要求实现财政收支有效性、政府债务可控性、财政制度合理性、财政信息公开性、权力运行规范性和宏观经济平稳性。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路径问题的前提是梳理清楚影响财政安全的因素是什么,在此基础之上,才可以进一步研究在这些方面政府审计是否可以发挥作用,发挥作用的具体路径是什么。我国建立市场经济制度,与之相匹配的是公共财政模式。本文基于公共财政的视角,根据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提出财政安全是指政府财政的运行在受到内外部风险因素的冲击下,依然能够持续稳定的状态。为了实现这一安全状态,财政需要做到财政收支有效性、政府债务可控性、财政制度合理性、财政信息公开性、权力运行规范性和宏观经济平稳性。(3)政府审计可以达到财政安全要素体系六个方面的要求,从而实现维护财政安全的目标。基于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内涵会随着环境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丰富。在公共财政模式下,财政安全的要素内容可以包括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丰富内涵里,换言之,产生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政府审计可以去实现财政安全的要素要求,即政府审计可以有相应的路径去实现维护财政安全的目标。本文提出,政府审计可以通过实施税收绩效审计和公共项目绩效审计来提高财政收支有效性,通过实施政府债务审计和专项政府审计增强政府债务可控性,通过实施制度合理性审计和财政预算全程审计促进财政制度合理性,通过实施财政信息系统审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性,通过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提升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以及通过宏观经济环境审计保障宏观经济平稳性,最终维护财政安全。本文主要有以下叁个方面的创新:(1)构建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系统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问题在国内外尚属前沿。国内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实现路径的文献相对片面,不成系统,角度各异,不利于指导政府审计发挥维护财政安全的功能作用,而国外直接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文献几乎没有。本文构建了一个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该框架包括了基本概念界定、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基础、政府审计维护财政的作用机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功能定位以及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践依据共五个方面的内容,从理论上解决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关系问题。(2)基于审计“免疫系统”观,通过探索性地实证分析获得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有价值的经验证据。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规范研究较少,现有文献主要是从理论上探讨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可行性,而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证文献极少,本文从审计“免疫系统”观出发,用数据探索性地考察了政府审计揭示、抵御和预防的“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与财政安全的关系,寻找到了政府审计可以维护财政安全的有价值的经验证据,支持了政府审计可以维护财政安全的研究结论。(3)在财政安全要素体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府审计有效维护财政安全的作用路径,并提出若干维护公共财政安全的新型政府审计类型。基于公共财政理论视角下构建的财政安全要素体系,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主要有:政府审计可以通过实施税收绩效审计和公共项目绩效审计来提高财政收支有效性,通过实施政府债务审计和专项政府审计增强政府债务可控性,通过实施制度合理性审计和财政预算全程审计促进财政制度合理性,通过实施财政信息系统审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性,通过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提升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以及通过实施宏观经济环境审计保障宏观经济平稳性。其中,新型政府审计类型包括了税收绩效审计、制度合理性审计、财政预算全程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和宏观经济环境审计。
郭玮[4]2016年在《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架构与优化设计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与此同时,地方财政支出规模日益增大,地方财政风险愈演愈烈。如何加强地方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已成为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地方财政部门是进行地方财政管理的特殊机构,由于地方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最后都会归结为财政活动,因此,地方财政部门的管理和运行是政府治理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从地方财政管理的现状来看,一直以来地方财政部门都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提高部门廉政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作为地方财政管理目标。但是,由于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地方财政风险也在日益加剧。同时,政府服务职能的转变和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也要求地方财政建设必须朝着更严格、更为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原有的地方财政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和满足新形势下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的客观要求。在国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积极影响以及我国企业部门内部控制发展成效的良好示范和带动下,我国政府部门也加快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进程,逐步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一些地方财政部门相继开展了内部控制的探索与实践,尝试性地将内部控制引入地方财政管理,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也有效带动了其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现有的相关文献往往聚焦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概念、目标、原则、主体与客体等框架设计,却忽略了地方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特点和运行规律。同时,由于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从而无法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进行判断和有效指导,致使各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性。而且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松弛、机构职责不清、监督乏力现象普通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并制约着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和财政资金运行,从而难以形成对地方财政风险的有效防范。因此,适时启动并有效推进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研究是形势所趋,是规范地方财政部门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有效预防地方财政风险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借鉴和吸纳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重要内核,扩展和拓深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的必然选择。本文以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架构与优化设计研究为题,将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重要思想引入地方财政管理,归纳总结内部控制理论的概念本质与作用方法,梳理政府部门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关联性,结合地方财政部门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和内部控制的复杂性,展开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一般性分析。在此基础上,诠释核心要素并推理演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运行机理。同时,以问卷调查分析和典型案例为依据,深入探讨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困境,针对性地从地方财政部门单位层面的优化、作业层面的流程规范以及内部评价体系的构建等重要角度提出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优化设计。本文的核心内容具体如下:第一部分,导论。本部分主要概述了研究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和框架以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等。第二部分,内部控制的特质、属性与理论延伸。通过对内部控制定义、本质、原理和方法的一般性分析,总结归纳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梳理政府部门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关联性,从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出发,重新定位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功能与作用,并结合地方财政部门行政管理的特殊意义以及实施内部控制的复杂性,进一步构建"嵌入式"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理论框架,阐释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概念特征,清晰界定主体和客体,理顺内部控制目标与组织不同层次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应当是一个设计科学、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动态系统。第叁部分,核心要素与运行机理: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架构。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五大核心要素进行诠释,并将其整合于地方财政部门单位层面和作业层面的财政管理活动之中,推理演绎基于目标设定、风险甄别、控制措施及监督评价等重要环节在内的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运行机理。同时,进一步提出财政信息化程度的提升、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协调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完善是促进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条件。第四部分,我国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现实考察。在总结国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沿着内部控制的起步、企业内部控制的日趋完善、内部控制引入政府管理以及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积极推进的发展路径,回顾了我国内部控制的成长历程。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收集来自于不同层级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资料和数据,运用统计分析方法探寻数据背后的规律,掌握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实施的整体状况及内在特征,并以某财政局为例进一步深入分析其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困境,为地方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提供充足的现实依据。第五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整体优化与流程规范。结合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层面和作业层面两个视角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单位整体层面主要从地方财政部门组织架构、组织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文化和人力资源政策、决策审批制度、财政信息系统以及会计机构与财务报告等方面进行优化。作业层面则结合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业务、财政资金运行、资产管理、基建工程项目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业务活动,针对各项业务的流程和关键环节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具体设计。第六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针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评价缺失的现状,尝试性地提出分层面评价的设计思路。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有效性分析进行理论界定,全面梳理整合观下的内部评价模式,并提出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流程。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之间的关联性,从单位层面的定性分析角度判定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成熟度水平,以作业层面业务流程的定量考量视角整理来源于各项记录的客观证据,并最终得出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评价的综合性结论。第七部分,结论与展望。主要是对论文的概括性总结及简评。通过理论框架、实践考查和动态评价的分析,阐述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结论。同时,也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未来研究的方向进行展望。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将内部控制理论的重要内核充分合理的引入地方财政管理,立足地方财政部门的公共受托责任和行政管理的特殊性,构建"嵌入式"地方财政内部控制理论体系,并推理演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运行机理,以单位层面的全局视阈和作业层面的流程视角全面分析和优化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评价。以下叁方面支撑了这一新的分析框架:(1)将内部控制理论扩展和拓深至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来源于企业组织,简单的移植和照搬并不可取。本文从内部控制理论产生的作用原理和方法基础入手,总结归纳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梳理政府部门与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共同之处在于内部控制的产生基础、实施目标及运行条件。结合地方财政部门行政管理的特殊意义以及实施内部控制的复杂性,诠释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概念、主体和客体及控制的层次性,指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应当是一个设计科学、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动态系统,构建"嵌入式"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理论框架,是对内部控制理论进行的有益延伸和拓展。(2)推理演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运行机理。组织结构不同其内部控制的运行原理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本文充分借鉴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要素,并与地方财政单位层面的整体环境和作业层面的业务活动相融合。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是在组织整体环境的约束和影响下,以地方财政部门发展战略目标设定为逻辑起点,通过对单位层面和作业层面进行风险甄别,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结合必要的监督评价而形成的自我管理和自我防范的动态循环过程。通过演绎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作用机理,进一步理顺各要素之间的彼此联系及单位层面与作业层面的相互关系,从而更加准确地把握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内在规律。(3)以单位层面的全局视阈和作业层面的流程视角全面审视地方财政内部控制问题。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应当包含设计、执行、评价叁大环节,单单以某一方面进行研究都是不完整的。因此,本文从地方财政部门单位层面组织架构、组织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文化和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针对作业层面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业务、财政资金运行等主要业务的流程和关键环节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并依据不同层面的特点及信息来源的差异性,进一步提出以单位层面定性分析与作业层面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从而对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设计、执行、评价的形成路径进行完整的优化设计与探索。
谢柳芳, 韩梅芳[5]2016年在《政府财政信息披露在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路径研究》文中提出本文基于国家审计的治理功能,以政府财政信息披露为切入点,用2009至2014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数据,实证考察国家审计功能的发挥对政府财政信息披露及国家治理的影响,为理解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观点提供了新的证据。研究表明:国家审计具有治理功能,国家审计的治理作用受到审计努力程度的影响,即国家审计投入力度、执行力度和报告力度越大,努力程度越大,国家审计治理功能的发挥越强;政府财政信息的披露在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中具有路径效应,且发挥的是部分"中介效应",国家审计通过改善政府财政信息披露质量,能够有效提升国家治理水平;进一步研究发现,国家审计的治理功能在市场化程度越低的地区,其作用越大。研究结论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国家审计的治理功能,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审计发展、强化政府透明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及水平提供重要的经验证据。
王晟[6]2011年在《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构建研究》文中指出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我国财政信息公开透明的现状与国际标准存在巨大差距,其关键原因在于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财权治理与公司治理都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并有着相似的委托治理结构,因此借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设计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有着充分的理论基础。借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和内容,重塑财政信息公开主体体系、完善公开的对象和内容,建立公告与报告相结合的公开方式,严格信息的质量要求,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及责任追究机制是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构建的重点所在。
叶希胜[7]2002年在《财政信息探讨》文中提出物料、能量和信息是人类文明的叁大要素。特别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信息逐步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重要资源,信息化浪潮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应用已成为各行各业竞相研究的重点。财政信息也逐步成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研究的重点。本文从财政信息的基本概念入手,对财政信息的组织与利用,财政信息的运作方式、财政信息的收集方法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逐一进行了研究和分析,试图给出了一些实用的财政信息运作模式,以便更好地指导现实的财政工作。
蔡晓雨[8]2012年在《提高财政透明度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完善、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的信息公开己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例如,社保基金投资信息的透明度问题、“叁公消费”信息的公开、政府预决算报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因此,政府财政透明度的提高已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首先,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作为受托方,接受公民的委托,承担着公共受托责任,需要履行社会管理、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责。良好的财政管理方法是实现政府职责的一个必要条件,而财政透明度的水平又是影响财政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方面,通过提高财政透明度标准,公共部门才有内在的动力尽自己所能履行各自的职能,才能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行政的效率,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随着财政透明度的提高,财政信息得以真实全面的披露,从而使得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政策时有较为可靠的基础信息和数据,更有利于制定有效的财政货币政策,以解决问题、防范各种潜在风险。其次,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来讲,公众作为委托方,向政府提供资金来源,因此其有权利了解自己所缴纳的资金的用途及使用效果,有权利知道政府是否己履行所做出的承诺。这也必然要以公共部门相关财政信息的公开为前提。因此,财政信息的公开具有重要意义。就我国现实情况来看,不可否认,1998年以来,我国在提高财政透明度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例如政府基金预算的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公开、叁公消费的公开。但是从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的作用和责任、财政信息应予披露的内容及公布的时机、预算管理流程叁个角度来考察我国财政透明度的现状时,就会发现我国在财政透明度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政府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晰、相关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财政信息的公开范围有限、公开的内容过于简单等。在国际预算合作组织发布的《预算公开性指数2008》调研报告中显示,若满分为100分,则被调研的85个国家预算透明度的平均得分为39分,而中国仅为14分,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还低于印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在上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2011中国省级透明度排行榜”也表明,目前我国的省级财政透明度水平依然较低,按百分制计算省级政府的平均得分仅为23.14,即使是排名第一的新疆也仅为43.65分。本文在借鉴IMF关于财政透明度的规则的基础上,提出了衡量财政透明度的叁个标准。基于这叁条标准,探讨了目前我国财政透明度的状况。全文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选题的意义、本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创新及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主要从财政透明度的披露主体以及对财政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来表述财政透明度的涵义:从委托—代理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出发,阐述了提高财政透明度的必要性: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对影响财政透明度的因素进行了归纳:最后提出了考量财政透明度的叁条标准:一是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的作用和责任是否明确;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做到完整、具体、多维、真实、及时便利;叁是预算管理的流程是否合理。第叁部分是基于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作用和责任的角度来考察分析我国的财政透明度,指出在这一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府范围界定不清晰;二是财政管理及公开的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从而在结合其他国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我国财政信息披露内容的完整性、多维性、具体性、真实性及公布时机的考察分析。从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财政信息公布的时间、频率方面指出我国财政信息的公布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提出了完善复试预算体系、扩大并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提高财政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和频率、提高财政信息的真实性等对策。第五部分主要是对我国预算管理流程中存在的影响财政透明度的问题的考察分析。分别从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价等预算管理的阶段指出了目前我国在预算管理流程中还存在的影响财政透明度提高的障碍。并结合其他国家的经验做法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包括延长预算编制和审批的时间、规范预算的编制执行、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多层次的预算监督体系等。第六部分对本文进行总结,指出财政透明度的提高是必然的趋势。
沈昱池[9]2015年在《大数据时代我国财政信息共享的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大数据时代把社会信息重新整合成为海量、无边界、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对壁垒重重的政府财政信息共享工作提出了新的研究内容。运用大数据构建数据驱动型财政管理模式,把数据与财政信息共享有机契合,革新财政信息共享流程,促进财政信息共享高效化。立足"金财工程"建设现状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应按照财政部门间业务关系紧密程度,建立基础信息库、财税信息库和内部信息库,并在战略周详的基础上完善大数据法律体系,在财政信息共享实际应用中实现政企合作与人才培养,并建立严格的信息质量体系。
杨丹芳, 吕凯波, 曾军平[10]2015年在《中国财政透明度评估(2015)》文中提出文章从整体水平、省际差异与项目差异叁方面对2015年我国省级财政透明度进行评估,结果显示:虽然省级政府财政透明度逐年提高,但省级财政透明度的整体水平依然较低,31个省份的平均得分仅为36.04分;省际之间财政透明度差异依然明显,但在最低分上升和最高分下降的情况下差距有所缩小;各项财政信息公开状况很不均衡,一般公共预算、国有企业信息、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透明度得分相对较高,部门预算及相关信息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透明度得分相对较低,政府资产负债则几乎没有公开任何信息。文章认为,为进一步提高省级财政透明度,应按照新《预算法》的精神在《预算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财政信息公开的主体与内容,同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层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列举财政信息公开的负面清单。
参考文献:
[1]. 法治政府视域下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研究[D]. 施振伟. 兰州大学. 2016
[2]. 财政支出的法律控制研究[D]. 刘洲. 西南政法大学. 2011
[3]. 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研究[D]. 刘雷. 西南财经大学. 2014
[4]. 地方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理论架构与优化设计研究[D]. 郭玮. 东北财经大学. 2016
[5]. 政府财政信息披露在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路径研究[J]. 谢柳芳, 韩梅芳. 审计研究. 2016
[6]. 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构建研究[J]. 王晟. 政治学研究. 2011
[7]. 财政信息探讨[D]. 叶希胜. 华中师范大学. 2002
[8]. 提高财政透明度问题研究[D]. 蔡晓雨. 东北财经大学. 2012
[9]. 大数据时代我国财政信息共享的思考[J]. 沈昱池. 地方财政研究. 2015
[10]. 中国财政透明度评估(2015)[J]. 杨丹芳, 吕凯波, 曾军平.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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