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经济融合模式的选择_深港论文

深港经济融合模式的选择_深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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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经济衔接“衔接”内涵是什么?专家、学者们众说纷纭,1994年6月16日至17日由广东省港澳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港澳经济研究会与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联合在宝安区西乡镇召开的“深港、粤港经济衔接研讨会”上,围绕“衔接”一词,学者们提出各种不同观点,产生了许多概念,如经济合作、协调、协作、接轨、对接、整合、联合、融合和一体化等等。

有的学者认为这些观点均是指经济关系的紧密联合,没有多大差异,所以不必过份拘泥其含义,所以他们经常将这些概念混合使用。而有的学者认为这些概念的含义是不同的,如不同的概念可以表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他们认为经济合作属于较低层次,它指的是生产资源的区域性配置;衔接是中间层次,它不但要求生产资源的区域性配置,而且还要反映经济运行机制方面的配合;而融合则为最高层次,它表示经济一体化的彻底完成,两地已消除经济界限而融为一体。更多的学者认为衔接指的是深港、粤港在运行机制与经济发展方面的对接。而经济运行机制的衔接是核心。

我认为,“衔接”、“合作”与“融合”以及与这三个词汇意义相同的词语在这里应该是表示三种不同的概念,它们可以表示区域经济一体化三个不同的发展过程。经济合作应该是较低层次,它表示的是区域内部中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生产资源,它主要是市场体系方面的联系、协调和合作,发挥着优势互补和互通有无的功能;而“衔接”,不但要求衔接的各方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相互配合及互通有无,而且经济运行机制方面也应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发挥协调、控制作用,但衔接各方均保持相当高的经济独立性;经济融合应该是最高层次,它表示经济一体化的完成,即融合的各方已完全失去了经济上的独立性而融合一体,生产要素可以自由地在区域中流动,实行统一政策等。

深圳目前提出深港经济“衔接”的口号。“衔接”这个概念提法很科学,它表示深港经济联合已由较低层次进入到一个较高的层次。由于“九七”迫近,深港经济关系由过去的所谓“国际”合作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行政区之间的经济联合,这为深港两地提升经济联合提供了良好条件,深港经济衔接可以更好地发挥两地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两地的经济繁荣和经济发展。

但是经济衔接决不等于经济融合,这是由于深港经济联合必须要遵循“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回归祖国,只是实现了主权的统一,但是未来50年内,政治制度不能统一,经济制度不能统一,而经济融合则必须经济、政治制度,特别是经济制度的统一为前提的。加上深港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十分悬殊,这注定了深港要实现经济融合还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在这个阶段只能是经济衔接。

深圳经济衔接,就是要把深港经济协作推进到更高层次,进一步发生展产力,促进两地经济繁荣与发展,协作也是一种扩大再生产的形成。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理论界一般认为扩大再生产只有两种形式,即外延扩大再生产和内涵扩大再生产。其实马克思早就告诉我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协作也是一种扩大再生产的方式,通过协作可以节约生产资料和劳动时间,增大了效益,即增大了剩余价值率,从而起到了扩大再生产的作用。由于协作,生产资料互通有无,共同使用而得到节约,这样一方面降低了商品的价格,结果也降低了劳动力价值;另一方面,也改变了剩余价值与预讨资本的比例,从剩余价值和角度上看,协作可以在现在经济基础上起到扩大再生产的作用。同时协作可以节省劳动时间,马克思指出“如果劳动过程是复杂的,只要有大量的协作者,就可以把不同的操作分给不同的人,让他们同时进行这些操作,这样就可以缩短制造产品所必要的时间。”劳动时间的节省无疑表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深港经济衔接实际就是深港经济协作,而且是一种高层次上的协作,深港双方将各自的比较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创造出比原来规模更大的生产力,使深港经济均得到迅速发展。深港经济协作所取得的成就印证了马克思论述的协作也是一种扩大再生产的形式。但是,协作并不仅是优势互补的合作,而且是整个经济动作过程中的利益合作,共同发展。因此,深港双方应该从经济繁荣和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共同提升经济合作的层次,使之达到高层次的结构性经济协作。

要实现深港经济衔接,学者们和从事实际工作的专家们畅所欲言,各尽其才,精心设计了一个个衔接模式,但归纳起来不外是三种:一是融合式,二是后院式,三是互补式。

所谓融合式,就是将整个深港经济完全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经济体系“同体”、经济运行机制“同轨”、城市功能“同位”、经济法规“同律”的人口、面积和经济实力大大扩充的新兴城市。就好比精子卵子相结合所形成的新生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

所谓后院式,就是把深圳建成香港的后方基地,也就是说成为香港经济的附庸。深圳不仅为香港提供淡水、蔬菜、粮食和肉类等生活用品,成为香港的“菜园子”,并且成为香港的出口加工区和转运站,为香港提供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以此来加强深港的联系纽带和唇齿相依的关系,增强深港间相互依赖的程度,并以香港为桥梁,使深圳与国际经济接轨。

所以互补式,即深港保持自己经济的相对独立性,以自己的比较优势吸引对方,与之合作,以实现优势互补;同时深圳要充分借鉴香港经验,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一整套市场规则和管理机制,以实现深港经济运行机制的有效衔接,而且深圳加强其他两个衔接,即与国际市场衔接,与华南地区衔接,真正成为联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枢纽,以广阔的华南地区为可靠腹地和后方,把香港作为进军国际市场的桥梁,把对外对内两个方面的区位优势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与香港共同发展。

众所周知,衔接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那么评判各种衔接模式的优劣不应该纯粹以深港来论深港,而应该所深港经济衔接放在珠江三角洲、华南地区、中华经济协作系统及整个亚太地区经济发展与协作的宏观环境中加以思考,而且深港经济衔接不仅要充分考虑历史因素,还要考虑现实条件,更要考虑未来发展。深港经济衔接是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思想的伟大实践,因此既要体现两种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差异,又要实现深港经济运行机制的衔接,让两种制度和平共处、和平竞争;既要维护香港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不断发展,并保持香港目前的国际经济地位不变,同时也要发展社会主义的深圳,充分发挥深圳在改革开放中的“试验田”和“排头兵”的作用,借此大力发展深圳经济,带动珠江三角洲、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站在这个高度来评价深港经济衔接三个模式的优劣,便可发现,融合式模式和后院式模式具有许多弊病,不足为法。

融合式模式的设计者们只强调深港经济衔接的互补性,恨不得“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希望一步到位,而忽视了它的差异性,正是这种差异性决定了融合式模式是不可能实现的,也是不可以实行的。

一是深港两地在“九七”后仍然实行不同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在本质上不可能兼容,不能兼容也就是不能融合。反映到经济制度上也有所差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经济运行机制是可以衔接的,但在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及社会发展目标所存在的差异,使得经济制度还是要受到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影响,所以深圳不可能完全采取香港的经济模式。

二是开放度和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同。1997年后,香港和深圳都是中国的特区,但香港是特区中的特区,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特”的特区。它的这种特殊地位是受到作为国际法的《中英联合声明》及根据中国宪法第31条制定的国内法《基本法》的庄严承诺的,按照国际法的原则,任何国家签订的国际协议或国际条约,绝对不可以国内法,哪怕是宪法作为理由进行修改或加以取消。在“九七”以后50年内的特定时期内,中央立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保持对等关系,相互承认其法律效力,这是由于香港享有独立的立法权的缘故。因此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一言以蔽之,除主权收回为中国所有外,香港目前在国际上所处地位不变,这是深圳所望尘莫及的。由于深港所享有的自治权不同,在国际上所有的地位不同,因此深港经济是不可能融合的。

三是深圳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悬殊。深圳虽然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奋斗,由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工商业大都会,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益重要,尽管如此,它与香港还是存在巨大差距。香港目前有600多万人口,深圳为350万左右,香港国民生产总值约为1300多亿美元,而深圳不过是96亿美元,只相当于香港的7%左右;香港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达2万多美元,而深圳只有2770美元,仅相当于香港的13%;进出口贸易总额深圳为388亿美元,而香港则为3635亿美元,深圳仅相当香港10.7%,深圳财政收入为88亿人民币,仅为香港的1/22。深港经济落差如此之大,使深港经济融合成为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深港经济融合,必须要开放边界,允许人员和商品的自由流动,根据区域贸易的原理,劳动力和商品会向价格高的地方流动,最终达到基本平衡为止,这就造成一个严重问题,劳动力大量涌入香港,会导致劳动力市场剧烈竞争,导致劳动力价格下降,失业剧增;同时深圳物业会因巨额港币涌入而飚升不止,导致深圳居民无法负担。而且深圳经济需要提升,从而使香港背上沉重包袱,可能导致一蹶不振。德国统一就是一个鲜明例子。德国统一是以东德在政治上完全投靠西德,在经济上是以西德完全负担东德为条件的。结果德国统一后却酿出一杯苦酒,东德因急剧的经济制度变革而付出经济衰退、失业率剧增、社会矛盾激化的高昂代价;而西德也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使经济失去往日的活力,人民怨声载道。西德人口是东德的三倍,东西德经济差距还没有深圳差距这么大,而西德却不堪忍受,那么对于经济基础脆弱,弹丸之地的香港来说则更加无法忍受。

后院式的模式更不足取。因为它将深港经济的对等关系降为一种附庸关系,即深圳作为香港的附庸而存在,深港之间的经济关系就是那种前店后厂,投资者与加工区的关系,深圳作为香港的郊区和“菜蓝子”而发挥后勤服务的作用。后院模式存在条件应该要有低廉的土地和劳动力价格,但是深圳这种优势已经基本丧失,劳动密集型产业被迫大举内迁。因此,后院式模式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以实行的。这样的衔接以牺牲深圳经济的发展作为巨大代价,而且益发显示难以为继的趋势。

互补式衔接模式,顾名思义就是优势互补,深港两地各具优势。而且毗邻的两个城市易于发挥双城效应,也就是优势互补效应。香港是一个自由港,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商贸中心、航运中心、自由市场经济的机制十分健全,具有相当高的开放度和自由度,这是深圳望尘莫及的。但是深圳也具有自己的优势:一是区位优势。深圳毗邻香港,又以珠江三角洲和广阔的华南地区作为自己的后方和腹地。这样它可以对外开放,也可以对内开放,作为内外沟通的“窗口”和“桥梁”,它可以通过香港与国际市场、世界经济联结起来,通过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经验来发展自己,并对内地产生辐射作用,在改革开放中起火车头的作用。深圳这个区位优势是其他城市所无法取代的。二是政策优势。中央赋予深圳改革开放的特殊政策,这些优势对深圳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虽然90年代以来政策优势大为减弱,但中央仍然将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容许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所以由特殊政策引发的先行效应依然存在。三是体制优势。深圳是中国率先实行市场经济的地区,加之毗邻港澳,“三资”企业多,香港健全的市场经济机制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深圳,所以深圳市场经济体制基本上建立起来了,新旧经济体制摩擦较小,制度创新能更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四是深圳在重要生产要素和投资环境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虽然深圳的土地价格和劳动力价格还不到香港的十分之一。而且深圳在引进内地的生产资源和人力资源方面比香港要容易得多,内联外引,左右逢源。深圳投资软硬环境在大陆均算上乘,口岸众多,交通便利,水电供应充足,深圳受旧经济体影响较小,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健全,对外资和内资均有很大的吸引力;香港充裕的资金,良好的服务设施及遍布世界的销售网络等优势与深圳廉价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相对强大的科技力量以及能动员内地各种资源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实际上就是一种协作式的扩大再生产力形式。这对推动深港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作用。五是产业优势。虽然深圳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中小企业占主导地位,但也建立了一些高科技产业和高新技术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这为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奠定了物质基础。因此,深圳在发展高科技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经济转型方面仍占有相当的优势。

由此看来,深圳应该采取互补式的衔接模式,充分借鉴和吸取香港经验,并保持自己相对独立性,形成自身特色,利用深圳的固有优势弥补香港不足;并通过香港与国际市场接轨,成为现代化的、高度开放的国际性城市,顺利完成历史赋予的两大重任,即为维持香港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作出重大贡献,并在不断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的同时,对内地示范辐射,带动内地的经济发展,此外在全国改革开放中继续充当火车头,为内地提供更多更好的改革开放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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