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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5月1日起,建筑工程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制的改革对建筑工程造价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结合实践探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寻找建筑企业积极应对财税制度变化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营改增;工程造价
前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自此拉开了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大幕。营改增冲击原有的计价体系,工程计价规则、计价依据、造价信息等都发生深刻的变革。本文结合广东省政府公布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以探讨“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营改增改变建筑工程原有计价体系的计税模式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是税制由价内税向价外税的转变。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全额征税,以营业额(含税金额,即税后造价)作为计税基数,应缴税额=营业额×税率。应缴税额基本为“定值”,与营业额直接相关。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差额征税,应缴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即税前造价)×税率。应缴税额已成“变值”,既与销项税额相关,又与进项税额相关。鉴于营业额为含税金额,而销项税额为不含税金额,“营改增”后建筑工程的税率已由3.477%调整为11%。
二、营改增冲击建筑工程造价的原有模式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来说不只是税制的变化,而是一切都变了。增值税理论上应由消费者承担,它完全改变了原来建筑工程的造价构成。原来计价定额内的人工、材料、机械等都是含税价,营改增后建筑工程各项工程计价活动,均应遵循增值税“价税分离”的原则,计价定额全部采用“裸价”,人工、材料、机械等都是不含税价,政府部门公布的信息价和市场采集价都要“价税分离”,计价系统也需结合“价税分离”的要求重新作适应性调整。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其适应性调整主要表现为:人工费,计价时按各地市造价管理机构重新公布的不含税动态人工单价计入税前工程造价;材料费,扣除现行定额中材料价格包含的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进项税额,信息价和市场采集价按不含税价计入税前工程造价;机械费,扣除现行定额中施工机具台班单价包含的进项税额计入税前工程造价;企业管理费,扣除现行定额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包含的进项税额计入税前工程造价;现行定额的利润和规费不作调整。
三、具体分析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的本意是为了防止重复性征税,达到为企业减税的目的,按理说营改增后用政府指导的建设工程计价调整方案计算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会降低。现实中是否真的是这样?下面我们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方案具体分析营改增后建筑工程造价的变化。
2016年5月1日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营改增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执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各专业综合定额、《广东省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0)》、《广东省建筑节能综合定额(2014)》、《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广东省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估价指标(2006)》、《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的工程计价依据进行适应性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一)人工单价。
按现行定额中编制期基价计算定额人工费,各时期人工单价按各地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动态人工单价计入工程造价。不含进项税的人工费体现在新公布的人工单价上,因此,定额软件中的人工费税率显示为0。而各地市大部分的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动态人工单价营改增前后都不作变化,但税率已由原来的3.477%调整为11%,有利于人工费占比高的工程。从本人编制营改增前后工程造价对比的多个项目中,人工费占比大的,如没有设备费的简单安装工程、修缮工程等按营改增要求调整计价依据后,工程总造价都有所上升,人工费占比越大,工程造价上升越明显。
(二)材料价格
扣除现行定额中材料价格所包含的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等进项税额,即除税材料价格=材料价格/(1+综合折税率)。调整如下表:
各类材料综合折税率
根据表中数据显示砂、土、石料、自来水、水泥商品混凝土等综合折税率较低,而设备等综合折税率较高。从营改增前后工程造价对比的多个项目发现,水泥混凝土占比大的,如水泥混凝土桥梁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等总工程造价都有所上升,有些甚至有较大的升幅。而设备为主的安装工程,工程总造价则相对下降。因为材料价格在总工程造价中占比相对较大,在营改增中对工程总造价影响最深,工程中占比大的材料在现行定额中调整的综合折税率大小,对工程总造价影响也较大。
(三)施工机具台班单价
扣除现行定额中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所包含的进顶税额,除税机械台班单价各构成项目费用调整公式为:除税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费用构成项目金额/(1+税率)];除税仪表仪器台班单价=(仪表仪器摊销费+维修费)/(1+综合折税率)。仪表仪器综合折税率按16.32%计算,而机械单价折税率按下表调整:
根据表中数据显示除税机具台班费折税后与增值税税率对比变化不大,且机械费在一般工程中占比不算太大,在营改增中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不大。只有在以机械为主的如:机械开挖的土方工程等工程影响会大些。
(四)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
除税管理费=定额管理费率×综合调整系数,其中: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础的,综合调整系数为1.14;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综合调整系数为1.09。除税安全文明措施费率=定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综合调整系数。利润及规费不作调整。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一般在营改增前后造价变化不大,但以上调整系数计费基础与人工费有关的较多,在人工费占比高的工程中工程造价会显示为增加。
四、企业应从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中寻找对策
建筑企业应充分了解营改增后工程造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的变化。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不就一定是降低造价。建筑企业应尽快熟悉营改增的规则,打破原有的思维定势,调整投资策略,争取到更多的可抵扣进项税。对税率变化大且工程中用量多的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石料、砂等充分做好市场调查,合理安排抵扣进项税发票的开具,以增加企业利润。对于大宗材料“甲供”的工程,报价 时应考虑工程人工费占比大的优势是否可以平衡甲供材料不能获得抵扣进项税的弊端,合理报价,减少企业风险。
无论是营改增前还是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最大利润。要达到这一目的,建筑企业应尽快联合管理人员和造价人员沈充分学习营改增相关文件,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较为准确的、增值税下的一套投标报价体系及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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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何丽英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1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4/17
标签:工程造价论文; 税额论文; 定额论文; 税率论文; 进项论文; 增值税论文; 工程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1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