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而努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论文,秩序论文,金融体系论文,努力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金融业在改革开放中稳步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肯定:几年来,我国金融系统积极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加强金融监管,改进金融服务,取得明显成效,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治理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认真实行适度从紧货币政策,进一步改革调控方式,有效控制货币供应量
1997年底,广义货币(M[,2])90995亿元,增长17.3%;狭义货币(M[,1])34826亿元,增长16.5%;现金流通量(M[,0])10178亿元,全年增加1376亿元,比年初计划超出176亿元,增长15.6%。 全部金融机构各项本币存款余额82392亿元,增加12941亿元,增长18.6%,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46280亿元,增加7499亿元,增长19.3%; 各项贷款余额74914亿元,增加10703亿元,增长16.7%。其中,国家银行贷款余额59318亿元,增加8143亿元,比计划少增357亿元。但是,全年通过股市筹集资金比上年增加821亿元,金融机构企业存款余额28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可以说,货币供应与经济发展、物价的变化是适应的。成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经过认真准备,中国人民银行于去年12月25日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额控制,国内外反映良好。
(二)加强金融监管,化解已出现的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业平稳运行
基本完成银行与信托、 证券分业经营, 信托投资公司总数已降到244家。人行的稽核监察工作和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明显加强。 严肃查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和帐外经营。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对各类金融机构隐藏的金融风险进行了普遍调查,对高风险金融企业实行跟踪监控。顺利关闭“中农信”和收购“中银信托”。对海南省城市信用社出现的问题,实行综合整治,目前进展顺利。公开查处了一批证券市场上的违规行为。撤消了违规设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近90个,并于去年接管了严重违规经营的永安保险公司。 清理违规证券回购有新进展, 未偿债务已降到165亿元。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金融服务和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农村各项贷款大幅度增加。国家银行认真落实支持国有企业十条措施,支持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企业的资金需要,开办银团贷款业务,完善主办银行制度,加大对纺织、煤炭等企业扭亏、清欠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机电产品的出口。去年末,粮棉油库存总值占贷款的比例,比1994年6月上升9.31个百分点。各银行顺利完成2031 亿元国债发行任务。现代化支付系统工程正式启动,成立了会员制金融清算总中心和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全国电子联行系统转帐笔数和金额均比去年增长70%以上。市场小票紧缺矛盾基本缓解。按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完成300亿元呆坏帐核销工作。
金融企业经营效益有所提高。全国保费收入1078亿元,比上年增长38.9%,保险业的发展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对外开放
1997年,国有商业银行撤并重复设立或长期严重亏损基层机构的工作已有较好的开端;农村信用社在与农行“脱钩”后运行正常;目前已批准筹建、开业的城市商业银行有85 家。 在华外资营业性金融机构达173家,资产总额达360.4亿美元,其中外汇贷款259.8亿美元, 占全国金融机构外汇贷款的24.6%;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6.39亿元,占全国保费收入的0.59%。我国境外银行、保险、证券等分支机构达到687 家,业务发展较快。
(五)在亚洲一些国家出现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我国金融业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势头
1997年7月2日,泰铢大幅度贬值。此后,东南亚一些国家连续发生货币危机。10月23日,港元汇率受到冲击,股市大幅度回落。香港特区政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从总体上保持了经济和金融形势的稳定。我们支持特区政府为稳定金融市场而采取的各项政策,包括维护港元的联系汇率制,对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充满信心。11月17日,韩圆对美元汇率大幅度贬值。日本经济也受到严重冲击。
从总体上看,尽管目前我国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但是现在不会发生类似亚洲一些国家出现的那种金融危机。这是因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保持着良好发展势头,金融运行比较平稳;国家宏观调控实力大大增强,粮食储备和外汇储备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并对资本项目实行有效管理;我国引进外资的总量与结构比较合理,到1997年11月底,累计引进外资3600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200亿美元,占61%;外债1238.48亿美元,占34%, 偿债率、债务率和负债率等都大大低于国际控制标准。更重要的是,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政治稳定,全党全国各级党政干部的金融风险意识明显增强。这一切为我们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我国金融业持续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我们对保持我国金融业在改革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但是,我们也应当汲取亚洲一些国家金融危机的教训。要坚持宏观经济总量平衡,警惕和抑制“泡沫经济”;要对金融业的开放、特别是对资本市场的开放,采取积极稳妥的方针;要建立强有力的金融调控体系和稳健的金融制度,保持较为充足的外汇储备。
1998年,我国面临着十分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复杂的国际金融形势,金融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在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方面要有新的突破,依法严格管理金融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使金融秩序有明显改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
总的看来,我国金融业在改革开放中稳步健康地发展。但是必须看到,在我国金融领域也隐藏着较为严重的金融风险。国有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比重高,非银行金融机构遗留问题较多,有些地方和部门非法设立金融机构或直接、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各种违法违规活动严重。目前金融领域的问题是多年积聚起来的,是国民经济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究其主要原因,是金融体制不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一度出现某些领域经济过热,社会信用观念淡薄,缺乏金融风险意识。
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发现上述问题,并作出一系列决策。1993 年6月,中央采取若干措施整顿金融秩序。近几年,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朱镕基副总理多次对研究和解决金融风险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去年11月17日到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京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朱镕基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中央要求,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显著提高金融业经营管理水平,基本实现全国金融秩序明显好转,消除金融隐患,增强防范和抗御金融风险能力,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今年金融工作的关键是狠抓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基本精神,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和深化金融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把国有商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加强金融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强化金融和证券业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引导金融业健康发展。
第一,建立现代金融体系。金融体系由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组成。中央要求,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为此,将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下列改革:(1)改革人行管理体制,改革人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 现有地、市分行基本保留,适当合并,将工作重点转向对金融业的监管。合理调整县(市)支行职能,做好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2 )完善金融系统党组织的领导体制。(3 )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和中保(集团)公司商业化改革步伐。国有商业银行要逐步将业务重点转向大中城市和大中型企业。(4)加快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建设。地方性金融机构, 可由地方财政、企业和居民入股,主要为地方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服务,并依法经营,接受中央银行监管。按合作制原则,加快城乡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在改组商业化的信用社的基础上,逐步在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县(市)成立城市商业银行。(5 )研究筹组全国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机构,加快农业保险体制改革步伐,组建统一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机构。(6)抓紧制定政策性银行条例, 继续办好政策性银行。(7)积极稳妥地发展资本市场,适当扩大直接融资。(8)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第二,建立现代金融制度。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必须有现代金融制度作保证,必须按企业的基本属性建立健全金融企业的管理制度,必须处理好金融企业与政府、与工商企业、与客户以及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关系。(1)金融企业必须依法设立,要有法律规定的资本金, 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力争在两年内使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 中保(集团)公司的资本金也要达到法定水平。(2 )健全金融企业的治理组织结构。完善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督下的行长(总经理)负责制。今年,将在国有金融企业中建立监事会。(3 )切实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由总行(总公司)垂直领导和相对独立的内部稽核、监察体制;建立完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担保抵押制度、信贷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等。(4 )按市场规律和谨慎会计等原则反映金融企业有效资产。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完善现行信贷资产分类和考核办法,抓紧修改金融机构呆坏帐准备金提取和核销制度等。(5 )改革和完善符合金融业特点的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统一、严格的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第三,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良好的金融秩序,是保证金融机构功能互补、分工合作、有序竞争的基本条件。(1 )任何部门和任何人不得干预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2)彻底取缔一切非法金融机构, 严禁任何非法金融活动和各种名义的乱集资。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3 )严格实行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业的分业经营,逐步实行分业管理。(4)筹建银行业等金融行业公会, 通过行业协会实现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自律管理。(5)继续清理、 查处金融机构一切违法违规经营活动。(6)加大金融执法力度。依法严惩诈骗、抢劫、盗窃、贪污、 收受贿赂和伪造凭证等各种金融犯罪行为。
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必须积极推进经济发展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为金融良性循环创造好的经济环境;必须全面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必须在全社会开展金融知识、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防范金融风险的观念。
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要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二是抓紧解决金融秩序混乱中的突出问题,消除金融隐患,增强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三是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既要化解风险,又要确保经济和社会安定。中央明确要求,各项改革措施特别是涉及机构撤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都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及金融机构均不得自定章程、自行其是。1998年,人行省级分行机构不作变动,各分支行要集中精力,按有关法规抓好各项金融监管工作。各金融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集中精力加强管理,努力改进金融服务。确保队伍不散,工作不乱,监管不松。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突击提拔干部。严禁乱放贷款、乱发钱物,严禁转移现有的固定资产和其他财物,严格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新一轮金融改革是金融管理体制上的一场革命,对我们金融系统的每一个干部都是严峻的考验。在这关键时刻,我们必须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与改革,在改革中接受锻炼和考验,在改革中出经验、出人才、出效益。
三、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注意适时适度微调,加快经济发展中的两个根本性转变
(一)合理确定货币供应量,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
按照国家计划经济增长8%、消费物价上涨5%的目标,考虑近三年货币流通速度年均减缓4%左右的因素,确定1998年广义货币(M[,2])增长16%~18%,与去年实际增幅持平;狭义货币(M[,1])增长17%左右,略高于去年;现金投放1400亿元,增长14%,比去年减少一个多百分点。
在合理控制国内货币供应的同时,要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保证人民币汇率稳定。
(二)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有效调控货币供应量
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后,要在逐步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这是我国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的重大改革。取消贷款限额控制后,各银行要认真按照银发〔1997〕560 号文的要求,以法人为单位,编制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计划,实行自求平衡。分支行按核定的业务计划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按信贷原则和有关政策自主发放,对固定资产贷款实行过渡管理。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并要求逐步达到各类比例规定要求。在执行中,各银行一方面要加强信贷管理,防止不良贷款;另一方面,又要防止惜贷,要改进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合理贷款需要,落实国家产业、区域发展政策,特别是要注意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合理有效的资金需要,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适应取消贷款限额控制的变化,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基础货币的调控。根据货币供应量目标,及时监测各层次货币供应量以及商业银行的贷款变化,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保持贷款适度增长,避免货币供应过多或不足,维护币值稳定。为此,必须择机改进准备金制度,合理确定准备金利率。积极稳步发展货币市场。允许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银行直接进入全国同业拆借网络。适当扩大对商业票据的贴现、再贴现业务。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利率总水平,逐步调整利率结构,完善利率浮动管理制度。改进外汇市场的组织、规章和操作,适当放宽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头寸上下限。协调好本外币利率政策,扩大对外开放。
(三)合理引导信贷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国家银行新增农业贷款不低于新增全部贷款的10%。农村信用社对农业贷款和对社员的贷款比例要逐步增加。优先支持粮食稳定增产,扶持多种经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和信贷扶贫工作,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国有、合作商业和农民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有计划地发展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农工商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粮食企业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管理水平。
二是加大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力度。大力发展银团贷款,支持千户国有大型企业、120户企业集团。对111个试点城市的企业兼并,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全年计划核销呆坏帐400亿元。 加大支持纺织行业以及军工、煤炭、森工、机械、化工行业的改革力度。扩大保留一定限额外汇收入的中资企业范围。在优先支持国有重点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支持国有小企业,支持非国有企业的发展。
保持固定资产贷款的适度增长。优先支持农业、水利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场前景好、效益好的国家重点在建项目、投产项目和收尾项目的建设。改革前已安排并由商业银行承贷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仍按合同计划执行。对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要继续组织好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筹集资金保国家重点建设。
三是建立完善住房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支持住宅消费市场。从今年起,所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并对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要实行分帐管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修订《个人住房担保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允许所有商业银行在所有城市,对所有普通商品房开办个人住房担保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改进贷款担保方式。逐步将贷款由主要支持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转变为主要支持商品住宅的消费及配套服务。对目前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而影响销售的普通商品房,银行可发放部分配套设施贷款。取消对安居工程贷款规模限额控制,凡自筹资金达到60%,销售率达到75%的,银行可自主发放。对新开工的普通商品房项目,只要开发商自有资金达到30%,销售率(含预售)超过75%以上的,银行都可发放住房建设贷款。促进居民住房二级市场发展。人行对居民住房贷款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同时,严禁信贷资金用于修造楼堂馆所、度假村、高级公寓、别墅等,防止泡沫经济。违反信贷政策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是大力支持高科技产业。增加技术改造贷款,支持提高传统产业的科技含量。积极发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人民币配套贷款。今年科技贷款要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贷款投向限于国家确定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及技术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科技部门建立科技贷款的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加强科技贷款的风险管理。
五是发展国内外汇信贷业务,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通过增加外汇存款、放宽外汇存贷款比例等措施,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外汇贷款能力。计划全年外汇贷款比去年增加70亿~100亿美元,增长10%~15%。 参照国际市场贷款条件,确定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适当控制外债增加,对一部分借外债、用外汇的基础建设项目,改为国内外汇贷款或本币贷款。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进出口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扩大政策性银行机电产品出口信贷业务。
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企业内部管理。1998年金融监管工作,要突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督促金融机构提高自控能力,强化对金融企业的并表监督,使金融秩序有明显改观,确保资金支付不出大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和全面加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人行金融监管制度。人行要制定金融企业各项业务并表管理办法。从今年起,各金融企业按季向人行报送统一并表的资产负债表。在做好对分支机构合规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金融企业整体风险的监管。
二是健全金融监管责任制。各全国性和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日常监管,在总行领导下,由总行和分支行分级负责。对重大违规及时实行现场稽核;全面现场稽核至少两年进行一次。对市、县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信托投资公司的日常监管,由企业法人所在地人行机构负责。外汇管理部门要按法定职能加强对外汇的管理,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对金融企业外汇信贷业务监督,将移交金融监管部门,与本币业务同时监管。
三是在修订《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复审,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档案信息库。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录入高级管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档案,严格限制其到其他金融机构任职。
四是制定统一的商业银行会计科目。运用现代电子手段,完善现场、非现场金融监管信息网络。完善国库业务综合处理网络,加强对国库资金的监管。制定金融系统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各类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办法。在完善《贷款证》工作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为单位,建立信贷信息咨询系统,为各金融机构提供企业授信咨询服务。
五是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的精确性和时效性。建立外汇外债监管信息监测网络,提高对国际收支状况预测和分析的水平,为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做好区分资本项目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工作,保持对资本项目的有效管理,加强外债统计监测工作,控制国际商业贷款的增长,保持适度的外债总量和合理的外债结构。要特别注意控制短期外债总量,防止各种形式的隐性外债。切实强化对金融机构外汇资金流进、流出的监控,强化对银行离岸业务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外汇储备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增加国家宏观调控能力。
六是围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迫切任务,加快金融法规建设。
(二)切实加强金融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显著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明确法人负责制,完善各类金融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今年,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都要建立健全监事会、信贷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并真正发挥其作用。
1998年,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法规和人行关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机构和岗位设置、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方面,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要着重加强对储蓄、会计、信贷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银行承兑汇票、远期信用证的授权审批制度。对制度不健全、问题较多的金融机构,要限制其业务范围和机构设置。对因内部控制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今年,新设金融机构或开办新业务,必须先向人行报送有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章,经审核批准后才允许设立机构或开办业务。
在清理农村信用社现有业务管理制度基础上,要制定全国农村信用社统一的业务经营基本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风险监测制度。
各金融机构要增收节支,增加利润。要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不受侵犯。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求列入兼并破产减员增效计划的,要坚决抵制。对企业通过破产过程中“整体接受”或变相“整体接收”等形式逃废债务的,要坚决制止,并严格执行抵扣营业税的规定。对不按协议归还贷款本金的兼并企业,要坚决执行恢复计息和罚息规定。
(三)完善现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和考核办法,全面清理金融资产,努力降低不良资产比例
为了给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提供必要的基础,全面提高金融资产质量,1998年必须对金融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第一,认真清理,摸清底数。逐笔分析包括贷款、票据、应收款和投资在内的每笔不良资产的数量、成因、风险程度,并登记造册。第二,依法催收,维护债权。运用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各种方式,抓紧清收已发生的不良资产。第三,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修订完善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弥补各种漏洞。第四,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对造成不良贷款的直接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制。
在进行上述工作的同时,参照国际银行界资产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与技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要求所有银行在今年底初步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和考核办法。世界上许多国家,按实际风险程度,把贷款质量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并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及时分析,准确反映贷款质量,并对各种不正常的贷款按不同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这种办法比较客观,能及时、准确地反映金融企业的真实资产,有利于主动防范贷款风险。争取到年底,各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按新的标准初步划分和反映贷款质量。经过一两年努力,到2000年使贷款质量五类划分和信贷管理达到较高的水平。
结合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办法,也应改进呆帐准备金提取和冲销办法。
(四)坚持分业经营原则,进一步严格整顿金融秩序
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公平竞争。今年底,人行和所有商业银行与所属的信托、证券、保险公司和其他经济实体在人、财、物等方面必须彻底脱钩。
完善有关非银行金融机构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的界定。按照“调整整顿、撤并精简、规范制度、引导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撤并信托投资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的整顿与监管。
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严格界定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业务范围,各单位不得以社会保险的名义,直接或变相办理商业保险业务,也不得以商业保险方式办理社会保险。已开办的,要立即停下来。坚决取缔越权或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一律废止各保险公司自行制定的与人行规定相悖的保险条款。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停止批设新的分支机构。坚决制止保险公司以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严惩销售假保单、制造假赔案等行为。
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对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各类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股金服务部、结算中心、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处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整顿清理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要依靠当地政府,严厉查处,银行一律不准开户、不准结算、不准垫付。
严肃查处金融机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私设帐外帐、乱提高利率、公款私存者,要严肃查处。
(五)努力提高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及时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
加强对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的监控。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出现备付金不足情况时,要立即上报上级行直至总行,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补充。对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中小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分别制定资产流动性警戒指标,并按季考核。超过警戒指标的,由人行列入“密切关注对象”,并通知有关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流动性。
五、加强领导,从严治行,依靠广大干部和职工,积极推进金融业在改革中进一步发展
(一)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行长(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地学习邓小平理论,认真执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政策,忠于社会主义金融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各金融机构一定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同时,也要依法保护领导干部合法权益,大力支持他们抓监管、抓经营、抓管理,认真履行领导职责。“一把手”要敢于领导,敢于负责,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副职要当好助手,配合“一把手”抓好分管的工作。领导干部自己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监督。
(二)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大力提高金融队伍素质。要在职工队伍中讲政治、讲纪律、讲奉献。要根据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需要,把好“进人”关,加强职工业务培训。各金融院校及培训机构,要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提高教育和培训质量,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培养一大批优秀人才。全面推行优胜劣汰竞争机制,鼓励职工学好现代金融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三)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恢复银行“三铁”信誉。要严厉打击一些金融机构领导者经营思想不端正,为追求个人名利和小团体利益,纵容、包庇、甚至直接指使弄虚作假的行为。对截留利润或虚报盈亏,篡改会计、统计数据,制造虚假业绩的人员,要坚决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并视情节、危害给予行政、党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授意、指使、强迫财会人员私设帐外帐的单位负责人,一律撤职,并视情节依法惩处。下决心恢复银行“铁帐本、铁算盘、铁规章”的行业形象。
(四)进一步反腐倡廉,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的部署,认真抓好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各类金融机构都不得自行其是,变相降低标准。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不能既往不咎。根据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今年要在金融系统推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办法,进一步通过制度保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对本部门职工要经常开展保密纪律教育,防止个别人通过各种直接、间接的方式,影响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和正常经营。
(五)严密制度,严格管理,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大案要案上升的势头。建立遏制大案要案上升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认真考核,力争使百万元以上大案要案的当年作案率比去年有所下降。要与公安、海关、工商、外贸部门大力协同,严厉打击骗购外汇行为。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是我国顺利实现跨世纪战略目标的关键。中央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今年是三年中的关键一年,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勇敢地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竭尽全力,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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