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朝鲜停战谈判的起源--兼论同盟政治对中国外交的影响_斯大林论文

论朝鲜停战谈判的起源--兼论同盟政治对中国外交的影响_斯大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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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1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0)10-0001-08

1951年7月,中朝联军和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在朝鲜战场上形成拉锯战,双方僵持不下。更重要的是,双方军队均在交战过程中遭遇到比较大的挫折。这便使停战谈判变得现实起来。不过,在此之前,鉴于朝鲜战场上军事形势的此消彼长,交战双方已经在通过外交渠道试探着停战谈判的可能性,并在各方面夯实了停战谈判的基础。虽然他们没有进行直接对话,但其所作所为却直接影响到以后的正式谈判,特别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直接谈判的方式和结果。如果不充分搞清楚在正式谈判前交战双方——主要是中国和美国——的间接对话是如何进行的、结果如何,那么就不能够很好地理解为什么直接对话的谈判总是不能获致停战。在今天纪念朝鲜战争爆发60周年之际,深入探讨朝鲜停战谈判的缘起,无疑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谈判久拖不决的缘由,并对战争予以深刻的反思。这方面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均不言自明。

1950年12月底,抗美援朝战争第二次战役结束,中朝联军获得了辉煌的战果,不仅一举夺回平壤,而且将战线重新推回到“三八线”附近。“联合国军”的军事溃败,在西方世界引起一片恐慌,要求停火的呼声不绝于耳。还在第二次战役正在进行的12月初,英国首相艾德礼唯恐扬言使用核武器扩大战争的美国深陷朝鲜战场,将庞大的兵力投入到那里,从而完全忽视战略重点——欧洲,因此特地率军政代表团访问华盛顿,商讨如何解决朝鲜停火问题。

为了清楚地阐述自己的意见——美国没有必要继续在朝鲜战斗下去,艾德礼径直向华盛顿决策层指明:“我们不能如此深陷于东方,这样会使我们自己在西方处于攻击之下,毕竟西方是我们对抗共产主义阵线的主要战场。我们不能采取会削弱这条阵线的行动。我们必须尽可能在西方采取强有力的行动。”对此,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只得表示赞同。他不得不表明,美英的“核心敌人不是中国,而是苏联”。并且,为了打消英国首相的顾虑,他进一步指出,“对中国发动全面战争的问题,如果这意味着陆、海、空行动,那么不会有多少总统顾问会极力主张他奉行那条路线”。①这说明华盛顿决策层对于谁是美国的主要对手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且向盟友表明不打算扩大战争的意向。

即便如此,艾德礼仍然不能放心。在美英首脑会谈的过程中,这位英国首相专门提到了朝鲜停火问题。他想知道美国如何才能避免在东方流血的同时去挽救西方。杜鲁门总统的意见是:“倘若(共产党方面)提出的条件不是太过分而令人难以接受,那么一旦安排停火,在近期局势下对我们(‘联合国军’)在军事上是有利的。这也许能确保联合国的全面支持。停火协议不得强加将会危害联合国军队安全的条件,也不应当以在台湾及中国在联合国席位这样的问题上达成协议为条件。”②显然,此时的杜鲁门已经在考虑停火问题,只是其主张停火的意愿还不怎么迫切,态度亦较为强硬,不同意谈判涉及台湾问题以及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问题。因此,当艾奇逊在内阁会议上汇报“联合国准备召开会议促成在朝鲜停火,中国表示如果美军撤出朝鲜,它将同意开会”时,杜鲁门说他不同意联合国的计划。③

然而,随着战场上军事形势的继续恶化,“联合国军”节节败退,加之英国等西方盟国不断施加压力,白宫高层不得不认识到停火的现实需要。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甚至考虑从朝鲜撤出军队的必要性。在1950年12月29日致“联合国军”总司令麦克阿瑟的电报中,参谋长联席会议认为:“从能够获得的所有(情报)评估来看,似乎中共有能力把联合国军队赶出朝鲜,如果他们选择这么做。”他们还相信“朝鲜不是打一场大规模战争的地方”,因而指示麦克阿瑟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提前决定“联合国军”有序撤出朝鲜的最后的合理时机。④

既然美国方面已经做出最坏的打算,那么若能举行停战谈判而达到停火的目的当然是其求之不得的事情。由于看到美国决策层有意谋求停战,于是,美国的盟国英国出面,于1951年1月4日至12日在伦敦召开了一次英联邦会议,讨论如何实现朝鲜停火的问题。这次会议经过一番酝酿和商讨后提出了一个草案,由英国驻美大使奥利弗·弗兰克斯提交给联合国。该草案明确提出,应在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提案,要求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聚在一起,共同讨论远东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⑤正是在这份草案的基础上,1951年1月11日联合国“朝鲜停火三人委员会”提出了一个新议案:(1)立即停火;(2)举行政治会议以讨论恢复和平的问题;(3)外国军队分阶段撤出朝鲜;(4)为统一和管理朝鲜作出安排,使朝鲜人民能够自由选举政府;(5)召开中苏美英四大国家代表参加的会议,讨论包括解决台湾的地位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等问题在内的远东地区问题。1月13日,联合国大会第一政治委员会通过了该项提案。客观地讲,这个提案的一些内容比较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特别是其中包括要解决台湾问题以及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问题。与此相反的是,新提案却对美国方面不利。正如美国国务卿艾奇逊指出的,同意这个议案,将在南朝鲜和国内处于被动地位,“失去朝鲜人的信任,并引起国会和舆论界的愤怒”;不同意则在国际上丧失主动权,将“失去我们在联合国的多数支持”。⑥换句话说,无论美国同意与否,都会损害杜鲁门政府的利益。但为什么其国务院最后决定支持该提案呢?这其实是艾奇逊在面临困境时冒险实施的一项计谋。他认为中国方面此前已拒绝了联合国的一个提案⑦,表明中国领导人态度强硬,政治上尚不成熟。因此,他推断中国政府有可能再次拒绝这一方案。艾奇逊建议总统杜鲁门同意此项方案。他指出:如果中国反对,那么,其他国家就站在美国一边,一道指责中国的“侵略”,从而赢得国内外舆论的支持。杜鲁门全盘接受了他的建议。⑧事情的结果果不出艾奇逊所料,中国方面又一次拒绝了联合国提案。1951年1月17日,周恩来致电联合国大会第一政治委员会,指出中国政府不同意“先停战后谈判”的原则,因为“先行停战的目的,只是为美国军队取得喘息时间,只便利于美国维持侵略和扩大侵略,而绝不能导致真正的和平”,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不能予以同意”,同时中国政府提出一个反建议:在同意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以及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朝鲜内政的基础上,在中国召开一次有中、美、苏、英、法、印度和埃及7个国家参加的七国会议,就尽早结束朝鲜战争问题进行讨论。⑨

就在周恩来致电联合国第一政治委员会的当天,中国外交部向有关国家驻华外交使节递交了周恩来的电文,并且周恩来还接见了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第二天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分别接见了英国谈判代表胡阶森和丹麦公使穆克,外交部欧非司司长宦乡接见了瑞典大使阿马斯顿,向他们解释中国拒绝联合国提案的理由。根据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已解密的上述中国外交部领导人与几个外交使节的谈话记录,可以看出,中国方面所强调的反对联合国提案的理由,重点在于不能接受“先停战后谈判”的方式。中方认为,这样做很可能导致两个后果:其一,谈判久拖不决。关于这一点,周恩来向潘尼迦指出,“我们不能同意先停战后谈判,因为这只会有利于美国维持其侵略地位,假如不谈停战的条件而先停战则停战后的谈判将无休止地拖延下去,我们主张在谈判中规定停战的条件,然后停战”⑩。其二,美国会利用这种情况再次发动战争。鉴于此,中方的建议是“先谈判后停战”,即首先就停战条件达成协议,再结束战争。对此,潘尼迦就联合国的提案作了进一步说明:“第一委员会的建议在文字上可能给人一个印象,那就是先停战后谈判。但这不是印度政府对这一建议的解释,也不是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对这一建议的解释。除了上面所说该建议可能在文字上给人的印象,我们的解释是先在原则上同意停战,然后在谈判中具体规定停战条件以结束战事。”(11)尽管潘尼迦的看法在向中方的立场靠拢,但是和中方领导人对提案含义的理解并不完全吻合。

当时,周恩来坚持:“在谈判中必须谈到停战的条件,甚至在谈判过程中就停战。这就是我们对谈判的全盘见解。”潘尼迦再次表示:“经我刚才大略地读过中文的复文后觉得关于停战这一点说得不够明确。刚才阁下说谈判的目的在于停战,结束朝鲜战事,保障远东和平,因此谈判也就是假定了停战的原则,这是很重要的。我一定报告政府并敦促全力支持,但是其他的人没有我如此的机会与阁下面谈,可能因为中国复文在这一点上说得不明确而得到误解。”(12)显然,在与中国外长面对面的交谈中,潘尼迦能够充分感受到中方通过谈判达致停战的诚意,只是他担心这种具有良好目标的原意将因为中方拒绝联合国提案中的一个建议而被其他国家所误解。

此外,中国反建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停战谈判的地点必须设在中国,对此潘尼迦一再提出“必须选择一个有中立性的地点,使与会者自在而不感觉到为难”,其中提到了开罗和印度等地。而周恩来认为,“在我们看来,这一会议是要解决东方问题,因此在中国最为适宜。美国我们并不是没有去过,伍(伍修权)乔(乔冠华)领导的代表团就曾到过美国去,美国没有理由不愿到中国来。不过对于这次会议而言,中国最为适宜”。(13)

面对立场十分坚定的中国外交部领导人,在谈话中,英国代表胡阶森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试图打消中国政府对美国在停战问题上的严重顾虑。对于中国文件中提出的指责,即“先停战是美国政府为取得喘息时间”,胡阶森解释说,“据我所知,如此表示是中国一向的态度,但是英国政府并不认为是如此的。英国政府认为停战并不会造成联合国军队再行战争的条件,英外交部曾有许多电报向我谈到此事”。(14)英国当时的说法是,即使美国真想获得“一个喘息的时间”,一旦联合国的提案获得通过,美国再想发动进攻,也确实不易,须知美国指挥的是“联合国军”,其行动必须得到联合国大会的批准。可以说,面对已经通过的联合国停火决议案,美国若想再次挑起战端,其所遭遇的困境必然远远大于它在是否同意联合国提案时面临的困境。可是,胡阶森的解释并没有起到多大的效果,北京方面依然拒绝接受联合国提案。本来,中国政府主要是不同意该提案中的“先停战后谈判”的方式,并不是要拒绝整个五步方案。军事科学院的军史专家亦是这样认为的。(15)然而,中国只拒绝其中一点,便等于不接受提案的全部内容。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情。

中国对联合国提案的拒绝,不仅使美国摆脱了进退两难的政治困境,尤其是给中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中国一方面错过了解决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席位问题的较好时机(16),另一方面在国际政治中处于较被动的地位,给联合国部分成员国留下了好战的印象。例如,加拿大外长兼联合国“朝鲜停火三人委员会”的皮尔逊发表声明,宣称“北京拒绝联合国之建议,即关闭了解决远东诸问题之途径”。(17)联合国大会很快便于1951年2月1日通过了谴责中国为“侵略者”的提案,这对处于西方严密封锁战略下的中国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面对对自己的有利面远大于不利面的联合国提案,难道中国政府确实就不想接受它吗?更何况在1951年1月8日第三次战役结束后,中国人民志愿军极其疲劳,“战斗和非战斗的减员已接近部队的半数,急需休整补充”。(18)为此彭德怀总司令果断命令志愿军停止向南追击敌军。国内亦有军史专家认为,从军事上看,第三次战役后应当谨慎,不应继续南进。(19)尽管志愿军在三次战役中取得较大胜利,但是彭德怀却十分焦虑地说:“敌我力量并没起明显的变化,这次我军……未能大量歼灭敌主力部队,我们是一军(陆军)对敌人三军(陆、海、空军),敌人的武器装备占绝对优势,放弃汉城不过是应急措施,肯定还会反攻的,目前我军并无力防守。”(20)这种军事上的现实状况难道不足以让中国政府接受停火提案吗?目前尚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中国政府考虑接受之,但我们还是能从周恩来和潘尼迦的谈话中看出中方拟接受提案的一些端倪来。1951年1月17日,在谈话即将结束时,潘尼迦对周恩来说道:“美国是同意这一建议的,但却是非常勉强地同意的。据印度政府的了解,美国政府之所以同意这一建议,是因为它预料中国政府会拒绝这一建议。”(21)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史料。此前人们只是通过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的回忆录知道杜鲁门政府当时的尴尬处境,现在有了更进一步的证明。尤其应当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当印度大使把美国面对联合国提案时的这种左右为难的状况说出来后,周恩来回答说:“事情并不是常常合乎美国的设想的。”(22)言外之意,艾奇逊想凭借中国拒绝接受提案来克服困境的盘算未必能够实现。也就是说,北京高层曾经有可能考虑接受联合国的提案。

从表面上看,中国政府拒绝该提案的原因是不能接受其中的“先停火后谈判”的方式。然而,深层次原因其实源于苏联政府早先发出的有关朝鲜停火的强硬指示。在1950年12月初,当联合国秘书长赖伊以及印度、英国、瑞典代表不断探寻中国在朝鲜停止军事行动的可能性的时候,为了掌握在停战谈判中的主动权,中国政府提前拟定了停止军事行动的5项条件:(1)所有外国军队撤出朝鲜;(2)美国军队撤出台湾海峡和台湾岛;(3)朝鲜问题应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4)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联合国,并从联合国逐出蒋介石的代表;(5)召集四大国外长会议准备对日和约。(23)这些条件很快就呈报给了苏联政府,并且周恩来要求苏联政府当天就给出答复意见。在当天莫斯科的回电中,苏联政府完全同意周恩来提出的在朝停止军事行动的条件,而且认为“不满足这些条件,军事行动就不能停止”。可是,苏联政府又不让中国马上发布这些条件,而是要等到解放汉城之后,再“亮出自己的全部底牌”。(24)与此同时,在两次发给苏联驻联合国代表团的电报中,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的决议都认为维辛斯基在当时朝鲜美军失败的军事形势下关于停止军事行动的建议是不正确的,并指示苏联代表团的方案应包含:(1)一切外国军队立即撤离朝鲜;(2)朝鲜问题应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25)显然,苏联仅仅采用了中国政府所提条件的第一、三项,而且第一项加上了“立即”一词,这基本上是联合国与美国所不可能接受的条件。也就是说,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苏联此时根本就不同意举行停火谈判。毋庸置疑,苏联人希望朝鲜战争持续进行下去,从而把大批美军拖在朝鲜半岛,进而减轻西方集团在欧洲对苏联造成的压力。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莫斯科最高层没有指示其驻联合国代表团在方案中提到与中国国家利益休戚相关的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问题。事实上,自中国出兵朝鲜后,苏联人就只字未提上述两个对中国而言最重要的问题。因为这和苏联的国家利益没有什么关联。而在当时两大阵营对抗的国际格局下,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与苏联国家利益无关的问题都是次要的,被摒弃一边。中国当然也不例外。中国拒绝联合国停火提案,并非如艾奇逊简单想象的中国国际政治方面不成熟,而是当时中国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处于被领导的地位,必须听从苏联对战争安排的必然结果。众所周知,新中国在成立后不久便推行“一边倒”的结盟外交政策,加入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当中国在朝鲜战争中需要苏联的大力援助时,莫斯科便可以在中苏结盟的国际政治中发挥主导作用。但凡涉及苏联切身利益的与朝鲜战争有关的国际事务,中国需要听取莫斯科方面的意见,需要顾及苏联人的利益所在。这是艾奇逊在考虑北京是否接受停火提案时所忽视的一点,同时他更没有想到一向在国际事务中老练的苏联人不顾盟友利益而极端自私的一面。

另一方面,既然毛泽东出兵朝鲜的一个合理动机在于中国需要承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责任,履行国际共产主义的义务(26),那么,在以朝鲜问题为核心的国际事务中,从大局出发更多地考虑社会主义阵营的安排便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既然苏联是社会主义阵营的领袖,那么在涉及朝鲜问题的国际事务上和莫斯科保持一致,自然符合东方集团结盟政治的要求。从中俄两国政府公布的毛泽东与斯大林之间的往来电报看,中国方面在与朝鲜有关的国际事务上首先听取斯大林的意见和指示。这种领导与被领导的色彩十分浓厚的结盟政治,在朝鲜战争期间的中国外交中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毛泽东在涉及朝鲜问题的国际事务上,包括以后的朝鲜停战谈判,都必然听从莫斯科的安排,不会和苏联人有实质性的分歧,至少在斯大林去世之前是这样的。相应地,中国政府在停火问题上不得不考虑苏联驻联合国代表团在莫斯科指示下所提出的方案。所以,当联合国1951年1月11日的提案中没有满足苏联所要求的外国军队“立即”撤离朝鲜这一条件时,无论该提案的其他条款对中国方面多么有利,北京高层拒绝之都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就此而言,结盟政治无疑对中国的外交造成某种程度的负面影响,使之不能突出“独立自主”的特性。正是由于结盟政治的这种较为明显的弊端,后来中国政府放弃了结盟政策,而实施非结盟的外交政策。

中国方面拒绝联合国停火提案后,驻朝美军在第八集团军新任司令李奇微的指挥下,迅速对中朝联军进行了大规模的反扑。由于中朝联军连续作战尚未完全恢复战斗力,尤其是后勤补给十分困难,根本不能满足作战需要,因而在美军的猛烈攻势下,中朝联军不得不转入运动防御,边打边撤,直至放弃汉城,重新回到“三八线”以北地区。在第四、五次战役期间,虽然美军的进攻更主动、更有成效,但中朝联军的顽强作战,也给美军以相当沉重的打击,使其遭受巨大损失。到1951年6月10日第五次战役结束时,交战双方基本上形成拉锯战,战线亦逐渐在“三八线”附近稳定下来,朝鲜战场的军事形势开始转入僵持状态。这种情况为双方考虑举行停战谈判、结束敌对状态提供了契机。

早在1951年3月底,当美军在战场上获得一些优势时,华盛顿决策层就在考虑朝鲜停火的问题。与1月份联合国停火提案中主张的“先停战后谈判”的方式完全相反的是,美国军方最高层态度坚定地主张,只有首先进行谈判才能实现在朝鲜的停火。参谋长联席会议在致国防部长马歇尔的备忘录中说,“从军事的角度来看,任何停战安排都必须取决于(共产党方面)接受一份保护美国所有安全利益的总体协议……这份协议必须结束侵略,并接受令美国满意的安排停战的基本条款”。而且,参谋长联席会议还提出,在停火前的这种停战谈判所获致的结果,“必须结束朝鲜的冲突”,但是这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在不丧失或破坏我们对苏联、特别是对台湾及中共在联合国席位等问题的立场的情况下,使我们最终实现目标成为一种可能”。(27)显然,美国的这种停火立场根本就不考虑“先停战后谈判”的方式。后来,在国家安全委员会NSC48/5号文件有关朝鲜问题的备忘录中,华盛顿决策层进一步强化了该立场。这份文件提出,美国应当通过谈判“寻求一个可接受的政治解决方案”,但该方案不得有损美国在苏联、中国台湾以及中国在联合国席位的立场。“如果无法实现这一解决方案,并认为无其他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时,继续现在的军事方针”,美国“不承诺武力统一朝鲜”,但是准备在军事上给对手造成最大的损失,“防止南朝鲜因军事入侵而遭占领,限制共产党在亚洲其他地区发动侵略的能力”。(28)这就是说,在停战谈判中,美国不打算停火,而一旦停战谈判不能达成令美国满意的协议,那么它就不仅继续发动进攻,而且要采取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到停战谈判前夕,美国更明确规定了“联合国在停战谈判之前和之间的军事行动:在达成一项满意的停战协议前,李奇微应有进行军事行动的最大自由。现在的军事指令仍然有效,在他认为有必要维护其军事地位及根据敌人行动采取保护‘联合国军’的措施时,他不应为停战谈判所限”(29)。

事实上,美国根本不考虑“先停火”的立场已经为苏联人所料到。1951年5月31日,当普林斯顿大学教授乔治·凯南奉艾奇逊之命与苏联驻联合国代表马立克接触时,马立克没有问美国是否可以先停火,而是单刀直入地问美国政府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可以讨论停火。凯南的回答是,“如果在目前的冲突地区结束敌对状态,在此基础上考虑这个问题会有所帮助,需要承认有某种控制权威,以向各方确保停火不会被另一方利用来积蓄力量发动新的侵略”(30)。他等于含蓄地告诉马立克,交战双方需要通过谈判来确认对停火的控制,否则即便先停火了,也会在某一方力量积蓄到足够程度时再次挑起战争。6月5日,凯南第二次去见马立克,再次向苏联人表达了需要举行停战谈判的意思。据他分析,“苏联已经对北朝鲜和中共施加了影响,但这不意味着他们对任何谈判的态度都是善意的、真诚的及合作的”。不过,他乐观地认为,根据苏联人的答复,只要美国方面立场坚定并坚持自己的主张,最后非常可能从苏联人那里获得停火安排,其所费周折甚至比最终解决柏林危机时更小一些。(31)在两人的会谈中,有一点应当引起特别注意,马立克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更广泛的远东地区其他国际事务,如台湾问题、对日和约等等”,以致于凯南理解为“苏联政府希望看到停火,即便不包括对这些问题的解决”。(32)其实,这只是凯南的误解。以后的事态发展表明,马立克故意不提及远东其他问题乃是苏联人计划好的打算。莫斯科不是在寻求停火,而是设法使与中国利益有关的远东其他问题悬而未决,迫使中国把战争继续进行下去。

就在凯南通过苏联试探停战谈判的可能性的同时,北京高层也在考虑如何实现停战。在此问题上,毛泽东准备派高岗和正在访华的金日成一起前往莫斯科,征求斯大林的意见。6月5日,毛泽东就金日成、高岗赴苏问题致斯大林电,谈到在朝鲜作战过程中,中国“遇到了如下一些严重问题:如财政问题,在前线直接采取军事行动的问题,敌人有在我后方沿海一带登陆危险的问题”,所以拟派高岗和金日成一同前往苏联,和斯大林讨论这些问题。(33)这里,毛泽东实际上暗示了通过停战解决上述问题的想法。在6月10日高岗和金日成同机赴苏后,毛泽东很快就给二人发去指示,在谈到停战条件时,专门提出与中国国家利益休戚相关的中国在联合国席位问题和台湾问题。他认为,对停战条件的讨论,可以不提出中国进入联合国的问题作为条件,“因为中国可以援引联合国实际上已成为侵略工具,所以中国现在不认为进入联合国的问题有特别意义”。不过,他认为,为了同美国人讨价还价,应当把台湾问题作为条件提出来。“在美国坚持台湾问题单独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将做出相应的让步。”(34)由此看来,毛泽东已经做好了停战谈判的准备。

然而,斯大林不希望就此停火。在和高岗、金日成的会谈中,他一开始不同意停战。直到高、金二人反复解释中朝军队面临困难的严重程度后,他才表示可以做停战的尝试,但没有提及中国加入联合国的问题和台湾问题。(35)斯大林勉强同意中朝方面与美国进行停战谈判,并不意味着他认可停止军事行动。他之所以只字不提中国最关心的台湾问题,乃至于丝毫不理会毛泽东要求提台湾问题的建议,主要缘由还是在于希望朝鲜战争继续打下去。要知道,台湾问题拖而不决就可以迫使中国继续在朝鲜战斗下去。毕竟,周恩来说过,“志愿军在朝鲜抵抗美帝的侵略也就同时抵抗了美帝对台湾的侵略”(36),中国出兵朝鲜在某种程度上也出于这种考虑。于是,在斯大林看来,只要朝鲜战争不结束,就可以把相当一部分美军牵制在远东一隅,并不断消耗美国的国力和精力,使其无暇顾及欧洲,从而减轻苏联的战略压力且能够掌握在欧洲的主动权。这恰恰是苏联的利益所在。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6月23日马立克在联合国讲话中为什么不提与中国利益攸关的那两个问题,同时更不难理解6月27日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通知美国驻莫斯科大使艾伦·柯克所说的,“停战谈判应在战场司令官之间进行,谈判内容应严格限定于军事问题,而不涉及政治和领土问题”(37)。这些意见和美国固有的想法没有什么不同。在6月份参谋长联席会议致李奇微的电报中就指示说,“你与共产党指挥官的讨论严格限于军事问题;你不要参加最终解决朝鲜或与朝鲜不相关的问题的讨论”(38)。因此,关于苏联人的意见,华盛顿决策层赞许地说:“我们不应轻率拒绝苏联关于朝鲜问题首先应在军事基础上得以解决的建议。”(39)

无论如何,在交战双方进行一段时间的间接试探之后,美国方面首先采取行动。1951年6月30日,“联合国军”总司令李奇微发表广播讲话,正式建议停战谈判。对此,毛泽东明显不信任美国人的谈判诚意,但也同意谈判。他在致斯大林的电报中说:“我已通知金日成同志和彭德怀同志,我们应该一边认真观察战斗形势,以便不使敌人有机会利用这个对其有利的时机,另一方面金日成同志和彭德怀同志应该讨论这个问题并做好准备,在敌人要求开始谈判的情况下,派合适的代表进行谈判。”(40)与此同时,美国方面也非常不信任共产党方面的谈判诚意。参谋长联席会议在给李奇微的电报中谈到,“我们既不能确定苏联和共产党中国对达成合理、可接受的停战安排的诚意,也不能确保他们准备接受一项长期的朝鲜问题的解决方案。因此,在考虑停战时,最重要的是达成一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可为我们接受的方案,即便关于政治和领土问题上的谈判无甚进展”(41)。

双方的互不信任,从谈判尚未开始时就昭示了未来谈判的长期性。不过,虽说互不信任,但双方都不能不重视谈判。它是双方进行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然,通过谈判达到战场上不能达到的目的,那是最好不过的。谈判无非是使双方的拼杀从刺刀见红的战场挪到了唇枪舌剑的会场。也就是说,双方都想在谈判桌上一决高下。于是,交战双方的代表很快便于7月10日在朝鲜开城举行停战谈判。“联合国军”方面,美国当然是谈判的绝对支配者;中朝方面,两党达成协议:“对外由朝鲜人民军代表中朝军队,实际的谈判业务由中国人民志愿军主导。”(42)这样,朝鲜停战谈判等于在中国和美国之间进行,其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二者之间的第一次直接对话。

注释:

①"U.S.Delegation Minutes of the First Meeting of President Truman and Prime Minister Attlee," December 4,1950,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0,pp.1366-1367.

②"U.S.Delegation Minutes of the First Meeting of President Truman and Prime Minister Attlee," December 4,1950,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0,p.1371.

③《美国内阁会议纪要》(1950年12月15日),转引自华庆昭《从雅尔塔到板门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220页。

④"JCS to MacArthur," December 29,1950,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0,pp.1625-1626.

⑤薛谋洪、吕杰:《英美特殊关系与英国对华政策》,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59页。

⑥迪安·艾奇逊:《艾奇逊回忆录》下,上海《国际问题资料》编辑组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69年,第381页。

⑦即1950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由印度代表提出的13国提案,建议“立即采取步骤防止朝鲜的冲突扩及其他地区并终止在朝鲜境内的战事,然后采取进一步的步骤,依照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求得现存问题的和平解决,兹请大会主席组织一个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三人小组,来确定可以在朝鲜议定满意的停火的基础,并尽速向大会提出建议。”(见世界知识出版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年,第331页)由于此提案没有满足周恩来在12月22日发表的声明中所提的几点停战条件,因此中国政府拒绝接受之。(周恩来的声明,见世界知识出版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上,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年,第355-358页)

⑧贝文·亚历山大:《朝鲜:我们第一次战败》,郭维敬、刘榜离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463页;迪安·艾奇逊:《艾奇逊回忆录》下,上海《国际问题资料》编辑组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69年,第380-381页。

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118-119页;周恩来致联合国电报的全文,见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2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12页。

⑩《周恩来关于拒绝联合国提案与潘尼迦谈话记录》,1951年1月17日,113-00068-01,第30-32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

(11)《周恩来关于拒绝联合国提案与潘尼迦谈话记录》,1951年1月17日,113-00068-01,第26-27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

(12)《周恩来关于拒绝联合国提案与潘尼迦谈话记录》,1951年1月17日,113-00068-01,第29-32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

(13)《周恩来关于拒绝联合国提案与潘尼迦谈话记录》,1951年1月17日,113-00068-01,第32-34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

(14)《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接见英国谈判代表胡阶森的谈话记录》,1951年1月18日,113-00068-01,第35-37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

(15)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2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13页。

(16)有关这方面的详细论证,见沈志华《论中国出兵朝鲜决策的是非和得失》,《二十一世纪》2000年10月号。

(17)《外电对周恩来拒绝联合国提案的反映》,1951年1月18日,116-00049-02,第21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

(18)彭德怀:《彭德怀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61页。

(19)徐焰:《第一次较量》,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第68-70页。

(20)王焰主编:《彭德怀传》,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第443页。

(21)《周恩来关于拒绝联合国提案与潘尼迦谈话记录》,1951年1月17日,113-00068-01,第33-34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

(22)《周恩来关于拒绝联合国提案与潘尼迦谈话记录》,1951年1月17日,113-00068-01,第34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

(23)沈志华主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中,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48,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第639页。

(24)沈志华主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中,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48,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第641页。

(25)沈志华主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中,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48,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第643、646页。

(26)对中国出兵朝鲜的合理动机的细致分析,见沈志华《论中国出兵朝鲜决策的是非和得失》,《二十一世纪》2000年10月号。

(27)"Memorandum by JCS to Marshall," March 27,1951,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p.286.

(28)"Memorandum Containing the Sections Dealing With Korea From NSC 48/5," May 17,1951,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p.439.

(29)"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Director of the Office of Northeast Asian Affairs," June 28,1951,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p.571.

(30)"Memorandum by George Kennan to the Deputy Under Secreatary of State," May 31,1951,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p.484.

(31)"George Kennan to the Deputy Under Secreatary of State," June 5,1951,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p.510.

(32)"George Kennan to the Deputy Under Secreatary of State," June 5,1951,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p.510.

(33)沈志华主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中,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48,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第786页。

(34)沈志华主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中,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48,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第808页。

(35)1951年6月13日第3557号密码电报,全宗45,目录1,卷宗337,第31-32页,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馆藏。

(36)《周恩来关于拒绝联合国提案与潘尼迦谈话记录》,1951年1月17日,113-00068-01,第27-29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

(37)沃尔特·赫姆斯:《美国兵在朝鲜》第1卷,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8页;"The Ambassador in the Soviet Unio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June 28,1951,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p.580.

(38)From JCS to Ridgway,June 1951,Selected Records Relating to the Korean War,Harry S.Truman Library.

(39)"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Director of the Office of Northeast Asian Affairs," June 28,1951,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p.570.

(40)沈志华主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中,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48,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第835-836页。

(41)"JCS to Ridgway," June 30,1951,in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Vol.7,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51,p.598.

(42)柴成文、赵勇田:《抗美援朝纪实》,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第90-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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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朝鲜停战谈判的起源--兼论同盟政治对中国外交的影响_斯大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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