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情报学理论研究中的社会认识论思潮(二)_认识论论文

当代情报学理论研究中的社会认识论思潮(二)_认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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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社会认识论”(Social Epistemology,SE)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科学家耶希·霍克·谢拉(S.H.Shera)和玛格丽特·艾根(M.Egan)于1952年提出的。社会认识论的出现与一定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20世纪50年代,随着人们对知识需求与利用的增加,知识的快速增长增加了人们对知识的管理和利用的难度,于是人们开始探索适当的方法对知识进行管理和利用,使其更好地为人类生产生活服务。此外,随着学科间知识的融合、渗透,不同学科间知识的界限变得不清晰,知识的整体化趋势日趋明显,这方便了人们从宏观上、整体上了解知识的特征,挖掘知识的内在规律。

在这样的历史潮流下,1952年,谢拉和艾根在《书目理论之基础》一文中尝试从宏观交流的角度来认识社会书目事业,并寻求建立一种新学科,即通过研究整个社会知识的生产、流通、整合和消耗,作为书目理论的理论基础[1]。谢拉与艾根提出这一概念并建立一个新学科的目的在于为情报学领域提供一种理论框架支持。社会认识论被定义为“借助于对一些过程的研究,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寻求以获得同总体环境关系的一种透视和理解,这种总体环境包括物理的、心理的和知性的”[2]。与传统的认识论不同,社会认识论是以作为整体的社会知识和社会整体认识为研究对象的。总的来说,社会认识论就是记录知识得以在所有可知的学科领域中被理解的工具,是信息与知识交流的中介,所以作为知识的知识,社会认识论要对知识进行有效管理以发挥知识的最大效能[3]。

2 基于社会认识论的信息活动

社会认识论是信息与知识交流的中介,社会认识论的思想可以在多种信息活动中得到体现。人类信息活动的过程是信息传播与交流的过程,有时需借助于一定的信息中介服务来完成。为了更好地获得和利用信息,需要对信息进行分类,使其变得有序化,并且对信息的质量进行评价,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使用户用最少的时间尽可能获得丰富的、准确的、有效的信息。因此,下文对基于社会认识论的信息活动的分析将从基于社会认识论的信息传播与交流、信息分类、信息中介服务、信息质量评价4个角度展开。

2.1基于社会认识论的信息传播与交流

人类的信息活动依赖于信息的传播与交流而实现。谢拉指出,“社会认识论是社会中知识的研究……这门学科的焦点关注于全部社会构造中的各种交流思想的生产、流动、结合与消费”[4]。由此可见,信息的传播与交流是社会认识论的核心,在信息交流的基础上实现知识的增长。与传统的认识论不同,社会认识论的关注焦点不局限于个体的认知,而是一种社会范围的认知,强调认知的社会属性。社会认识论趋向于研究认识论的心理学问题,它从历史的、文化的和社会的角度看待个体知识,关注文化通过怎样的过程创造了表达文化的符号体系,并从文化本身的历史性和社会性考察其内在含义[5]。因此,社会认识论是关注社会范围内的信息互动,这种互动存在于信息用户与信息服务人员之间,不仅包含了信息用户与信息服务人员的个体的认知,而且是融合了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于一体的综合判断。

信息传播与交流的最终目的,是信息向知识的转化,实现知识的增长。从社会认识论的观点出发,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社会中信息的传播与交流机制,从而认识到信息向知识转化的方式,研究知识的增长。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以及知识的增长是社会认识论与情报学的内在联系点。

2.2 基于社会认识论的信息分类

信息分类是对知识进行组织的手段,其主体是知识,目的是形成一种规范的知识体系。现行的信息分类机制大都以19世纪林奈和达尔文组织物理世界的方式为基础,沿袭了一种传统的形态学描述分类法[6]。这种分类方法以形态学为基础,建立在形式和位置的基础上,而并没有实现以知识为基础。比如传统信息分类法的等级列举式结构,它以科学分类为基础,按照学科知识门类层次划分,并把划分出来的子目一一加以列举,形成了一个等级式结构的知识体系。

虽然这种分类法有利于实现不同时间段和不同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的固定性和连贯性,并且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但是它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缺乏知识基础的分析以及知识内容的界定,只能满足最基本的信息查询服务;其次,信息中介机构储藏空间短缺的问题会导致学科标题划分的局限,从而使得知识的范围大大缩小。因此,有必要引入社会认识论对文献内容和知识基础做出全面规范,而不只是简单地分类和描述。

社会认识论引入的意义在于它有助于信息分类的扩展。目前图书情报领域关于分类法使用的研究大多是描述性的,而社会认识论的方法是规范性的[7]。这种规范性提示我们要为信息的组织提供一种规范的知识基础,而不是单纯地分类和描述。即关注分类法结构本身,不仅要对信息进行分门别类,还要对其知识内容进行深刻的揭示,这也是信息分类的关键所在。如何对知识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揭示呢?从社会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就要求我们对知识的社会维度进行研究,考察知识在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下的含义,充分反映和描述出知识的内容以及知识间的相互联系。后者又可以借鉴现有信息分类方法,通过参照、注释、互见、交替等方法来显示各个类目之间的知识关联。社会认识论能够帮助信息分类方法客观全面地反映出知识的全貌及知识内在的逻辑关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和知识的组织。

2.3 基于社会认识论的信息中介服务

社会认识论对情报学的一大贡献在于为信息中介服务提供了一个指导框架。信息服务实际是以知识的增长为最终目的,这一目的蕴含了一种信息互动的过程,即图书馆员与查询者的互动是一种批判的选择和语境的重叠,其实质就是以信息为基础、以知识为目标的决定过程[7]。传统的认识论对信息中介服务的研究带有浓重的用户导向色彩,尤其关注用户自身的心理、感知对信息行为的影响,而忽视了个体以及为个体服务的信息系统都是存在于社会环境之中的。知识是社会的产物,社会因素对于信息行为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社会认识论的引入能够更好地促进与实现知识增长的过程。

西方哲学中,古典认识论要解决的有两大基本问题:一是解决什么是知识,或知识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二是解决我们如何获得知识的问题。按照这一标准,我们把谢拉的社会认识论分为两个部分,即谢拉对情报学中知识本质的分析以及我们是如何获得这种知识的[8]。其中,我们获得知识需要通过信息中介服务。社会认识论解决知识的生产、利用和分配问题,在以知识利用和共享为目的的信息中介服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将社会认识论的主要观点和思想应用在信息用户的信息搜寻/检索行为中,用户首先应明确自己的信息需求。用户的信息需求源自社会与文化因素,它是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制定的,与用户的认知、心理以及所在的外部环境有密切的联系。说到信息需求分析,这里不得不提一种重要的社会认知研究方法——领域分析方法,它认为情报学中最丰富的研究范围是以思想或话语群体作为知识领域——即认为情报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9]。领域分析方法是以“话语群体”作为对象进行研究的,它是指一个发生有序的和有限制的交流过程的社群,这种交流由概念上的结构、制度上的约束、对话讨论会的管理构成[10]。这种认知方法将认知从个人的维度扩展到社会维度——因为人不是以一个孤立的个体生存于社会之中的,个体与他人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因而用户的需求常常也是一个群体范围内的信息需求。既然作为一个社群,社群中不同的人自然会对信息的需求有着各自的理解和认识。如何综合以及平衡群体内的信息需求,从社会的综合视野归纳出该群体的信息需求是基于社会认识论进行信息需求分析的关键。利用领域分析方法研究信息需求的具体步骤包括[11]:明确界定用户需求的领域范围,分析用户具体活动,确定用户在活动中的角色类型,根据用户角色逐个进行特征分析,并详细描述用户需求,根据需求整合用户类别,并找出相关类别的种类丰富的信息服务内容,以确定用户最终的信息需求。领域分析方法带有丰富的社会认知色彩,它把用户的社会因素纳入信息分析的范畴,从多个角度确定用户的信息需求,比传统认识论的方法更为全面和客观,对信息需求的分析也更加准确。

此外,情报人员应该准确地理解用户的信息需求并进行分析,帮助用户准确、迅速地完成信息活动。在理解用户的信息需求的过程中,要把它放在一个社会的环境中去考虑,同时,注意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因素对用户行为的影响,从而帮助用户制定检索策略或者提高用户检索的相关性,帮助用户完成其信息活动。同时,还应注意所谓的专家权威在信息中介服务中的作用。情报领域的专家比用户具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因此专家的意见对于用户来说具有参考作用。但是要正确处理专家的意见与用户信息行为的关系,不能盲目地听从专家,因为这样容易造成偏执和片面的结果。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技术的发展,更多的网络技术应用在信息服务中,网络环境下的信息搜寻/检索服务也出现了新特点。前面主要介绍了传统联机环境下情报用户与情报人员的交互形式,这当中蕴含了社会认识论的哲理。而在网络环境下,用户常常是在缺少情报人员这一直接中介的环境下完成其信息活动的,所以说,信息系统的构建者在构建系统时应当注意社会认识论的问题。因为不论是用户个体,还是为用户服务的信息系统,都是存在于社会这个大环境中的。信息系统也应当具备这样的社会色彩,将历史的、文化的、社会的背景集成于系统之中,使得系统的内容更加全面和丰富。

2.4 基于社会认识论的信息质量评价

在这个信息量爆炸的信息社会中,信息的来源、种类、形式都纷繁复杂,人们最终极、也是最重要的目标就是传播信息,以使得特定的信息符合特定人的信息需求,并被需要的人加以利用。然而信息质量的参差不齐,给人们在传播与利用信息的过程中设置了重重的阻碍和困扰。信息质量的高低,应从社会的和认识论的两个视角来进行评价。

首先,从客观的角度评价该信息的来源是否可靠,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可靠。这是对信息本身客观性的评价,用于评价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同时这是对信息质量的基本评价,如果信息本身就存在误差,甚至是虚假信息,那么这样低质量的信息给人类带来的损失不可估量。其次,是对信息与人类需求的符合程度、信息的可利用性的评价。信息对于人类最大的意义在于,利用它可以满足人类需求,实现某一信息活动。因此,这里的信息应该是与人的需求相匹配的信息,是对人类实现特定的目标有利用价值的信息。这点是建立在信息真实、可靠、准确的基础之上的,但是侧重于对信息的可利用度进行评价。一个本身不存在差错的真实、准确的信息,如果与人的信息需求背道而驰,或是对实现某项信息活动毫无利用价值,那么其质量也是低下的。这里,对信息质量的评价是把信息置于一个特定的情境之中,信息与人类需求的和谐匹配,决定着该信息的可利用价值。如果说社会视角的评价是客观的,那么认识论视角的评价是主观的。这一过程中需要有人的主观因素的参与,涉及人的认知、感觉、判断等。此外,在信息质量评价过程中,要正确看待专家的作用。Goldman曾指出相对于信息的判断,社会认识论并不排斥任何个体的知识,也就是说,并不仅限于专家意见,而是包括所有文化的概念[12]。专家常常被认为具有一定的认知权威性,其看法与评价可以被作为评价信息质量的标准。然而,不能盲目听从专家的意见,因为专家的意见也并非绝对正确,并且个体的认知没有经过与社会、历史、文化结合,也就是说没有形成社会认知,那么这样的评价始终是带有一定的局限性的。所以我们强调基于社会认识论的信息质量评价,只有从社会认识论的观点出发,才能对信息质量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价,从而在大量的信息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选择有价值的信息为信息用户服务。

3 基于社会认识论的情报学若干观点再认识

3.1 信息概念的再认识

一直以来,信息就是情报学研究的核心概念,也是情报学研究领域争论不休的话题。目前学术界对于信息的定义多达200余种。不同的角度得到的信息定义也纷繁不一。近年来国外的理论思潮不断向国内情报学界蔓延,在丰富着情报学理论体系的同时,每一种思潮都会对信息的概念有其独特的理解。社会认识论也不例外。社会认识论的创始人谢拉认为信息不论是被生物学家使用还是被图书馆学家使用,都是指“事实”,它是引起我们的感觉感知的刺激物,是我们接受的智力实体,是建构知识的砖瓦[4]。信息在谢拉的眼中被定义为一种“事实”、“引起感觉感知的刺激物”、“智力实体”,它被用来构建知识,并且信息的定义不因使用信息的主体不同而有所差异。

从认识论的角度认识信息的概念就是添加了人的主观因素,这种视角下对信息概念的理解就是认识主体所感知或所表述的事物存在的方式和运动状态。而前面提到社会认识论又与传统的认识论不同,它不单强调个人的认知观,而是一种社会范围内的认知,这种认知是在综合了种种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之后的对事物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的感知或表述。萨拉塞维克(T.Saracevic)认为情报学研究最关心的是信息最广义的理解,即信息就是存在于特定情境中的事物的状态,与社会背景相联系[13],因为在情报学中信息是根据不同的原因而被应用到具体的情境中的[14]。这种对信息概念的理解,即认为信息的定义与特定的“情境”相关,信息脱离了实际的、具体的情境也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在不同的情境之中,信息的概念与标准也是不相同的。这种情境,实际上就是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境即一种背景,除了认知主体对事物的感知外,还包括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等相关多方面的因素,也即主体对信息的认识与理解是处在这一由多方面因素构成的背景之中。

3.2 知识概念的再认识

对于知识概念的认识如同信息的概念一样,也是繁多的。不同的学者对于什么是知识,存在着各自的理解,并且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点来思考,得到的结论亦不相同。知识的概念不仅是情报学研究的核心,也在其他各相关学科及领域中被关注并探讨。不同的学科领域对知识的解读自然不尽相同。情报学中对知识的理解也是出于发展更新的状态之中。那么,从社会认识论的角度解读知识的概念,将给我们理解知识的概念带来新的视角。

根据知识载体的不同,谢拉把知识分为内在知识(intrinsic knowledge)和外在知识(extrinsic knowledge)两个类型[8]。内在知识即个体所具有的知识,外在知识即社会中所具有的知识。谢拉的社会认识论所研究的知识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性的客观知识,即外在知识,强调知识的可记录性和可传播性。谢拉坚持对知识和信息进行区分。在他看来,与信息不同,“知识不仅仅是认知的对象,它还是某种对社会价值系统的过滤。换言之,它是经过在社会中达成共识的过程才被认为有意义的”[15]。知识与信息的差别就在于,知识经过了在社会中达成共识的过程。社会认识论对知识概念的认识,主要侧重于对知识社会维度的研究。

长期以来,对知识概念的理解局于个体,着重考察个体的认知、心理、感觉等,而与社会、历史、文化维度是分离的。社会认识论对知识的认识则强调将知识置身于社会这个大环境中,考虑社会、历史以及文化价值对知识的影响。情报科学对知识的研究由对认知过程的研究所组成,认知过程又是产生于社会背景及发展历史的[16],因此认知过程的研究不应该与社会背景及发展历史相隔离,而应该将其有机地结合。对知识的研究不能局限于个体的认知因素,而要考虑到人的社会属性——把人看成是一个社会群体(如话语群体、思维群体)中的一员,将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因素渗透在个体的认识域中,在研究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研究知识的概念及本质。

总而言之,传统认识论趋向于研究心理学上的认识论问题,它通过研究个体的感觉、心理和认知来研究知识;与此相反,社会认识论趋向于研究认识论的心理学问题,即它把对知识的研究放在历史的、文化的和社会的背景之下,不局限于对个人知识的研究,而是研究社会维度的知识问题以及这些社会因素是如何对其产生影响的,并导致了什么样的结果。

3.3 知识获取的再认识

知识的获取与共享是情报学研究的重要方面,情报学研究的实践意义就在于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知识共享,实现知识的获取与利用。社会认识论是研究知识的生产、分配与利用的学科,知识本质和获取知识方法的研究,是社会认识论的中心任务。知识的传播是获得知识的首要途径,我们所获得的大部分知识是通过与社会其他成员的相互传播和交流获得的,而不是借助于对世界的直接观察。在这种获取的知识中,记录信息是知识传播的主要形式。各种信息中介机构通过对记录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提供获取信息的路径,使人们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取知识。社会认识论的关注重点是对智力产品的生产、分配和利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研究已久的对物质产品的生产、分配和利用的方式相同。

要认识知识获取,首先要了解知识生成的三个基本途径,即归纳生成、演绎生成以及混合生成。因为知识生成的过程也是人们获取知识的过程。归纳生成是从实践中逐步积累,把所观察到的现象的共性核心升华为概念,把所积累经验的精华上升为理论[17],它是基于对世界的观察而获取新知识,属于实验性的总结。知识的归纳生成是人对所积累的经验的归纳,这一过程主要表现为个人的感知、理解与心理过程,但是人的经验也是在具体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积累而形成的。这种知识来源于实践,并通过人的分析、归纳形成知识。知识演绎生成是根据已有的知识通过推断产生新知识,它是由抽象到抽象的过程,属于逻辑所得[17]。这一过程主要是依靠人的逻辑推断进行的。混合生成法是利用演绎知识库与现实世界的实例产生新的信息与预言等。知识的混合生成需要经过与社会实践的相互作用,意味着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知识需要经过社会的过滤,所得的知识也带有一定的社会性。在知识生成的这几个途径中,知识的归纳生成和混合生成都体现了社会认识论的观点,知识的生成及获取是与一定的社会活动密不可分的,即知识是社会活动的产物。

3.4 知识传输的再认识

知识生产活动属于一种社会性生产活动,知识作为社会性生产活动的产物,与普通的物质商品一样,同样需要传递和分配。如何更好地在成员间进行知识传递以及如何更大程度上达到知识的共享,就成为其关注的核心[7]。一些知识学家指出,对于知识定义的标准随着语境的不同繁多不一[18-19]。个体对知识的定义标准随着情境的不同发生变化,带来知识的传递和分配的差异,这可能对知识传输造成阻碍。国外学者克里斯托弗·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指出情境的不同给知识传输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了使知识能够有效传输的建议[20]。在一个团体中,个人所能获得的知识远远不及一个团体单位中所有的知识,因此,团体内的知识共享将会有助于分工,促进知识的传输,提高知识传输的效率。然而,这也将出现新的问题。由于团体内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即每个人所处的情境不同,对信息的需求不同,对知识的定义标准也不同。有的成员最大限度地根据自己所认为的标准定义知识,即使这种标准低于团体平均水平的知识标准,从而造成知识传输的阻碍;有的成员往往犹豫不决,对自己的情境不明确,因此对知识的定义标准也不明确,这类成员将会隐藏自己的知识,从而导致一些可能有用的知识没有得到传输,同样造成了知识传输的阻碍。

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不是以个人为标准来定义知识,而要在团体内达到一个知识标准的共识。作为一个合格的知识传输者,能够与他人共享自己的想法以及了解经过他人共享基础上的想法,可能是社会认识论期望达到的目标之一。从知识生产的角度来看,知识传输是一种知识商品进行交换、传递与分配的过程,要达到知识传输效率的最大化,应当考虑到制度组织的问题。好的制度组织能够对人们知识共享的过程进行标准化的管理与约束,从而促进知识的传输,实现更好的知识共享。因此,重新看待知识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就成为社会认识论的一种必然要求,这样一来,从事知识生产的主体不再是传统的认知个体,而是由许多个体组成[7]。这种知识的制度组织方式有利于知识的传输与知识的共享。

3.5 认知行为的再认识

决定用户信息行为的核心因素是用户自身的认知心理和社会心理,这里主要对信息用户和情报人员两类人员的认知行为进行讨论。

1977年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情报科学研究的理论与应用国际研讨会”上,M.Demey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情报科学的认知观,他指出:任何情报的处理,不管是知觉的还是符号的,都是通过构成了情报处理器(如人)的世界模型的一整套范畴或概念体系来进行的[21]。认知观重视人们在情报利用过程中的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强调情报传递情报系统理解与把握用户情报需求,实现双方在认识层次而非物理层次上交互的重要性[21]。

在情报学认知范式研究的一个最核心的研究领域——用户信息行为的研究中,出现了各种代表性的理论,如贝尔金的ASK理论[22],德尔文的意义建构论[23]等。信息用户的认知行为体现在信息搜寻/检索等过程中。信息行为过程的主体是人,是人的知识结构及认知能力。对于信息需求的判断与表达,是一项主观性的认知活动,乃至下一步的信息搜寻、信息检索等行为,都不是一种物理的机械匹配运动,而是一项认知行为。信息用户的信息搜寻、检索行为,是在个人的感知、喜好、经验与社会、文化、历史的融合情境下进行的。这里又提到了“情境”的概念,按照认知情报检索的观点,与认知信息检索框架中每个要素相关的行动者和对象就成为他们基本认知结构的情境(即对象内部情境),并成为彼此之间的情境(对象之间情境),而在框架各个要素之间相互作用过程的情境中,这些框架要素自身又成为彼此的情境[24]。用户所在的情境对用户的认知行为造成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存在于用户的信息搜寻、检索行为过程以及检索结果的相关性判断等。

对于情报人员来说,情报人员的认知行为是要以用户为导向的。情报人员需要准确而深入地理解用户的信息需求,这是建立在和用户沟通、互动的基础上的。情报人员在和用户沟通的过程中,要准确判断用户所表达的主要需求,去除与实际需求无关的信息,并挖掘用户的潜在需求。这一过程也是情报人员的认知过程,需要情报人员的主观思考和感知,并且同样的,结合用户所在的情境、自己的历史经验以及社会文化背景下的种种因素,为用户的信息活动提供意见与帮助。情报人员与信息用户的沟通应该更加注重认知层面上的交流,综合考虑信息对于用户的可利用程度等相关因素。这也是社会认识论对情报人员的认知行为的要求。

4 结语

由上文分析可知,在如今信息泛滥的时代,将社会认识论引入到情报学的研究中是必要且迫切的。社会认识论为情报学提供了一个认识论基础,使得情报学领域的观点得到再认识,丰富了情报学的理论体系,并且在实践方面也给情报学提供了指导。而情报学可以作为社会认识论实践的平台,实现其知识共享的目标。二者能够在一个共同的基底——即信息的交流与知识的增长上相互促进,从而表现出一种内在的关联性[7]。此外,二者在实践领域也相互联系,实现信息选择与知识生成,促进信息的交流与知识的增长。总之,社会认识论能够赋予情报学新的认知观,有助于解决情报学理论与实践领域的问题,并且对于发展充实情报学的理论体系具有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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