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首先概括了大型商业建筑在消防安全疏散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接下来结合实际情况,以避难走道和商业步行街为切入点,分别展开了系统并且深入的讨论,最后根据讨论结果,对二者的优点和不足加以概括,以期能够在某些方面给从事相关设计工作的人员提供帮助,通过提高建筑安全性的方式,使大型商业建筑的功能得到充分呈现。
关键词:大型商业建筑;建筑空间;消防安全疏散
引言:在发展速度极快的当今社会,城市建设不断深入,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设施,大型商业建筑在城市中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人员密集、形态丰富以及内部功能复杂等特点,导致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安全设计工作,面临着比过去更加严格的要求,建筑形态、功能和消防安全间存在的矛盾,逐渐显露了出来。基于此,以建筑空间为切入点,围绕着消防安全疏散展开探讨就显得很有必要。
一、大型商业建筑在消防安全疏散设计方面的困难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型商业建筑的数量逐渐增加,通过研究能够发现,大型商业建筑的特点主要是将中庭视作内部交通书内,并且每层的面积普遍≥10000m2,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消防设计的难度,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问题应当是消防安全疏散,例如,中部楼梯无法在首层与室外相连接,防火分区较大等,这些情况的出现,导致大型商业建筑难以与国家针对消防安全设计提出的标准和要求相契合[1]。
二、避难走道的设计
避难走道是指有防烟设施,可以保证人员安全到达室外出口的疏散走道,但是在对其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设计人员发现,想要将建筑中部疏散楼梯间与室外进行连接,面临着以下两个问题:其一,在避难走道内,是否需要加压送风;其二,受使用条件制约,在商业动线处,仅仅利用实体防火墙,无法达到完全分隔的效果;其三,如果避难走道和疏散楼梯间梯段的宽度保持一致,除首层外的其他人员,例如地下地层、地上二层等,必然需要在避难走道处汇流,出现疏散滞留现象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一)商业动线分隔
如果商业动线处无法利用实体防火墙进行分割,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计人员可以选择等效替换防火性能的方式,调查结果表明,较为常见的等效替换方式包括两种,分别是:其一,选择耐火极限为3h的两层防火门作为实体防火墙的等效替换品,设置在商业动线处,形成与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功能相似的防烟前室,这样设计的原因是,一旦有火灾发生,位于商场内或商业动线处的人员,需要经过防烟前室才能进入避难走道,火灾烟气无法跟随人群到达避难走道,避难走道也就具备了应有的安全性;其二,选择耐火极限为3h的防火卷帘作为实体防火墙的等效替代品,设置在商业动线处,如果有火灾发生,防火卷帘可以在短时间内做到一次落底,位于商场内或商业动线处的人员,同样需要经过防烟前室才能够进入相应的避难走道,这一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避难走道具有的安全性。
(二)防烟问题
如果避难走道采用的设计方案是上文提到的第一种,设计人员可以选择将排烟装置设置在距防火卷帘约2m的区域,避免烟气蔓延至避难走道的情况出现;如果采用的设计方案是第二种,那么,设计人员只需要在前室进行加压送风,就能够使避难走道具备应有的安全性,需要注意的是,直接连通外部空间的避难走道具有的特殊性,决定了适用于防烟楼梯间的正压送风,对避难走道而言,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首层避难走道
在大型商业建筑中间部位设置的疏散楼梯间,连接室外的途径通常就是所谓的“避难走道”,也就是说,避难走道的存在,解决了位于首层的疏散楼梯间无法与室外连接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说,避难走道的作用与防烟楼梯间大致相同,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避难走道的布置方向为水平,防烟楼梯间的布置水平为竖直,进入避难通道的人员,就可以被视为已经进入了安全区域。安全区域是指:与规范规定相符的避难楼层和避难走道,如果选择防火墙作为分隔结构,那么,位于地下建筑和半地下建筑、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附近的防火分区,就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安全区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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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设计人员一方面需要保证所设计避难走道满足其基本要素,另一方面需要对以下内容引起重视:首先,连接避难走道的门只有疏散楼梯间,商铺后门或是设备间的门,都不应当与避难走道相连接;其次,避难走道的存在,主要是提供室外连通疏散楼梯间的途径,因此,设计人员无需在避难走道上设置方向不同的两个安全出口,建筑外墙上开的门应以百叶门为首选;最后,避难走道的宽度,应当与叠加后疏散楼梯间的总宽度相同,这是因为在实际设计的过程中,如果以首层商业价值为切入点,设计人员往往会选择设计一条能够连接多个疏散楼梯间的避难走道,正是因为如此,该避难走道应当与所连接疏散楼梯间的叠加宽度相符。
(四)楼梯空间转换
部分设计人员考虑到首层商业价值具有的特殊性,放弃在首层空间对避难走道进行设置的方案,转而选择基于首层区域空间,转换楼梯空间,形成夹层避难走道的方案。如果想要保证夹层避难走道能够充分自身的作用,在设计过程中,一方面,设计人员应对地上空间区域进行充分利用,完成夹层的建设工作,保证建筑中部疏散楼梯间,可以通过夹层避难走道,向靠外墙区域进行转换并与地面相连接,疏散设计工作告一段落;另一方面,如果以首层净空高度呈现出的设计效果为立足点,设计人员还可以在首层后对中部疏散楼梯间加以设置,将其向地下空间进行延伸,仅仅与楼梯间相连接的避难走道至此形成,首层无法与室外直接连接的问题自然得到了解决。
三、商业步行街的设计
在对大型商业建筑的商业步行街进行设计时,需要设计人员引起重视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商业步行街主要作为交通廊道存在,不具备商业价值,也不应作为商业功能使用,另外,任何可燃物都不得存放在商业步行街;其二,将可靠、独立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设置在室内步行街和回廊处,为相关区域提供必要的保护;其三,如果商铺与室内步行街或回廊相邻,对机械排烟系统进行设置就显得很有必要,当然,空调风管对应的保温材料,也应当具有不燃的性质;其四,在室内步行街和回廊处,对大空间和自动喷水灭火的系统进行设置,为相关区域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其五,设计人员应尽量减少穿越室内步行街的通风风管和电线电缆的数量;其六,位于室内步行街附近的主力店和次力店,都应当选择耐火极限为3h或>3h的防火卷帘,作为完全分隔的工具;其七,室内步行街的采光顶,无论是顶面还是侧面,都应当设有自动排烟机,并且保证自动排烟窗面积≥1/4室内步行街的地面面积,另外,即使出现断气、断电的情况,自动排烟窗也应当做到可以完全打开,与报警系统联动;其八,可与室外连接的安全出口和室内步行街的底层间的距离,应当被控制在60m以内,安全出口净宽≥3m,安全出口与室内步行街任意一点间的距离应≤60m;其九,室内步行街附近餐饮用房的面积应≤500m2,商铺的面积应≤300m2,在将餐饮用房、商铺和室内步行街进行分隔时,采用的材料应当是耐火极限≥1h的C类防火玻璃与框架体系,以及耐火极限同样≥1h的不燃体,对商铺和主力店、次力店而言,用来对其进行分隔的结构以防火墙为主[3]。
四、建筑空间与消防安全疏散的探讨
对大型商业建筑而言,商场消防安全疏散的设计,与建筑平面布置和整体业态布局间存在着直接联系,上文基于建筑空间提出的消防安全疏散策略,都具有各自的优点和不足。正是由于有商业步行街这一理念的存在,才使得大型商业建筑被划分成了两个独立存在的商业区域,其中,商业步行街不仅是人员日常活的主要区域,还是消防疏散的主要通道,可以说,正是由于人员活动路径和安全疏散路径存在高度一致性,才使得火灾发生时,与避难走道相比,商业步行街具有更高的疏散效率。需要注意的是,以商业业态受到的制约为切入点展开分析能够发现,避难走道的制约要明显小于商业步行街,这是因为商业步行街具有的特殊性,要求附近商铺的面积需要小于等于300m2,这与商业业态提出的铺位灵活组或的要求存在冲突。
结论:综上所述,建筑空间和消防安全疏散间的关系,与建筑美学、功能和消防安全疏散设计间的关系密切相关,如果设计人员过于重视大型商业建筑本身的安全,却忽略了在功能方面具有的需求,会导致建筑不具备应有的建造价值,如果重视建筑美学和功能,而忽略了安全性对大型商业建筑的作用,同样会导致建筑不具备“使人们享受生活”这一价值。基于此,如何保证建筑安全、规范要求和消防设计的平衡,就成为了设计人员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参考文献
[1]杜鹏亮.大型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问题研究[J].消防界(电子版),2018,4(01):100-101.
[2]毕莹,周晓萌,唐霞.大型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若干问题的探讨[J].消防界(电子版),2016(12):50.
[3]鲁航.大型商业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若干问题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2):249.
论文作者:王磊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1
标签:走道论文; 商业论文; 建筑论文; 楼梯间论文; 步行街论文; 消防安全论文; 设计人员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