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具有布朗基主义倾向吗?——答伯恩施坦对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责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伯恩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布朗论文,倾向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主义与布朗基主义之间的关系历来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作为一种主张通过密谋方法和少数革命家的暴动去实现革命和专政的理论,布朗基主义曾经对马克思主义产生深刻影响。正因为如此,许多非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这使得马克思主义感染上了布朗基主义倾向,甚至一些马克思主义者也对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特别是东方国家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疑问。那么,马克思主义具有布朗基主义倾向吗?东方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具有盲动暴力的性质吗,这些问题已经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过程中不能回避的理论问题。
一、科学还是空想——伯恩施坦论马克思主义的布朗基主义“倾向”
最早提出马克思主义具有布朗基主义倾向的是第二国际理论家伯恩施坦,一八九九年伯恩施坦撰写了《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一书,在这本著作中,伯恩施坦对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给予了颠覆性的评价。伯恩施坦认为,现代社会主义运动可以分为两大流派,一派是以社会主义思想家制订的改革建议为出发点,基本上以建设为目标,主要表现为空想的,宗派的,和平进化的;另一派则从人民起义中汲取启示,并且在本质上以破坏为目的,主要表现为密谋的,煽动的和恐怖的。前者主张通过经济组织取得解放,后者主张通过政治剥夺取得解放。他认为,布朗基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可以说就是后一种的代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自己的理论时试图将两者结合,但却没有完全拒斥后一种理论,在《法兰西阶级斗争》等著作中,马克思始终把布朗基派看成无产阶级的政党,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也表现出对暴力革命的极端推崇。因此,伯恩施坦断言,《共产党宣言》中制定的那些革命纲领可以说是“彻头彻尾的布朗基主义”①的。在成熟时期,马克思主义在行动方法上虽然克服了布朗基主义,但是在过高估计革命暴力对于现代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创造力方面,它没有完全摆脱布朗基主义的影响。
伯恩施坦认为,由于受到布朗基主义的误导,自1848年法国革命以来,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再以一次革命胜利来实现社会制度的根本飞跃为假设来看待和指导现代的社会主义运动。然而事实情况是,无论是法国还是德国的社会状况已经完全改变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使得整个社会结构和各阶级之间的力量对比已经发生了不同于以往的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倡导暴力革命,只能在政治和经济上起到相反的作用。这一点不仅就法德等发达国家而言是如此,而且对于整个社会主义运动而言也是如此。社会主义应该是一种更高的社会形态,它的建立需要资本主义经济的成熟发展、需要生产力水平的不断跃升,而革命和暴力是不可能创造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的,只能起到摧毁和破坏作用,而非建设性的作用。因此,对于社会主义的实现而言,对暴力的迷信和崇拜无疑是隐藏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最大的空想因素。
伯恩施坦指出,社会主义运动的现实运动当中之所以弥散着布朗基主义的气息,除了布朗基主义自身的影响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在德国,马克思和恩格斯以激进的黑格尔辩证法为基础,达到了同布朗基主义十分相似的学说”②。由于辩证法主张世界上并不存在永恒的事物,事物发展的动力存在于内在的矛盾运动之中,矛盾通过其内部的“正”和“反”两种因素的对立斗争而发生转化。伯恩施坦认为,从这一主张中可以看出,辩证法的规律是高度抽象而得出来的,因此这种正确性仅仅限于思维的世界中,一旦离开思维的世界,它的正确性就不存在了。伯恩施坦接着指出,“辨证的观察方法的陷阱在于:它的公式使人们对事物的特殊性进行这样的抽象,这种抽象对阐述和研究的一定目的来说是完全可以容许的,甚至是不可缺少的,但是有些时候,由于对象的性质或者研究目的的性质,根本不可能或者只容许在一定限度内进行这种抽象,上述公式也唆使人们进行抽象”③。
伯恩施坦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革命学说最致命的地方就在于运用辩证法进行“无原则”的抽象:按照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来设想阶级斗争、社会历史和社会革命而不顾社会经验事实本身,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熟程度作出纯粹思辨的预测。这种抽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资本主义的发展作出了明显过快的估计,将社会主义实现这样一件需要几个世代才能实现的事情,“竟根据关于对立面的发展和关于通过对立面的发展的哲学而被看成以此政治革命的直接后果”④。他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一向十分严谨的科学家,在对以往社会发展过程的研究中始终表现出来沉稳客观的态度,可一旦面临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这一问题的时候,就往往犯下“任何一个第一流的政治梦想家也很少会超过的历史的自我欺骗”⑤。其原因就在于受到了以黑格尔辩证法为基础的布朗基主义的误导,虽然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历程中马克思特别是恩格斯曾经多次意识到这一点,但他们与其说不能还不如说不愿超越它,因为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他们比任何人更加愿意亲眼目睹一个伟大的新的社会制度的诞生,因此可以说,在对现存社会制度的预测和研究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最终让“倾向性”战胜了“科学性”。
二、解构还是丰富——布朗基主义、辩证法和科学社会主义关系的一般性考察
应当承认,由于马克思主义始终主张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实现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因此伯恩施坦的上述指责,对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是具有很大“杀伤力”的。要回答伯恩施坦的责难,必须对布朗基主义、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关系进行一番深入的考察。
对于科学社会主义曾受到布朗基主义的启发和影响这一点,我们无需讳言。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对布朗基的一生给予很高评价,称他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真正领袖”⑥。布朗基空想共产主义理论中的某些优秀思想也因此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之一。但应该看到,马克思与恩格斯对布朗基主义是在批判的基础上借鉴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布朗基主义在本质上完全不同。为了回答伯恩施坦的责难,我们不妨回顾一下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清算布朗基主义的历程。
与伯恩施坦指责《共产党宣言》具有布朗基主义倾向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布朗基主义的批判恰恰是从《共产党宣言》开始的,在《宣言》中已经意识到布朗基主义的缺陷,并明确表示不赞成布朗基那种搞密谋和突击的斗争方法。但马克思还是期望资产阶级革命能够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序幕,尽管他不支持无产阶级立即夺取政权的冒险行为,仍主张通过内战或外部战争来改变条件,改变无产阶级本身,以便使无产阶级能具备实行统治的资格。换言之,他仍然认为无产阶级要实现社会主义必须依靠暴力创造条件。1850年以后的十年,马克思潜心于以英国为范本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研究,才明确“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在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里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⑦工人阶级是在完成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赋予它的历史使命。所以,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决定实现科学社会主义的手段。
1870年巴黎公社时,恩格斯又指出当时公社委员布朗基主义多数派不过是凭着革命的无产阶级本能才是社会主义者的,并不懂得科学社会主义,更不了解它的基本原理。巴黎公社的倾覆说明“工人阶级的一些以保护人自居的朋友们既不能在社会本身中找到改造它的物质条件,也不能在工人阶级身上找到运动的有组织的力量和对运动的认识,企图用新社会的幻想图景来弥补运动所缺乏的历史条件,并且认为宣传这些图景和方案是真正的救世之道。”⑧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强调社会主义的胜利取决于“物质条件”的是否具备,这不是仅凭暴力就能做到的。这些“物质条件”包括:高度发达的工业资本主义,在此基础上高度发展的工人阶级,人民群众长期的民主自由实践,发达的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经验,等等。马克思不但从社会经济结构发展的角度看资本主义必然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且还找到促使这种过渡的“物质力量”,即越来越壮大的工人阶级和不断提高的生产力。因此,马克思坚持无产阶级的解放是无产阶级自己的事,不能依靠“救世主”或“保护人”,而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质就是“改变有组织的劳动和集中的劳动资料所具有的资本主义性质,把它们从阶级统治和阶级剥削的手段变为自由联合的劳动形式和社会的生产资料”⑨。至此,布朗基主义可以说已受到彻底地驱逐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殿堂。
既然布朗基主义自身并未夸大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主体能动性,那么是否如伯恩施坦所说辩证法又从黑格尔那里迂回过来对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产生了布朗基主义的影响呢?答案是否定的。马恩作为唯物辩证法的集大成者,很早就意识到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旧哲学”家都立足于如何解释世界,而忽视或者回避了改变世界对于哲学思想的本源性功能。他们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继承,就是要改变辩证法在黑格尔体系中的唯心主义妥协性质,恢复辩证法的唯物主义革命性特质。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辩证法实质的理解同那些调和妥协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马克思主张辩证法的革命性,也并如伯恩施坦所说的仅仅注意辩证法的“正”“反”互换的两极而随意运用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改造过程中。从伯恩施坦对辩证法的指责可以看出,他并不理解辩证法所主张的革命性和现实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不理解辩证法的实质在于主张整个世界的非永恒性。伯恩施坦在看到辩证法矛盾转换规律的同时,却忽视了辩证法的另一重要规律,即质量转化规律。也就是说,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既坚持新旧社会制度的更替和转化,也关注旧社会内部矛盾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过程,因此马克思在运用辩证法对资本主义进行改造时,从来也没有不顾资本主义矛盾的成熟程度而进行盲动的革命。本人认为,伯恩施坦着力摒弃马克思主义中的辩证法因素,最根本的原因并非在于他意识到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缺陷”,而是在于由于受到现实资本主义矛盾的暂时性缓和影响而萌生的改良主义的世界观。
因此,不管是继承了布朗基主义的革命主体性理论,还是扬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都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和改造旧世界的必须,对这些理论中的科学成分的继承,不仅没有解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相反,它们使得马克思主义具有了更加彻底的批判性精神和总体性沉思功能。
三、偶然还是必然——对东方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性质的回答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伯恩施坦指责马克思主义主义的革命理论依据是不充分的。但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是阶级革命的主体性和经济运行的客观性相互同一的理论,在现实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对阶级革命主体性的判断往往较为容易,而经济条件的客观性是否具备则具有争议性特征,也正是这一点成为了许多人怀疑社会主义革命特别是东方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正当性的理由。比如,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等第二国际的理论家都对十月革命的性质进行了攻击,指责俄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无非是“企图通过一系列专横行动而撇开必要的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的尝试”⑩而已,并断言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早产儿,“通常是活不成的”(11)。20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苏东剧变以后,伯恩施坦等第二国际理论家反对社会主义革命的主张再次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并由此引发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整个东方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性质的质疑。
这些人指责东方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正当性的依据为,他们认为社会主义革命需要建立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而东方国家无疑缺乏必要的客观前提,因而社会主义革命无疑是妄图跳过资产阶级革命阶段而人为制造出来的,因而只能是一种以暴力为特征的盲动主义。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对俄国和中国等落后国家当时面临的特殊历史条件进行回顾。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东方国家社会主义革命的经济条件问题。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革命必须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前提,“如果社会主义在经济上尚未成熟,任何起义也创造不出社会主义来”(12)。那么如何看待这些国家的经济条件呢?应当讲,无论是二十世纪初期的俄国,还是二十世纪中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经济都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尽管相对于当时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还很落后,但相对于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而言还是十分充分的。以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而言,尽管由于受到长期的国内战争的影响,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十分落后,但中国的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却没有受到影响,特别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在接收了大量的日占资本后,官僚资本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绝对的优势和垄断地位。而就俄国而言,在当时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影响下,俄国的资本主义也迅速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变,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有“异常地加速了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资本主义的转变”(13)。因此,从实质上看,无论是俄国还是中国,在社会主义革命前期都已经形成了社会调节生产和分配的机构,尽管这一机构并非自然生长起来的,具有很强的畸形特征,但它却客观上为这些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创造了物质条件。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国家面临的社会条件已经使得社会主义革命成为了人民的必须选择。从国际上讲,俄国和中国都曾经经过帝国主义的世界性大战的洗礼,不同的只是俄国受害于第一次世界大战,而中国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都极大地加速了资本主义的危机,这为俄国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提供可能。从国内环境来说,俄国和中国面临的环境也基本是一致的,由于资本主义发展较晚,无产阶级所占人口比例不高但却受到了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和国际垄断资本的多重压迫,同时与农民阶级有着特殊的联系,而战争又使得工农彻底成为了一个联系为一体的贫苦劳动阶层。面对这同样复杂动荡的局面,人民大众只能选择走向社会主义,否则就无法保持民主革命的成果,更无法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因此,无论是俄国还是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都是在整个国家和民族面临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时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下选择的正确道路,可以说是充分地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与选择性、客观规律性与自觉能动性的有机统一。
因此,东方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是有着现实的必然性的,绝非是布朗基主义影响的结果。“社会主义革命对俄国来说不是徒劳的‘布尔什维克实验’,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很多‘社会主义前提’不成熟的情况下被迫迈出的一步,是在经济崩溃、国土沦丧、地主——资本家执政集团完全失去活动能力的状况下使民族——国家得以生存的唯一现实机遇”(14)。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学者弗罗洛夫所说的这段话比较公正地评说了历史,而这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史又何尝不是适用的呢?
那么,既然东方国家社会主义革命是历史的必然,为什么苏东国家又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发生剧变改变颜色呢?对于这一问题,学界的论述十分丰富,但有一点上是一致的,那就是苏东国家剧变的根本原因不仅不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结果,而恰恰是背离了社会主义道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造成的结果,因此用布朗基主义的盲动论来解释苏东剧变也是说不通的。
诚然,我们并不否认,落后国家革命胜利后往往产生对革命能力的迷信,进而容易继续用暴力变革社会经济形态,误认为暴力是扭转这种落后状态的捷径,这在前苏联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之初都曾经发生过,但这更多的是对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理解偏差造成的,本质上与社会主义革命本身也是无关的。
注释:
①②④⑤⑩[德]伯恩施坦著,殷叙彝译:《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5年,第78、77、70、77、274页。
③[德]伯恩施坦,马元德等译:《社会主义的历史和理论》,北京:东方出版社,1989,第298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128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2~363页。
⑧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2~363页。
(11)中央编译局编:《考茨基言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6年,第295页。
(12)(13)《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66页。
(14)[俄]弗罗洛夫:《共产党人论社会进步的前景》,《当代国外社会主义:理论与模式》,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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