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现实主义中的国际合作理论_新现实主义论文

论新现实主义中的国际合作理论_新现实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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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6)11-0043-07

合作现象四处可见,它是文明的基础。纵观世界历史,人类社会的进步固然离不开冲突和战争,但更多的是依赖社会单元之间的合作与互助,没有合作就没有国际社会的存在。在国际关系学中,合作被认为是新自由主义对国际政治本质的认识,冲突则被认为是现实主义的核心要素。长期以来,学者们倾向于把合作问题排除在现实主义考虑之外,如果说这一观点在传统现实主义那里还有较大生存空间的话,那么在新现实主义这里就要更加谨慎和小心了。新现实主义被认为是对传统现实主义进行了“科学的修正和补救”,它着眼于体系,认为世界包含着国际政治经济的相互依存关系;它着重研究全球国家间的权力分配,主张结构分析,以结构作为解释国家行为的原因;它主张国际冲突与国际合作的结合,强调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重视国际机构促进合作的作用。[1](P123-124)可见,新现实主义之于传统现实主义最大的超越就是对所谓“低级政治”和国际合作的重新关注。新现实主义的国际合作理论有什么共性又有什么分歧?本文拟选了新现实主义三位杰出代表——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N.Waltz)、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和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J.Mearsheimer),通过分析他们的国际合作理论,激发学者关注现实主义与合作问题,并试图说明西方新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给中国的一些启示。

一、基本思想解读

华尔兹宣称创立了一种科学的国际关系理论,那就是把解释国际政治的根源从人性转移到了结构。华尔兹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国际政治的结构限制甚至是决定了国家的外部行为。结构依据三个方面而界定:(1)单元的排列原则(国际社会中各个国家的排列是分权的、无政府的,这是永恒的)。(2)单元的特定功能(无政府条件下,由于竞争和社会化的作用,国家成为同类的单元,国家之间的区别不在于功能而在于能力。因此,这一依据在定义国际政治结构时不具有实际意义)。 (3)能力的分配。[2](P109-134)根据华尔兹的观点,既然宏观的国际政治结构决定国家的行为,依此推论,结构也决定了合作。基于华尔兹的理论逻辑,笔者总结了他的国际合作观:(1)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混乱和失序。没有最高权威的国际社会中仍然存在广泛的合作,把无政府状态等同于混乱和失序实质上混淆了结构和过程的区别。[2](P151) (2)大国合作是治理全球的惟一途径。无政府状态下,不平等是国际政治的本质特征,大国(极)数量越少越容易合作。两极体系下,整个体系的利益就是美苏自身的利益,核武器的威力和全球公共问题的兴起也要求两极必须进行合作,只有合作,才能避免共同灭亡,美苏既是敌人也是兄弟。[2](P182、218-236、266-268)(3)大国合作的主要任务有三项,第一,系统的维持和转换,主要是保证两极结构的永恒存在。第二,和平的维持。由于华尔兹认为两极结构最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所以和平的维持就是现状的维持。第三,解决经济、人口、贫穷、污染和扩散问题。这些“低级政治”的考虑具有一定世界正义①和伦理道德的因素,也就是说,华尔兹在国家利益与国际合法性结合的基础上,确立了美苏共治的模式。[2](P269-284)(4)国际合作的障碍有两个:国家对相对收益的关注;国家惧怕依附于他国,增强自身在国际相互依赖中的脆弱性。[2](P139-142)综上所述,华尔兹的国际合作理论主要以美苏合作,大国共治为核心,所以不妨把他的论点叫作“大国合作论”。

罗伯特·吉尔平是“霸权稳定论” (Hegemonic Stability Theory)的集大成者,该理论认为,霸权国与国际秩序的稳定之间存在着“有霸则稳,无霸则乱”的因果关系。吉尔平的国际合作思想也直接来源于此。依照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的话来说,吉尔平的合作理论可以概括为两个基本命题:一是霸权国的存在保证制度以及制度下合作的产生;二是制度以及合作的持续存在依赖于霸权国的持续存在。[3](P36-37)可见,在吉尔平眼中,霸权是国际合作的必要且充分条件,他说:“没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自由强国,国际经济合作很难实现和维护,冲突将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4](P105)“霸权国家或许被认为是以提供公共利益(安全和保护财产权)来换取报偿的。像罗马治下的和平一样,英国统治下和美国统治下的和平保证了一种相对和平与安全的国际体系。”[5](P145)然而,霸权国主导下的合作并非自动实现。在霸权体系中,合作不仅依赖于霸权国的强制和威慑力,而且依赖于国际规则。霸权国的地位只有在国际规则既约束别人又约束自己的基础上才能维持。进一步说,霸权国在国际体系中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实现自己的愿望,对霸权国而言,霸主所拥有的地位或领导权是建立在其他国家对它的合法性普遍信赖的基础上的,而合法性是霸权国在提高全球福利,公平处理国际事务中而赢得的。综上所述,吉尔平的国际合作理论是基于霸权国超强的实力和一定程度上的世界正义而建立起来的,霸权与合作呈正相关的关系。所以,姑且把他的合作理论叫做“霸权合作论”。

米尔斯海默在其代表作《大国政治的悲剧》(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一书中提出了可以被称为其理论概括的一个核心观点:大国总是在寻找机会攫取相对权力,最终目标是获得地区霸权(由于巨大的水体阻碍与核武器的威力,实现世界霸权是不可能的),国际体系中不允许维持现状的国家(status quo powers)的存在,相反,体系中都是心怀修正主义(revisionist)意图的大国,大国将不可避免地陷入争权夺利之中将是大国挥之不去的悲剧。[6](P42-43)作为进攻性现实主义(Offensive Realism)的代表,米尔斯海默的合作思想是最为消极和悲观的,但不能因此而否认他合作理论的存在。根据米氏的理论逻辑,我们可以总结他的合作观点:(1)国际合作是体系中大国自私行为的副产品。换句话说,国际合作是大国安全竞争的无意识结果,而非国家采取集体行动构建和平的结局。(2)两类因素制约了合作,即对相对收益的顾虑和对欺诈的提防。所以,合作总是难以实现和持久。(3)合作永远是极端功利性的,没有任何正义的考虑。合作就是利用他国而自己避免被利用的权宜之计。就美国而言,合作就是维持美洲的等级结构和欧洲以及东北亚的平衡多级结构,防止危害美国世界主导地位的潜在霸主的出现。[6](P477-545)可见,米尔斯海默的合作理论本质上是以权力为核心的均势理论,均势是其合作思想的起点和归宿,因此他的合作理论可以概括为“均势合作论”。

二、评价

华尔兹的“大国合作论”是国际政治现实的重大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美国外交政策的调整在理论上的反思。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美国内外交困的形势为学者们提供了反思美国全球战略的历史契机,并由此展开了对国际政治进程规律性的大讨论。华尔兹给出的战略就是美苏共存,两极合作,即“世界离不开苏联”的无奈选择。华尔兹说:“对于处于权力顶峰的国家而言,可以预见的行为就是国家的安全利益开始等同于对特定秩序的维持。”[2](P270)系统的维持,就是世界和平的维持,而和平的维持就需要两个超级大国展开对话与合作。由于大国能够克服“微小决定的专制”(Tyranny of Small Decisions),所以大国能够通过合作联合提供公共物品。大国也可以通过强大的综合国力和一定程度上的正义(通过国际制度表现)来获取其他国家的被动遵守(强制)与主动遵守(合法性)。大国合作论最大的缺点就是过于简单,它把国际政治结构作为解释国际合作的惟一要素,抛弃单位相互间的区分原则,从而不能解释社会历史的变迁,[7](P131-157)成为一种静态的理论。

霸权合作论崛起于20世纪80年代,在冷战后达到顶峰,两极体系的崩溃和美国惟一超级大国地位的形成,给霸权合作论提供了丰腴的土壤,不少美国学者都欢呼美国“单极霸权时代”的到来,积极鼓吹以美国为首的世界霸权政策。[8]霸权合作论就是主张,在美国一枝独秀的权力结构下,加上盟国的配合,美国就应该是世界政治经济的领导者和裁决者。可见,来源于霸权稳定论的合作论实际上是一种“单极合作论”,即使强调大国协调,也要以美国为最后的决策者,这毫无疑问已经成为美国现代霸权主义和干涉主义的主要理论基础之一。再者,不考虑霸权合作论的国家战略目标,单单就理论本身而言也是漏洞百出②,(1)霸权合作论是“实力即资源”(power-as-resource theory)理论。它力图把可测算的国家能力(概念化为资源型权力)与其行为联系在一起,它的简单形式可以称为“基本力量模式”(basic force models),或者是基欧汉所说的“总体权力结构模式”,[9](P43-51)即结果反映了行为主体的潜在实力,这种理论忽视了问题领域的特殊性和世界相互依赖的复杂现实,忽视了资源型权力和结果型权力(对结果的实际控制)之间常常不一致的事实,犯了和华尔兹一样简单化的错误。(2)霸权合作论从根本上否认了集体行动的可能性。该理论认为,国际社会存在大量的免费搭车者 (free-rider),只有霸主提供公共产品,维持着国际合作。但是,国际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是多元的,冷战后,由于霸权衰落,国际公共物品的霸权供给相对不足,但随着全球主义和地区主义的并行发展,全球集体供给和地区供给却相应增加。冷战后国际公共物品的三层次供给,即霸权、全球主义和地区主义可以确保国际体系的持续安全与稳定。[10](3)霸权和合作没有必然联系。在下列情况下,霸权国不能发挥稳定秩序的作用:第一,当体系内出现了新兴强国或者其他挑战国时,霸权国会自觉不自觉地动用一切手段去防范和遏制这种威胁。第二,在霸权体系内,只要不危及自身的根本利益和领导地位,即使体系内出现局部的动荡,霸权国也不会表现出应有的责任心。第三,当霸权国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挑战无力应对时,霸权国则会带头破坏国际规制,或者制定新的规制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以致造成国际体系的不稳定。[11]

米尔斯海默的“均势合作论”同样是冷战后美国独霸地位的理论反思,是为永葆美国强权开出的一剂药方。米尔斯海默既继承了霍布斯政治现实主义原教旨倾向(将国内“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权力竞争关系引申到国家间),又结合了华尔兹的结构性思维,强调无政府状态、国家自助和相对权力;更为重要的是,米尔斯海默把现实主义的终结性理念——军事力量,作为国际政治最后的砝码。分析米尔斯海默的均势合作论,有几个方面值得注意:(1)国际合作既然是大国安全竞争的副产品,那么真正的国际合作是不存在的,合作来源于均势,服务于均势。当合作无益于权力目标时,合作可以被赤裸裸地抛弃。(2)强烈的美国情结。国际合作就是维持均势,而当前的均势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美国的优势(均势的含义之一就有“优势”的意思,因此平衡实际上意味着失衡[12](P120-121)),美国合作的目的就是维持并扩大这种优势。(3)“均势合作论”也过于简单化了。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均势合作论抹杀了国家个性,忽视国内政治,不去了解领导人的意志与百姓所思所想,只能是闭门造车。

新现实主义的国际合作理论既有共性又有分歧。共性表现在:(1)逻辑起点是相同的。无政府状态,国家自助,国际政治结构是三者合作理论的共同出发点和相同动因,结构决定合作是三者共有的逻辑脉络。(2)维持现状,合作服务于秩序。 (3)集体行动是不可能的,所以才需要大国合作、霸主和军事力量。(4)强烈的权力色彩和美国情结。三者的理论都是在世界政治的客观现实与美国的实力地位发生变化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且都为美国未来的战略指明道路,带有强烈的“山姆大叔”意味。三者的分歧表现在:(1)世界政治的正义问题。华尔兹和吉尔平的合作理论既关注秩序又注重正义问题,那就是通过国际制度的合法性赢取其他国家的认可,从而不仅强化硬权力,更增加自身的软权力。相比之下,米尔斯海默的合作理论是极端利己和功利的,国家在他那里是没有任何利他精神的,更谈不上什么所谓的国际正义和世界伦理,如果说米尔斯海默的合作观有什么道德价值的话,那也是国家道德,即追求国家利益,获取尽可能多的权力就是最高尚的道德和正义。(2)对合作的态度。华尔兹和吉尔平对国际合作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他们认为国际合作甚至全球合作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相比之下,米尔斯海默极端鄙视合作,认为在安全极端稀缺的国际环境中只能自救,合作是权宜之计。(3)极与合作的关系。华尔兹强调两极最有利于合作和稳定。吉尔平和米尔斯海默则是单极稳定论的倡导者。吉尔平强调西方国家的合作,但本质上仍要求它们对美国惟命是从。米尔斯海默是典型的单极合作论者③,一切大国合作都以保证美国一枝独秀为终极目标。

三、启示

新现实主义的国际合作理论通过权力结构理解合作行为,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它说明了国际政治的大国特征。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也要有自己的合作理论。中国提倡国际政治的多极化,主张遵守国际制度,依托国际组织,立足大国协作,推动全球参与,实现和谐世界。因此,我们姑且把中国的国际合作理论概括为“多极合作论”。但是,多极合作论本质上仍是一种均势合作论,也把结构作为合作的惟一解释动因,因此有必要作出几点阐释。

首先,多极合作论反映了世界政治的权力现实。世界政治中,权力虽然不是“生命血液”,但却是“必备良药”,忽视权力的存在和作用就不可能理解国际社会。国际合作的开展需要国际制度,也需要实施和监督国际制度的载体——国际组织,而国际制度和国际组织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权力。多极合作论认识到了国际政治中权力的不可或缺性,认为在实现全球合作的道路上,尤其在初始阶段,离不开大国的协商,需要大国制定总的原则和规范。多极合作论从根本上否认了霸权合作论和大国合作论仅有一个霸主或两个霸主决定世界政治的局面,扩大了极的数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代表性,也更具有合法性。

其次,多极合作论并非没认识到国际政治复杂的现实,不能仅仅认为是新现实主义合作理论简单化的继承。实际上,构建合作理论必须从体系、国家、个人层次上进行综合把握,才能建立一个完善的理论。对于中国学者来说,在多极合作论的总体框架下,要注意合作的几个微观方面:第一,合作的类型,针对不同的类型要有不同的策略,这主要从博弈论角度来分析。目前学术界把国际合作分为两大类四种类型:(1)合作型博弈:包括保证型博弈(Assurance Game)和协调型博弈(Coordination Game),其中协调型博弈又被叫作“共同背离困境”(Dilemma of Common Aversions);(2)非合作型博弈:包括协作型博弈 (Collaboration Game),也叫“共同利益困境”(Dilemma of Common Interests)和劝说型博弈 (Persuasion Game)。[13]第二,合作的影响因素。基欧汉和阿克塞尔罗德认为,影响合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未来的预期、参与合作的行为体的数量、报偿结构。另外,一些国家互动性要素如多层次博弈、互惠战略的采用等都能影响合作的出现。[14](P85-115)有学者在系统层次上应用博弈论对合作可能出现的条件提出了一些假设,如国际机制假设、认知共同体假设和权力非对称性假设等。[15]还有学者提出,选择时机、社会舆论、嫉妒心理、不同博弈战略的选择(如退场、针锋相对、无情扳机等)都能够影响合作。[16]最近的研究成果是从人类生物本性④论述合作的起源问题。总之,建立一个完善的合作理论既要考虑结构又要考虑进程,既要注重国际政治又要注重国内政治,既要注重权力、制度、文化等宏观因素,又要注意学习、国家内部特征以及人性等微观因素,只有这样才能超越结构合作论,建立真正的国际合作理论。

最后,多极合作论的价值问题。合作的价值 (道德)就是合作所要实现的目标,基欧汉说:“为了寻求合作的道德价值,就需要问我们所要寻求的目标是什么?……合作对获得最优水平的(全球)福利是必要的条件,但它不是充分的,因为有时更多的合作并不比更少的要好”,尤其是当大国合作联合剥削小国的时候,所以,“合作并不必然增加友好和睦或者福利”。[3](P9-10)合作的价值实际上就是合作是“谁的”合作以及合作是“为谁”的问题。合作必然只有在全球广泛参与,促进全球福利提高的时候才最具有价值,或者说,在国际社会中,主体之间合作的最终结果应该是个体收益的总和接近社会的整体收益。[17](P16、64)基于此,多极合作论的价值在于秩序和正义的统一,秩序是正义的前提,任何形式的正义,惟有在某种秩序的背景之中才能成为现实。[18](P68)多极合作论首先承认通过权力建立起国际合作的总体框架和制度安排,很显然,在这个时候,制度不可避免地首先反映了大国的利益,体现了国际政治中大国的话语霸权和意识形态霸权。但是,正因为此,多极合作论又重视正义问题,它不在于死死维持现状,而在于和平变革,根据政治现实的变化,改革国际制度中一些不合理、不合法、不合适的地方,逐渐扩大合作的参与度,使合作能够促进每一方福利的提高。秩序与正义的统一真正体现了合作的道德,那就是稳定与公正的结合。合作的过程就是在保持稳定的国际环境前提下,不断进行变革,提高制度和组织的合法性程度,推动全球一体化的过程。只要大家都认可制度并且主动积极地遵守制度,那么,全球参与、一体化的合作就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创举。

注释:

①正义实质上属于道德的范畴,关于正义的内容和标准也只是个人主观的界定,本文的“正义”指的是世界各国在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道德共识和普遍原则(如平等、公正、诚实、尊重、安全等等),我也认为这些形而上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国际政治发展过程中具有某种作用。因此,尽管很难,我仍把正义界定为世界正义和全球正义 (它们之间仍有一定区别),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正义和人类正义。关于正义问题,参阅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第二版),第4章,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②关于霸权稳定论的批判学术界有很多论著和文章,但是批判往往首先是针对“霸权”本身,即霸权的标准问题,也即一个国家占有世界力量的多少份额才算是霸权,另外霸权中的“权力”概念也是重点批判的对象,学者往往批评霸权稳定论只重视硬权力而忽视软权力。霸权稳定论的批判主要可参阅基欧汉:《霸权之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吉尔平:《全球政治经济学》,第112页,注释35,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③实际上,米尔斯海默是两极论者,这从他的《大国政治的悲剧》、“Why We Will Soon Miss the Cold War” (from The Atlantic Monthly,Volume 266,NO.2,August 1990,pp35-50)、“Back to the Future:Instability in Europe after the Cold War”(from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5,No.4.Summer 1990,pp.5-56)等论述中都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单极论”是从他国际合作的角度上看的,即单极——美国惟一的超级大国地位是美国合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

④这个方面的研究比较有意思。虽然都认为合作实际上是人的本性,但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从人类有别于其他物种的心理学和生理学上探讨了合作的起源问题,认为社会亲情和强烈的互惠心愿相辅相成,自然产生有利于人类发展的合作行为。转引自宋秀琚:《美国国际合作理论研究综述》,载《国外社会科学》,2005,(3),第28页;另一种观点认为,人类实际上不是一种特殊的物种,通过对人类和其他灵长目动物的基因分析,得出结论:包括人类在内的灵长目动物都是一样的,他们并非注定陷入暴力和冲突之中,相反,他们具有合作与和平的天生倾向,因此人类可以创造自己的历史。See Robert M.Sapolsky,A Natural History of Peace,Foreign Affairs,January/February,2006,pp.1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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