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大赋的形成与汉初文化融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论文,汉大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赋,是在战国末年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文体。在汉代以前,它就已经形成了风格不同的南北两种流派。刘师培在《南北文学不同论》中曾对这两种流派的特点有过论述:“盖屈原陆贾籍隶荆南,(贾亦楚人)所作之赋一主抒情,一主骋辞,皆为南人之作;荀聊生长赵土,所作之赋偏于析理,则为北方之文,兰台史册固可按也。”在历史的发展中,这两个流派之间虽然也存在着相互影响的问题,但其主流则是北方对南方的影响,这是由战国文化的历史特点所决定的。汉代散体大赋的形成正是这两种流派在汉初文化融合的大背景下交融发展,并接受先秦散文影响的结果。但是遗憾的是,学术界目前对汉大赋文体因素的研究,始终还不能超出当以荀赋、宋赋和先秦散文谁为源头的争执,而普遍忽视了新的文化背景对它的影响。本文正是试图从这一角度对此进行解析。在展开具体论述之前,有必要先对战国文化的历史特点作一番考察。
一 战国文化的历史特点与赋体的发展
关于战国文化的特点,学术界目前的看法大都比较浮泛。由于人们对这一时期文化的主流和大势态注意得不够,因而在分区问题上就搞得特别琐细,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我想先从几家有代表性的意见着手分析,因为这样更便于研究的深入。马积高先生认为战国文化应分为三晋和东周、齐鲁、楚三大区。(注:马积高:《赋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7页。)。赵俪生先生则按地缘关系将其分为:鲁文化、齐(燕)文化、三晋文化、(宋)楚文化四大区。(注:《从地缘看先秦诸家间的网络关系》,《烟台大学学报》,1990年1期,第1页。)。马积高的划分主要是依据文化派别的差异,他虽然将齐鲁划成了一个区,但在具体论述时却说:“这一地区严格地说有两个文化中心:一个由鲁向西与宋相连,本是殷文化的故墟,在春秋、战国之际是孔墨显学的策源地。……另一个是以齐为中心向北与燕相连,在战国后期形成一种以阴阳五行与神仙怪异之说相结合的独特的文化。”(注:马积高:《赋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7页。)因此,他的说法与赵俪生的观点实际是一致的。他们的这种划分,对于认识战国时期各个政治圈子之间学术派别的差异无疑是有帮助的。但是将学术派别与政治圈子紧密地联系起来,这是由春秋以来礼崩乐坏、诸侯力征的政治局面造成的。当时的诸侯各国为了谋求生活,保持独立,在学术文化上也力求独立发展,于是便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特征,造成学派之间的差异与不同政权势力所能影响的地域范围的密切统一。因而学派之间的斗争与政治上的斗争存在着一定的一致性倾向。所以,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一点,单纯地用学派和地缘作为划分战国文化区域的根本依据,就会导致只见局部、不见整体的不足。再说,不同学派在不同地区的流行,在当时并不是绝对的,列国之间的剧烈斗争在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信息交流的发达。齐、鲁、三晋之间虽然有不同学派的差异,但是这些差异并不是根本的。相反,它们还存在着相互影响和吸收的迹象。同时,这一地区曾是三代文化的中心,这些学派又几乎形成于相同或相近的时代。它们的纷起只能说是标志着这一大的文化区内不同学术派别的形成,也标志着春秋战国时期中原文化的繁荣。相比之下,林剑鸣先生的观点就比较宏观。他说战国文化“从考古资料和文献记载方面,都可以明显地区分出存在着以楚为代表的南方,以齐、鲁、三晋为代表的中原和以秦为代表的黄河上游西部文化三个体系,直到战国末期还是如此。”(注:林剑鸣等著《秦汉社会文明
》,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1页。)他看到了齐鲁和三晋文化之间的联系,也看到了秦文化同中原文化的差异,这是对的。但是历史的发展是动态的。文化作为历史的沉淀,也必然会在历史长河的推进中表现出运动的势态。秦与中原文化的差异在许多现象上都可以找到证据,这故然自不待言。但我们对历史不能仅作静态的比较和分析,因为这样所能得到的往往异同参半,很难从中演绎出一个肯定的结论来。秦本是在周人故墟上兴起的,至秦文公时已扩“地至歧”,占领了周原,并且“收周余民”。(注:《史记·秦本纪》)它在扩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中原文化的很大影响。秦人自称其祖先“鼐宅禹(绩)”(注:《秦公》铭文,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即是一证。另外,从古文字学的角度看,“与六国古文相比,战国秦系文字的形体始终变化不大,它与西周、春秋文字有着直接的继承关系,而与六国文字相距悬殊。”(注: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中华书局,1989版第165页。)缪公时,秦已“东境至河”(注:参郭沫苦《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并进一步向东发展,与晋国交往甚多,得三晋地方文化的影响也很深。考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秦人哲学思想的发展,始终处于较低级、原始的水平”(注:林剑鸣《秦人的价值观和中国的统一》,《人文杂志》1988年第2期,第86页。)。作为一个新兴的民族,它在文化上的这种落后状态使其从一开始就不会受到保守思想的阻挠和影响。另外,“秦人的价值观中,摒除了种种道德、伦理的标准,只剩下赤裸裸的功利标准。”(注:林剑鸣《秦人的价值观和中国的统一》,《人文杂志》1988年第2期,第86页。)因此它也不会为任何观念和成见所困扰,去接受一切有利于其自身发展的新的、先进的文化。这可以说是它接受中原文化影响的最根本和最深层原因。法家思想在秦国的流行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事实上,秦文化正是在广泛吸收中原文化的基础上,同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融合而成的。所以,我们在探讨秦文化和中原文化的关系时,既要看到其差异,更应看到其一致和相近的地方。因此在任继愈先生所划分的先秦时期黄河、长江流域四大文化区中,秦文化和三晋文化便是属于同一区的。他说:“三晋文化向黄河上游延伸,为秦文化。”(注:王志民主编《齐文化概论·序》,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页。)
虽然学术界在对先秦文化进行区划分析时,因个人所持的依据和标准不同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但是从大的文化背景上看,在先秦时期真正占主导地位的可以说只有中原文化和楚文化。应该承认,中原文化在其各个分支上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但却绝对没有在它和楚文化相比较时那样悬殊。这是因为这些不同的分支在本质上仍是属于一个系统的,而楚文化则不然。这样,就形成了以中原文化为中心兼综西秦的北方文化系统,和以楚文化为中心兼综吴越、巴蜀的南方文化系统。这两大文化系统不论在文学、艺术还是宗教、哲学等各方面都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异,形成了各自的特征,(注:可参刘师培《南北文学不同论》和姜亮夫《楚辞今绎讲录》。)并在战国诸侯的纷争中始终相延不衰。
下面再来看战国时期这两大文化系统之间的关系。
有差异就必然会有交流,这是一切文明形态下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增强其认知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交流不等于融合。文化交流始终是局部的、有条件的文化互通,其结果只能是认识得到了丰富,物质资料得到了平衡。而文化的融合则是指全方位的两种文化接触——吸收——繁殖的过程,其结果必然是要有一种旧的文化形态消亡,并有新的文化内蕴生成。这是我们认识战国文化的一个重要前提,也是探讨汉赋文化本质的基础。
春秋中后期,楚国同中原的接触越来越多。《左传·桓公六年》(公元前605年)载楚武王侵随事。杜预注云:“二年,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楚子自此遂盛,终于抗衡中国,故传言其事以终始之。”这是文献记录的楚国强大的开始。此前,据《左传·庄公四年》(前689年)载:“王三月,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杜氏曰:“尸,陈也。荆亦楚也,更为楚陈兵之法。扬雄《方言》:‘孑者戟也’。然则,楚于此参用戟为阵。”另外《左传·成公七年》(前583年)也说:“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楚说之。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作为楚的附庸,吴国到了成公七年才开始学习中原的战阵之术,可见当时南方的军事还是相当落后的,至于楚国同中原的正式会盟,据《春秋》载,是在鲁僖公二十一年(前638年),此年“秋,宋子、楚子、陈侯、蔡、郑伯、许男、曹伯会于孟”。杜预曰:“楚始与中国行会礼,故称爵。”以上为《春秋》和《左传》中所反映的春秋初期到中期,楚国逐渐强盛并开始同中原交往会盟的经过。从此以后,随着楚国国势的壮大和军事上的扩张,它同中原各国的交往就更加频繁了。由于政治上的相互往来,南北文化的交流日益加深。中原先进的兵器、布阵之术和会盟之礼开始为楚人所接受。与此同时,中原的一些典籍也不断地流传到了南方。值得注意的是,《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了公元前520年王子朝暴乱,兵败后,他率领召氏、毛氏、尹氏、南宫氏等旧宗族带着东周王室的典籍奔楚,这都极大地丰富了楚文化。所以《国语·晋语四》载晋公子重耳入楚后,“楚成王以周礼享之,九献,庭实旅百”。但是,就典籍的记载来看,当时的文化交流主要还是以中原文化对楚文化的影响为主流,而南楚文化在中原则很难产生什么大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中原文化本身已经高度发达,因而它对于开化较晚的南楚文化总是采取一种轻视的态度。虽然诸侯各国对楚国日益强大的军事威胁已深感忧虑,但在观念中仍然不愿将其摆在与自己平等的地位上来。这也是令楚人深感烦恼的一件事。《国语·鲁语下》记:
襄公如楚,及汉,闻康王卒,欲还。……叔仲曰:“子之来也,非欲安身也,为国家之利也,故不惮勤远而听于楚;非义楚也,畏其名与众也。”
又:
(襄公)反,及方城,闻季武子袭卞,公欲还,出楚师以伐鲁。荣成伯曰:“不可。君之于臣,其威大矣。……若楚之克鲁,诸姬不窥焉,而况君乎?彼无亦置其同类以服东夷,而大攘诸夏,将天下是王,而何德于君,其予君也?若不克鲁,君以蛮夷伐之,而又求入焉,必不获矣。不如子之。”
从上面的两段对话中可以看出,楚与中原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中原各国同南楚的往来实在是出于不得已的。由于利益的一致,加上血缘的同宗关系,中原诸侯在同楚及其属国的斗争中往往是态度一致的。鲁昭公十年,使季平子伐莒取郠,莒人诉之于晋。十三年,晋将讨鲁,会于平丘。“平丘之会,晋昭公使叔向辞昭公,弗与盟。子服惠伯曰:‘晋信蛮夷而弃兄弟,其执政贰也,’”(注:《国语·鲁语下》)这里的“蛮夷”是指莒,莒本是楚的属国,其时贰于晋,但它在子服惠伯的眼中仍是蛮夷之楚的同类,得不到平等的看待。同样在晋人眼中,楚国的地位也没有任何改善。《国语·晋语六》载鄢之役,栾武子将与楚战,范文子欲阻之,栾武子曰:“今我任晋国之政,不毁其耻,又以违蛮夷重之,虽有后患,非吾所知也。”又据《齐语》:
(桓公)即位数年,东南多有淫乱者,莱、莒、徐夷、吴、越,一战帅服三十国。遂南征伐楚,……荆州诸侯莫敢不来服。遂北征山戎,……西征攘白狄之地,……。
桓公所征都是当时比较落后的蛮夷所居之地,而楚亦在其列。可见齐对楚的态度和鲁与晋是差不多的。至于楚人,他们对自己在诸侯中所处的地位其实也很清楚,这可以从其随时的言谈中得到证实。《国语·楚语下》载赵简子问宝于王孙圉,王孙圉曰:“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又《战国策·楚三》楚王谓张仪曰:“楚,僻陋之国,未尝见中国之女如此其美也。”以上虽是自谦之词,但所反映的楚国的处境却是真实的。因此,楚国的历代统治者都极力争取自己在诸侯中的地位。《左传·昭公四年》:“楚子问于子产曰:‘晋其许我诸侯乎?’”又据《史记·楚世家》,楚灵王十一年:
(灵)王曰:“齐、晋、鲁、卫,其封皆受宝器,我独不。今吾使使周求鼎以为分,其予我乎?”析父对曰:“其予君王哉!……齐,王舅也;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周今与四周服事君王,将惟命是从,岂敢受鼎?”
相比之下,秦与楚的地位就有很大差别。虽然“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之于戎翟,”“不与中国之会盟”(注:《史记·秦本纪》)。但所谓“夷翟遇之,”并不等于说它就是夷翟。《史记·秦本纪》载:
戎王使由余于秦。……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缪公怪之,问曰:“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
可见,秦是自视为中国礼仪之邦的。这和楚王熊渠之自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注:《史记·楚世家》)的口气根本不同。
观念的东西是根深蒂固的。它常常会成为历史发展的一种制约力量。一直到汉代,贾谊在《陈政事疏》中所作的一个有趣的比喻,仍然流露着这种中原对楚人固有的偏见:“夫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战国时期南北关系的这种对立,就决定了当时南北文化的关系只能是有限制、有条件的交流,而不可能发展为全面的融合。换言之,南方文化和北方文化这两大系统始终保持着各自独立的平行发展,两者之间的交流只是局部进行的。这表现在赋体文学的发展中,就是以荀子《赋篇》为代表的北派辞赋同以宋玉《高唐》、《神女》所代表的南派辞赋的同时并存。这南北两派其时正处在发展的初期,差异是相当明显的。它们的真正融合,只有在秦汉政治统一和汉代文化融合的大背景下才能最后实现。
二、秦、汉的统一和文化融合促成了汉大赋的形成
秦始皇二十六年,秦灭六国,结束了战国以来诸侯纷争的局面。接着,又推行了一系列统一措施,包括确定皇帝的称号、统一货币、文字和度量衡等,即《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说的“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始皇二十七年“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注:《史记·李斯列传》)这些都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文字的统一,驰道的修筑,也极大地促进了各地区之间文化的交流和发展。
关于秦的文化政策,有几点值得我们注意:其一,秦人尚法,这是历史的事实。秦的最终胜利和它的迅速灭亡都与它崇尚法家思想和严刑峻法有关。但是法家思想却并非秦帝国所允许的唯一意识形态。这在秦始皇时期的几篇刻石文中就可以得到证明,英国人崔瑞德、鲁惟一等主编的《剑桥中国秦汉史》一书对此论述甚详,另外明人张燧在《千百年眼》卷四《秦不绝儒生与经籍》一文中也有所论述,此不一一列举。总之,秦在加强统治的过程中,对儒家思想中一些有利于统治的因素并不完全排斥。尽管李斯曾于公元前209年敦促秦二世“灭仁义之途,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掩明”,(注:《史记·李斯列传》)但不论怎样,儒家思想在帝秦时期无疑是有影响的。这一事实对我们把握从战国到秦汉期间辞赋的过渡发展极为重要。它说明秦代的统治思想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单纯,不是铁板一块的法家思想,事实上也允许其它思想因素的存在。而儒家思想的存在,对于保留北派辞赋的影响无疑是有帮助的。难怪张燧在《秦世文章》中说:“秦王吞诛六雄,首采李斯焚诗书,尊法吏。乃其所称制,与金石之铭,犹郁郁乎文也。……不意虐焰之后,文章犹复遵古如此,毋乃阳弃而阴用之邪?”“秦地无文,颇有杂赋”的说法至少在这里可以得到一点证实。很可能这些“杂赋”就和秦代刻石文一样,是些歌功颂德和宣扬教化的赋体文字。其二,秦始皇“焚书坑儒”虽在历史上臭名昭著,但他决没有将全部图书销毁的意思。《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了李斯关于焚书的建议:“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了这个建议。显然,李斯的意思主要是怕士子们拥有和讨论《诗》《书》及百家之言,会引起社会的混乱而危及秦的统治。况且,除了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秦的历史档案和博士官所藏的《诗》、《书》、百家之言也都不在焚毁之列。加之当时六国的博士和其他读书人还未完全去世,所以儒家的典籍在秦亡之前还应是有影响的。因此秦的焚书政策在当时所引起的实际损失可能没有历来想象的那样严重。糟糕的是紧接着发生的秦末农民战争和其后的楚、汉战争,使大批已经面临灭绝的典籍受到了进一步的破坏。
以上两个问题,旨在说明秦的文化政策并没有消灭先秦的一切典籍,相反,它是有保留的。所以先秦的辞赋在这一时期有过渡的可能,而没有完全中断。
但是,秦的统一是靠武力征服实现的。因此它在实行军事占领的同时,也极力地把自己的文化和政策向四周推广。公元前221年帝国统一以后,又进一步“把中央集权的行政新体制扩大到了‘天下’”。(注:(英)崔瑞德,鲁惟一编《剑桥中国秦汉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版第70页。)这就是历史上的郡县制。秦的这种措施当然使它不可能对周边文化采取兼容并蓄的态度。而秦楚的长期对抗更不会使它主动地去接受向来就不受尊重的南楚文化。秦、楚是战国时期的两大强国,长期以来处于对抗的地位。《左传·昭公元年》叔向曰:“秦、楚,匹也。”虽然有一段时间“秦楚嫁子取妇,为昆弟之国”(注:《战国策·齐一》),但从楚国最高统治者的言谈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完全是出于政治斗争的目的。《战国策·楚一》记载了楚威王和苏秦的一段对话:“寡人之国,西与秦接境,秦有举巴蜀、并汉中之心。秦,虎狼之国,不可亲也。……寡人自料,以楚当秦,未见胜焉。”为了缓和两国之间的矛盾而用和亲的办法,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所以秦帝国建立以后所实行的一切措施只是进行了政治和文化上的统一工作。这种统一是由上到下借助于政权的强制力量来实现的,自然就不可能出现以秦为代表的北方文化和南楚地方文化的平等对话和全面融合。楚文化的独立性虽已随着国家的灭亡而消失,但楚人头脑中固有的文化根因和意识观念则很难立刻改变。再加之秦的天祚太短,六国贵族的反抗意识即使到秦亡的时候依然还很强。据《史记·项羽本纪》,范增在劝项梁立楚怀王时曾说:
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自怀王入秦不反,楚人怜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
就很能说明问题。因此南方文化在秦代虽处于被压制的状态,但并未消亡。南派辞赋在这一时期实际上也处于停滞的状态。真正平等意义上的文化大融合,只有到汉王朝建立以后才能出现。因为打破传统的偏见需要群体的力量,汉初的情形正好向我们证明了这一道理。
西汉政权建立以后,定都在长安。它的政治制度虽多承秦制,但文化内涵却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了新的发展。这就是南北大融合的正式开始。新王朝的统治者们上自汉高祖,下到文武百官,大部分都是南楚人(注:《汉书》于汉初各人物传中备载,可参。)。这批人中出身社会下层的很多,故在他们身上较少正统的偏见,又多集中着楚文化中最朴素的因素。他们根据自己的喜好把本土文化带到了中原,又在统一王朝的感召下主动与中原固有的文化传统相结合,从而引起了一场真正意义上平等的、全方位的南北大融合。刘邦称帝以后,于公元前195年还过故乡沛县,谓沛父兄曰:“游子悲故乡。吾虽都关中,万岁后吾魂魄犹乐思沛。”(注:《史记·高祖本纪》)。在有名的垓下之围中,汉军曾用四面楚歌来瓦解项羽的军心,这也说明楚地士兵是熟悉楚歌的。《汉书·礼乐志》说:“凡乐,乐其所生,礼不忘本。”又说:“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统治阶级的提倡对于提高楚文化的地位自然会有很大的帮助。葛洪《西京杂记》(卷二)记了这样一件事:
太上皇徙长安,居深宫,凄怆不乐。高祖窃因左右问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以此为欢,今皆无此,故以不乐。高祖乃作新丰,移诸故人实之,太上皇乃悦。
《史记·高祖本纪》也载汉九年,曾“徙贵族楚昭、屈、景、怀、齐田氏关中”。这都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汉初的南北文化融合是在一种什么样的背景和层次上展开的。总之,汉初是一批出身社会下层的南方人在中原建立了新政权,他们打破了一切对南方文化的传统偏见,又能在继承周秦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将这种向来不受重视的新文化与中原文化结合起来,使其达到全面的融合。这种融合在文学上有两个表现:
首先,南音的流行和骚体赋的新发展。汉初楚声的流行是与统治阶级的提倡分不开的,《汉书·礼乐志》说:“初,高祖既定天下,过沛,与故人父老相乐,醉酒欢哀,作《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风起》之诗的全文为:“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其为楚声是无疑的。《礼乐志》又载:“至孝惠时,以沛宫为原庙,皆令歌儿习吹以相和,常以二十人为员。”这句话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令歌儿习吹”,一是“相和”。根据同书记载:“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所以“令歌儿习吹”的极可能是箫管一类的乐器。箫管本是南音的乐器。据文献记载,中原的传统乐器主要是琴瑟钟鼓之类的弦乐器和打击乐器。《尚书·皋陶谟》:“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蔡沈注:“鸣球,玉磬名也。”又《诗·周南·关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小雅·甫田》:“琴瑟击鼓,以御田祖。”《礼记》也说:“乐施于金石,越于音声,用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其中都未提及箫管之类的乐器。而王褒《洞箫赋》开头也说:“原夫箫干之所生兮,于江南之丘墟。”这些都足以说明箫管原本是南音的乐器。箫管在汉代乐府机关中的演奏和普及,是汉初南音流行于中原之一证。其次,所谓“相和”,《晋书·乐志》曰:“相和,汉旧歌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乐府诗集》卷二十六也载:
《唐书·乐志》曰:“平调、清调、瑟调,皆周房中曲之遗声,汉世谓之三调。”又有楚调、侧调。楚调者,汉房中乐也。高帝乐楚声,故房中乐皆楚声也。侧调者,生于楚调,与前三调总谓之相和调。
可见相和歌不论从乐器的组合到曲调的搭配,都有一种南北融合的特征,它的繁荣与南音的流行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汉初楚声的流行影响到辞赋的创作,就是骚体赋独步文坛。骚体赋在汉初也有了新的发展,不少作品中充满了当时流行的道家思想,理性的成份增多了。如贾谊的《鵩鸟赋》就是直接借鵩鸟之口来说话,讲了一套祸福、死生、名利永远处于反复变化之中的大道理,以排解作者内心的忧疑和悲哀。此外,贾谊的《吊屈原赋》和淮南小山的《招隐士》也都是骚体。但从总的趋势上看,骚体赋在这一时期尚处于过渡状态。除了贾谊等个别作家外,总的说来成就不是很高。不过骚体赋的流行拓展了汉赋的篇幅,也增强了作品的气势和情感成份,为大赋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其次,“楚辞”体的衰落。汉初“楚辞”衰落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中国古代自春秋以来,一直是以中原文化为中心的,南楚文明长期受到轻视和排斥。所以“楚辞”在战国时代产生以后,在中原的流传范围和影响一直不大,它在诗歌上所具有的优势在当时尚得不到普遍的承认。第二,汉代五言乐府的出现,已弥补了《诗经》四言句式缺乏变化、流于程式的不足。“楚辞”的六、七言句式虽也扩大了诗句的容量,可随感情的起伏而不断变化,但其本身的地域性太强,不便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和学习。加之屈原等人的作品大都直抒胸臆,曲高和寡,也很难在汉初的高层统治者中产生共鸣。既然乐府五言已经克服了《诗经》四言句式在表现新的时代生活时所遇到的那种束手无策和力不从心的局限,而“楚辞”的形式又有着这些运用上的不足,因此五言诗必然要取代“楚辞”体。第三,楚声的流变也是造成“楚辞”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秦的统一已经打破了楚文化原来的独立性,使其中掺杂了中央政权强制推行的新文化成份,另一方面,汉初的统治者们虽不忘故土乡情,但他们长年在外作战,所统的军队又不全是南方人,这就使他们在不同程度上也要吸收所占领地区的文化,并用自己乡土的东西去加工它、丰富它。楚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流传变化并同中原音乐相融合的。楚声的流变使作为诗歌的“楚辞”失去了其存在的音乐基础,从而也导致了“楚辞”的衰落。“楚辞”的衰落为骚体赋的进一步散化和同北派辞赋的融合创造了条件,为汉大赋的最后形成埋下了伏笔。
总之,汉初的南北文化经历了一场大融合。楚声得到了足够的重视。骚体赋虽处在一种过渡状态,但也体现着新的时代色彩。同时,“楚辞”体在这一阶段衰落并趋于消亡。汉初实行的“休养生息”政策为南北文化的自由结合和重新繁殖也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这一时期北派辞赋的影响在流传的作品中虽不是很明显,但至少它没有受到任何偏见的歧视和政治的禁毁,人们完全有接触它的自由。辞赋在战国时期所形成的南北两大流派,到此终于得到了融合,可以充分地相互吸收,相互影响。汉初的统治者们虽然基于乡土之思而对南楚地方文化有着强烈的喜好,但出于加强统治的需要,却主动地将其统一在中原已有的传统之中。例如汉代的“郊庙歌”便大都是典正的四言诗句式。即使少数诗中有六言和七言的句子,也都取掉了“楚辞”中的语气词“兮”字。如《日出入》中说:“泊如四海之地,遍观是邪谓何?”《天地》中说:“九歌毕奏斐然殊,鸣琴竽瑟会轩朱”等,便是明显的例子。随着南北文化的进一步融合和思想统一工作的进行,汉赋中的散体化因素也逐渐增多。于是枚乘的《七发》首开大赋的先河,成为汉大赋形成的第一篇作品。而从武帝朝开始,更由骚体赋的独步文坛一变而为大赋的蔚成大观。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汉代的文化融合正是经历了一个接触——吸收——繁殖的过程。在这一融合的过程中,代表楚文化的“楚辞”体衰落了,骚体赋也由开始的独步文坛逐渐退居到了次要地位。同时,体现着汉代文化新内容和时代新精神的散体大赋形成了。所以有人说:“真正的汉代文学并非楚文学的延续,而是对其艺术精神的包容。”(注:许结《汉代文学思想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版12页。)这种包容正是在儒学正统建立后,用北方中原文化对南方楚文化的包容,其结果是在文学上形成了汉代的散体大赋。铺张扬厉、恢宏谲诡的新的艺术精神统一在“教化”的讽诵传统中,这是汉大赋的最根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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