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财政政策与货币供给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政策论文,货币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从“凯恩斯革命”以来,财政政策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总产出,实现政府宏观经济目标的方针措施之首选。由于财政政策是直接作用于社会总需求,再由总需求的变动引致总供给即国民收入的变动,但国民收入的变动必须有货币供给量的变动相配合才能顺利实现,所以货币政策如何与财政政策相互配合成为西方近年来宏观经济分析的一个重点。
(一)财政政策影响货币供给的渠道
财政政策的实施依赖于税收、政府购买支出和转移支付的调整。当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都是独立企业法人,且以追求自身最大利润为目的时,税收对货币供给有收缩作用,政府支出对货币供给有扩张作用。当税收增加时,货币(广义货币。下同)会从居民和工商企业手中转向中央银行的国库存款,流通中货币减少,但是货币供给量的减少并不等于税收的增加量,而是税收增加量的若干倍(即货币乘数)。当税收减少时,居民和工商企业手中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将比减税前增多,经过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过程,货币供给量的增加也是税收减少量的倍数。当政府增加采购支出和福利性的转移支付时,居民和工商企业会得到更多的财政部签发的中央银行付款支票,经过票据清算使居民和工商企业在其往来银行存款增加,再经过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过程,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将是财政支出增加量的若干倍,反之亦然。当财政支出减少时,货币供给量将比财政支出减少前收缩,而且货币供给量的收缩也是财政支出减少量的若干倍。不考虑税收与财政支出之间的时滞,根据财政收支对货币供给的不同影响,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财政政策是平衡预算型的,即税收增加与财政支出增加相等或税收减少与财政支出下降相等,货币供给量将不受影响:如果财政政策是收缩型的,即税收的增加大于财政支出的增加或税收的减少小于财政支出的减少,财政盈余增加,货币供给量将会减少,减少量将是财政盈余增加量的倍数。但是如果财政政策是扩张型的,即税收的增加小于财政支出的增加或税收的减少大于财政支出的减少,财政赤字增加时,货币供给量是否要变动要视弥补财政赤字的方式而定。
弥补财政赤字的方式不外乎以下四条:1.动用往年财政盈余;2.增加税收;3.发行政府公债;4.向中央银行借款。受凯恩斯宏观政策的影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长期实行扩张型财政政策刺激经济的增长和发展,财政赤字经常化,使往年财政盈余早已动用完毕;而增税则与扩张型财政政策的初衷相悖,不宜采用。所以弥补财政赤字只有靠发行政府公债和向中央银行借款两条渠道。当财政部向中央银行借款时,基础货币等量扩张,结果货币供给量按货币乘数倍增。财政部发行公债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则依公债购买主体不同而异。当公债的购买主体是居民、工商企业、商业银行时,流通中的现金和存款转化为财政部在中央银行的国库存款,货币供给量减少,而且减少量是公债发行量的若干倍,所以单从公债面向居民、工商企业、商业银行的发行过程看,它使货币供给量按货币乘数收缩。但公债发行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增加财政支出而融资。当政府把公债发行筹集的财政资金作为政府采购和转移支付而支出时,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又会倍增,结果货币供给量保持不变。当政府公债由中央银行直接购买时,中央银行持有的政府公债增加,财政存款增加,居民和工商企业手持现金及商业银行的存款都没有变化,所以公债向中央银行直接发行时,货币供给量不受影响。在财政部把中央银行发行公债筹得的款项用于支出时,居民和工商企业在商业银行存款增加经过商业银行体系的货币创造,货币供给量的增加是财政支出额的若干倍。由于没有筹资过程的货币收缩与之对冲,财政部向中央银行发行公债对货币供给的影响与财政部向中央银行借款的影响是同样的。虽然财政部为财政赤字向中央银行融资采用借款形式或债券形式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是一样的,但是从中央银行独立的货币政策来说,借款形式的干扰要大一些。政府以借款形式向中央银行融资,在长期赤字条件下通常是只借不还,货币供给一旦增加,就很难反向变动。如果政府以公债形式从中央银行融资,中央银行除了可以要求到期还款外,还可以在公开市场上把政府公债再出售给居民、工商企业和商业银行,把政府支出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对冲掉,以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为了避免货币供给过度增长引发恶性通货膨胀,许多国家立法禁止中央银行直接贷款给财政部,或者禁止中央银行直接购买国债。我国亦于1995年正式颁布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我国中央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此后我国的国债发行多采用专业银行承购包销形式,以避免中央银行直接认购造成的货币供给增加。但是如果中央银行再从专业银行手中购回国债,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将和中央银行直接购买效果相同。西方国家的经济实践中,就出现了这种“政府债务货币化”的现象。在财政部大量发行公债时,国内金融市场上债券价格会下降,引起利息率水平上升。当中央银行把利息率作为一个调控指标时,中央银行会在公开市场上买进政府公债,使货币供给增加,利息率下降。这就造成“政府债务货币化”。
在理论上,不影响货币供给的财政政策被称为纯财政政策,影响货币供给的财政政策被称为混合型财政政策。比如财政部把政府债券卖给居民、工商企业、商业银行时,即是执行纯的财政政策,财政部把政府债券直接卖给中央银行则是执行混合型财政政策。这种划分在西方国家是有实际意义的。在我国,由于金融体制和企业制度改革尚未完成,专业银行和工商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经济行为不是严格的独立企业法人的行为,它们缺乏自己明确的利润动机、流动性偏好和风险约束,专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很多不能形成优良债权,贷款发放容易收回困难。这种情况使得我国财政赤字必然演化为货币供给的增加,即使为财政赤字提供的融资资金全部来自工商企业、专业银行或者居民。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增长形成普遍的景气预期,引诱企业扩大投资;另外,长期财政拨款制度下养成的“预算软约束”在“拨改贷”实行多年后依然存在,这些因素使得企业投资资金需求偏大,同时企业自有资金严重匮乏,加上国内资金市场尚未发育成熟,直接融资渠道狭小,企业投资甚至日常经营对银行贷款有很强依赖性。当工商企业购买公债(在我国公债发行之初,企业购买额由行政命令所规定)后,企业流动资金往往不足,于是强烈要求银行增加贷款,而我国专业银行并非真正的商业银行,不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不存在破产倒闭的风险,扩大贷款意味着扩大收益,所以银行只要有可能总是乐于增加贷款,甚至在“多存多贷”原则不能满足贷款需要时,基层银行会向上级银行最终是中央银行争取更多的再贷款。这种“倒逼机制”经常使货币供给的增加超出了中央银行的控制,也使得企业购买国债过程中本应出现的货币收缩过程无法实现,甚至可能出现货币扩张;当国债的购买主体是居民时,国债利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一个百分点的吸引力使专业银行的储蓄存款在国债发行期间“大搬家”,导致银行资金流动性不足。这时专业银行本应收回发放的贷款来改善流动性,但提前收回贷款的努力往往是徒劳的。因为企业的生存严重依赖于贷款,所以企业会千方百计推迟还贷。而且地方政府出于财政收入等考虑也会进行行政干预。结果专业银行仍然只能通过向中央银行申请追加贷款来解决自身流动性问题,居民购买国债时本应出现的货币供给收缩过程也没有出现。当中央银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时,专业银行存款资金大于中央银行制定的计划贷款规模,此时专业银行若动用存贷差额购买国债,货币供给量不会变化,如果专业银行购买国债导致自身资金流动性不足,它会以国债向中央银行抵押或贴现来获取再贷款,这时货币供给量的变化与中央银行直接购买国债时相同。总之,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不能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对专业银行的贷款规模缺乏强有力的自上而下的管制,在国债发行面向工商企业、居民、专业银行这三个不同主体时,货币供给量不能相应收缩或收缩不足,而财政部把国债款支出时,货币供给扩大(其扩大总量大于国债发行过程中可能有的货币收缩),所以不论国债购买主体是谁,都会产生货币供给增加的结果,财政政策都是混合型的。
(二)财政政策对国民收入的影响效果是在货币供给量变动的辅助下达成的
实际上,正是财政政策的“混合性”,保证了财政政策实施的效果。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说明,扩张型财政政策若要有效地促进实际产出的增长,必须使货币供给相应增长。在理论上,这可由挤出效应(crowding out effect)和挤入效应(crowding in effect)这一对概念来说明。在凯恩斯倡导的扩张型财政政策成功推行30年后,西方国家普遍出现了“滞胀”现象,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认为“滞胀”的产生应归咎于财政支出的扩大从市场上挤出了私人支出尤其是私人投资,即“挤出效应”。私人投资的下降造成了经济停滞,同时政府开支的庞大,推动社会总需求过快增长,造成了通货膨胀。政府支出增加,尤其是政府在金融市场上为财政支出筹集资金时,私人投资的融资额相应下降,而且不论政府以何种方式为增加支出而融资,一旦政府支出增加,实现了国民收入增长,势必引起货币需求增加,因为与实际产量相关的交易需求是货币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货币需求增长后如果货币供给保持不变,则必然有利息率的上升。当私人投资对利息率敏感时,利息率上升会使私人投资减少,私人投资减少会使社会总产出下降,国民收入减少,失业增加,扩张型财政政策完全失效。面对“挤出效应”的非难,扩张型财政政策的拥护者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挤入效应”的概念,他们强调扩张型财政政策原本用于经济衰退和萧条时期,此时私人投资不足,闲置资金充裕,政府发行公债筹资不会占用私人投资资金,私人投资不会下降;而且当政府向私人企业增加购买时,会改善企业的景气预期,促使企业增加投资,出现财政支出增加带动私人投资增加的“挤入效应”。有些经济学家也指出,在增加财政支出的同时相应增加货币供给量,投资资金的充裕有助于利息率和私人投资的稳定,就不会出现“挤出效应”。
因为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对私人投资到底产生“挤出效应”或“挤入效应”,关键在于货币供给能否与实际产出的变动相配合。当财政支出扩大时实际产出将会增长。产出的增长过程中从生产到消费形成数次交易,其间均需增加货币充当媒介。在原有实际产量与原有货币存量相配合和存在“价格粘性”的条件下,新增产量所产生的货币需求必然要求新增货币供给来满足。如果货币供给不增加,产出的增长会由于生产环节不能顺畅连接而停顿。在经济萧条时期,财政支出的增加有自动增加货币供给的效果,所以不会有“挤出效应”。萧条时期,私人企业资金闲置而不愿投资,商业银行存款量大,有利可图的贷款机会少,普遍拥有超额准备。此时政府向工商企业、居民、商业银行出售公债时,商业银行仅减少超额准备而不减少贷款,不会出现贷款规模倍缩的过程,货币供给量不变。而在政府支出实现的过程中货币供给相应增加,可以满足实物产出增加带来的货币需求;随着经济从复苏走向高涨,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减少,政府向商业银行、工商企业、居民出售公债时,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不足,就会收回贷款,造成商业银行体系内贷款,存款的收缩使财政支出过程的货币供给增加被抵消,货币供给不变。实际产出增长所要求的货币媒介不足,实际产出不能顺利增长;商业银行贷款下降造成私人投资资金不足。结果“挤出效应”越来越大,财政政策陷于失效。总之,财政政策的效果与货币供给的变动有密切的联系,如果扩张性财政政策不能自动增加货币供给量,就必须由中央银行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来增加货币供给,单纯为抵消货币的“财政发行”而实行的货币政策,不利于经济增长等政策目标实现。
我国现行财政、金融体制因为具有财政支出扩大自动增加货币供给的特点,所以没有出现企业投资下降这类的“挤出效应”,不仅如此,由于我国财政支出大量投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改善了企业的外部环境,提高了经济景气预期,使企业投资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投资增长,财政支出扩大具有“挤入效应”。在未来的若干年内,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对将来收入不确定预期的增长,居民的消费倾向逐渐下降,消费支出增长会减慢;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因素的影响普遍效益低下,除为维持简单再生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外,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投资不充分。要维持国民生产总值增长8%的速度,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增加财政支出是必不可少的,在税收不可能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为弥补财政赤字造成的货币供给增加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财政支出的增加会带来实际产出的增长,不应该把这种货币代给的增加视为通货膨胀的源泉而急于根除。
如果把近年来的通货膨胀归咎于货币供给量的过度增长,那么这种过度增长的根由与其说是财政政策的结果,不如说是金融体系内不良贷款急速增加的结果。1994年初,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达数千亿元,占全部贷的20.4%,1995年上升到39.8%。由抽样调查显示,不良贷款中,国有企业经营亏损无弥补来源而长期占用银行信贷资金的占55%。由于企业关、停、并、转而架空银行债务的占21%,地方政府干预,企业产品积压等问题造成占20%。可见不良贷款无法形成实际产出的增长,而是货币供给的“虚增”,对通货膨胀的推进作用是直接的。
(三)当前我国财政政策影响货币供给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财政赤字导致货币供给增长的原因有二:一是货币供给量的增长与实际产出的增长不能自然而然地相互一致;二是在货币供给量控制上出现两个首脑,可能会有管理上的混乱。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货币供给的增长和实际产出的增长分别出现在不同的经济领域,有不同的产生渠道,受不同的因素影响和制约,两者不相一致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这种不一致是可以分析和预测的,然后由货币政策、收入政策等调整和弥补。当前实施的扩张型财政政策与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就是一种宏观政策的较好搭配。因为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不是货币供给量绝对下降,而是在保证不发生严重通货膨胀条件下的适度增长,以满足实际产出的增长(这种增长的很大部分是由扩张型财政政策带来的)。但要注意的是在当前经济体制下扩张型财政政策带来的货币供给增长带有广泛性。尤其在取消信贷规模和具体的戴帽贷款计划后,财政支出过程带来的存款增长,专业银行有权贷给任何借款者。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实际产出的顺利增长,中央银行必须制订“微观”货币政策,专业银行必须参照宏观经济的结构调整,把资金贷给那些重点扶持、发展的行业、企业,而不是那些表示愿意(不一定实际)支付较高实际利息率的借款者。愿意承担高利率的借款人往往从事高风险的经营活动,对他们的贷款最易形成不良债权。
至于货币供给量双头(财政部和中央银行)控制的问题,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财政,金融,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尚未完成,财政与中央银行关系尚未理顺。在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专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没有完全转换之前,要求专业银行成为自负盈亏,有流动性偏好,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商业银行是不可能的。只有企业脱离了政府的行政保护,在破产倒闭的风险下有了自我约束,企业和专业银行之间才能有正常的借贷关系;专业银行独立于企业,才有条件自负盈亏,不依赖对中央银行的“倒逼”维持自身的发展;中央银行不再被专业银行“倒逼”,才能享有控制货币供给的主动权,财政赤字对货币供给的影响才能更直接的显现出来,有利于定量测量和分析。在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远未实现之时,争论谁是中国的“货币当局”,谁有权制定货币政策没有特别的意义。另一方面,由于货币政策对一国经济有极其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即使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西方世界,中央银行亦不能绝对独立于财政部。以美国为例,联邦储备委员会在组织上虽然独立于政府的财政部,但联储所奉行的货币政策亦自觉不自觉的跟随政府的主张。所以,无论谁是货币当局,要制定有利于我国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货币政策,都必须对宏观经济运行有透彻的研究,对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有精确的分析和预测。货币政策若能高屋建瓴,使贷币供给量的控制既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又不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必须与财政政策、外汇外贸政策、收入政策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总之,在当前的经济体制下,扩张型财政政策肯定会影响货币供给,但不一定导致通货膨胀,中央银行是否对财政政策带来的货币供给变动实施对冲,要视实体经济的变化而定。即使在今后的三至五年内,国有企业和银行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问题仍然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需要给予充分的分析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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