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研究目标、原则与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原则论文,目标论文,女性主义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838(2012)04-0005-06
一、引言
女性主义叙事学是叙事学中的一种新范式,它包含许多不同的理论、方法及研究课题。女性主义叙事学肇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并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成熟,其重要标志就是美国学者兰瑟(Lanser)的著作The Narrative Act:Point of View in Prose Fiction(Lanser 1981)[1]。随着Toward a Feminist Narratology(Lanser 1991)[2]、Fictions of Authority:Women Writers and Narrative Voice (Lanser1992)[3]、Ambiguous Discourse:Feminist Narratology and British Women Writers (Mezei 1996)[4]、Guilty Cravings:What Feminist Narratology Can Do for Cultural Studies (Warhol & Herndl 1999)[5]、Having a Good Cry:Effeminate Feelings and Pop Culture Forms(Warhol 2003)[6]等一系列论著的相继发表,女性主义叙事学逐渐成为当代叙事学研究领域中的一门显学[7]。
女性主义叙事学在西方已经历了近30年的发展历程,在几个重要领域里已卓有成效,如文本分析、叙事主体研究、叙事方式研究、叙事语境研究等,但在中国却没有得到文学批评家和理论家及女性学研究者足够的关注,至今仍被忽视,至少在理论层次上被忽视。尽管女性主义叙事学家内部在具体方法、感兴趣的课题、研究的切入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别,但他们的研究目标和基本原则有许多共同之处。为了进一步理解并准确把握这一新的研究范式,本文拟对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研究目标、基本原则、研究方法作一些解释与探讨。
二、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研究目标
以往的女性学研究者在研究女性话题时,往往不重视对话语层面的研究,仅仅将目光局限于情节层面,这样的研究范式既不利于女性学的深入开展,也不利于叙事学的进一步发展[8]。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兰瑟(Lanser)、普林斯(Prince)、沃霍尔(Warhol)、梅齐(Mezei)等为代表的一些女性学研究者大胆借用经典叙事学的系统化研究成果,通过对文本尤其是女性文本重新进行精细的解读与对经典叙事学和女性主义批评理论进行补充和改进,提出了一些新的理论范畴和分析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女性主义叙事学。普林思认为,由于叙事学必须研究性别这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叙事批评与女性主义叙事学更为贴近[9]。在沃霍尔看来,女性主义叙事学就是对性别建构语境中的叙事结构和叙事策略的研究,也就是说,以女性文本作为研究对象,从性别的角度切入,对文本展开“外科手术式”的解读,借以揭示文本的叙事形式、叙事特征和叙事结构与性别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女性主义叙事学就是要探察在文本中如何建立女性叙事权威和如何确立女性叙事者身份及女性主体意识,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性别角色对叙事形式、叙事特征和叙事结构有何影响,以及叙事形式如何影响文本阐释者的性别建构等问题[10]。
女性主义叙事学意在通过对女性文本的详尽考察(包括考察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为何以及如何选择特定的叙事结构和叙事策略,关注其选择结果的社会文化语境),改写目前通行的主流叙事学理论,建构具有女性主义特色的叙事学理论体系,借鉴经典叙事学的概念和术语并加以改造,从语言、文学、历史、社会和政治等多方面对女性文本展开全方位的考察,探讨文本内部的性别意识和角色区分,剖析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不同于男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叙事策略和技巧,进而建立一个精确、抽象且相对独立的阐释框架和一个与男性叙事传统针锋相对的女性叙事传统,对诸如女性写作或女性传统存在与否、女性叙事策略有何特征、女性叙事语法如何描写等问题作出充分而合理的解释[7]。
女性主义叙事学有两个研究目的:第一,将叙事学的结构分析模式用于女性主义批评,从而拓展、改进和丰富女性主义批评;第二,从女性主义的立场出发,以女性文本为依据来建构叙事诗学,从而使叙事诗学在性别化和语境化的框架内得到阐释。女性主义叙事学家旨在通过考察女性文本中的叙事形式和叙事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性别差异,改变女性作为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和社会人的被支配地位,改造脱离语境、具有显著男性化特征的叙事诗学或叙事语法,将性别作为一个结构成分纳入叙事诗学,建构叙事文本共享的叙事诗学,发现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常用的叙事结构或叙事手法,探寻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历史、政治和文化根源[11]。
与初创时全盘抛弃经典叙事学的主张不同,当今的女性主义叙事学更加注重利用经典叙事学的分析范畴来研究性别政治[12][13]。兰瑟认为,叙事者的性别身份对其声音的权威性具有极大影响,性别对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语言行为和文化交流行为而言最为关键[1]。因此,女性主义叙事学不能停留于对女性文本做精密的形式分析,停留于叙事诗学的建构,而是需要在社会历史语境中考察文本差异和文化性别概念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方能克服女性主义批评流于印象、缺乏深度的方法论和认识论缺陷[4][14],建构具有理论深度和历史底蕴的女性主义叙事学大厦。沃霍尔认为,女性主义叙事学就是要通过分析女性写作的叙事实例来审视经典叙事学,解释文本的性别结构差异,阐释叙事结构与性别意识的内在关联,探究叙事形式所隐藏的性别含义和社会历史内涵[6],并在建构女性叙事主体性和女性生活空间的基础上建构女性的叙事权威[15]。女性主义叙事学的价值取向在于彻底解构、颠覆男权政治、经济与文化思想的专制统治的努力,在单性精神独白专断方面觊觎一种与男性相对抗、相决裂的霸权式的人格追求、人生姿态和精神趋势,以女性中心主义取代男性中心主义的好走极端式的偏激心理与赌徒心态,解构男性中心主义文化,寻觅女性文学的经验和传统,建构女性主义叙事学[16]。
三、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理论原则
女性主义叙事学认为,语境化是理解性别与叙事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的重要手段。虽然性别并非文本生成和理解中的普遍因素,但是性别对情节结构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对文本叙事形式的考察不能脱离语境分析,社会、历史和文化语境都会对文本阐释产生影响。因此,与经典叙事学脱离语境化的研究方法不同,女性主义叙事学重视语境在文本阐释中的作用[17]。女性主义叙事学以性别作为切入点,将经典叙事学中的叙事声音理论和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感性认识和理性分析相互融合,借以分析女性文本中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独特的叙事策略,解析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构建其叙事权威的基础。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研究方法和原则源于经典叙事学,而其概念和立足点则源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18][19],具有突出的“批评客观性”特征[20]。
作为经典叙事学与女性主义批评结合的产物,女性主义叙事学不仅研究文本的结构、声音、视角、时间和内涵,而且研究叙事(包括叙事结构、叙事形式和叙事策略等)与性别(包括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性别和文本阐释者的性别)之间的关系以及叙事结构、叙事形式和叙事策略在特定的文化和历史语境中所受到的影响,考察由于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和文本阐释者的性别不同而出现的叙事结构差异[18][19]。
女性主义叙事学重视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存在,关注其叙事视角,重视其文本生成经验和叙事体验,以其自身所处的叙事立场建构和发现文本的意义,同时将其经验、体验和立场以及文本的意义置于知识论建构之中并结合成一个整体,以此建构出比以往经典叙事学更为准确、也更为充分和全面的解释。因此,女性主义叙事学者可以称之为“关于研究的研究”,其关注长期以来在知识建构中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经常遭遇到排斥的问题,质疑所谓的客观性,批判传统的父权制和男性文化叙事,重视女性在文本生成过程中的作用,提出“自我”具有多样的推理性和非推理性时间建构,指出“关怀”是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反对启蒙认识论所包含的本质主义、普遍主义的宏大叙事,采用一种以承认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各种差别或差异为前提的理论取向,提倡整合的思维模式和边缘化的微观叙事[21]。
女性主义叙事学关注叙事视角所体现的性别政治,关注其意识形态意义,注意考察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眼光和文本中的叙事者与被叙事者的眼光之间互为加强或互为对照的关系,将注意力从情节层面转向话语层面,同时将注意力从美学效果转向性别政治,揭示话语结构如何颠覆了情节层面的权力关系。不过,学者们在此问题上的侧重点不尽相同。梅齐关注对叙事权威的削弱和抵制,兰瑟则关注女性作家如何在挑战男性权威的同时建构女性的自我权威,换言之,梅齐将传统叙事权威仅仅视为父权制社会压迫女性的手段,并未将其视为女性作家在建构自我权威时可加以利用的工具。梅齐将叙事权威视为父权制权威的一种体现,注重考察女性作家笔下的叙事者如何在叙事话语中体现出男权立场,或同性恋作家笔下的叙事者如何体现出异性恋中的男权立场,关注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与被叙事者之间的“文本斗争”,以及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与显性或隐性的男性权威之间的“权力斗争”。相比之下,兰瑟则关注女性作家对女性权威的建构,聚焦于“自由间接引语”的性别政治意义,提出了一种观察问题的新角度或阐释文本的新维度[22]。
四、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研究方法
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建构旨在描述叙事结构之共性的叙事语法或叙事诗学,将文本视为交流行为,考察文本的生成语境和阐释语境,分析有血有肉的个体文本生成者和文本阐释者的身份、经历、世界观等对文本的生成和阐释所产生的影响[23]。
女性主义叙事学的研究方法具有以下4个特点:(1)重视文本生成者和文本阐释者以及社会历史语境在叙事文本的生成和阐释中的作用;(2)重视文本的社会价值和政治意义;(3)重视叙事文本中所蕴含的政治性、修辞性及意识形态性[24];(4)从跨学科的角度研究叙事,关注诸如宏大叙事、微观叙事、边缘叙事、历史叙事、文化叙事、民族叙事等多重维度。由于叙事形式与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以及文本阐释者的性别和性别取向、其所归属的种族和阶级、其所处的时代和社会历史环境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换言之,它的诞生意味着:文本不可避免地带有文本生成者的性别意识和文本生成时的社会历史烙印,文本阐释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文本阐释者的性别取向和文本阐释时的社会历史语境痕迹,因此,文本阐释中并不存在经典叙事学所一贯倡导的客观性、抽象性和科学性标准[25],决定叙事形式和叙事结构差异的并非所谓的本质属性或孤立的美学规则,而是一些人们司空见惯、习焉不察的社会规范和社会权力关系,正是这些复杂、强大、无形而又无处不在的社会规范和社会权利关系支配着处于社会中的人,正是这种权利美学影响着文本生成者、叙事者和文本阐释者的性别意识和价值取向以及文本的意义和阐释方式[26]。因此,女性主义叙事学必须超越经典叙事学,不再仅仅聚焦于情节和话语的叙事形式或结构,而是要着力探讨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性别意识对文本叙事方式的影响以及文本阐释者对文本的叙事结构和叙事形式的潜在影响,关注文本生成者、叙事者、文本阐释者的性别取向以及文本的叙事形式和叙事结构与情节构建之间的互动关系。一言以蔽之,女性主义叙事学意味着以社会历史语境为基础,以性别为切入点,从文本内外探寻其所蕴含的社会历史意义和文本生成者、叙事者与文本阐释者的主体经验,摈弃经典叙事学对文本阐释所采用的一般性的、漠视性别差异的考察方法,对文本意义展开穷尽性的分析,将各种范畴融合进一个完整的体系之中。由此看来,女性主义叙事学是一种颇具后结构主义风格的研究范式[25]。
作为基于经典叙事学发展起来的女性主义叙事学,其不仅补充并发展了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而且在不断发展中形成了性别叙事话语分析体系,深刻揭示了文本内外所附着的性别话语意义和社会权力关系,迈出了女性在历史叙事中“失声”的尴尬境遇,改写了女性被对象化、客体化的存在状况,传达并彰显了一贯被遮蔽的女性主体意识,通过一种“有意味的形式”,改写了文学传统中女性被动的叙事格局,消解了男性与女性、主体与客体、中心与边缘、观察者与观察对象的二元对立的叙事模式[27][28][29]。
与经典叙事学相比,女性主义叙事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重视叙事结构的历时研究,重视文本生成者、叙事者、文本阐释者、文本本身与社会历史语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叙事声音与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所处的外部世界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从某种程度上说,叙事声音是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个人意识和社会意识以及其所处的外部世界的社会历史语境的集中体现,因此,对叙事声音的分析必须结合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社会身份和所处的社会历史语境,通过对作者型、个人型和集体型等三种叙事声音模式的解读,发现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话语权威的实现方式和策略[26][30],从而构建女性主义叙事的文本生成理论、文本阐释理论和叙事诗学体系[31]。
女性主义叙事学认为,所谓的“妇女写作”模式并不存在。文本之所以具有或隐或显的性别特征,呈现出属于男性或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叙事形式和叙事结构,那是因为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本身的性别意识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文本阐释者的性别取向对文本的主观预设,对文本叙事的阐释需要结合文本生成的特定时间和空间,尤其是社会历史语境,分析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和文本阐释者的性别对文本叙事的影响,关注情节、叙事过程等因性别而异的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方面就是文本性别的体现,同时也是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性别化的叙事行为和文本阐释者性别化的解读行为的体现,可以视为社会历史语境对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和文本阐释者性别行为的要求和规范[6]。
女性主义叙事学从性别的角度阐释文本,或者说,在性别化的框架内阐释文本。它运用经典叙事学的分析范畴,通过对女性文本叙事文本实例的逐层分析,结合社会历史语境解读源于性别的叙事结构差异,找寻与之相关的各种因素,探寻性别意识在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文本生成过程中和文本阐释者的文本解读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叙事结构与性别意识之间的内在关联[5]。显然,这是一种不同于经典叙事学的研究范式。它以形式分析作为出发点,将文本阐释置于社会历史语境之中,并将文本的叙事结构差异与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和文本阐释者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结合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生成文本时的社会历史语境及其生成目的对文本加以解释,从文本中提炼出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所独有的叙事策略和叙事语法,分析这些叙事策略和叙事语法在文本形式方面如何区别于男性叙事策略和叙事语法,观察这些叙事策略和叙事语法在具体文本中的实际应用,探讨这些叙事策略和叙事语法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偏见产生的根源。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文本生成者不完全等同于文本叙事者,但读者完全可以等同于文本阐释者。因此,对叙事文本的性别意识的辨识,不能仅仅以文本叙事者的性别为凭,还应结合文本生成者的性别进行综合考察,方能准确揭示文本的性别意义,解释跨性别现象[32]。
要研究女性文本叙事权威的确立方式以及女性叙事策略和叙事语法的实现方式,就需要研究女性叙事中叙事声音的表现方式和呈现形态,研究叙事声音在社会地位和文学创作活动交互界面上的表征和特点,研究女性叙事声音在特定的社会、文化、历史、经济和文学条件下可能受到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发现女性文本叙事中女性叙事声音背后所蕴含着的各种社会权力关系和性别意识,勾勒出女性文本生成者通过文本叙事者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文本叙事中建立叙事权威的策略和过程。在这一对文本叙事的解构与重构过程中,女性主义叙事学可以发现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在文本叙事生成过程中所可能遭遇的各种社会压制、文本压制和性别压制,以及丧失身份和声音的种种风险,窥视其应对这些压制与风险的各种策略和技巧,总结出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具体的叙事策略和叙事语法。叙事策略的选择直接影响到叙事声音的呈现方式,社会权力关系和性别意识的取向同样对叙事声音的呈现方式形成压力,因此,对叙事声音做出细分,是出于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研究的需要,是女性主义叙事学借鉴并改造经典叙事学的一个大胆尝试[2][32]。
除了叙事声音之外,女性主义叙事学还关注女性文本叙事特征与叙事文本和技巧之间的潜在联系,重视叙事情节和言说方式之间的内在关联[33]。从表面上看,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在叙事过程在中并不参与叙事形式和文本意义的创建,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既不评说叙事过程或事件本身,也不试图证明事件真相,整个叙事不掺杂任何感性因素,形成一种看似客观、理性的叙事过程,造就一个看似毫无叙事权威的叙事主体。其实,这是一种隐蔽的叙事方式,是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实现自我保护的策略。因此,女性主义叙事学研究者只有透过叙事的表象,透视叙事特征与叙事文本和技巧之间的潜在联系以及叙事情节和言说方式之间的内在关联,方能发现深藏于文本结构深处的女性文本生成者或叙事者的叙事权威和女性主体意识[34]。这样的研究方法可以视为对主流的女性主义叙事学方法的补充[32][35]。
五、结语
女性主义叙事学作为叙事学的一种新范式,其本质在于女性不仅是叙事客体,而且是叙事主体;女性叙事经验在叙事文本分析中具有重要作用。从本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女性主义叙事范式中的各种理论方法虽有一定差别,但其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相互一致性,具有共同的研究目标和基本原则。女性叙事学正以其新颖的视角、丰富的理论成果充实并推动着叙事学的发展,在多学科交叉的层面上做出了自身的贡献,为女性学和叙事学的进一步融合和发展增添了希望。
收稿日期:2012-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