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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学各地之长、创上海之新”的要求,6月14 日至19日,我局由吴振国副局长带队赴福建、浙江两省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等方面进行学习考察,期间与福建省统计局、厦门市统计局和温州市统计局及政府有关综合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对福州、泉州、晋江、石狮、厦门、温州等地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了实地考察。此行随同学习考察的人员有综合处、核算处有关负责同志。
此次学习考察的目的,一是了解近几年来福建、浙江两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两省鼓励、扶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二是学习福建、浙江两省统计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方面的工作及经验。通过座谈交流与实地考察,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五大精神的认识和理解,比较全面地了解了近几年来福建、浙江两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和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方面的经验,达到了预期的考察目的。
一、福建、浙江等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经济等。我们此次赴福建、浙江等地重点考察的是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
福建、浙江等地的个体、私营经济基本上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兴起的,大体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79年至1983年。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以自发的形式萌生、起步。第二阶段是1984年至1986年。1984年,中央提出对个体“大户”采取“看一看”的慎重态度,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允许和保护的作用,个体、私营经济借助逐步宽松的环境开始发展起来。这一时期福建省开业的私营经济法人单位有278家。第三阶段是1987年至1991年。1987年, 党的十三大提出鼓励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1988年4 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又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同年《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颁布,使个体、私营经济有了新的发展。福建省在这一时期开业的私营经济法人单位达到1830家。第四阶段是1992年至1996年。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以及党的十四大召开,重申了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为宽松的外部环境。但当时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定位仍是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第五阶段是1997年以来。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3 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再次修改了宪法,将这一理论突破载入了新修宪法,从而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一时期,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大量涌现,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迅速提高。目前,福建省非公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上升到40%左右;个体、私营经济发达的晋江、石狮、温州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更是高达80%以上。
各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具有一定的共性,其基本态势是: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投资领域逐渐拓宽、组织形式日益多样、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以下具体介绍一些各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
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78年时仅为 5.5%, 到1997年,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已达37.8%。从总体上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以“三资”企业为主,近几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势头较快。从1997年福建省各行业情况看:农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为34.7%,其中畜牧业非公有制比重高达69.1%;工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为46.5%,特别是在电子、制鞋、服装、食品工业中,“三资”企业占的比重较大,近几年“三资”企业发展增幅有所减缓,而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加快;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46.7%,尤其突出的是餐饮业,非公有制经济占77.8%;在房地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占62.1%;在交通运输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为34.5%,其中公路、水路运输的个体户较多;社会服务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占36.1%。
福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由沿海城市(城镇)向内地呈梯度型推进的,进步于石狮、晋江、泉州、厦门、福州等地,充分利用民间闲散资金、富余劳动力和海外关系,靠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市场的推动作用,由小规模作坊、家族式经营发展到具有一定的规模,还崛起了一批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目前,有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已形成相当大的能量,如泉州的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53.6%。
厦门发挥经济特区的优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以“三资”企业为主,个体、私营经济比重相对较小。从1988年第一家“三资”企业注册以来,到1998年“三资”企业已达6000多家,占厦门市全部企业数的近一半,“三资”工业企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6%。这些“三资”企业生产经营以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食品加工业等为主。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市经济发展较快。1998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77亿元,财政收入46亿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20倍和35倍。 在温州的经济总量中,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占绝大比重,达90%以上,而国有经济比重仅为3.9%。 温州的产业结构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又以制鞋、服装、眼镜、塑料制品、人革制品等加工制造业为主。第三产业以批发零售商业为主,发展相当活跃,市场面向全国。据介绍,由于当地经济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而个体、私营经济流动性大,“戴帽”企业较多,工商登记和纳税不够规范,因此给当地统计部门的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作用
考察中发现,非公有制经济一般具有以下特点:(1)产权明晰, 具有强烈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增殖资本的冲动,具有完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硬约束机制;(2)在用人上实行聘用制, 形成一种开放竞争的机制,没有冗员;(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完全利用市场渠道, 市场自找、资金自筹、风险自担,善于捕捉和利用各种市场信息;(4 )经营者对市场变化和政策的敏感度高,经营决策效率较高;(5 )福利货币化,没有企业办社会的状况。正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具有比较灵活的机制和较为明晰的市场经济特征,从而具有较强的活力和较快的成长性。
各地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的启动和发展资金,基本上不是来源于国家贷款和政府资金,而是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主要是靠提高资金的总体利用效率。同时,根据市场的需求导向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潜在的生产要素充分合理地利用和配置起来,以适应不同层次的生产力发展要求,形成现实的生产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以福建省为例,1978年至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速达13.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其间,非公有制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8%, 目前福建省国内生产总值在全国的排列位次已由1978年的第22位上升到第11位。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仅在促进生产、繁荣活跃城乡市场、方便人民生活、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拓宽就业门路、扩大劳动就业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需要安置,政府机关公务员需要精简,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问题已成为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从各地经验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至1997年底,福建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7万多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34.5%,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上百万人。在非公有制经济较为发达的晋江、温州两个地区,其总人口分别为650万和718万,不仅基本没有要求政府安排就业或再就业的压力,而且两地还分别吸纳了20至30万外来劳动力。
三、福建、浙江等地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福建省委、省政府1998年9 月颁布了《关于加快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厦门市委、市政府1997年8 月出台了《厦门市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温州市委、市政府1999年5 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的通知》。
各地在其制定的政策中,突出体现了对个体、私营经济应采取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的态度,其中以温州提出的“四个不限、三个加大、三个有、六个平等”最具代表性。即不限制发展比例、不限制发展速度、不限制经营规模、不限制经营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登记申报平等、税负平等、规模标准平等、金融贷款平等、市场准入平等、部门服务平等。
各地实施的鼓励、扶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归纳起来集中在融资、税收、奖励等几个方面。主要有:
1、在推行生产要素股份化方面,规定技术、管理、 信息等生产要素可作为股份入股,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并在入股比例方面不进行限制。
2、在鼓励高新技术发展方面,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 私营经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进入高新技术园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享受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待遇。
3、在鼓励企业创优方面, 规定对创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实行奖励。如温州市规定对于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将给予100 万元的重奖。
4、在贷款方面,消除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待遇差别, 在优惠利率、融资体系、解决贷款难等问题上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5、在融资渠道方面,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上市, 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着手建立股份合作的股权交易市场。
6、在税收方面,严格规范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税费管理, 坚决制止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同时,对非公有制经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以及纳税申报方式的选择实行优惠政策,允许个体、私营企业自行选择纳税申报方式。
7、在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改革方面,对直接登记注册的, 免收有关规费、免征或缓征个人所得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存量资产的优化组合;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以资产为纽带,组建企业集团。
8、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对部分项目允许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厦门规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港口、码头、桥梁、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民营企业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与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9、在鼓励人才开发和人才引进方面,对职称评审、 引进人才的落户以及人才测评等作出规定,降低优秀人才引进的“门槛”,实行评聘分离。
10、在规范检查方面,规定对非公有制企业实施的所有检查都要经过审批,并将经过批准的检查通知书交给有关单位,接受监督。
各地制定的这些政策措施,目的都是希望在技术人才、项目审批、资金贷款、规划用地等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扶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上规模、上档次、创名牌,实行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相结合,走公司化、集团化、国际化之路,从而形成一批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和小巨人企业。
四、福建、浙江等地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方法及实践经验
为了确切地反映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近年来,福建等省市在统计工作中作了有益的探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福建省统计局以资本金构成为依据,并辅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利用工商等部门资料推算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所有制分类构成,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其主要测算方法如下:
1、利用各专业现有统计资料对各种所有制经济进行统计。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我国现行经济类型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其他经济9种。 这种划分方法将企业经营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分类混在一起,因此在进行不同所有制经济统计时,原则上是把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作为纯公有制经济,把私营、个体经济、外商独资以及港澳台商独资经济作为纯非公有制经济,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合资合作以及港澳台商合资合作经济作为混合经济,其他经济类型则视情况而定。将各行业汇总的9 种经济类型的各项经济指标按照纯公有制经济、纯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经济进行分组归类,便可得到不同经济成分的各项经济指标总量。
2、 利用基本单位普查资料中资本金比例拆分各种所有制经济总量。基本单位普查资料中,各企业(单位)资本金分为国家、集体、法人、外商及个人资本金,分行业求出各类资本金比例,然后用不含法人资本金的其他四种资本金的构成比例,对经济总量指标进行有关经济成分的推算。由于法人资本金比较复杂,既有公有成分也有非公有成分,因此对法人资本金采用专项调查或抽样调查,通过调查样本确定公有和非公有成分的比例,进而推算出法人资本金中公有和非公有各自的总量。混合所有制经济总量指标按资本金比例拆分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然后将其分别归并到纯公有制经济和纯非公有制经济中,从而核算出全社会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总量。
3、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 对农业中经济成分划分的依据是:农、林、牧、渔场不论其经营方式如何,如其使用的土地和水面是国家的,则将这部分农、林、牧、渔场统计为国有经济;如使用的土地和水面归集体所有,则将这部分农、林、牧、渔场统计为集体经济。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都列入集体经济。除此以外,农民家庭经营中的采集、捕猎、个体手工业等均列入个体或私营经济。
房地产业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有住房都作为非公有制经济。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全部作为公有制经济。
4、对个体经济所占比重较高的行业, 因难以得到全行业资本金的情况,则可采取对个体经济进行一次性重点调查。如福建省1997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个体经济零售额占53.1%,其调查对象主要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户。调查以访问调查为主,查帐和现场观察为辅,并通过相关指标加以计算和验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经营商品综合毛利率;(2)商品销售税金;(3 )商品经营费用;(4)商品购进总额;(5)商品销售总额;(6 )利润总额;(7)商品库存额等。在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总体推算, 并与工商部门提供的数字进行核对、比较,从而确保有关统计数据的质量。
另外,在个体、私营经济比重较大的地区和行业,通常难以通过常规的统计办法和渠道核算其经济总量时,各地统计部门主要的做法是利用工商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基础进行评估和调整。在工商部门掌握的数据偏低的情况下,结合其他经济指标的变化进行评估,如将个体零售额指标与其他所有制企业零售额的变化作比较,与市场景气度作比较,与市场管理费、税收的增减作比较,与用电、用水量的升降作比较,与居民的收入、支出情况作比较,从而进行评估和调整,以取得比较科学、准确的个体、私营经济指标值。
五、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的若干思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认真总结以往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的羁绊,经过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党的十五大再次重申要长期坚持这一方针,并把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的一项重大任务。同时,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地把非公有制经济定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新认识。通过这次学习考察,我们对党的十五大精神的正确性,以及长期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方针的必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社会所有制结构统计核算的重要性、紧迫性也有了新的认识。
从上海的实际情况看,1978年至1998年,全市公有制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99%降低到76.9%,其中国有经济比重从86.2%降低到55.8%;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从1%上升到23.1%,其中个体、 私营经济所占比重仍然较低,1998年仅占3.1%。这些统计数据表明,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上海与全国各地一样,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所有制结构调整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非公有制经济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所有制结构面临着新一轮的调整和完善。今年上半年的发展态势亦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资料,今年上半年本市新开办企业28655家,其中各类公有制企业9114家,占31.8%;外商投资企业711家,私营企业18830家,非公有制企业占68.2%。还有19314户个体工商户新开业。非公有制企业增势迅猛,日趋活跃,正成为推动上海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崛起,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挑战。因此,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所有制结构调整的进展和变化情况,是新形势对各级统计部门提出的紧迫任务,也是各级统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实际步骤。我们认为,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关键是思想观念要转变,长期以来统计设计的指导思想是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作为“附属统计”、“补充统计”、“可以省略的统计”来对待,现在应转变到把它作为整个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措施上,当前拟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健全、完善现有的统计指标体系, 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全社会统计范围。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单一所有制经济的影响,现有统计指标体系的重大缺陷之一,就是忽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许多专业统计或者未将个体、私营经济纳入统计范围,或者把这类经济成分放在次要、从属、附带的地位。较为典型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未包括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性投资;科技统计基本局限在国有经济范围,从科技人员、科技投入到科研成果均缺乏非公有制经济的数据。这种状况既难以客观反映有关专业领域发展、变化的真实情况,也可能导致整个国民经济核算上的遗漏和低估。因此,在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方法制度设计上要率先改革,加快改革,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研究,从专业到综合逐步推进,配套完善。
2、采用灵活多样的调查方法,拓宽信息收集渠道。 非公有制经济点多面广、构成复杂,加上变更频繁,收集数据的渠道不畅、网络不全,依靠传统的以全面报表为主的调查方法适用范围极为有限,也不可能要求有较密集的信息报告频率。因此,对非公有制经济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多种统计调查方法的结合应用、灵活应用,大力推广抽样调查,特别是利用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资料、行政记录资料进行科学的推算。在改进统计调查方法的同时,在调查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上亦应有新的对策,力求以较低的调查成本尽可能获得较多的信息来源,以较经济的办法来满足各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息需求。
3、加强对非公有制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 建立科学的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单位)统计力量普遍比较薄弱,部分法人代表的统计法制观念相对较差,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调查有一定难度,尤其是收集真实的统计资料难度更大。因此,要加强对这部分企业(单位)的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当然,这种执法检查并不是意味着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而是通过法制的强制力要求一部分有统计违法行为或有统计违法倾向的企业(单位)来认真履行其对社会的统计义务。实际上,对公有制经济的企业(单位)亦是同样的要求。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单位)的现状和特点,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展统计调查时,应尽量减轻其负担,简化其报表内容、降低其报送频率,但决不是降低其统计质量。同时,要建立必要的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以确保全社会宏观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及时发布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信息, 做好有关统计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由于目前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不健全,统计信息发布得较少,加上社会上许多人对所有制分类不了解、不熟悉,一些新闻传媒对这方面的宣传报道也不够规范,有的任意缩小或扩大非公有制经济范围,有的将“非公有制经济”概念与“民营经济”概念混淆使用,造成概念不清、分类混乱、数据不实、信息误导。因此,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普及有关所有制结构分类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口径等方面知识,经常及时地公布科学、权威的统计信息。通过信息的有效发布和传递,既可以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所有制结构调整的进展情况,也有利于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引导、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