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丝绸之路论文,文化遗产论文,经济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9月和10月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了“一带一路”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以及合作机制等内容。中亚五国与我国接壤或相邻,是中国向西开放的必经之地。中国和中亚五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着强烈的交流愿望,加强我国和中亚国家的合作是当前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点和关键[1]。 旅游业是综合产业,关联度强,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拉动作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应重视旅游产业对金融、物流、交通等其他产业的联动效应,将旅游产业作为重要开发领域。我国和中亚五国文化遗产资源蕴含丰富的历史信息,遗存完好且密集度高,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遗产旅游合作潜力巨大。中国和中亚国家就丝绸之路联合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做出了诸多努力。丝绸之路国内段的西北线是我国境内联合申遗的线路,国家旅游局2007年编制的《丝绸之路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对象也是西北线丝绸之路。丝绸之路联合申遗中国段主要涉及陕西省、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作为东汉时期丝绸之路的起点也在此次申遗范围内。西北线丝绸之路还途径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省,这两省遗存多处宝贵的文化遗产。 本文对丝绸之路国际段(中亚五国)和国内段(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以及河南省)世界文化遗产资源分布状况进行了梳理,分析了我国和中亚进行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的基础以及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的实现路径。 二、丝绸之路国内段和中亚世界文化遗产资源分布现状 中国和中亚五国的文化遗产资源表现形式多样、数量可观,本文重点分析丝绸之路国内段和中亚的世界文化遗产。从文化遗产形式和特点来看,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类型丰富,可具体分为:宗教石窟艺术类、塔类、寺庙类、皇家宫殿遗址类、陵墓类、古城遗址类、军事遗址类等。 截至2014年6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联合申遗成功之前,丝绸之路中国段共有4项世界文化遗产,分别是陕西秦始皇陵兵马俑、甘肃敦煌莫高窟、嘉峪关关城和河南洛阳的龙门石窟。中亚五国共有11项世界文化遗产,其中哈萨克斯坦拥有霍贾·艾哈迈德·亚萨维陵墓和泰姆格里考古景观的岩刻2项世界遗产,土库曼斯坦拥有梅尔夫国家历史和文化公园、库尼亚—乌尔根奇、尼萨的帕提亚要塞3项世界遗产,乌兹别克斯坦拥有撒马尔罕文化交汇之地、布哈拉历史中心、希瓦的伊钦卡拉内城、沙赫里萨布兹历史中心4项世界遗产,还有塔吉克斯坦的普罗图—萨拉则城区遗址以及吉尔吉斯斯坦的苏莱曼一图圣山。 2002年丝绸之路国际学术研讨会通过《西安宣言》,该宣言提倡将丝绸之路作为一个整体列入世界文化遗产[2]。在进行多次实地考察和国际会议讨论之后,2006年最终决定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原始提名国为:中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2010年中国一中亚段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并没有成功。考虑到参与国家较多,申请项目过多,丝路联合申遗项目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承担,另一部分由其他三国承担。2014年6月,中国与中亚两国联合申请的“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在第三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取得成功。此次申遗目录共包括33处遗产,涉及中国22处,哈萨克斯坦8处,吉尔吉斯斯坦3处(见表1)。 表1 世界文化遗产“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分布表 三、中国—中亚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的基础 (一)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具有资源优势 丝绸经济带沿线文化遗产资源底蕴深厚、雄浑瑰丽,在世界旅游市场上具有资源垄断性,这也是由其自身特性决定的。首先,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性。它们是丝路沿线各国历史事件或历史现象的见证者,其原真性不可复制生产。游客亲临文化遗产实景,遥想当年丝路红尘走马、华饰轺传的盛况,这种旅游感知绝对不同于历史教科书上的抽象说教。其次,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艺术性。游牧与定居、中亚与东亚文明的交融碰撞使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吸收了多种文化艺术的精华。丝路的宗教石窟类、皇家宫殿遗址类、寺庙类等文化遗产代表了各个历史时期的绘画、雕刻、建筑水平,艺术造诣深厚,是人类了解东西方艺术史的实物标本。应该说,丝绸之路是一条由优质文化遗产联结而成的历史廊道,对世界游客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潜力不可估量。 (二)中国与中亚五国进行文化遗产旅游合作具有区位优势 丝绸之路作为遗产廊道,呈东西方延伸状,向西可拓展经济较为发达的欧洲市场,向东可吸引日本、韩国等潜力较大的东亚市场。中国和中亚五国本身可互为旅游市场,近年来丝绸之路经济带日益增多的商务和文化活动促进了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融通[3],进一步扩大了中国和中亚五国内部旅游市场的潜力和规模。地理上我国新疆与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接壤,新疆与中亚三国共同拥有的国际边境线长达3200公里,有7个沿边地州与中亚国家毗邻[4]。新疆共有29个对外口岸,口岸数量在全国所有省区中名列第一,其中一类口岸多达17个。我国与中亚山水相连的地缘条件为丝路文化遗产旅游合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三)中国与中亚五国文化交流基础良好 中国和中亚国家历史上的友好交流延绵不断。在“丝绸之路:起始段和天山廊道的路网”上,自丝路开通以来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佛教、琐罗亚斯德教、基督教、摩尼教、伊斯兰教等各种宗教随着僧人与商旅的往来而传播到中国[5]。外来文化经过这条文化疏通之道时被融入鲜明的中亚地域文化色彩,继而向四面八方传播[6]。通过丝绸之路这条历史廊道,中亚的葡萄、石榴、苜蓿、良马珍禽等物资以及胡服骑射、舞蹈乐理、动物纹艺术等文化传入中国,中国的冶铁、穿井、造纸、雕版印刷、种桑养蚕缫丝等技术以及丝绸、陶瓷、中药药材等商贸物品相继传至中亚。我国边境地区与中亚国家有9个同源跨国民族,同源跨国民族在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方面有一定的相似性。苏联解体后,中国是最早与中亚五国正式建交的国家之一,双方在科技、文化等领域进行了深入交流。中国与中亚国家多次互办“文化节”、“电影展”、“文物展”、“画展”等文化活动。中国和中亚国家的教育、科研机构联系密切,中亚目前已经有10所孔子学院,中亚学子青睐到中国留学,中国是哈萨克斯坦留学生第二大目的国。中国和中亚国家友好的文化交流为文化遗产旅游合作奠定了深厚的人文基础。 (四)丝绸之路中国段旅游业发展迅速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丝绸之路旅游合作,2007年中国就启动了关于丝绸之路国内段旅游开发的《丝绸之路旅游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西部文化旅游业是2014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西部大开发九大重点领域之一,国家旅游局三十多年来大力支持丝绸之路旅游的规划与开发,并且将丝路旅游作为精品旅游项目在国际上进行宣传。西北五省将旅游业作为先导产业或重点产业进行发展,在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目前西北五省旅游业的平均发展速度走在全国前列。在旅游合作方面,西北五省已经实现了高速公路互通,高铁建设也取得了很大进展,各省区积极打破地域障碍、联合开发旅游线路。丝绸之路国内段旅游业发展的初步成功,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遗产旅游合作奠定了基础。 四、中国—中亚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的制约因素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合作的可行性强,预期会取得经济和社会双收益,但是合作中还存在若干障碍,表现在合作主体的旅游业发展不均衡、中亚五国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接待效率较低等方面。 (一)合作主体旅游业发展不均衡 从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针对全球141个经济体的《旅游业竞争力报告2015年》来看,中国旅游业竞争力排名为第17名,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排名都不高,分别为第85名、第116名、第119名。中国2012年旅游业收入为2.57万亿美元,而中亚五国中旅游业竞争力最强的哈萨克斯坦2012年旅游业收入仅有9.844亿美元,双方差距显著。从世界旅游组织发布的2013年宏观旅游指标来看,中亚旅游业发展较好的三个国家(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2013年入境旅游总人次之和只有中国的7.8%,而入境旅游支出之和只占到中国的4.2%;中国旅游接待能力远大于中亚国家,旅游市场竞争力强。从文化遗产旅游本身来看,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北五省的文化遗产旅游得到大力发展,旅游市场运营相对成熟,形成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旅游品牌。如依托敦煌莫高窟的舞剧“丝路花雨”、“大梦敦煌”以及以华清池为创作背景的历史乐章“长恨歌”,都是成功运用文化遗产品牌战略的典范。中亚五国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中亚五国很多特级文化遗产资源地处偏远,政府缺乏开发的资金实力和旅游市场运作的管理能力,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尚处于初级阶段。旅游业发展不均衡使得合作主体在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的交流中处于不对等状态,降低了合作的积极性。 (二)中亚五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前苏联时期的经济结构按照地理和资源优势规划,中亚五国在计划经济的分工布局下,产业结构单一,如土库曼斯坦以重化工业为主,乌兹别克斯坦以农业为主。前苏联解体后,中亚五国走上了独立发展之路,失去了前苏联的资金、技术以及市场支持,中亚各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以资源加工为主的工业,交通、金融、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发展缓慢[7]。中亚各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尽如人意。中亚一些宾馆、景区道路等旅游基础设施还是在前苏联时期建设的,功能单一且年久失修。机场和航空公司都不多,航空费用相对较高,铁路交通和公路交通也不发达,因此景区的可达性较差。中亚国家三、四星酒店的大堂和电梯都比较小,大多数酒店没有空调设备,一些新建的高档酒店也只是定位于高收入旅游者[8]。 (三)中亚五国签证手续繁杂 中亚五国要求入境目的无论是旅游还是商务活动,都要持目的地国家认可的邀请函,方可申请签证。一般情况下,中亚诸国都要求申请入境者进行面签,且签证手续繁杂、持续时间长。在申请材料、送签时间等方面每个国家的要求都存在差异,人为增加了游客到中亚旅游的障碍。哈萨克斯坦在中亚五国中签证审查最为严格,中国公民申请入境必须到该国的驻华大使馆或者总领事馆办理签证,面试通常等待几天时间,而且对申请材料的审核非常苛刻,拒签率较高。在中亚五国中唯一为中国公民提供落地签的国家是土库曼斯坦,但是要申请到该国的落地签并不容易,需要由邀请方在土国移民局办理落地签的手续,落地签要提供邀请函以及移民局的批准函,因此个人旅游的落地签难度非常大。由于签证成本高,中国和中亚五国纯粹以旅游为目的人员流动小,中国旅行社组织到中亚的旅行团非常少。 五、中国—中亚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的实现路径 (一)建立文化遗产旅游合作协调机制 任何形式的合作主体之间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协调,中国和中亚五国要建立有效的旅游合作协调机制,保障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第一,中国和中亚五国首先要成立旅游合作协调机构,该机构人员由各国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派驻。旅游合作要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应积极探索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民间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最终文化遗产旅游合作机构要形成明确分工、相互借力、各司其职的常态化、制度化运营体系。第二,建立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的法律保障体系,对旅游开发与合作的资金运营、文化遗产保护、利益分配等方面起到法律保障作用,充分调动各国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与持久性。第三,要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协调机制,文化遗产一旦被破坏,损失不可挽回,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各国要对文化遗产资源保护进行科学评估与监督,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并且成立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将丝绸之路旅游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充盈基金。 (二)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 “旅游开发,规划先行”,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线路长,涉及国家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编制丝绸之路国际段旅游开发规划是丝路文化遗产旅游合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规划中要明确未来十年旅游合作的目标:进一步扩展并联合申报丝路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开发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丝路文化遗产旅游国际品牌;通过文化遗产旅游合作带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经济整体发展;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无障碍旅游区,实现各国旅游企业、旅游产品和旅游交通对接;通过旅游合作,加强各国民间友好交流,逐渐实现民心相通。 (三)扩展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项目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线路跨越国界,具有整体性,而且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受理的文化遗产有数量限制,纵观丝路各国申遗的成败过程,单个国家进行申报割裂了这条遗产廊道的完整性,很难成功。因此,未来丝绸之路申遗应该对“丝绸之路:起始段一天山廊道路网”进行项目扩展。目前,世界遗产的一些项目已经成功进行了项目扩展,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可以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对现有项目进行适当扩容。同时,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作为合作主体中经济基础较为雄厚的国家,对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联合申遗项目要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帮助,最终提升丝绸之路文化遗产旅游的整体世界影响力。 (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丝绸之路国内段地处我国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逊色于东部发达地区,国际段的中亚五国经济发展落后,旅游经济才刚刚起步,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交通业的发展水平决定了旅游目的地的可达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首先要保障旅游交通的优先发展。在航空方面,在现有线路基础上加开中国一线、二线城市至中亚五国中心城市和主要口岸城市的航空线路,完善目前的航空通道。铁路方面,根据“丝绸之路经济带”铁路通道的研究,以我国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吐尔尕特和红其拉甫4个口岸为节点,向境外延伸可形成连接西欧、北欧、东欧、西亚、北非和南亚的6个国际通道[9]。公路方面提高通往丝绸之路古城镇公路的便捷性,扫除旅游集散中心城市通往文化遗产所在地的障碍,提高公路等级,建设中国和中亚国家之间的高速公路,做好国家间的交通衔接工作。 (五)逐步完善丝绸之路国际旅游通关签证制度 目前中亚五国繁杂的通关程序增大了丝绸之路国际旅游的成本,因此要逐步改善中亚各国签证难的现状。第一步,可以把目前的排队面签改为预约面签,减少签证的等待时间。第二步,实行电子签证制度。申请者在网上填写各种签证表格,费用通过电子银行支付,游客不用亲自前往领事馆面签,只需凭借打印清晰、完整的电子签证(附有译文)即可出境。第三步,中国和中亚各国签订旅游协议,协议内容涉及降低签证成本、延长签证时间、简化通关审核手续等内容,提高中国和中亚五国人民丝路出境旅游的动力。第四步,放开旅游签证,建立多边国家丝路旅游签证通用制度,降低旅游者的通关成本,延长旅游线路和旅游时间。第五步,文化遗产旅游合作国家实行落地签证制度。申请者出发前不用办理签证,持护照或入境许可证明等到达目的地国家口岸后,再签发签证。第六步,建立中国和中亚五国的无障碍旅游区,在区域国家内最终实现免签和申根签证制度。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遗产旅游合作研究_丝绸之路经济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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