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日本建国思想_西乡论文

近代日本建国思想_西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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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68年王政复古到1889年宪法颁布,或再稍延至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结束的21年或27年时期,是近代日本国家草创、建立阶段。以1881年的所谓“明治14年政变”为界,此阶段似又可分为不同的立国理念同时登场彼此纠葛的前半段,和不同的立国理念相互调和付诸实践的后半段。本文拟将阐论的前半段,问题可谓多多,而其间最应引人注目而恰恰被忽略或轻视的问题是:人称“维新三杰”的西乡隆盛、木户孝允和大久保利通三人的政治合作,在1871年废藩置县完成后,嘎然而止,分道扬镳。在德川幕府及其幕、藩体制被推翻后,应当怎样来建设近代国家因而应当确定怎样的立国理念?西乡隆盛及桐野利秋等人持在文化上与西方列强相对抗,在实践上欲向朝野和中国清朝扩张的“海外雄飞”主义;木户孝允和井上馨持为将“五条誓文”的公议舆论精神具体化并升格为宪法应自上而下地制定国家大法的“民主主义”;大久保利通和大隈重信持“外扩”为次“内治”优先在国家控制下殖产兴业的“工业化主义”。当此三种政治理念皆极欲在国家的立国政策上优先反映因而相互冲突时,政治上的分裂便是不可避免的。所谓“明治6年政变”的结果,西乡隆盛一伙退出了政府,并摆开了一付与政府军事对决的“玉碎”态势,而木户孝允也因政见相左于翌年辞去参议职,在宫内省提当了一个不痛不痒的职位。唯有大久保乘势执掌了权力中枢地位,推行代表自己立国理念的政策。三角对峙又都拒绝让步,意味着后发性近代国家在其草创时期必要的绝对权威的丧失。对此三种立国理念及其冲突过程的分析,并尝试性地提出一种对日本近代史的新的解释或理解的方法,是本文不揣深浅自负的使命。期望得到诸方同行的批评指正。

1871年废藩置县完成后,明治政府一手把持了全国的兵马和租税大权,实现了集政、军、财三权于一身的维新目标。但接踵而至的问题亦是显而易见的:既然将本属各藩的军事力集结于中央,那就必须在西力东扩的国际局势面前建立强大军队以实现国防安定;既然强收各藩的年贡征收权于中央,但如果经济建设一无进展,民众生活得不到改善,那新政府的权威肯定将受到巨大怀疑;既然明治政府以空前规模掌握了国家权力,形成了史无前例的中央集权,怎样才能合理地处理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预防集权者一步迈向专制者,就必须将“五条誓文”的精神具体化、法律化。简言之,“强兵”、“富国”和“公议舆论”,不仅是废藩后明治政府面对的三大课题,而且亦是近代日本长期面对的问题。

在通常情形下,此三大立国理念无论怎样看都是堂堂正正的。在普通通史或教科书中(无论在日本还是在我国或其他国家),都将其弄巧似地归纳为“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三大政策,肯定性地作了正面阐述。殊不知在一个初发展的国度中,“富国”与“强兵”之间本来就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更何况这种表述三者之间同义反复处甚多。事实上,有如前述,三种立国理念由“维新三杰”各自偏执一端,各不相让。一端强调民族主义,要求征韩征台,不惜与清朝开战;一端主唱“公议政体”、“立宪政治”,甚至公开要求天皇承诺颁布宪法;又一端则注重实权实利,以大藏、工部、内务三省为据点,动用政府力量推行殖产兴业政策。由于三方同时认定自己所执理念对国家发展至为紧要,并不惜诉诸于政治分裂,所以在普通著作中正是明治政府颁行“三大政策”,并“高瞻远瞩”地为日后日本的“崛起”与“腾飞”奠定基础的1873年,实际上却是明治政府面临重大危机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

“危机”的引发起始于政府颁征兵令。山县有明、川村纯义和西乡从道等陆海军首脑,设想通过征兵制募集对外战争的预备军,应付来自海外的意外,遂联名向太政官上书道:“所谓预备兵并不常在团队中,乃平时放归家中,有事之日再行调发差遣者。欧洲各国皆有此兵,而以普鲁士最众,全国男子皆知军事。其近岁与法兰西交兵大胜之,盖因预备之力居多也”。[1]将普法战争中普方获胜的原因归结为“强兵”, 其用心在发动对外战争已昭然若揭,同西乡流的意图也大体吻合。

由于征兵制以广大农民为对象,所以此前一贯认为军役与已无关的农民,以为一旦被征即会被派往海外而纷起反对。家庭亲属数十人哭哭泣泣为被征者送行者有之,而关西一带更以起义暴动反抗者(血税一揆)有之。以至于有些县竟贴出与山县等三人建议大相径庭的告谕:“有人猜测入队即会被送往外国,或用之于征伐朝鲜台湾。应知道此次征兵乃非常之预备兵,与今日镇台兵营之兵队并无差异”[2], 用以安抚民心。

但是,因废藩置县、地税改革和秩禄处分失去封建特权面临“失业”的士族,却以为有用武之机到来,既然农民害怕被征,就联名向左院提出以士族充兵的建议书。他们写道:“以皇国人民而概论,除华、士两族之外,毕竟崇尚气节知晓廉耻者甚少,文盲不学而不知爱国之为何物,”[3]主张“爱国”只是知书达礼的士族的“专卖特权”。1874年爱垦县某士族向太政大臣上书,提出在国家多事之秋,要“以一胜而去外患”,而“胜任士兵者唯士族耳。”[4]因此应当说,围绕着征兵令,在征韩征台论的背后,存在着仅靠秩禄处分的赎买能否彻底妥善处理士族问题这种重大的政治难题。

就山县的本意来说,实行征兵制主要是出于军事政策的考虑,但其强兵的想法毕竟与西乡流不谋而合。对于参与打倒幕府的戊辰战争的广大士族来说,幕府倒台之后立即将对欧美的“攘夷论”,转变为“东洋盟主论”并付诸实践,是明治维新的本来目的。1872年熊本镇台司令长官桐野利秋和鹿儿岛分营长官桦山资纪就提出报复琉球漂泊民被杀事件出兵台湾。北海道开拓长官黑田清隆也力主出兵桦太,并向因岩仓使节团出访欧美而成为留守政府的最高实权者西乡隆盛施加压力,说出兵台湾本来就是“讨幕之根本,御一新之基石”。若不断行,讨幕不就成了“闹着玩儿的讨幕。”[5] 正因为西乡一派将征韩征台作为维新的目的来看待,若不实行,性命攸关的讨幕战争将同儿戏一般索然无味,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油然而生,所以才会在强兵和“海外雄飞”论被否定后,便愤然归回鹿儿岛。

更有甚者,当大久保为处理出兵台湾善后事务亲赴中国与清朝廷交涉时,川村纯义和黑田清隆又上书大政大臣三条实美,提出①请求天皇亲授西乡为陆海军大元帅;②立即同清朝开战以决定“东洋之盟主”;③用10艘军舰20艘商船(作运输用)即可击破清朝海军;④甚至可以请求天皇亲任“征夷大将军”。[6]川村和黑田的意图是,唯有向清朝开战才能抚平士族的不满,弥平政府内部的分裂,实现“举国一致”的强兵扩张体制,以完成“维新的目的”。而当政府认为立即对清开战属于“荒唐无稽”而未置可否失去下文后,聚集在鹿儿岛的士族便义无反顾地使事态向着即使集权在握的政府也无胸算的国内战争方向发展。

“公议舆论派”应当分成以长州的木户孝允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民主派”和以士佐的板垣退助为中心的“自下而上的民权派”。由于民权运动已被大量著述所论及,故不专门再议。只是想要强调:明治宪法的颁布,与其说是自由民权运动的结果,不如说是诸种力量相互促动妥协的结果。早在1873年木户孝允随岩仓使节团从欧美归来,为反对征韩之议,就提出初步的宪政构想。

木户认为,欧美回览的最重大的意义在于见识了“制度文物”,由此而感悟到“要紧的是考虑政规典则的隆替得失”。[7]在他看来, 当时日本能拿出来同欧美诸国的“政规典则”相抵当的,只是含义模糊释义多歧的“五条誓文”而已。对于一个想要有所作为的国家来说,“政规是其精神,百官是其肢体”。[8] 用详尽合理的“政规典则”来代替“五条誓文”,已不可延宕。否则“法令轻出昨是今非,如同前者未去后者又至,决非人民所堪忍受。”[9]

这封意见书,几乎是在西乡因征韩论失败愤而从政府脱出的同时提出的。木户除了对西乡流的“荒唐无稽”提出批判之外,还有的放矢的写了这样一段话:“不问民意之向背而管企望功名,据要路之一局而偏持威权,万诸国务杂多,每事必欲模仿文明各国,轻躁实行之,以国步之厄运而招致累卵之危。”[10]这里所言“要路之一局”,显然是指大隈重信把持下的大藏省,以及与大隈持同样理念而“威权”更大的大久保利通及其内务省。此前不久,木户派的井上馨和涩泽荣一因“健全财政”同大隈发生争执,被逐出了大藏省。木户和井上视殖产兴业的工业化路线为不顾民意民力的欧化路线,视大久保和大隈为钻营权势的专制独裁者。而以“公议舆论”来建立新国家的“政规典则”,不仅可以抑制独裁政治,而且才算作真正的实现了明治维新的目的。仅从这一点而言,日本学者共同认为木户孝允是“维新三杰”之中真正的开明者,当不为过。

对于木户一派如此不加遮拦的攻击,大久保和大隈并未当即作出反击,盖因当时的主要目标是以“内治优先”为由将西乡一派压制下去。1873年10月在征韩政争最为关键的时刻,大久保在其著名的征韩反对意见书中就明确提出了殖产兴业的思想。经过74年出兵台湾,75年江华岛事件,“外患”基本已消去之后,大久保于76年4月提出的《关于培养国本的意见书》,其锋芒直指木户一派,才算对木户流的批评作出回答。他写道:“实力之轻重,虽应就政令法律军备教育之诸项考察其形势,然此皆依实力而显示其形状,切不可徒以形状之光彩而权衡其轻重。故明修政令虽有宪政之体,却未必持之而足以成就实力之份量。”[11]至于“实力”究为何物,“乃民业、物产耳”,以及“一目便可了然”的“输出入之统计”。因此,将工业化作为第一立国理念来实践,“虽非政理之正则,却是应时势之变法而不可缺少之要务,”是“国势急中之最急。”[12]审时度势地求得变通,是大久保为政的要缔,亦是他的政敌们切齿痛骂的根据。如果是施政所必要,哪怕是背后有人唾骂独裁专制,大久保也是不加理会的。

本来,“海外雄飞”、“公议舆论”和“殖产兴业”不应当相互排斥地形成为三角对峙关系,并在国防、外交、制度、财政等诸政策领域纠葛缠绕在一起,难以分清孰先孰次。从此后20年的历史进程看,制定宪法不妨碍发动对外战争,也不会对国内经济建设形成阻力。《大日本帝国宪法》颁布后,日清战争照打不误,铁道港湾、河川道路、电信电话等社会性事业的发展也是有目共睹。但此三种立国理念在1873年提出之后,竟很快处于三者必择其一的紧张态势,毕竟有其原因。

首先,对于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利通来说,征韩或出兵台湾,乃至最终向中国清朝开战,他都有思想准备。大久保与西乡同出萨摩,就萨长矛盾这个背景而言,两人本来在政治利害和集团利益上具有亲近性。事实上1874年的“征台之役”,大久保在犹豫踌躇一番之后,仍然同意了。大久保之所以反对征韩征台,是由于清楚地知道又要打仗又要殖产兴业,日本尚还不具备经济实力而已。出兵朝鲜台湾,难免引爆日清战争。在急欲引进机织纺机以图经济开发的同时,又要打日清战争,毕竟有捉襟见肘难以两全之感。1875年江华岛事件时,大久保一派的松方正义曾感慨道:“去年有台湾之举,与清国之间横生葛藤,征师之军费用去巨万之现贷……,国库将虚。今若复起征韩之兵,行军一日又不知费几万现货。”[13]无奈与反对之态毕露。大久保也说:“建省(内务省)不日内变外乱相继起事,为之奔走不理省务几乎空度一年。”[14]所以,在大久保方面反对西乡流的主张,并不是对其理念的彻底否定,而是一种策略上的争执,其性质尚未到达你死我活的程度。相反,大久保对木户流则抱有强烈不满,认为立宪如同虚设巧饰,中看不中用,有如前述。其中,不仅理念上是完全对立的,而且还含有派阀之争的味道。

但是,木户流的“公议舆论”派,反对西乡流的冒险战争态度一贯坚决。在他们看来,偏于鹿儿岛一隅的旧士族以战争冒险来赌政治输赢,可能将整个国家都牵扯到一场整体性战争危机中去,堂堂新政府的正统权威就会丧失殆尽。同时,他们也认为将全国的年贡集中到中央政府手中才短短二年,发动大规模海外战争,中央财政必崩溃无疑。所以出身长州藩的木户和井上,以立宪和健全财政为由,为抑制萨摩武士的要求而频繁活动。他们当然还警惕萨摩势力对中央权力的独占。他们甚至愿意同自上而上的民权运动相提携,共建宪政。1875年木户在赴大阪会议的途中,同板垣流的小室信夫和古泽滋同乘一船,约定要以“重视法律之方法”,去“一除山芋,”[15]目标显然直指盛产山芋的萨摩。接着,木户又在大阪会议上,以重归政府为条件,迫使大久保同意承认设置元老院和大审院,重开地方官会议,并于4月14日由天皇颁布“渐次确立国家立宪政体”的诏书。为了集中力量抑制西乡流的反政府势力,大久保不得不在大阪会议上向木户流作出重大让步,但萨摩方面的强烈反感依然表现出来。据史料可信度颇高的《明治天皇纪》记载,黑田清隆在审议木户提案的御前会议上就表示:“从来制度改革虽多次推行,然多有名而无实,依然与旧制无异,故说不出其可否如何。 ”[16]大阪财界的中心人物五代友厚,也因大隈阻挡木户归朝而劝告他“忍耐。”[17]所以,木户派无论对大久保派,还是西乡派,不仅在观念上截然对立,而且又与藩阀之争纠缠在一起,是绝对不可能轻易妥协的。

让人们多为其顽冥不化但又襟怀裸露而生同情的是西乡流的“海外雄飞”派。他们自始至终地认为明治维新的根本目的就是尊王攘夷。当倒幕运动需要有人出力流血时,是他们不计身家性命打赢了戊辰战争。不料事成之后政府的诸多改革无一不以他们的利益为对象。更有甚者,他们中的一部分因坚持鲁莽攘夷竟被维新后立即与西方各国修好的政府处以极刑。对戊辰战争以极大支持的草莽诸队也被政府处死。在攘夷不成而经济地位又倾复的现实面前,西乡隆盛基于长期培植的武士道文化的规则,企图通过发动海外战争,向邻边诸国侵略,以“安抚失业”的士族,打击背信负义的“改革家”们。却不料在“明治6年”政变中为大久保和岩仓具视等人暗算而失脚下野。74年征台和75年江华岛事件,一度使他们重燃期望,以为时机终于青睐他们。但《北京专条》和《江华岛条约》签署之后,又因战争火种悄然熄灭而彻底迷失了方向。在无可奈何的等待中,大久保流成了全无信义的叛徒,而大隈、井上等人则成了唯利是图的小人。在重复失望的打击下,如何发泄胸中的闷气,竟成了他们的最终选择。1877年,以性命为赌本仓促发动西南暴动,致使他们充当了本不应当由他们出面承担的三角角逐关系的清理者和应当由他们充当的历史罪人的角色。

因此可以说,大久保因其大权在握而处于静观其他两派失策露出破绽的主动地位;木户一派虽势单力孤却理由充分,一方面凭籍着与板垣流的呼应,一方面又利用大久保和西乡的间隙,处于等候的地位;而西乡流则因身在乡野其呼声要求一再被政府冷落,只好依仗人多势众不惜诉诸非常手段,处于与政府直接对决的不利地位。在剑拔弩张的三角关系中,理念的对立最终导致政治的决裂,哪一方首先发难,那一方就会以牺牲自己的代价为打破僵持,为三者择一作出“贡献”。

西南战争消灭了反动士族,同年木户孝允又因病死去,有形无形地为大久保实现“自上而下的工业化”路线提供了政治保证。1878年一贯要求在预算案中首先照顾已方要求的陆军省,竟在预算要求的报告书中说:“至于内务工部两省劝励农工商业,或又如电信铁道等事业动工,创立之际一时需要许多款额,但唯数年之后可期待有偿却之法。(中略)独陆军之费用全然相反,恰如往水火之中投入一般,纵令经过几多年月亦无丝毫偿却之理。”[18]明显地表白了承认“工业优先”的柔软姿态。在国费局促的条件下,大规模募集公债,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大久保的内务省,伊藤博文的工部省,黑田清隆的北海道开拓使,构成了三角关系破裂之后的新的权力集团,有“二省一使”时代之称,又有“有司专制”之称。在权力的重压之下,著名的启蒙主义者、国会开设论者福泽谕吉,也在1878年发表的《通俗国权论》中说:“有财可造武器或又可购之,可养士兵或又可雇之。在今之鄙劣之世界,并没有用钱去购买所谓公议舆论之手段,”强调“国权扩张之源在于财政,”[19]也等于代表自下而下的立宪派承认了工业开发的立国理念是最为紧密的。

但是,世间的事物往往是在克服一种倾向的过程中,又被从这一过程中产生出来的新的倾向所否定,即所谓否定之否定规律中发展的。西南战争将士族一扫而光,大久保流判定通畅无阻地实现自己的理念的时机终于来到了。没想到幸存下来的士族为“大西乡”报仇,第二年就将大久保刺杀了。更为棘手的麻烦还在后头,为打赢西南战争筹措经费,政府不得已而发行了4200万日元不兑换纸币,这个数字相当于是年70%的财政支出。这种应急性的货币政策,虽能解一时之燃眉之急,但理所当然地带来恶性通货膨胀,不啻惩罚性地打击了政府财政。首先是在重工业制品必须依赖进口,连纤维类制品尚不能自给的情形下,由于纸币贬值,银价上涨,其必然的结果便是正货大量流向海外。1880年8月大藏省的正货储备计有800万日元,但由于入超和正货流失,翌年后大藏省正货储量几等于零。国际收支陷入极端恶化的境地。其次,根据地租改革的法律规定,为保证财源,促进产业发展,幕府时代的实物地租已全部改成货币地税,按改革当时的地价的3%征收,是一种稳定性的农业所得税。当严重通货膨胀发生时,米价的变动最为激烈。1881年时米价上涨为3年前的2倍,毫不含糊地意味着政府的地税收入实际上减少了一半。

在双重性通货膨胀的打击下,殖产兴业的资金涸渴,等于宣告殖产兴业政策的失败。大隈重信在万般中提出5千万元外债计划,结果为伊藤博文和松方正义以一旦无力偿还将危及国家独立而否定。黑田清隆和五代友厚提出一个“复旧”方案:地税的1/4恢复用实物交纳。按此设想,由于用实物交纳的1/4因米价倍涨而倍增为2/4后,政府的地税收入从数字上看便能涨出1/4,等于增税25%。但这一方案被刚从旅欧归来的井上馨以可能招致更大规模的农民“竹枪”暴动而弃用。在井上的理由之中,有两点颇值玩味。其一,他不同意五代友厚讲农民因固定地税、米价倍涨而导致农民生活“奢侈”的说法,认为靠自己劳动改善生活,是“生活质量的进步现象”。其二,他认为佐贺、鹿儿岛等地战乱频发,是因政府“武断地弃旧改新”所招致,政府大量购求船舰、弹药、武器,导致财政恶化,责任全在“工业化派”和士族方面。[20]

外债方案和地税部分实物交纳方案被相继否定,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对现有财政政策进行修正。于是,被人们誉为日本近代化成功的巨大原因之一的国营企业折价处理方案便应运而生了。由于在笔者所见过的资料中未能见到大久保和大隈等人在殖产兴业之初,便打算日后将其廉价处理给民间的记录;以及后来的产业革命,亦并非由从这种廉价处理之中大获好处的政商们所肇始,故只能认为这种紧缩政策是对殖产兴业的纠正。而这一纠正又必须同所谓“明治14年政变”结合起来分析:“工业化派”的重镇大隈被驱出政府,内部省、工部省、大藏省、开拓使都接到向民间廉价出售亏损企业的政府命令,我们不能不认为,“工业化”派的立国理念及其实践遭受了重大挫折。

在这种混沌状态中脱颖而出的伊藤博文,以政府的绝对中心者的身份,成为三种立国理念相互排斥相互纠葛局面的终结者。他以紧缩财政代替“工业开发”路线,一方面以涩泽荣一在纺织业的行动而引发的早期产业革命为背景,一方面向陆海军投入由“公债”募集的资金,真正地将“富国”与“强兵”揉合在一起。他于1882—1883年率团渡海前往欧洲,重点在普鲁士进行宪政调查,学习使“皇室大权不坠”之立宪经验及技术;同时,对自由民权运动采取不留情的镇压,坚决堵死了自下而上颁行立宪的可能,并于1889年颁布由他一手设计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将专制与立宪揉合在一起。他以发动日清战争击败昏庸的清朝,最高程度地实现了在三种立国理念政争失败得最为悲惨的士族们的“海外雄飞”之梦。三种立国理念,的确代表了近代日本国家的三个最基本的施政目标,由于它们在适当的时机恰到好处地集合在“合三而一”的绝对权威伊藤博文身上,便变得轻重缓急先后有序。当然,三种理念的实践结果,无论对近代日本还是对近代世界,不如说罪恶大于进步,是不言自喻的。

注释:

[1]大山梓编:《山县有朋意见书》,厚书房,1966年, 44页。

[2]土屋乔雄编:《明治初年农民骚扰录》南北书院, 1931年,501页。

[3][4]色川大吉编:《明治建白书集成》第3卷,筑摩书房,1986年,第581页。

[5]板垣爱助监修、远山茂树校《自由党史》,岩波文库, 1953年,65页。

[6]日国立国会图书馆宪政资料室藏《三条家文书》, 1974年9月24日。

[7][8][9][10]木户公传记编纂所《松菊木户公传》下, 明治书院,1564页、1565页、1568页、1569页。

[11][12]日本史籍协会编:《大久保利通文书》第7卷,东大出版会,1969年,76—76页,80页。

[13]《松方家文书》,56册,第12号。

[14]《大久保利通文书》,第6卷,365页。

[15]井上馨侯传记编纂会编:《世外井上会传》原书房,1968年,613—614页。

[16]宫内厅编《明治天皇纪》3卷,吉川弘文馆,1969年,414页。

[17]日本经营史研究会编:《五代友厚传记资料》1卷,251页。

[18]早稻田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编《大隈文书》,3卷,1958年,336页。

[19]《福泽谕吉选集》,第10卷,岩波书店,1981年,307—308页。

[20]前揭《世外井上》3卷,162—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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