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本电费的两种计费方式对企业电费的影响论文_王静

摘要:本文主要对两种基本电费的收费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利弊,使相关部门对大工业用电的计费方式有所了解,并做出合理、经济的选择。

关键词:基本电费 变压器容量 最大需量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新一轮的外商投资热潮在河南各地掀起,大批国外大公司、大财团纷纷前来落户办厂。在这些企业当中,不乏一些用电负荷高达几十万千瓦的厂家,它们的电力主设备电压等级通常都为110kV或220kV,并且普遍采用自发电和从系统受电相结合的供用电方式。

大企业用电户的电费,主要有电量电费和基本电费两部分组成,而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分两种,不同的计费方式对企业电费有不同影响。大客户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直接影响其基本电费的大小,供电企业应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帮助客户制订安全、经济、合理的运行方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将客户的支出负担减至最低。

目前我国实行的电价制度分为单一电价和两部制电价,两部制电价是将容量和电量分别核算相加后确定的电价,按用电管理的规定容量在315KVA以上的均执行两部制电价,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电费主要由电量电费和基本电费组成,而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又分为需量计费和容量计费两种方式,两种计费方式直接影响基本电费的大小。

客户的基本电费,可按客户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两种方法计算。基本计算方法为:

(1)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容量基本电价

其中变压器容量是指客户实际使用的受电变压器(含接用的不通过变压器的高压电机)容量的总和,单位KVA。基本电费计费容量按受电装置上直接连接的变压器容量及不通过变压器而直接接入电网的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核定;用户变压器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或未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基本电费;用户专门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收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因故需要减容的,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日起,按用户申请减容日期对设备加封,从设备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减少用电容量期限,根据用户所提出的申请确定,但最短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年;减容期满后的用户及新装、增容的用户,两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按50%计收;因季节用电或暂不用电可办理变压器暂停手续,每次暂停用电时间必须是连续的。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允许办理两次暂停用电,每次不得少于15天,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均按合同约定容量计收基本电费。暂停时间少于15天,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2)基本电费=最大需量*容量基本电价

其中最大需量是指在本结算周期内,客户使用电力15MIN平均功率的最大值,单位KW。当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时,现行政策中还存在着核定最大需量值的问题。因多数用户最大负荷和月用电量是随生产定单和季节不同而变化的,而核定最大需量值的时间周期的确定增加了一定工作量。“对于超过核定值的部分,加倍收取费用”,则是计划经济时期电力供需关系紧张时为限制电力负荷占有量、改善电网运行的一项强制性经济措施。

基本电费的计算政策性较强,《供电营业规则》及其相关物价管理权限部门对基本电费的计算有一些严格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

由于一般企业对基本电费两种计费方式不了解,特别需量计费方式涉及的用电规定和可变因素多,计费方法相对复杂,从风险小和计费方便考虑企业一般都选择按容量计费基本电费的方式。

作为一名企业供用电管理人员,必须对上述两种计费方式有一个深入了解,以便选择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计费方式。我们知道,两部制大客户的电费由基本电费和电度电费组成,其中的基本电费既可以按变压器容量计算,也可以按需量计算。哪一种计费方式对客户来说更经济省钱?

假定S为客户装机容量总和,X为某一段时间内用电负荷对S的比值,则该客户的需量电费为X·28S,与变量X成正比关系,但容量电费恒为20S。(其中S的单位为kVA,28、20分别为河南省按需量、容量计收的基本电价,单位:元/kW/月、元/kVA/月)

要使需量电费小于容量电费,可求解下列不等式:

X·28S≤20S

X≤20S/28S

X≤0.714

又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及补充规定》,当最大需量低于按变压器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计收基本电费。因此,只有当客户最大需量基本稳定在总容量的0.4-0.714倍之间变化时,申请按需量计费才比较经济合理。

因此,在权衡利弊 在选择是按需量还是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问题上,许多两部制大工业客户都基于以下考虑,一方面自身的生产经常受市场需求影响,起伏波动,负荷估测难度很大,另一方面供电企业对超过需量核准值的5%以上部分,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绝大多数工业客户还是选择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方式。

供电部门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其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五条还补充规定: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基本电费。从客户角度出发,为企业分忧解难,

供电企业结合企业生产过程中售电能力大于实际负荷消耗的特点,在全面研究企业的供电要求后,为企业设计不同的售电方案。不仅满足企业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而且还能大大地下调基本电费。

企业用户根据供电企业的建议,及时改变供电系统的设计思路和运行方式,因而企业每年就可以按小于或等于总容量的一半交纳基本电费。

此举不但赢得企业的广泛赞誉,而且极大地提高了供电企业供电企业按照《供电营业规则及补充规定》的要求,在不增加额外投资的前提下,对企业内部供电系统的运行方式作出相应调整,从而帮助企业节省下一笔客观的电费。极大地提高了供电企业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

参考文献:供电营业规则

论文作者:王静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7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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