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互联网租房信息发布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要先亮明身份,方可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若出现3次以上违规发布房源的行为,将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应符合三项条件:企业依法登记、备案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以及被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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