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公路工程施工的索赔管理与造价控制论文_邹锐

浅论公路工程施工的索赔管理与造价控制论文_邹锐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035)

【摘 要】近年来,浅论公路工程施工的索赔管理与造价控制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研究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项目概况出发,分别就费用赔偿的项目组成、公路工程施工的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管理及造价控制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索赔;管理;造价控制

一、前言

公路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所存在的多重风险,研究其索赔管理与造价控制有着关键意义。该项课题的研究,将会有助于提升索赔管理与造价控制的实践水平,从而有效优化公路工程建设的可靠性。

二、项目概况

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项目路线起自东莞深圳交界的东宝河口,沿途经过宝安区沙井街道办、福永街道办、宝安国际机场规划的第三跑道外侧、西乡街道办、新安街道办,终于南山区的月亮湾,与深港西部通道相接,全长30.445公里,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4座互通式立交,分别为福永互通、机场互通、西乡互通、月亮湾互通;设主线收费站1处。

本项目总投资约112亿元,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包括除机场互通匝道外的所有工程,即K57+587~K88+031段主线及福永互通、西乡互通、月亮湾互通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附属工程,已于2009年5月14日开工建设,并于2013年11月通车;二期工程为机场互通立交匝道工程及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工程。

深圳段共分4个土建合同段,各个合同段的造价达15-20亿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复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大量的变更,变更份数达到295份,变更增加金额超过4.5亿元,且单项变更金额均较大,其中单项最大变更增加金额达7000万元。

由于项目受外界影响因素多,各路基桥涵承包人在后期均提出了巨额的索赔(提出的索赔逾80项,索赔金额超过7亿元),处理难度非常大。项目团队严格按照“以记录为基础、以合同为依据、以审计为准绳”的思路,历经2年的合同研究、费用计算以及与承包人无数次的艰苦谈判,才基本完成索赔的处理。

三、费用赔偿的项目组成

1.人工费

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奖金以及法定的安全福利等费用。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由于监理工程师增加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或由于业主的责任而使工期延误,并导致承包商增加人工或延长工作时间,因所在的政府更改有关法规,而导致承包商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由于业主对工程的无理干扰而打乱了承包商的施工计划并耽误了工期,每多计划并耽误了工期,使承包商投入的人工和施工机械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率而遭受的工效损失。

2.材料费

如果非承包商原因的延误工程材料的数量和性质发生变化,承包商为此遭受了经济的损失,可以提出该项索赔。

3.施工机械费

计算施工机械先要计算施工机械增加的时间,它包括以下3种情况。原有施工机械增加的工作时间,i新增的施工机械的数量与工作时间,上述两项的结合。对自由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增加可以分析施工机械折旧费增加值,对租赁施工机械。由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增加可分析施工租赁费增加值。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考虑是否由于延误导致机械租赁费率变化。

4.分包费用

分包费是由承包商转包给分包商的工程总额,由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首先应由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经承包商核实后,联合向业主提出索赔。

5.保险费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工程内容而延长工期,由此而增加或延长保险或多支出的保险费,应该通过索赔而得到补偿。

四、公路工程施工的索赔的程序

1.索赔意向通知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合同规定在发出索赔意向后的28天(或合同另有规定的另一时间)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说明索赔款额及提出索赔依据等详细帐目。当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性,上述报告应认为是暂时帐目。承包商应在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时间内,送交继发的暂时帐目和索赔理由,并在此索赔事件终止28天(或合同另有规定的另一时间)内送出最后帐目。索赔报告中必须证明索赔资格以及基于何种理由具有这种资格,有经准确、合理的损失金额和时间计算,另外有关客观事实与损失间因果关系也是必不可少的。索赔报告行文应该逻辑严密、条理清晰重点突出、以理服人,最好采用固定格式。

3.第一,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第二,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五、索赔管理及造价控制

1.索赔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账,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合同索赔的管理,应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的管理。

2.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一)投资决策阶段

做好市场分析工作,详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好设计方案的优化工作,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通过方案优化,使设计更合理,投资最少;在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充分做好外业调查工作,编制好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造价人员应积极配合设计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基础资料,合理选用估算指标和各种费率,准确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在项目评估与决策阶段要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搜集,确保基础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

(二)优化设计方案,科学地减少主要工程量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论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设计是控制主要工程量的主体。如何调动设计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精心设计,自觉优化设计方案,这是项目业主需要认真研究并切实解决的重大课题。实践证明,解决此问题的途径是:采取激励机制。在确保工程效能和工程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实现优化设计方案,节约投资。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设计实行招标投标。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多方案的比较,从结构技术、建筑功能、经济指标上全面衡量,择优选用,出图及时,并尽量避免设计变更。如变更设计要有审批手续,变更设计实施后,即进行工程量增减和工程造价的调整,在办理签证时就予以明确,避免大决算时,因手续不完备,政策界限不清产生扯皮,客观上也减轻了工程决算时的工作量。

六、结束语

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索赔管理与造价控制的研究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赖于对其多项影响环节与因素的充分掌控,有关人员应该从公路工程建设的客观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最为符合实际的索赔管理与造价控制实施策略。

参考文献:

[1]李琳.浅变公路工程的索赔[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0):88-89.

[2]姚南平.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的索赔[J].山西建筑.2013(31):11-12.

[3]王霞.浅谈公路工程管理与索赔程序[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31):80-82.

论文作者:邹锐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12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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