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组企业制度比较--以美国、日本和德国公司为例_日本银行论文

公司重组企业制度比较--以美国、日本和德国公司为例_日本银行论文

公司重构的企业制度比较——以美国、日本、德国公司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司论文,德国论文,日本论文,为例论文,美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5)06-0034-08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公司重构代表着全球化新时期世界企业经营管理 的一个重要趋势。概括起来说,它基本上是沿着战略-结构-过程的思路进行,从公司战 略调整到结构重组,以及业务、财务、组织等的全面跟进,这是从总体到局部的全面变 革。公司重构使美国许多传统大公司度过生存危机,使老牌大型企业焕发青春,其它一 些企业也因之而重新获得增长的源泉。在重构中重建竞争优势,成为美国企业竞争力重 居世界首位的重要原因。公司史表明,变革、改组、重构是一个从不间断的过程。但为 什么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众多的大公司如此集中地进行重构,并形成趋势,形成席卷全 球的浪潮?为什么公司重构肇始于美国,而德国、日本等国随后晚10~20年才作出战略 反应?

对公司重构的背景、压力与动因可从环境变动、历史背景、公司理论、公司目标与战 略、公司特征等方面进行解释。(注:参见毛蕴诗:《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球公司重 构:背景与动因》,《学术研究》2004年第11期。)本文主要从企业制度的角度出发, 通过比较研究美国公司与德国、日本公司的重构时间差异,揭示公司对全球市场环境的 战略反应时差的企业制度原因。

一、德美公司重构的时间差异与制度原因(注:除专门标注外,本小节内容来自:Rolf Bühner,Abdul Rasheed,Joseph Rosentein,Corporate Restructuring Patterns in the US and Germany,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Review,1997,Vol.37;[英]罗纳德· 多尔著,李岩、李小桦译,《股票资本主义:福利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年。)分析

Rolf Bühner,Abdul Rasheed,Joseph Rosentein(1997)的研究认为德国公司重构比美 国晚了10年。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强烈感到全球竞争的激烈和来自日本的威胁,而德国 却是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察觉到竞争的压力。因此,直到1991年,国内外市场竞争压 力才使德国加快了其重构活动,但已经比美国晚了近10年。德国公司重构比美国晚了10 年的原因可以从理论结合实际方面加以分析。

1.总体经济特征和企业制度的差异

总体经济特征强调竞争环境的作用。对经济制度的差异的分析着重在企业制度及公司 治理结构的差异上。

从总体经济特征看,德国经济与日本经济一样,还不是以证券市场为中心。德国公司 在股票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较少,公司融资更多地依赖于银行。1995年德国上市公司的总 市值占GDP的23%(仅法兰克福),还低于日本的78%(仅东京)。而德国、日本银行的总贷 款在1996年各为其GDP的97%。另外,债券在这两个国家的家庭投资中只占很小的部分, 约为6%,而美国高达20%。德国、日本两国的储蓄者往往是将其积蓄存到银行,而很少 投资于股票。

德国的公司活动是以利害关系者权益理论为导向的。德国股份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是典 型的机构持股占统治地位,银行往往以大股东身份出现(占德国股票交易市场总资本的1 0%),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它们的能力来影响公司决策,以确保债务披露的安全性。公司 之间实施战略性联合是以持有具有控制权的股份为基础的,这部分股份比例在德国是13 %,而小股东的投票权是由银行通过Depotstimmrecht(包括了超过50%的私人持股)来加 以管理的。在德国不存在一种类似于美国的独立的退休基金,可以形成在资本市场占有 很大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因为德国的退休基金由公司自己管理,作为财务报表的特别项 目给予提示。德国的公共退休基金差不多就是“预扣所得税”制度的流动储备金,是被 拒绝在股票市场之外的。

在公司治理上,德国也有其独特的一面。按照德国的联合决策法,超过500人的企业要 建立雇员联合会,共同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雇员多于500人而少于2000人的公司,雇 员代表拥有董事会1/3的席位;一般情况下,雇员可以派代表参加企业的监事会。因此 ,公司控制权受到以大额持股机构为代表的监事会以及有雇员参与的公司监事的影响, 股东会议也是大额持股机构和进行Depotstimmrecht管理的银行占统治地位。集团公司 内部的这种集中带来了其他一些问题,如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力逐渐让度给那些在监事会 和管理委员会以及股东大会上有影响能力的占支配地位的公司,并组成股东大会,从而 造成了所有者对母公司活动的影响减弱,并会出现信息公正性问题。

尽管从纯理论的观点来看,德国的代理问题比美国更严重,但是现实中德国重构活动 远远没有美国活跃,由于对美国和德国跨国公司战略比较方面的经验研究非常缺乏,以 致于一直未能察觉出使企业发展陷入困境的深层次原因。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半叶,美 国对企业重构的研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发展,并形成了大量研究成果,才揭开了这个令 企业困惑的谜底。从现代公司理论的观点看,德国公司重构晚于美国公司,主要的原因 在:

(1)德国公司活动是以利害关系者权益理论为导向,股东并没有意识到将利益最大化作 为公司活动的主要目标,机构间相互持股造成对代理问题的察觉受阻。

20世纪80年代,美国重构研究中的两个重要理论即委托-代理理论和环境理论,其中又 以Bethel和Liebeskind1993年提出的委托-代理理论为主要。Rosenstein和Rasheed1993 年对德国的企业文化进行研究时发现,德国的代理问题不如美国严重,因为德国公司的 战略业务组合是建立在利害关系者权益理论基础上,而美国公司的活动却是在股东权益 理论架构上进行的。(注:Rosenstein,J./Rasheed,A.,National Comparisons in Strategy:A Framework and Review,in Prasad,B.(ed.),Advanc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Stamford,CT:JAI Press,8,1993,pp.79-99.)

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公司重构活动超过德国的一个关键原因是美国以委托-代理理论 为指导的公司活动出现了股东利益与代理人利益分歧的问题,这引发了美国公司重构的 压力。而德国的公司活动则更多地以利害关系者权益为指导,强调平衡多种利益关系, 尽量达到目标的一致性,这常常以牺牲股东的部分利益为代价;同时,德国股份公司的 股份约有90%属机构持股,公司间战略合作建立在互相持股上(约为总资本的13%),因而 ,代理矛盾并不突出。或者说,其造成对代理问题的察觉受阻。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早 期就察觉到代理问题的严重性,在这种压力下,为解决代理矛盾,美国公司比德国公司 更积极地致力于重构活动,德国公司重构的压力相对较小,时间相对滞后。

(2)德国的会计原则与美国的一般会计原则相比,更着重于保护债权人,而非保护投资 者。

德国的会计原则与美国的一般会计审计原则(GAAP)相比,更着重于保护债权人,而非 保护投资者。倾向于低估资产、高估负债原则进行账务处理,会使资产负债表隐藏了一 笔看不见的利润。会计原则也为管理层合理避税留下较大的自由支配空间。因此,代理 问题可能由未被察觉的隐藏在资产负债平衡表中的利润而引起。

总的来说,德国企业制度安排中存在广泛的利害关系者权益导向。这样的制度安排会 限制对代理问题及其矛盾的察觉。而且,股东的一般要求不会作为公司活动的主要目标 来加以考虑。

德国公司经济活动的传统目标可以更好地从联盟理论角度加以概述,该理论强调在各 种利害关系人之间形成的平衡关系,确保公司成功和发展。这种理论导向导致这样一个 结论,代理问题并非公司经济活动的核心问题。

由于代理问题是由股东对管理层行为的目标不满意而产生的,因此如果股东缺乏利益 导向会使代理问题减少。在德国,相对于优势持股的机构而言,小股东被认为是较少有 利益动机的,代理问题因此并不突出。传统意义上的股东在对德国公司活动及其价值创 造方面的影响力微乎其微,于是对代理问题的察觉和对重构的迫切性认识与行动受阻。

2.对美国公司和德国公司重构的经验研究结果

Rolf Bühner,Abdul Rasheed,Joseph Rosentein(1997)对美国和德国在1982年至1988 年期间的重构进行了比较研究。美国的样本是从《幸福》杂志中评选出的500家最大企 业中抽选出来的,德国的样本则选自于德国每年评选出的500家最大公司。采用的变量 包括资产剥离、多元化程度、规模紧缩程度、现金流量、内部投资、财务杠杆举债系数 。对数据的分析则采用单尾Z统计检验。有关的经验研究结果可从业务重构和财务重构 中看出。

(1)业务重构

业务重构有三项重要的衡量指标:资产剥离、企业业务的多元化程度和规模紧缩。

关于资产剥离,统计分析和比较否定了在1982-1988年间,美国公司实行了比德国公司 更大程度的资产剥离。

关于业务多元化程度,从研究期开始,美国公司表现出了较大程度的多元化,然而在1 982-1988年间,美国公司多元化程度轻微减小,而德国公司多元化程度增加。至1988年 ,两个国家之间没有明显差别。统计分析结果表明美国公司比德国公司更大程度地降低 多元化水平。美国公司业务相关比率有很大增长,也表明由于资本市场压力增大,美国 公司战略的重点转移至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德国公司的战略决策却是公司经理更多地 考虑分散公司的风险。

关于紧缩规模,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在1982-1988年,美国公司比德国公司进行了更大程 度的紧缩规模。统计比较表明,两国公司平均每个雇员销售额的变化差别较大,这说明 美国公司比其德国公司伙伴进行了更大程度地缩减规模。

(2)财务重构

财务重构的目的在于减少经理和股东的利益分歧,支付给股东更大比例的股利。因而 衡量财务重构有以下几个指标: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内部投资占现金流量的比例、财务 杠杆(举债)的作用。1993年,Bethel和Liebeskind讨论了财务重构的目的是是否应该减 少自由现金流量,以增加支付股利和偿还债务。(注:Bethel,J.E./Liebeskind,J.,The Effects of Ownership Structure on Corporate Restructuring,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14,Summer 1993,pp.15-31.)20世纪80年代,许多美国公司采取增 加负债的策略使公司对潜在的收购者不再有吸引力。增大财务杠杆虽然减少代理问题, 但却是公司避免接管的普遍策略。德国公司接管事件相对较少,因而德国公司经理对增 大财务杠杆的动力不大。另外,由于纳税的原因,德国公司的财务杠杆系数原本就很高 (样本中德国公司负债占资本的平均数是65%)。

关于支付给股东的股利,统计分析和比较并不表明1982年美国公司支付给股东的股利 比德国公司高得多;而在1982年至1988年间,美国公司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占现金流量的 比例有很大增加。如果使基期和变化期作综合考虑,从代理理论看,结果是与直觉相反 的。但如果考虑制度环境的两个具体方面,即德国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组织形式,那么 ,为什么代理理论缺乏经验支持也就不难理解了。首先,德国公司中既作为债权人,又 作为股东的银行拥有超过投票权的私人持股的50%的股份,因而在公司董事会中有很好 的代表性。但这又导致了作为股东的部分银行由于不愿意冒利率风险而降低了对股利的 期望值。其次,德国公司监事会中工人参与制定章程监督公司工作,以致于公司必须强 调诸如企业增长和就业保障等目标,从而减少股东利益的支配地位。

关于内部投资,统计分析和比较表明德国公司1982年内部投资占现金流量的比例非常 低;也表明美国公司在1982-1988年间内部投资占现金流量的比例大幅度减小。上述分 析结果说明,1982年美国公司代理冲突(尤其是委托管理者的自利行为)比德国公司更为 普遍,德国公司战略的制定是为平衡公司的多重目标、追求平衡增长,而美国公司降低 内部投资比例表明其较公司资本费用而言更着重于公司的投资机会的收益。

关于财务杠杆(举债)的作用,统计分析和比较分析支持了美国公司1982-1988年间财务 杠杆(举债)作用比德国公司有更大增长的假设。有两方面因素可以解释上述结果。第一 ,刚开始时,德国公司财务杠杆(举债)较大,而美国公司财务杠杆(举债)较小;第二, 美国公司原本较低的财务杠杆(举债)系数和不断增大的资本市场压力迫使其提高公司财 务杠杆(举债)系数。

综上,在缩小代理差距的压力下,美国公司比其德国公司进行了更大程度的业务重构 和财务重构。二者之间的差别在于企业制度影响差别。美国公司正面临着股东对代理问 题更清醒的认识。同样在德国存在的代理问题,由于倾向于保护债权人的会计准则等制 度特征阻碍了对它的察觉。这说明美国公司将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其主要目标,从20世 纪80年代开始,公司经理迫于股东的压力致力于重构。而致力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显 然会牺牲其他诸如经理、雇员和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应当看到,德国的经济制 度、企业制度也正在经受变革的压力。例如,推动有效的金融市场的建立,对联合决策 制度的质疑等。但是,德国公司制度却更多地强调其他利害关系组织的利益,并限制对 股东有利的重构活动的激励和范围。

二、日美公司重构的时间差异与制度原因分析

2002年9月3日《日本经济学家》的专题“9月危机的先兆”列举了2002年前8个月破产 的25家上市公司的负债、破产前的股价以及所涉及的主力银行,其中包括日本的零售企 业SOGO的电器连锁店。企业的破产引起了激烈的震荡,特别是其所涉债权银行之多、债 务之大,引起了银行的恐慌。该专题的另一篇文章列出了46家处于危机中的企业,包括 许多著名的大企业,其2001年度需要支付的利息负债额、企业过去两年的平均业务收入 ,以及债务与业务收入之比的倍数(该倍数分别达到3倍至960.9倍不等)。随后,2002年 9月10日《日本经济学家》又发表专论“产业大重组时代”,分别讨论了钢铁、金融、 医药、通信、化学、航空、造纸、保险、电机和造船业的重组问题。

如上这些信息都揭示了日本企业所面临的困境,为何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竞争力 处于世界前列的日本企业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危机呢?没有及时进行重构是重要的原因之 一。通过研究,可以认为,日本公司的重构比美国晚了20年。

1.日本企业出现的经营危机表现

(1)企业破产加剧。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泡沫经济的破灭宣告日本经济增长开始 停滞,步入萧条和低成长时期,企业经营环境也发生深刻变化,如经济萧条趋于长期化 ,国内市场需求低迷不振,商品价格持续下降,日元升值速度加快,新技术竞争日益激 烈等。这一系列变化对日本企业经营产生了巨大影响,如大企业病的出现和加剧,许多 大企业经营不佳,或负债累累,或丧失市场,或赤字居高不下,经营持续衰退,有些甚 至为其他企业所兼并,许多日本大公司出现严峻的生存问题。

(2)日本制造业竞争力下降,产品频频出现质量问题,经济长期不景气对日本制造业造 成了影响。日本制造业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具备其他国家无可比拟的国际竞争力,日本 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成为物美价廉的口碑,“日本制造”成为人们心目中认可的高品质、 值得信赖的高科技产品的标志,如三菱、东芝、索尼、松下等都成为世界最知名和最有 信誉的品牌。但是进入90年代以来,美国制造业逐渐赶超日本,尤其是在半导体、汽车 、电机、电脑和通信制造业。如在半导体业,1992年英特尔就战胜了日本的NEC成为半 导体生产的第一大厂家,1993年,美国半导体销售额超过了日本。而在汽车和电机制造 业,日本企业不断减产,甚至出现赤字;与此相反,美国的同行却在不断增产。目前日 本制造业正面临着设备过剩、雇员过剩和债务过多的困扰。一向具有良好口碑的日本产 品在近年也暴露出严重的质量问题。2000年以来,日本公司的产品接连发生产品质量缺 陷,先是东芝笔记本电脑出现质量问题;接着三菱集团下属的三菱汽车、三菱电机、三 菱重工也接连发生产品质量事件,导致三菱品牌陷入严重危机。日本食品业也发生了雪 印、森永等牛奶质量问题。上述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受日本长达10年的经济衰退的影 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日本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的过度扩张所掩盖的质量和服务问题, 只不过是其隐含的危机暴露较晚罢了。

(3)综合商社陷入困境。综合商社是日本一种独特的企业形态,在日本企业海外扩展中 起到重大作用,其自身规模与业务范围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很大扩展。综合商社所从事 的国际贸易业务几乎无所不包,其业务范围则涉及世界各个地区。以三菱商事、三井物 产、伊藤忠商事、住友商事、丸红和日商岩井这六大综合商社为例,它们在世界500强 中都排在前40位之内。2001年,这6家商社的销售额高达1266亿美元,低的也有586亿美 元。然而,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裂,日本综合商社也如同日本金融企业和其他 夕阳产业的企业一样,背上了巨大的不良债务。随着日本银行业大量从海外撤资,综合 商社内外交易规模逐年缩小。在20世纪90年代,恶劣的经济环境下,一批中型综合商社 破产。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竞争力处于世界前列的日本企业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危 机呢?没有及时进行重构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通过研究,可以认为,日本公司的重构比 美国晚了20年,其原因必须从经济制度、企业制度以及文化方面的因素加以分析。

2.日本公司重构比美国晚20年的原因分析

(1)资本市场缺乏效率

与英美模式相比,日本的资本市场缺乏效率。日本经济远不如英美那样以证券市场即 以股票价值为中心。据此,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如在分析德国公司重构的 经济制度时指出的,债券在德国和日本家庭投资中只占很小一部分,远低于英美。其次 ,日本民族储蓄率高,且一直为国内资本市场廉价的资金来源。第三,日本公司之间、 公司与银行之间互相渗透,交叉持股甚为普遍。通常日本公司60%或70%的股份都控制在 向其提供贷款的银行、提供保险的保险公司或进行大量贸易往来的其他工商企业手中, 例如,日立和尼桑互相持有几百万股票;丰田是樱花银行的第五大股东,持有2~6%的 股份,而丰田自己的5%股份为樱花银行持有。(注:[英]罗纳德·多尔著,李岩、李小 桦译,《股票资本主义:福利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日本资本市场的这种结构和特征使其资本市场对资源流动配置的作用远不如英美资本 市场。特别是交叉持股会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的透明性原则,严重阻碍信息披露。这不仅 使得前述的委托代理问题不易觉察,甚至在公司出现危机时,许多信息也得不到应有的 披露。另外,交叉持股使公司股权结构非常稳定,不仅大大减低了公司被接管、收购的 可能,也大大阻碍了本该破产的企业破产。

综上所述,日本资本市场的效率总体上显得低下。就整体而言,日本企业对重构的反 应明显滞后,变革的力度也远不如美国强,即使是在亚洲金融危机造成的巨大压力下, 日本企业更多的也只是被动地进行着公司重构。另外,我们也应看到,日本(也包括德 国)不存在像美国那样在证券市场上起积极干预作用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一般通 过抛售股票和持有多家公司股票来分散风险和调整投资结构。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 频繁地调整其所持股票的结构,客观上给公司经营者增大了外部压力。

(2)以自我治理为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

美国企业与日本企业在治理结构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同时也解释了二者为什 么会在顺应环境变动的压力及变革的动力方面存在不同表现。

日本公司的自我治理特征,主要体现在其董事会的结构、职能以及企业监事会的作用 上。首先,在董事会人员结构上,日本企业不仅人数大大高于美国,而且具有明显的内 部控制特征。一项研究表明,日本丰田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多达55人,日立为33人,NEC 为38人,富士胶卷为21人,明显高于相应的美国公司,如GM为16人,GE为14人,AT&T为 11人,柯达胶卷为11人。另一项研究表明,即使是日本的常务董事会人数,也明显高于 美国公司董事会的人数。(注:[日]平田光弘:《日本企业的董事会改革》,《南开管 理评论》2004年第1期。)据调查,日本常务董事会由16人以上组成的企业达六成以上, 见表1。近六成企业的常务董事成员全部来自企业内部,见表2,即使有来自企业外部的 常务董事成员,也不过是1到2人。而欧美企业常务董事成员平均10人左右,半数以上成 员来自企业外部。常务董事成员过多,来自外部的监督不力,是日本企业治理结构的又 一特点。

表1 常务董事会的组成人数

10人以下7.8% 21-25人12.3%

11-15人31.5% 26-30人13.0%

16-20人22.7% 31人以上

11.7%

表2 常务董事会的外部人员构成数

没有59.1%2人

12.3%

1人 21.4%3人以上

7.1%

表1、表2的资料来源:[日]寺本义也:《日本企业治理结构》,生产性出版社,1999 年。

日本企业这种自我治理结构利弊并存。一方面,由熟悉企业内部情况、精通管理的人 监督、控制企业,驾轻就熟;另一方面,出于内部人际关系的制约和种种顾虑往往无法 有效地监督最高经营者的行为,特别是在企业业绩低下时,难以形成重构的动力。

尤其是日本企业的法人股东的权益行使是由法人企业经理人员来实现的,这容易产生 经营者主宰公司、股东被架空的现象。从董事会的构成看,美国企业董事会中有半数以 上的外部董事,这些董事通常由社会上的专家学者来担任,外部董事的公正监督有利于 保证股东权益。而日本企业实行的是内部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企业内部,监 事会的大部分成员也来自企业内部。作为常务董事肩负着业务执行、监督的双重职能。 来自外部的监事会成员也大部分是从本公司退休的职员、从母公司以及往来银行派遣的 成员中选拔。因此,日本企业治理结构主要是由内部成员作内部监督,即具有自我治理 结构的特征。当国内经济高速增长,企业顺利发展,同时企业最高领导层具有高度的社 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自律能力时,这种自我治理结构制度能充分利用内外部优势,取 得效果。但如果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监督职能就不可能有效地行使。当企业处于衰退 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压力,企业难以通过变革和战略调整来顺应环境变动。 近年来,日本企业丑闻不断发生,充分暴露自我治理结构的致命弱点,自我监督无法防 止经营者不良行为的发生,甚至会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3)美日公司的公司目标与战略选择的差异

许多研究倾向于认为,美日企业目标之间存在差异。与美国的公司目标不同的是,日 本企业更强调长期成长。这与日本作为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要赶超其它发达国家的特 点有关,也与日本文化中强调团队主义相联系。从公司经营目标上看,美国企业追求的 首要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注重投资的短期收益和股价升值。与美国企业不同,短期利润 最大化一般不为日本公众和股东所认可,现实中企业的优先顺序为从业人员、顾客、股 东。日本企业更强调企业的成长,长期以来重视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等成长性指标,而 较少关注资本收益率和股东的利益。过去人们一直认为追求企业经营长期化的公司目标 ,更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日本大企业过分追求规模扩张,而忽视利润和 盈利率,导致近年来日本企业利润大幅下降,这使日本企业不得不重新思考利润目标的 优先度。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日本企业对经营目标优先度的认识有了转变,增加了对 股东资本收益率(ROE)和总资本收益率等经营目标的重视,但根据日本学者1995年开始 对东证一部上市的156个分布于制造、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等行业的企业的调查显示, 这些上市公司的ROE平均为4%,远低于美国的14%。如果剔除日本和美国的利息差、税率 差的影响,日本企业的ROE可以达到9%,但和美国优良企业ROE 20%相比,差距依然很大 。(注:毛蕴诗:《现代公司理论及其形成背景——兼论企业家与职业经理的区别》, 《学术研究》2000年第1期。)

体现在经营战略上,日本企业过去为追求企业成长而片面追求无止境的规模扩大和全 方位的多元化经营,忽视了利润和资本收益率,导致大企业病。企业经营目标的偏离和 本末倒置使日本企业虽规模巨大,但利润很低,甚至亏损。另外,在国际化经营方面, 日本企业的经营策略过于保守和封闭,只重视对外投资,却极少投资流入,而且对外投 资多为设备和地产投资。相比之下,美国企业则对环境变动有较好的战略反应,在积极 扩展国际化经营的同时,还注重信息化投资,发展信息技术和网络。

(4)日本传统管理模式的局限性制约了重构的开展

日本企业的管理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世界经济和管理界学习的楷模,但日本企业 在环境激烈变动的90年代却未能持续兴盛,反而一蹶不振,这使人们看到和反思了日本 企业传统管理模式的局限性。一些学者认为正是那些曾经为日本带来繁荣的经济制度、 企业制度存在着弊病。日美企业有着截然不同的企业文化。日本是一个注重长期承诺的 社会,它与日本企业在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决策方式、人事和工资制度等方面都存在 有很大的差异。就管理模式的稳定性而言,二者都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保持一定程度 的稳定性,并会随时代和环境演变而有不同程度的改进。就管理模式的优劣来说,二者 各有利弊;但就具体环境而言,两种管理模式的适应性却有不同。日本企业管理模式存 在着僵化和要素流动缓慢的局限性。如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上,日本企业实行的终身 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虽有利于员工的稳定和长期发展,但同时也妨碍了员工之间能力 的发挥和竞争,不利于大规模的技术创新。更为重要的是,在经济衰退时期,终身雇佣 制的传统和经营思想妨碍了企业通过裁员等手段进行财务改善和组织重构,降低了企业 抵御风险和衰退的能力。与此相反,美国企业将员工的工资与员工的职务、责任和表现 直接挂钩,有利于企业内部竞争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同时雇员数量随经济环境变化而增 减,企业承受衰退的能力较强。又如在决策和意见交流方式上,日本企业强调集体决策 和意见一致,决策过程缓慢,虽然决策一旦确定,执行比较顺利,但却难以适应新经济 下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而美国企业的决策方式则不同,决策过程迅速,虽然企业内部 可能会对决策存在不一致意见,但却能对迅速变动的市场环境做出及时的战略反应和调 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部分日本企业在环境恶化的压力下也开始意识到原有管 理模式中的局限性,并采取了相应改进策略。

综上所述,在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企业环境压力已变得十分强大,企业危机迭起, 然而,虽然日本的市场制度、企业制度正在出现变化,包括向市场化的推进、董事会的 变革、人事制度的变革等,但经济制度、企业制度的变革缓慢,以及观念变革的缓慢, 仍然是制约重构的内外部因素。所有这些,加上企业内部缺乏重构的动力,使得日本企 业重构比美国晚了20年,而今依然困难重重。

三、结论

通过如上从理论和实践上对美国、德国、日本三个国家公司重构的企业制度的比较研 究,可以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德国、日本企业的环境压力变得越来越大,其经济 制度、企业制度也在经受变革的压力。尽管德国、日本的市场制度、企业制度在发生着 变化,但由于其在资本市场作用、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目标以及管理模式上的固有 特点,使得其企业内部缺乏重构的动力。这就是德国、日本公司重构比美国晚10~20年 而今依然困难重重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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