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企业价格联盟解体的必然性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电企业论文,性及论文,启示论文,价格论文,联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家电企业价格联盟的实质是价格卡特尔,其目的是限制竞争、控制产量、提高价格、谋取垄断利润。卡特尔的达成、运行,是其内部成员之间以及联盟企业与外部非联盟企业之间博弈的过程。博弈论原理表明,一个卡特尔协议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它是否能满足纳什均衡的条件。即:如果遵守协议得到的收益大于破坏协议得到的收益,那么,各方就会执行协议;反过来,如果破坏协议的收益大于遵守协议的收益,或者遵守协议的损失大于破坏协议的损失,那么,协议各方是不会有谁对执行协议感兴趣的。我国家电企业价格联盟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它无法满足纳什均衡的条件,具体表现在:
从需求方面看,空调器、彩电等家电是高档耐用品,需求弹性系数较大。这意味着价格稍有下降,需求就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企业收益则相应增加。因此,一些家电企业虽然结成了价格联盟,但是,它们都有降价以增加产量的动机。因为,谁先降价,谁就抢占了先机,就会增加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而谁降价迟缓,或者固守协议不降价,谁就被动,就会失去市场。这样就会出现遵守协议的收益小于破坏协议的收益的情形,从而价格联盟解体也就顺理成章了。
一个卡特尔的有效运行还需要其产品的替代品有限。即从总体上讲,联盟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被非联盟企业生产的产品替代,或者替代的范围非常有限。因为,如果存在替代品,那么,在联盟企业不降价,或者涨价时,非联盟企业会采取降价行为,以扩大销售、抢占市场。此时,联盟企业有两种选择:一是维持联盟、不降价,但在整体上会承受市场份额减少、收益下降的损失;二是不遵守协议,根据市场竞争形势采取降价政策,以维持、巩固市场。面对这样的选择,理性的企业肯定会选择破坏协议的对策。因此,价格联盟失败就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价格联盟的达成、运行是一个博弈过程。在联盟组建之前,由于信息不对称,参与谈判的各方对别的企业产品成本、参与协议的目的等问题,是不可能非常清楚的。因此,谈判中各方会讨价还价,都希望协议的条款对自己有利。这说明协议各方对条款的理解、看法是不同的。这就为撕毁协议埋下了种子。在联盟结成后的运行阶段,由于各方的成本、产量、需求、规模等不一样,所以,各方的市场份额、收益会有差别。因而有的企业会对协议感到满意,而有的企业则会认为协议对自己是不公平的。于是,它们有降价以求增加产量和市场份额的动机。当协议不能满足上述纳什均衡的条件时,先降价的企业会占得先机,迟降价或者不降价的企业则只会丧失商机。因此,联盟内企业的博弈,会使价格联盟失败。
卡特尔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机构监督协议的实施。但是,一方面这样的机构不可能有强制手段,使各成员企业执行协议,另一方面它的成立也是违法的。
卡特尔的成功,需要满足一些非常严格的条件。从世界范围看,欧佩克是少有的较为成功的联盟例子。欧佩克能较正常运转的决定性因素,是它满足石油的需求较为稳定、替代品非常有限。而空调器、彩电等竞争性产业的产品,则很难满足这样的条件。我国家电企业价格联盟失败的案例,对政府和企业制定政策、法规和经营策略,都具有一定的启示,具体表现在:
可以明确反垄断的重点。垄断按性质大致可以分为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两种。前者是行政权力带来的垄断经营和垄断利益,如国电信、民航的非开放式独家经营。经济性垄断包括自然垄断、价格联盟等。自然垄断是指出于技术经济方面的要求,只允许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生产经营某种产品,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如电力产业中的高压输电系统及铁路运输业,就是自然垄断。按照这样的分类,反垄断的思路应该是:对行政性垄断,应通过降低进入障碍,逐渐消除其垄断势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自然垄断,不是降低其进入障碍的问题,而是应在收费、质量、服务等方面确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价格联盟等垄断行为,因为它天然具有不稳定性,市场规则会使其自然解体。
在企业的经营策略上,联盟的内容不应是价格联盟,而应转向战略联盟、合作竞争。战略联盟的重要形式是建立资源共享的体系、联合开发新产品。科龙与小天鹅已建立电子商务采购系统,共同采购原材料、开发市场。这可以为厂家节约10%-15%的采购费用,为供应商增加20%-30%的供应量。战略联盟的另一个重要形式是通过并购、重组,淘汰规模小、工艺落后、成本高的中小企业,提高企业规模经济效益。这是我国家电企业做强、做大,赢得同国外企业竞争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