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影早期阅读的杂注_中国电影论文

关于中国电影早期阅读的杂注_中国电影论文

有关中国电影的早读杂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杂记论文,中国电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退休后的生活是十分惬意的。上网和阅读的时间大增,胡思乱想的时间大增,惟一有了改变的是夜读改成了早读,因为在自然光下看字比在灯光下对眼睛有益。于是,开卷有益,形诸文字,便是早读杂记了。

近来有件使我感到快慰的事:似乎电影界上至主管领导,下至评论人士,在谈起电影的本体属性时都改了口,说它是产业了。我在今年第一期的《电影艺术》上读到电影界权威人士韩三平先生在“中国电影导演恳谈会”上的发言时说“从中央到政府的主管部门明确了……电影是工业”,我不禁想起我在1995年12月为纪念电影百年诞辰而在《世界电影》上发表的论文《电影万岁》。因为我在文中宣称“电影作为一门艺术与其它传统艺术有一个本质性的不同点,那就是它首先是一门工业”。韩先生说的“电影是工业”,肯定是引用了领导的话,而决不会是我八年前写下的话。但是我却无法不感慨系之:何以我当年说了电影是工业,便招来了电影界的口诛笔伐?

近来报章上关于电影要走产业化道路的议论也多起来了。我从中得到了不少启发,也获得了不少具体的数据,如饶曙光发表在《文艺报》上的《中国电影新的十字路口》。一个最让我感到吃惊的信息是,据权威人士透露,“2003年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国产片没有档期上映”。许多报章都报道了去年是中国电影的“丰收年”,生产了140部剧情片。中国作为一个电影大国,年产140部剧情片是不算高的,但是拍了140部,能在银幕上与观众见面的竟不足10%,(黄建新导演在恳谈会上说,“90%的国产片被影院拒之门外”;电影发行人于冬也说,“近半年来只有三到五部国产电影上映”)不能不令人拍案称奇。

承认电影是工业了,这很好;承认有严重危机了,这更好。然而,怎么解决呢?韩三平说了,“第二个问题是中国电影怎么拍,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电影产品?”他强调说,“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中国电影前途还是有问题。”他提出一个符合中国需要的电影产品的“硬指标”:赚不赚钱。甚至还说,“在一定的时期(注:肯定是指“目前”,“当下”)要作为惟一的标准”。这个弯子转得真够大的,不是有容许惟利是图的嫌疑吗?

其实,目前决不是只有韩先生一人有此主张,主张重视观众观赏快感的饶曙光先生说得真好:“忽视乃至蔑视观众观赏快感的必然结果,是被观众忽视乃至蔑视。”什么叫“忽视乃至蔑视”,那就是不掏钱买票,不让你赚钱嘛。不过我也想,饶先生能早几年,譬如说1996年说出这句警世明言,我会更感激他阁下的。

在“中国电影导演恳谈会”上,黄建新对中国导演的剖析很精彩,他说:“很多导演拍戏,目的即过程,只要拍了就行,不管其他,拍片变成一种自我满足。这样的方法玩票可以,但做职业导演是不行的。因为它违背主流电影的产业原则。”他甚至毫不留情地把导演说成是对中国电影的“危害的最大核心点”!这样说也许过分了一些,但也有一定道理。饶曙光先生也有合理的分析:“在现行电影体制下,一个导演不会因为拍了一部赔钱的影片而失掉导演的资格。所以绝大多数导演真正想拍的不是满足观众娱乐需求的主流商业电影,而是人文/艺术电影。”我看是找到问题之所在了。

我认为,在创作人员中,最成问题的的确是导演。导演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创作的领头人,这是从法国学来的,是适用于所谓的“艺术电影”的创作。关于“艺术电影”,我一直在质疑它的存在合理性和存在可能性,在中国尤其是如此。什么叫“艺术电影”?据我所知,它于1908年在法国最初出现时,“film d'art”(艺术电影)是指“由电影业外的作家和艺术家担任编剧、导演、演员、摄影师和美工师的电影”,这种电影随着电影业的飞速发展,很快就没有了;于是“艺术电影”在一些欧洲精英知识分子的操作下,大言不惭地把“优质电影”(Quality Film)和“精品电影”(Gem Film)说成是“艺术电影”的同义词。而“优质”和“精品”的评定标准就全由他们自己来定了。所以多年来不仅在中国,甚至在世界各国,“艺术电影”都早已成为一顶可以自己给自己戴,可以送给至亲好友戴的花帽子了。中国的许多导演,出于对电影过度政治化的反感,又非常缺乏市场意识,便很自然地被某些对电影史知识一知半解的评论家大力吹嘘的这顶花帽子所迷惑了。

看来,问题的解决只能是导演职业化。他们也应当像目前演员已经享受到的待遇那样,不受观众欢迎,成不了明星,就出列,就改行。当然,如果有人愿意拿自己的钱找导演拍大众不看的片子,我不会去指责的。

那么,面对诸多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中国电影还有救吗?”

我想,恐怕没有人,尤其是影界同仁,会给出否定回答的。我也不例外。不过,我在肯定之余,还要补充说,没有救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我的意思是说,有救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很简单:一是电影必须与电视分离。二是必须在电影领域内实现法治。

先说电影必须与电视分离。电影与电视合流是世界性现象,无可訾议,但这里有个如何合流的问题。在西欧国家,如法国和德国等,电影制作在财政上依靠电视是比较普遍的。在美国,合流意味着各自独立而又互相适度渗透。所以合流是“各自独立,互相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点你”。以我们这里的状况来说,我认为已经不是合流,而是电影正在朝统统变成电视节目的方向前进,正在被逐渐消解在电视之中。这不叫合流,而是叫吞并,你大了,我没了——电影消失了。

一定有人不同意我的说法。那就请看事实。

在“中国电影导演恳谈会”的发言摘要中,我读到这样的话:于冬说,“我们现在所说的电影市场,应该是电影院市场,而不能说是电影频道的市场,电视台的市场。就是说我们拍一部电影,有多少人次在电影院看,不应该说有多少电视观众看了电影。”说得太清楚明白了。什么叫电影?在电影院里看的才叫电影,在电视上看的叫电视节目。我过去也曾说过,人们在电视上看电影,只是换个地方看电影而已,电影还是电影嘛,并且观众还更多了呢,不必计较。后来我放弃这种书生之见了。因为我从现实事态的发展中发现,电影失去了电影院,成了电视节目,就成了单本电视剧,确实就不是电影了。

这里的原因在于:在电视上放电影是完全不同于在电影院放电影的。一是“掏钱买票的”不是观众,而是电视广告客户了。不花钱看电影,绝大多数看客就不会认真对待作品。第一感觉不佳,按一下遥控板就换台,动作干净利索,因为看客毫无损失可言。二是在电视上看电影是一次性的,上千万人一次看,看完也就完了,无所谓评论,无所谓“口碑”,无所谓“好片走千里,坏片一次完”,市场淘汰劣片的机制没有了。收视率调查对电视上的电影来说是事后诸葛亮,在一次完成的交易中是毫无意义的。

没有了电影院,电影就必须适应小小荧屏的特点。场面要小,景别要近,情节要简单,且不说什么视觉奇观,电影在叙事艺术方面的用武之地也被大大压缩,它与单本电视剧的差别便基本上等于零。目前电影频道还在增多,排不上档期的影片肯定会纷纷涌向电视台,这对中国电影的生存与其说是改善,不如说是恶化。

其次是法治环境问题。电影既然是工业,就不可能在无法律的环境里生存和发展。我们恐怕还不能说中国电影今天已经处在一个法治环境里了吧。简单举几个例子:电影发行人赵军在恳谈会上谈到音像市场对电影院票房的冲击时说,现在中国的电影的正版碟上市竟然是和影院同步的!原因是“正版商要求”这样做,再加上“音像市场不归广电部门管辖”!我们都知道,在西方国家里,影碟上市与影片上映之间必须有时间间隔,这是以法治电影的最低要求,而在中国却做不到。这能说我们的法治程度已令人满意了吗?再如盗版碟这个老话题,盗版碟泛滥必定是法治环境不良的结果,无须找其他理由来辩解的。

要改进电影业的法治环境,心急不得,因为一个经过极左路线长期祸害的社会,无法无天的阴影不是一抹即消得了的。但是,中国电影的活路却维系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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