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舞载“道”——论汉代乐舞美学思想之“乐天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乐舞论文,汉代论文,乐天论文,美学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J7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180(2012)03-0051-05
“乐……上具上得其意者,以乐天地……得乐天地法者,天地为其和。”本人在《文化艺术研究》2010年第3期《乐舞化“风”——论汉代乐舞美学思想之“乐治”》一文中,已介绍过这是《太平经》的理论命题。乐舞的最高境界是“和”,“和”是最高的美,也必带来最高的审美快感。在“和”的理想境界中,人所获得的是天地人合一的淳美的快乐,远离了功利和政治的束缚。《庄子·天道》谓:“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可知乐舞通天地、和人神的思想早在先秦时已经形成。那么,“乐”何以能“和天地”,它与人、与天地之间有什么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呢?
首先,来看看人与天的关系。
《淮南子·精神训》云:“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故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天有四时、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支、五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天有风雨寒暑,人亦有取与喜怒。”《淮南子·缪称训》还说:“天有四时,人有四用。何谓四用?视而形之,莫明于目;听而精之,莫聪于耳;重而闭之,莫固于口;含而藏之,莫深于心。目见其形,耳听其声,口言其诚,而心致之精,则万物之化咸有极矣。”汉儒认为,人的精神形体受之于天,人从肢体脏腑到心理情感都与天地四时有对应,人体结构和宇宙结构是相同的、统一的。董仲舒说:“阴阳之气,在上天,亦在人……人有喜怒哀乐,犹天之有春夏秋冬也。”①又言:“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物故以类相召也”,②意思是天人相类,人应天、天应人,天与人形成自然而然的感应互动,二者的内在机制和道理一样。
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们认定,宇宙秩序中的日月星辰、四时节令,与社会秩序中各阶层的人构成一个互感互动、规律运转的宇宙整体,形成“合一”的性质。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宇宙结构观代表着汉代的主流文化意识,其天人感应、天人相通的理论,成为把握、认识社会秩序和宇宙秩序的思想基础和哲学依据。在“天人合一”观的影响下,同类相应成为汉代乐舞美学的一个命题。《乐记》云:“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倡和有应,回邪曲直,各归其分,而万物之理,以类相动也。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废礼,不接於心术;惰慢邪辟之气,不设於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然后发以声音,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③“故圣人作乐以应天,作礼以配地。”④天地万物皆“以类相召,以类相应”,这就是“天人合一”的表征。“天人合一”说明天与人的关系是相感相应,相辅相成、自然和谐的。“自然和谐”产生美,故董仲舒曰:“人气调和,而天地之化美。”⑤
天地万物统一于宇宙,则宇宙的本质就是天地相和。人是天地运化的产物,是天地不可缺少的部分,人与天地是一个整体,共同构成一个“和”的世界。“乐”即是反映天地运动秩序的,所谓“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乐记》)。故“乐”乃宇宙运化的象征,是人的本质力量与自然万物合一的标志。所以,天人关系通过“乐”来呈现——“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舞正是天地之和的审美形式,则“乐”的最高境界也就是宇宙之和的境界。
“和”是先秦乐舞美学中一个核心的概念,由于董仲舒“天人合一”观的哲学导向,促使“和”的思想命题在汉代得到更完善的诠释。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云:“天有两和以成二中,岁立其中,用之无穷……然则天地之美恶,在两和之处,二中之所来归而遂其为也。”天地的美与恶,是在“两和”“二中”之处。“两和”,指象征春秋两季的东西两方之和;“二中”指象征阴阳的南北两方之中。“和”与“中”都指向事物不偏不倚的平衡点上。该书又说:“成于和,生必和也;始于中,止必中也。中者,天地之所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天地之道,虽有不和者,必归之于和,而所为有功;虽有不中者,必止之于中,而所为不失。”欲使事物最后的结果达到“和”的境界,必须从一开始就以“和”的状态出现。同理,如果开始是中庸的,结束时也要中庸。倘若出现不中不和的情况,最终也是要归于中和的。“中”是天下终始的道理,“和”是天地生化的依据。故曰:“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所以,“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⑥。
《春秋繁露》形而上地阐释了“中”与“和”的概念,《淮南子》则对“和”作了较为具体的分析,其曰:
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故圣人之道,宽而栗,严而温,柔而直,猛而仁。太刚则折,太柔则卷,圣人正在刚柔之间,乃得道之本。积阴则沉,积阳则飞,阴阳相接,乃能成和。夫绳之为度也,可卷而伸也,引而伸之,可直而睎,故圣人以身体之。夫修而不横,短而不穷,直而不刚,久而不忘者,其唯绳乎?故恩推则懦,懦则不威;严推则猛,猛则不和;爱推则纵,纵则不令;刑推则虐,虐则无亲⑦。
这里,《淮南子》对“和”的内涵做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即执“中”而行,不偏不倚,非刚非柔,非直非曲,在两端之间把握平衡,阴阳互渗,对立统一。
乐舞之“和”是要表现宇宙秩序之和,故“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五色成文而不乱,八风从律而不奸,百度得数而有常。小大相成,终始相生,倡和清浊,迭相为经。’⑧宇宙自然人神之和,对于乐舞而言,都是通过具体的形式来呈现——清明的歌声象征着天的清白明朗,舞蹈队列的大调度象征着地的广博包容,不断反复的音乐象征着春秋四时,周转旋回的舞蹈象征着风雨行云。乐备五色,音声丰富,层次分明;律吕协调,八风相从,不抗不乱;音程旋律,变化得体,符合常规。小曲大乐,高唱低吟,相得益彰。每一次新舞段的开始都起于前一段的尾声,唱和、清浊,此起彼伏,有条不紊,交错生辉。这就是乐舞的审美诉求,这就是乐舞表达的“和”。其“象天”“象地”标示着中国人对生命、对宇宙、对“道”的认识,阐释着华夏“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
“天人合一”不仅是中国古典的哲学思想,而且是中国人整体认可的最高的艺术境界。
《管子·白心》云:“道之大如天,其广如地。”联系乐舞来思考,也就不难明白古代乐舞何以要“象天”“象地”,其终归是为了表现那川流不息、运化有常的“道”之状态。《管子·内业》又曰:“夫道者……不见其形,不闻其声,而序其成,谓之道。”自然界的星移斗转、寒来暑往,万物生长消亡,都按照宇宙固有的规律在无声无息中运行变化,其秩序自然天成,这就是“道”。而乐舞之表现“道”,无疑使乐舞具有了哲学的意义。对此,古人持什么样的态度呢?通过文献记载得知,至少在理论上,古人是坚持乐舞载“道”的。其中最突出的要数庄子通过阐释黄帝的乐舞《咸池》所表明的观点。
《庄子·天运》记载:
北门成问于黄帝曰: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吾始闻之惧,复闻之怠,卒闻之而惑,荡荡默默,乃不自得。帝曰:汝殆其然哉!吾奏之以人,征之以天,行之以礼义,建之以太清。……四时迭起,万物循生,一盛一衰,文武伦经。一清一浊,阴阳调和,流光其声,蛰虫始作。吾惊之以雷霆。其卒无尾,其始无首,一死一生,一偾一起,所常无穷,而一不可待。汝故惧也。吾又奏之以阴阳之和,烛之以日月之明,其声能短能长,能柔能刚,变化其一,不主故常。在谷满谷,在坑满坑。涂却守神,以物为量。其声挥绰,其名高明。是故鬼神守其幽,日月星辰行其纪。吾止之于有穷,流之于无止。子欲虑之而不能知也,望之而不能见也,逐之而不能及也。傥然立于四虚之道,倚于槁梧而吟,目之穷乎所欲见,力屈乎所欲逐,吾既不及已夫。形充空虚,乃至委蛇,汝委蛇故怠。吾又奏之以无怠之声,调之以自然之命。故若混。逐丛生林,乐而无形,布挥而不曳,幽昏而无声,动于无方,居于窈冥,或谓之死,或谓之生,或谓之实,或谓之荣,行流散徙,不主常声。世疑之,稽于圣人。圣人者达于情而遂于命也。天机不张,而五官皆备,此之谓天乐。无言而心悦。故有焱氏为之颂曰: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极,汝欲听之,而无接焉。尔故惑也。乐也者始于惧,惧故祟。吾又次之以怠。怠故遁。卒于惑,惑故愚,愚故道。道可载而与之俱也。
《天运》在此描述:一个叫北门成的人有一次请教黄帝说:您在广漠的原野上演奏咸池乐曲,我初听起来感到惊惧,再听下去便有所松弛,听到最后又迷惑不解,神情恍惚,无知无识,竟而不知所措。黄帝回答他:恐怕你会有这种感觉的。我是因循人情来演奏乐曲,取法自然的规律,使乐声跟天地万物相和,所以忽而清新忽而浊重,犹如四季的更迭。一开始我用雷霆之声,像要惊起冬眠的虫豸。结尾的乐曲让人感受不到终止,但其开始又让人找不到起头。一会儿消逝,一会儿兴起,一会儿偃息,一会儿亢进,变化万千,无穷无尽,听者难以期待,故尔你会感到惊恐不安。随即我运用阴阳交合的方式,使乐声长短相配,刚柔相济,其变化既遵循条理又不拘泥于故态常规。当乐声流播于山谷,山谷即满盈;流播于坑凹,坑凹便平实。于是,有空隙的心灵得到填充,精神宁寂持守。乐声悠扬广远,高如上天,明如日月。日月星辰合着乐声运行在各自的轨道上,甚至连鬼神也能持守幽暗。有时候我将音乐定格在一定的境界里,乐声的寓意便散布于无穷无尽的天地中。我想思考它,却模糊不清;想观望它,却无法看见,想追赶它却不能赶上,只得虚静地伫立在通达四方漫无崖际的衢道上,依着几案吟咏。于是,恐惧不安的情绪逐渐平息下来。最后我演奏起忘情忘我的乐声,并用自然的节奏加以调协。如此,乐声意象混一,相辅相生,犹如风吹丛林,自然而没有形迹。传播和振动均无外力引曳,幽暗得似乎没有声响。乐声启奏于不可探测的地方,滞留在深远黯然的境界,时而消逝,时而兴起,时而实在,时而虚华,流变演进,飘散游徙,不固守一调,所以世人困惑,转向圣人问讯。所谓圣,就是通达事理,顺应自然天命。自然的枢机未曾张启而五官皆能体验,此可称之为“天乐”——最为本然的乐声。尽管没有用语言来表白内心的感受,但心里却充满了喜悦。所以有炎氏赞之为:用眼看,看不见形迹,用耳听,听不到声音,可乐声却充满大地,包容六极。这对你来说无法衔接连贯,因此你到最后便迷惑不解。这样的乐章,初始时,听者惶惶不安,由于恐惧而认为是祸患;接下去是使人心境松缓的乐曲,由于松缓使恐惧慢慢消除;最后,乐声结束在迷惑不解之中。而迷惑不解就让人感觉无知无识,无知无识的混沌状态则接近大道,接近大道就可以借此而与大道融合相通了。[1]
应该说,庄子在这里较为具体地阐发了他的“天乐”思想,阐发了他对于乐舞“与天和”的内涵。《庄子·天道》云:“夫明白于天地之德也,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意思是在懂得了天地原理的前提下,就能把握宇宙的“大本大宗”,以最终实现“与天和”。
“乐天地”作为乐舞审美的最高境界,其意义指向不仅仅在天地自然,而更是在“人”。无“人”,则无以为“乐”,更谈不上“天乐”。“天乐”是“人乐”的终极表现,“人乐”是“天乐”的初级阶段,“天乐”终归要通过“人乐”才能实现。所以古人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只有天地乾坤、阴阳刚柔、人伦道德都融洽一致,才能获得“天地为之和”的最高审美快乐。
天地相和,实际是天地原本就具备的性质和状态,只是需要人们去认识它、顺应它。天地不和,则万物不生,人神不存。“和”是天地的自然本质,是天地之美,故庄子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当乐舞体现了这种“和”,这种美,就是体现了宇宙的本质,体现了“道”。因此,“天地为其和”的“乐天地”的境界,超越了功利,超越了政治,是一种审美的境界、生命的境界,当然也就是艺术的最高境界。
注释:
①出自董仲舒《春秋繁露·如天为之》。
②出自董仲舒《春秋繁露·同类相动》。
③出自《乐记·乐象篇》。
④出自《乐记·乐礼篇》。
⑤出自董仲舒《春秋繁露·如天之为》。
⑥出自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⑦出自《淮南子·汜论训》。
⑧出自《乐记·乐象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