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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6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33X(2009)05-0028-07
20世纪60年代,西方工业社会爆发了环境保护运动,与之密切相关的生态学学科随之勃然兴起。无独有偶,这一时期在国际博物馆学界也出现了基于生态学的变革潮流,一种崭新的博物馆理念——“生态博物馆”首先在欧洲应运而生,并很快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我国的生态博物馆建设发端于贵州,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此后陆续出现在广西和内蒙等地。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贵州建设生态博物馆的同时,云南也开始从事以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宗旨的“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的探索实践,在国内外许多学者看来,“民族文化生态村”也就是“生态博物馆”。那么,什么是“生态博物馆”?贵州等省区是怎样建设生态博物馆的?“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村”有哪些不同?它们各自有哪些经验和教训?他们给社会留下了哪些学术和文化的遗产?本文将就以上问题进行探讨和回答。
一、什么是生态博物馆
生态博物馆于20世纪60年代最早产生于法国,生态博物馆法语为ecomusee,英语将其译作ecomuseum。生态博物馆是生态(ecology)和博物馆(museum)的合成语。“eco”作为“ecology”(生态)和“economy”(经济)的语源,出自希腊语“oikos”,即“家”的意思。20世纪六七十年代,工业社会在经历了辉煌的文明之后,其对社会思想、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的消极影响日益显现,社会性的危机感、焦躁感悄然涌动,以致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波及社会各界的反思和批判的潮流。生态博物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对于传统博物馆的贵族性、殖民性、都市性、国家性、垄断性等的反思和批判的产物[1]6。
那么什么是生态博物馆呢?
被称之为生态博物馆之父的法国博物馆专家乔治·亨利·里维埃(Georges Henri Riviere)是这样定义生态博物馆的:“通过探究地域社会人们的生活及其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发展演变过程,进行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就地保存、培育、展示,从而有助于地域社会的发展,生态博物馆便是以此为目的而建设的博物馆。”另一位法国博物馆学家雨果·黛瓦兰(Hugues de Varine)则如是说:“生态博物馆是居民参加社区发展计划的一种工具。”法国的《生态博物馆宪章》把生态博物馆定义为:“生态博物馆是在一定的地域,由住民参加,把表示在该地域继承的环境和生活方式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作为整体,以持久的方法,保障研究、保存、展示、利用功能的文化机构。”[2]
通常认为,生态博物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生态博物馆必须在现地保存其地域的自然环境、文化遗产和产业遗产。
第二,为了住民的未来,生态博物馆必须由住民参与管理运营。
第三,生态博物馆必须开展各种活动[3]。
三个要素具体包括如下一些内容:地域内遗产的现地保护包括地域博物馆、文化遗产、露天博物馆、自然公园、历史环境、国际托拉斯等的保护。住民主体参与管理运营的对象包括地域博物馆、共同体博物馆、近邻的博物馆、街区建造、地域振兴、城镇等的保护等。博物馆的活动包括资料的收集保存、调查研究、展示教育以及博物馆、资料馆、学习场馆等设施的建设[4]。
从上面的介绍可知,生态博物馆与传统博物馆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挪威生态博物馆学家约翰·杰斯特龙总结了两者之间的差异,并归纳为:
生态博物馆——传统博物馆
遗产——藏品
社区——建筑
住民——观众
化记忆——科学知识
公众知识——科学研究[5]
如上所言,生态博物馆产生于法国,而法国的生态博物馆的发展过程则大致可以分为三代。第一代指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地方自然公园”的诞生而建立的生态博物馆,也包括“生态博物馆”这个名字出现之前所作的一些尝试性的建设雏形。第二代生态博物馆以第一代生态博物馆为基础,发生于70年代前期,是城市地方自治政府设立之后的产物。这一代生态博物馆的代表,是以产业遗产等社会环境为中心、由地域的生活者主导建设并服务于公众的都市生态博物馆。第三代生态博物馆形成于70年代后半期,特别是1977年以后,围绕都市的产业、文化、生活等各种各样的记忆的收集、保护为中心的生态博物馆大量出现,而小型的生态博物馆在其中占了不小的比例。然而,在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一些博物馆背离了生态博物馆的既定精神,粗制滥造,所以被认为是生态博物馆的堕落、是“博物馆的倒退”而受到批判。
法国的生态博物馆,发展至今已遍布全国。有学者对法国国家承认的数十座生态博物馆进行了调查研究,将其分为六种类型:一是研究基础型,即以学术研究事业为主的生态博物馆;二是保护基础型,即以保护为第一目的的生态博物馆;三是共同体型,即把共同体事业置于优先地位的生态博物馆;四是文化事业型,即以文化事业为主的生态博物馆;五是领域活动型,即以领域(地域)事业为主的生态博物馆;六是地域经济型,即以地域经济事业为基础的生态博物馆[1]12。
生态博物馆在法国产生,并创造了不同的类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和管理体系,并在世界上很多地区产生了影响。1980年以后,生态博物馆为法语圈、西班牙语圈、葡萄牙语圈、意大利语圈以及拉丁语系的许多国家所接受,其理念在欧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大洋洲和亚洲得到了普及,出现了迅速发展的势态。迄今为止,全球的生态博物馆数量已达到300多座。中国贵州省与挪威政府于1998年在贵州合作建设生态博物馆,为中国生态博物馆的滥觞。毫无疑问,生态博物馆作为一种新颖的博物馆形式已被学界和社会广泛关注,然而也有例外,如英语国家对生态博物馆的态度就比较冷淡,英国甚至拒绝接受生态博物馆,说明生态博物馆尚存在着某些局限性。
生态博物馆的产生,在博物馆领域乃至在整个学术领域,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对于文化事业的目的和功能的诉求,它所提倡的尊重文化拥有者和使博物馆社区化的理念,体现了文化伦理的回归。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生态博物馆产生的历史还不长,要使其在世界上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无疑还要经历相当长的探索过程。而且,作为博物馆的一种派生的模式,尽管它具有广阔的前景,然而由于“社区”的局限性,所以她只可能是都市博物馆的一种补充,而不可能获得取代都市博物馆的主流地位。
二、贵州的生态博物馆
1986年,中国博物馆学会常务理事苏东海研究员首次在他主编的《中国博物馆》杂志上介绍了生态博物馆。1995年在他的倡导下,贵州省开始建设生态博物馆,这个工程得到了挪威政府的援助,被纳入《1995至1996年挪中文化交流项目》中。贵州生态博物馆建设选择了四个地点:梭嘎(苗族)、镇山(布依族)、隆里(汉族)和堂安(侗族)。
贵州生态博物馆建设的指导思想,集中体现于由挪威专家和苏东海、胡朝相等中国专家共同制定的《六枝原则》之中,其内容如下:
第一,村民是其文化的主人,有权认同与解释其文化。第二,文化的含义与价值必须与人联系起来,并应予以加强。第三,生态博物馆的核心是公众参与,必须以民主方式管理。第四,旅游与保护发生冲突时,保护优先,不应出售文物但鼓励以传统工艺制造纪念品出售。第五,避免短期经济行为损害长期利益。第六,对文化遗产进行整体保护,其中传统技术和物质文化资料是核心。第七,观众有义务以尊重的态度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第八,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6]。
2005年5月,笔者参加了“贵州生态博物馆国际论坛”,会议期间参观了梭嘎和镇山两个生态博物馆。参观完毕之后,中外代表所获印象大致相同,兹归纳于下。
第一,两地都建设了资料中心,其建筑都具有较大的规模,展示资料也较为丰富,说明当地政府十分重视,投资不小,项目组的专家学者也确实花了很多心血,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过,所谓“资料中心”似乎还不能发挥其预期的功能,目前将其直接叫做展览馆或博物馆更为恰当。
第二,存在非常明显的问题是,两地的“资料中心”的建筑均与村寨的景观不协调,不仅没有体现当地村寨的空间文化的结构意像,而且其现代化的建筑与传统民居形成强烈的反差。此外,其展示的内容和方法也与当地文化不甚融合,一看便知不是当地人之所为、而明显是外来专家的操弄。资料中心与村寨,两种差异极大的文化景观被生硬地组合到一起,其动机显然是希望实现“文化的就地保护和整体保护”,然而让人感受到的却是博物馆专家们又把自己熟悉的文化——城市博物馆搬到了乡下。
第三,最关键和最核心的问题在于,代表们所看到的正如苏东海先生所言,其生态博物馆建设的所有工作,“都是政府和专家的行为,当地人完全被置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这样的结果显然与国际公认的生态博物馆的核心原则背道而驰,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遗憾!它说明目前要在中国实现“六枝原则”还不具备条件,困难极大,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探索发展的过程。诚然,目前世界各地建设的生态博物馆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形式是多样化的,然而其公认的核心原则是不能放弃和改变的,如果我们将一些核心的基本的准则放弃和改变了,那就不是生态博物馆了。许多人认为,贵州生态博物馆的建设有缺陷,我想他们所说的最大的“缺陷”,就在于“文化拥有者”没有成为“原则”中宣称的“参与者”,更不是“主人”,而只是“附庸者”或“旁观者”。
对于来自学术界的责难,对于2005年国际论坛的参会代表、尤其是国外代表提出的质疑和批评,苏东海先生以强调“中国国情”和“本土化”作为辩解的理由;胡朝相先生则认为“社区居民对民族民间文化价值的认识处在一个蒙昧的阶段”[7],他们都强调社区居民目前尚不可能完全成为文化的参与者和主人①。这样的说法,可以视为是他们通过实践之后对其所制定的“六枝原则”的反思和修正。这一认识的转变,极富启发意义,它告诉人们:生态博物馆乃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土壤”和“气候”催生的非传统的新潮的博物馆文化,当你决心移植的时候,对于被移植地的文化“土壤”是否适宜、能否接受外来文化的“嫁接”有没有足够的认识?对于自身是否具备“移植”的操作能力及条件的充分的准备?这是必须注意的基本的前提。而当地居民拒绝或难以接受一种陌生的外来文化,还不能简单地以“蒙昧无知”进行解释。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当地居民其实也早已不是想象中的理想状态,而变成了接受各种欲望的群体。对此,许多专家学者是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必要的准备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文化的操弄和走向往往不以专家学者们的意志为转移。专家学者们(包括我们在内)也许还得时时提醒自己,不能仅凭良知和热情办事,因为你涉及的对象之复杂,是你在城市的博物馆里根本不可想象的。
关于贵州生态博物馆的评价,笔者认为有两点值得注意:对于倡导者和建设者而言,实事求是地深入地反思和总结其开创探索的经验和教训,充分发挥“前车之鉴”的作用,比任何评价都宝贵和受人尊敬。对于学界而言,关注和批评是必要的,然而简单的否定也未必妥当,此项事业和我们从事的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一样,其艰难和复杂的程度是局外人难以想象的。我们应该知道,对他者的批评其实是得益于他者实践的启发和验证,因此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是值得敬佩的。总而言之,生态博物馆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其“移植”的实验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成,暂时的成功和失败并不十分重要,有时失败也许比某种程度的成功更有意义。重在参与,重在过程,不断积累,不懈努力,才是应取的态度和事业发展的保证。
三、广西的民族生态博物馆
200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选择南丹里胡怀里(瑶族)、三江(侗族)和靖西旧州(壮族)作为试点,建设民族生态博物馆。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由广西民族博物馆编制了《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十一·五”规划及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1+10工程”项目建议书》,并获得自治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批准。广西的“1+10工程”,即一个“龙头”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和10个民族生态博物馆的组合。10个生态博物馆为前述3个馆加后来追加的7个馆:贺州市莲塘镇客家围屋生态博物馆、融水苗族生态博物馆、灵川县灵田乡长岗岭村汉族生态博物馆、那坡达文黑衣壮生态博物馆、东兴京族三岛生态博物馆、龙胜龙脊壮族生态博物馆和金秀县瑶族生态博物馆②。
广西的民族生态博物馆,是在参考贵州生态博物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研究成果和广西的实际情况所进行的文化保护建设事业。笔者曾应邀参加过广西生态博物馆实施建设方案的研讨,并实地考察过龙脊、靖西旧州和那坡达文三个民族生态博物馆,感受较深的印象有以下几点。
第一,定位定性比较结合实际。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宗旨为“促进社区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推动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其基本任务界定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民族生态博物馆所进行的文物征集、整理、展示和保护等工作,发挥宣传和教育的作用,传播民族文化和科学知识。二是要把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成为研究民族文化的基地和广西民族博物馆的工作站和研究基地③。这样的定性,基本上没有超出传统博物馆的业务范畴,虽然目标不太高,然而包袱不重,也不失为一种可进可退的策略。
第二,模式构想思路清晰。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的模式被设计为“信息资料中心”和“生态博物馆保护区”两者的组合,所谓“信息资料中心”其实就是一座博物馆,所谓“生态博物馆保护区”便是村寨;两者之间的关系,定为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关系,即“馆村结合,馆村互动”的模式[8]5。看得出来,在模式的构想设计上,虽然是贵州模式的沿袭,但是他们没有使用贵州“六枝原则”所提倡的所谓“村民是文化的主人”,“必须以民主方式管理”等超前的话语,调子不高,亦不失为一种有较大灵活性的策略。
第三,“1+10”的博物馆体系是创造性的尝试。广西“1+10”的博物馆体系的理论构想为:将正在建设中的广西民族博物馆与未来陆续建设的各个民族生态博物馆结成“联合体”,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互动与延伸关系,编织信息网络,构建交流与合作平台,把握生态博物馆的目标与发展路线,设计总体规划,提供专业的可行的理论支撑。与此同时,在保护文化遗产和培育文化自觉的基础上,使社区群众最大限度地主动地以各种方式参与到项目中来,一同发掘社区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广西的“1+10”博物馆体系,在国内尚无先例,它丰富和扩展了传统博物馆的内涵和外延,可视为生态博物馆本土化的探索。
第四,制定了比较健全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的建设由广西文化厅直接领导,先后制定出台了“项目建议书”、“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责任书”、“建设相关单位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等文件。由自治区批准颁布执行的“建设相关单位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地规定了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交通厅、民政厅、旅游局、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卫生厅、教育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这13个相关领导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制度。
第五,有较详细的规划。每一个生态博物馆在申报之前都认真做好建设的“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总体思路、选点依据及相关图表、历史文化遗存、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方法和措施、居民的组织和参与方案、民意诉求、项目建设与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关系尤其是与当地居民生活改善的关系、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详细的投资预算等。
综上所述,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的建设模式和方法给人以两点深刻的印象: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真抓实干、严谨、扎实、科学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值得敬佩和学习。其二,广西借鉴了贵州的经验教训,不盲目照搬国外生态博物馆的理论,试图结合该区的实际情况,开拓具有本土化特色的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沿性。当然,从国际视野的生态博物馆的角度看,广西的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才刚刚起步,“1+10”的博物馆体系固然是一条新路,但要真正实现其整合,达到“馆区结合,馆区互动”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和困难。另一方面,就该区现在已经建成的几个生态博物馆来看,它们所设立的“资料中心”与贵州面临同样的问题,尚不能完全融入社区之中,还需要在“当地居民的参与”方面多做工作。在目前建设成绩的基础上,如果要巩固提高,具有更高的追求,那将仍然绕不开村民在文化中的角色和可持续发展等难题。
四、云南的民族文化生态村
“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是笔者于1998年主持实施的一个以人类学学者为主、包括其他学科专家学者参与的应用研究开发项目,是一个以地域和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为主旨,由住民、政府和学者等相关群体参与的行动计划。
关于地域和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它从来都是文化事业和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由于中国刚刚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传统文化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浩劫,紧接着又进入了体制改革、发展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时期,而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全球化的浪潮也席卷而来,在这样的形势下,破坏严重、残缺不全的地域和民族文化又面临巨大的冲击和新的挑战。地域和民族文化在以往被丑化、消化、同化、涵化的基础之上,又被严重地异化、伪化、商化和造化。显然,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重建已是刻不容缓,必须提到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上。国家需要决策的参考依据,社会需要认识和行动的理论,民间需要建设的参照和经验,这些都有待我们去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将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开拓性项目。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从文化事业的角度看,意在探索地域和民族民间文化以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新途径;从学术的角度看,是以人类学为核心的多学科结合的应用研究的新课题;从现代化建设的角度看,则可为国家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提供参考性的理论方法和经验。
选择具有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村寨,依靠村民的力量和当地政府及专家学者的支持,制定发展目标,通过能力和机制的建设、进行文化生态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等途径,使之成为当地文化保护传承的样板与和谐发展的楷模,为广大乡村提供示范,并促进学术的发展,这是本项目基本的运作思路。
那么,什么是民族文化生态村呢?我们给了它如下定义:民族文化生态村,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在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场景中,力求全面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并努力实现文化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乡村建设的一种新型模式[8]。
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以民族文化保护为宗旨,认为文化是民族的“根”和“魂”。然而,文化并不是孤立的事物,事实上它与社会经济生态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合体,没有经济基础,没有社会的进步,就不会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因此,从事文化保护事业不能仅仅着眼于文化本身,还必须有综合的关照和整体的思考。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保持十分清醒的认识,从事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进行民族文化保护,不能脱离中国特定的时空条件,不能不考虑国情民情,对于国外同类保护事业及其相关的理论方法和经验范式,应该虚心学习,积极参考借鉴,但也不可盲目照搬。基于以上的考虑,我们拟定了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应该努力实现的六个基本的目标:第一,具有突出的、典型的、独特而鲜明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特色。第二,具有朴素、醇美的民俗民风。第三,具有优美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第四,摆脱贫困,步入小康。第五,形成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相互和谐和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第六,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这六个基本目标是第一层次的目标,在基本目标之下,还必须制定由若干层次的目标组成的目标体系。下面的目标属于第二层次:第一,村民热爱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具有较高的文化自觉性。第二,建立由村民管理、利用的文化活动中心。第三,依靠村民发掘、整理其传统知识,并建立传统知识保存、展示和传承的资料馆或展示室。第四,建立行之有效的可持续的文化保护传承制度。第五,主要依靠村民的力量,改善村寨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第六,改善传统生计,优化经济结构。第七,有一批适应现代化建设、有较高文化自觉性、有开拓和奉献精神、能力强的带头人。第八,有比较健全的、权威的、和谐的世俗和行政的组织保障。第九,有良好的、可持续的管理运行的机制[9]。
五、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异同
如果将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村进行比较的话,那么不难发现,两者在一些基本理念上具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例如:生态博物馆主张尊重地域、社区和住民的权利,主张依靠地区政府和住民做好当地的事业;主张生态博物馆由政府和住民共同构想、共同创造、共同利用,尤其重视村民参与和主导的作用;主张把生态博物馆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住民的生活方式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的整体;主张对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进行就地保存、培育、展示和利用;主张生态博物馆是社区发展的“工具”等。生态博物馆的这些原则和理念,值得民族文化生态村学习、参考和借鉴。
然而,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村也有不同之处。两者的不同或区别,主要表现于下面几点。
第一,两者产生的背景不同。生态博物馆产生于发达的工业社会,是对工业社会和工业文明的反思和批判的产物,它所要表达的是该社会社区和住民对于权利、发展以及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诉求;而民族文化生态村则产生于发展中国家及其欠发达地区,是对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造成传统文化和生态环境破坏的反思和批判的产物,是追求建立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社会的需要。
第二,两者产生的社会经济文化基础不同。生态博物馆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基础雄厚,建设条件优越;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于中国云南省的乡村,为欠发达或贫困的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基础薄弱,建设条件很差。
第三,两者产生的倡导者不同。最早的生态博物馆是由地区行政机关和当地住民共同构想、创造、推进的;而民族文化生态村最早则是由学者构想、倡导、宣传、推进的。
第四,两者的性质不完全相同。从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看,两者的性质是相同的,而从建设的模式来看,却不一样。生态博物馆的某些理念虽然已经超出了传统博物馆的范畴,它体现了博物馆发展的新的潮流和趋势,然而它仍然属于博物馆的范畴;民族文化生态村在每一个试点的规划中,也把博物馆作为建设内容的一个重点,然而其整体不是博物馆,而是致力于民族文化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的乡村建设模式。
第五,两者的要素和功能不完全相同。生态博物馆遵循博物馆的建设运作范式,必须把建筑、藏品、研究、展示、教育等作为其必不可少的要素和功能。民族文化生态村不必按照博物馆的规范进行建设和运作,她将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创造性地进行自然和文化遗产、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发展、创造和利用。
第六,两者的建设方式不同。生态博物馆凭借发达国家优越的条件和雄厚的基础,能够进行理想的规划和完善的建设,可以建立合理规范的制度和进行良好的管理及有效的运作;民族文化生态村则不然,由于不具备各种必要的条件,所以一切都不可能一步到位,只可能是逐步推进、逐步建设、逐步发展、逐步完善。
第七,住民参与的自觉性存在着差距。发达国家的住民,由于生活富裕,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和兴趣从事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的事业;而贫困地区的住民则必须先保障自己的生存,然后才可能参与公益事业和进行更多的精神追求。
以上差别说明,民族文化生态村与生态博物馆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空、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经济基础等情况下的不同的选择和创造。民族文化生态村可以参考借鉴生态博物馆的有益和成功的操作方法和管理经验,然而更需要根据本国的国情走自己的道路。现在我国的一些乡村有建设生态博物馆的愿望,然而如果不了解生态博物馆的实质,不考虑本土的实际情况,不明确自身的目标,便生硬甚至不加取舍地将其照搬于欠发达或贫困地区,那注定要走弯路,结果会适得其反。再者,生态博物馆毕竟已经有了40年的发展历史,在世界各地其数量已多达300多座,其基本的理论方法及模式在世界博物馆学界早已形成了基本的共识。因此,如果要建设生态博物馆,那么还有一个规范的问题,即不能随意而为或者只取其名而不顾其实。我们为什么不采用“生态博物馆”之名而采用“民族文化生态村”,便是基于以上所说的诸多的道理。
六、结语
本文粗略地介绍了生态博物馆的基本理念、产生的背景、理论方法、模式类型、发展过程以及中国贵州、广西两省区致力于生态博物馆建设的状况,同时介绍了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并与生态博物馆进行了比较。据上可知,一个新的科学概念的形成,一种新的文化事象和一类新的博物馆模式的产生,必然有其产生的特定的背景、时代、环境和空间。文化是传播和相互影响的,任何一种新生的具有生命力的文化都能够突破区域的、国家的、洲际间的界限而为不同的族群所接受,从而达到全人类的共享。然而,由于各地域的社会、环境、文化等存在着显著差异,文化在传播、交流的过程中,往往也会出现不相适应、难于融合甚至矛盾冲突的情况,这种情况有时是暂时的,然而也不排除始终难以和谐的结果。生态博物馆产生于欧洲,本质上属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博物馆文化,将其移植到中国,肯定需要有一个探索、改良、适应的过程。民族文化生态村虽然为本土学者所提倡、是基于“国情”和本土“土壤”的文化生态保护模式的创造,然而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付诸实践亦非易事,面临着重重困难。所以,历经10余年的探索和开拓,无论是贵州和广西的生态博物馆建设还是云南的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留下了许多值得总结和发掘的文化和学术遗产,同时也有诸多的遗憾和教训。重复前面说过的一段话,生态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乃是新生事物,无论是“移植”还是“创造”,都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达到预期的目标。笔者通过实践认识到,暂时的成功和失败其实并不十分重要,有时失败比某种程度的成功更有意义。只有重在开拓,重在参与,重在过程,不断积累,不懈努力,我们培育的文化事业的“生命之树”才能生长发育,茂盛长青。
收稿日期:2009-01-20
注释:
①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编:《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1+10工程”建设项目资料集》,2005年。
②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编:《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1+10工程”建设项目资料集》,2005年。
③ 容小宁撰《广西生态博物馆建设探索与规划》一文,中国博物馆学会编《2005年贵州生态博物馆国际论坛论文集》,2006年第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