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喜剧的形式表达哲学的内涵--老马作品研讨会综述_喜剧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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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小说学会副会长)

劳马是一个大学的学者,同时又是一个具有喜剧情结的、有独特的把握生活的方式及其语言风格的作家。他似乎在文坛之外,但却给文坛带来了某种新的审美元素。今天与会的学者、批评家很多,我先抛砖引玉,讲讲自己阅读劳马小说的一些初步的看法。

首先必须承认,劳马的小说很好看,甚至可以说是扣人心弦。现在一些小说,读起来很沉闷的较多。但是劳马的小说读起来很轻松愉悦。也就是说,他有一种吸引读者的魅力。那这是什么呢?我想这可能得益于他小说语言的简化。我觉得他的小说与一般的小说家路子都不同,语言似乎很直白、很简洁,节奏很明快,决不停滞在某些细节上,或者停下来做大规模的描绘,或者反复渲染某些东西,而是用一种近乎理性的抽象的,但又是口语化的风趣的语言加以特征化的叙述,带有跳跃性、夸张性、荒诞性。这种特点,与传统的小说是不一样的。而且劳马的作品都是小型作品,章节总是很短,一段一段。不是用严密的写实主义的叙述,而是吸取了某些现代主义的夸张变形,努力地去凸显事物的本质或人物的最突出的特征,看上去荒诞不经,其实内涵真实。我们现在有些作品,动辄一写就是百年。这二十年出现了一大批百年小说,以为时间的跨度很长,作品的分量就很重。其实,决定作品分量的是时间的深度,而不是时间的长度。

其次,我认为作者的叙事视角很有趣。比如“傻子”的视角,出现在他多部作品里。我觉得劳马具有喜剧精神和反讽意识。他的作品常常通过傻子的眼光,看世间万象,述世故人情,尤其是那段荒唐的时代,很有意思,别有韵致。

另外,劳马的许多作品写的都是大学校园。他的笔下,大学、教授、学生等等,以非常特殊的形式出现,把学校生活写的相当引人入胜。比如《夙愿》,就非常精彩。《夙愿》写了一个故作清高一辈子的知识分子,实际上他内心对官是非常羡慕的。但他总是以瞧不起官、不以官为然的一个人物出现。临死的时候想当一个官了——想当自己的治丧委员会主任,对比非常强烈。还有一篇作品,说的是一个教师讲课很有一套,讲课出场费很高,平常却很少说话,变得沉默寡言了。他知道他说的话都是钱,不能随便说,所以他在自己的生活中都不说话了。这些作品,写出了当代儒林的样子。

白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

读劳马的作品是一种不同的阅读体验,它能让你极其轻松地进入,又非常愉悦地看下去。而不像看别的小说,过于煞有介事,读来甚感辛苦。说到读他作品的感受,我想用两个非正式概念来作一个概括和描述。

一个是,我觉得,劳马是“黑马”。这个“黑马”的意思,指的是他的写作很让我们意外,让文坛吃惊。他现在的状况,实际上是典型的业余写作,“票友写作”,就是说他其实是游离于文坛之外,或主流文坛之外的。但是他的这些作品,你看了以后会让你吃惊,因为他的作品,以及他所感兴趣,所表现的,跟我们通常看到的其他作家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因为他游离于文坛之外,他没有受到什么思潮与倾向的影响和干扰,相对完整地、比较纯净地保持了自己的特点和风格。基本上,作为作家的劳马,是以自己的眼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感觉、自己的叙事,来表现我们久违了的人物和他们的故事的,比如“文革”中的记忆,生活中的愚者,社会中的怪人,等等。他写了这样的人物和故事,实际上其意蕴又超越这些描写对象,在引人入胜中很引人思索。对他的作品,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老在心里埋怨我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些作品。

第二个感受也还是一个词,就是“蔫坏”。这里借用“蔫坏”这个用语,实际上是聪慧中有诙谐,含蓄中见幽默的另一说法。其实,“蔫坏”是一个好的作家的一个很重要的素质。一个作家是不是有特色,能不能成大器,我觉得在很大程度上,要看这个“蔫坏”的水平与程度。为什么说劳马属于“蔫坏”型作家呢?你看他观察生活,不太正视,而是侧视;表现生活呢,也多所戏噱。所以故事不太现实,叙事也不太老实。看得出来,他是要用很别致很独特的感受和眼光去看生活,去表现生活。他的这种“蔫坏”里,包含了想像力、幽默感,同时还包含了一种童心,包含了一种天性。我见过很多很优秀的作家,他们都有这种蔫坏的特质,比如说莫言、余华、贾平凹、刘震云等。劳马在“蔫坏”这个特点上让我觉得很惊奇和很欣喜,我觉得他要把他这个风格发挥好了的话,那真是独成一家,就很难找到和他相类似的。我觉得有三部中篇特别好,一个是写葫芦镇的《抹布》,一个是《傻笑》,一个是《烦》,这三部中篇比较典型地表现了劳马的写作风格与艺术特点。就是把这三部中篇拿到这几年的中篇小说创作擂台上来比较,也都堪称有特色的力作。你看上去,作品充满情趣和可乐,但事实上又不是一味的乐子。他的作品苦里头有乐,笑里头有悲,他写了很多很悲凉的东西,像命运啊、悲剧和悲情都是埋藏在作品深层的。所以我觉得可以用这么几个词概括他——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以小见大,举重若轻。你看他写的一些类乎傻子或呆子型的人物,其实在有些时候又都很智慧,很聪灵,这使你在阅读过程中就会产生疑问,到底谁是傻子?到底是傻子傻呢?还是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傻?谁是傻子,谁更聪明,他在他的故事的叙述中不知不觉地就会换个和换位。从而,有很多悬念要你去探究,有很多反问等你去思考。我觉得这里充满了很大气的很哲理的东西。

贺绍俊(沈阳师范大学中国当代文化与文学研究所教授):

劳马的写作完全是一种另类,而且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另类。劳马说他是学哲学搞文学的,我觉得他说的太对了,也让我们理解了他的小说的价值所在,他的小说的价值就在哲学。他是一位哲学家,哲学家也可以像一般的作家那样写小说,写我们所熟悉的小说。但劳马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不是写一般的小说,他写的是表达哲学思维的小说,他的小说包含着很深刻的哲学意义。比如说,《制服》这篇小说的故事很简单,写一个人从小到大,穿着不同的制服,不同的制服意味着他在干不同的事,作者通过制服这一社会符号,揭示出我们都是“组织”中的人,我们受到“组织”的约束。劳马以一个很形象的社会符号,表达了生活当中人们被“体制化”这样一种哲学思考,很简短的小东西就表达了哲学中很深刻的意义。这不是一般的小说家所能做到的事情。所以我这样来概括劳马的“另类”小说:劳马的小说就是把一个哲学家的哲学思想进行了很形象化的展开。劳马主要写的是微型小说,很简短的篇幅里表达思想的片断。但劳马的思想并不是碎片似的,他的思想具有整体性的建构。当我们连续读完他的作品后,就能发现他的思想的一贯性。这种一贯性突出表现在,他的小说的哲学寓意是建立在反思“现代性”的基础上的。他的很多小说都是从体现“现代性”特点或是现代生活中的某一个小细节入手,直接触摸到现代性的症结。比方说《一卡通》,现代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卡,信用卡,交通卡,“一卡通”看似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劳马以一种反讽的方式写出“卡”如何让一个人的行为变得疯狂,揭示出“现代性”使人异化的现象。劳马哲学化的文本,决定了他的作品具有极强的深邃性,看上去似乎是一个简短的细节,其实包含了很深邃的思想。

劳马小说的风格特征是“幽默”。这是将一种高度抽象化的哲学思想进行形象化展开的最恰当的风格形式。因为“幽默”是不同于“滑稽”,也不同于“喜剧”,幽默包含了哲学,幽默是哲学的一张笑脸。很多大的哲学家都是非常幽默的人。比方苏格拉底,有一个关于他怕老婆的最典型的笑话,说他的老婆将苏格拉底大声斥骂了一通之后犹不解恨,又将一盆水迎头泼了下来,这时候苏格拉底说:“雷霆之后必有甘霖。”

此外,劳马的中篇小说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觉得它们带有文体革命的意义,值得我们关注。劳马是以微型小说的方式写中篇小说的,因此小说的结构方式与我们平常读到的中篇小说是不一样的,一般的中篇小说大致上是以故事逻辑或生活逻辑作为小说结构的时序链的,但劳马的中篇小说看上去像是一篇篇微型小说串连起来的,作者遵循的不是故事逻辑或生活逻辑,而是哲学逻辑,所以我觉得我们不应该以我们惯常熟悉的一种方法来解读劳马的小说,他的内涵和意义是一种哲学思想。最明显就是《傻笑》,每一段都可以单独拿出来阅读,而它又是一个整体。

当代小说越来越注重故事,注重生活原生态,使得小说变得轻飘飘的。哲学是沉甸甸的钢,将哲学浇铸进文学里,文学就有了分量。毫无疑问,劳马的小说起到了这么一种浇铸的作用。因为劳马的努力,我们的文学终于和哲学产生了关联,我也期望劳马能继续写下去,继续为文学进行钢铁般的哲学浇铸。

张志忠(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读了劳马的作品,就感到了这样的快乐。我也好,在座的同仁也好,在高校呆了二十年、三十年,做着教育工作,也经常关注表现高校生活的作品,相关的作品,例如《欲望的旗帜》《桃李》《所谓教授》等,我读的有限,但是觉得看完了以后与生活总是比较“隔”,而劳马的高校作品搔到了痒处,与生活非常贴近,与我们的生活、情感都有很多相通、融合的地方。

就题材来说,劳马的小说重点写了“乡村”和“高校”。乡村是中国最底层,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层面;高校是中国精英所在,学问也好,理想也好,是精英荟萃的地方。这两种地方都融入了作者自己的阅历,在这两类题材的写作中有不同的关注重点和写作方式。

乡村题材的人物是三笔两笔勾勒出来的,而它背后有很沉重的历史,比如共和国的历史以及五六十年以来乡村生活的变迁。用这种方式写乡村生活,是非常独特的路子。高校题材作品中所写都是90年代以来的高校生活,可能因为历史感没有乡村生活那么强,它更贴近人物的精神层面,恰好对应了知识分子的心灵世界相对比较复杂这个特点。

同时我也在想,劳马的这种幽默、风趣、喜剧的风格的渊源。一方面可能是家庭的和地域的环境,东北人善于幽默。另一方面就是作为研究哲学的学者,他对于世间众生相的独特观察。我注意到,劳马的随笔中写到了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也讲到了契诃夫的讽刺小说,可以看出,他对于讽刺性的小说和喜剧理论,是有研究的。理论的素养,也为他的喜剧小说增添了学院派的风采。

不过,就巴赫金和契诃夫等作家来说,他们都不仅仅是“为喜剧而喜剧”,他们承受着一种非常沉重的现实,承受着非常沉重的个人的命运。我想就顺着这些话再说两句,我觉得就我们作为当代的中国人来讲,会感受到中国的历史很沉重,中国的现实很严峻。那么在这种沉重严峻和幽默、滑稽、嘲讽、调侃之间,劳马的作品如果形成的“张力”更大一点,这些作品的艺术价值就更高。我是期待,劳马可以顺着现在的路子写下去,就像加拿大的幽默作家里柯克一样,以精短的小小说名世;也可以考虑,怎么把现在的这样一种精短的小说拓展开来,写出更大的作品,像《堂·吉诃德》《死魂灵》《巨人传》等等,都是用喜剧化的方式写出来的。

阎晶明(中国作家协会办公厅副主任):

我读劳马的作品,第一个感觉是他对于当下时代的潮流,对于社会各个阶层的现实状况,无论男女老少,或是高雅低俗,特别熟悉,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和把握。劳马本名叫“马俊杰”,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时”就是时代潮流,“务”就是社会现实,这一切精彩地反映在劳马的作品里。

第二个感觉,我想谈谈劳马的写作文类。他的创作,基本上以小小说为主。就当下的主流评论家来说,以往对小小说缺乏应有的关心。记得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我曾经读过一个非常精彩的小小说,某位东欧作家写的,讲的是一个清洁工擦玻璃,掉下来了,晕过去了,被人救了,然后电视台知道了,说要播一下。结果呢,就让他又掉一次,假戏成真,清洁工爬不起来了,摔死了。读这一类作品,感觉特别有讽刺意味,但是中国的小小说,一直缺乏这种有力的内涵。读劳马的小说,我体验到了这种久违的东西。

第三个感觉,我觉得劳马的创作心态非常潇洒自由,写作的时候保持着很好的心态。因为他无所顾忌,没有什么束缚,他的小说很耐读。比如说他写考博士,写评职称,那种无奈、心酸、善良,非常值得看。还有,他的小说写那些俗世生活,很辛辣,很到位,但是没有俗趣味。我很欣赏劳马的这种心态与写作方式。

陈福民(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劳马的写作带给了我们很多经验和启示,这些经验,不仅和劳马特殊的身份和创作经历相关,也与当下的文学状况之间构成某种张力性的关系。

劳马写作的表现内容,在我看来,主要集中在乡村题材和校园题材。乡村的经验和他个人的童年经历是深切相关的,他对于“文革”的记忆,对乡村政治生活的记忆,以及他自己童年成长期经历的各种人物和事件,这些都构成他观察生活理解人性的基础性框架,也是他写作的一个底蕴。来自民间形态的各种文化记忆和各种真实生动的人性因素,激发并且支撑了劳马的写作冲动。另一个方面,是他对知识分子以及校园生活场景的表现与刻画。可以说,这一部分的表现内容包含了作者的同情、理解与批判的复杂态度,是很有趣味也极富启示警醒意义的。而这一点,得益于他作为一个高等学校管理工作者的身份以及这个身份给他提供的独特的观察视角。

《傻笑》这部集子收进了五个中篇,小说中的人物既有差别也有共同点,一些情节和作品主人公都有程度不同的重叠。这些由他的童年记忆所整合成的文学表达,显示了他在艺术虚构方面所做的出色的努力。而《个别人》《情况反映》以灵感短制为主,是劳马个人最不受艺术教条约束的自由精神活动。

劳马这个人,无论是作为高校的领导者还是文学作者,都呈现着一种最真实的生命状态。读他的作品,感觉这是一种未受污染的写作,是一种非常自在、非常自由的写作。劳马的风格让我想起浮世绘,想到《搜神记》《聊斋志异》和各种笔记体写作,是一种地道的中国作品。就像今天的会议这句话——“笑亦载道”,是深得中国文化传统之精髓的。对于中国文化传统而言,这也是一种在现代性压力之下的自我继承。就劳马来说,其实没必要一定要进入文坛,保持一个相对朴素的真实的状态,获得生命的自然、圆满的状态,积极地、智性地笑对人生,这就够了。

李建军(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劳马的作品,很符合我的小说理念。我们处于沉重的生活环境之中,如果是一个好的作家,那么就应以写作对抗。在劳马的创作中,他正式地表现了这种生活状态,启发我们如何生活得更自由,这种精神境界比当下的很多著名作家高明。

就劳马的具体作品而言,我最喜欢的是《抹布》,选进了2004年的中国小说年选。那一年的选本,我认为最好的作品就是《抹布》和《国家机密》,这批作品写出了“历史”的无意义,以及对其的反讽。如何面对“权力”,一直是中国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在劳马的作品里,我感觉到了对权力的反讽、对人性的解放。在这个意义上,过一种更有意义的生活是可能的。这种深入到历史内部写出我们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恐惧和困惑的体验,极具历史感、文化感以及有批判力的反讽意味。

就写作技巧而言,劳马熟悉基本的技巧。他的语言是很干净的,干净得有秋天的气味,爽洁利落,要言不烦,不像有些作家那么啰里啰嗦,蚂蚁拉屎也要写上几页。我觉得,劳马的小说,无论是从内在的精神,还是从叙述方式和文体风格上,都给我们提供了新鲜的有价值的经验。所以,我觉得对他的写作应该肯定。今天的会,开得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比较起来,我们现在很多作家缺乏知识分子味,缺乏柏拉图那种看待生活的很“幼稚”的但是稳定的态度。我说的可能有些偏激,但是我们终究要正视问题本身,这是我们应该承担起的责任。

张清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劳马的小说给我的最强烈的感觉,首先是它的启示性。和一切好的文学作品一样,它引发并且唤醒了我们对生活的思考。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里面通常都是缺乏感受力的,我们的习惯是“遗忘”,是与生活和现实之间的妥协,和失之交臂式的错过。而好的作家首先是在我们遗忘的地方,唤回我们的记忆和感受能力。他可能是从身边的小事入手的,但正是这些平常我们不以为意、习以为常的小事,却使我们产生了心灵和道德的震动。劳马的小说从大量的日常性的细节情境入手,书写那些属于我们的身边小事与人物,活画出当代生活、特别是校园生活、知识界生活的百态。我很惊讶同时也很尊敬他这样一个人—一个置身“体制内生存”的身份,竟然保持了这样的敏锐和这样强烈的道德感。从他书写的大量“新儒林”式的人物中可以看出,他与我们周身的现实其实是时时保持了紧张的关系。很显然,这些人与事从我们日常的灰色价值观看,其实都是可以忽略和被“默许”的,那些弱点和问题甚至也可能就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但从他的作品中,我们的是非感与道德感得以被警醒和唤回。我想,这就是我所理解的一种好作品的作用。这也是一种知识分子的情怀吧,他保持了对自身的反思与批评,这种批评并不是一击致命,而常常是温和的讥讽和喜剧的揶揄。但这并不妨碍它的批判力量。

此外,我想主要谈谈文体方面的一个特点。劳马的小说非常令人喜欢,读之有不忍释卷之感,这说明它一定有它的魅力所在。我想这种魅力首先是来源于他的文体,和通常的“短篇小说”不同,他的小说体式近乎“微型”或“小小说”,但细读又不完全是。在我看来这也许与作家的知识背景有关系——他是哲学系出身,我从中所读到的,有尼采式的、克尔凯戈尔式的“哲学寓言”的味道,很短小,但富有启示性,情节是比较夸诞的,很有戏剧感和喜剧性,但也总是有很严肃的内涵。这一点我想可以算作是它的质;还有一点,他的小说也很有古典短篇小说大师们的神韵,特别是戏剧性的情节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莫泊桑、欧·亨利的味道,往往在结尾处有令人惊异的包袱,陡转的戏剧性效果。另外,还有一个形式的问题,就是它也可以叫做一种“新笔记体小说”,这可以说是他的“壳”。中国有古老而发达的短篇小说传统,但中国古代的文人常常使用“笔记”的形式来写小说,只注重简洁的叙述,并不注重“描写”。细读劳马的小说,我觉得他很有这种传统的笔记小说的神韵——常常只是点染一下,叙述一个戏剧性很强的故事,活画出其中的人物,而人物通常是非常类型化性格化的,关于“文学性”的细节描写,他倒很不刻意为之,我一开始觉得这似乎是他与通常的专业化、职业化作家相比逊色的一个缺陷,但细想这也许就是他的特色,为什么一定要繁文缛节地展开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呢?中国传统的小说不会这样写,它总是用语言和动作来塑造人物,而不是用心理描写来塑造人物,从这一点上说,它是因为叙述而精彩的小说。其实鲁迅的《呐喊》《彷徨》中多数篇章都很有笔记小说的味道。劳马如果不是采用这种笔记体,就不可能这样多产,这样随性即兴而作,这样千姿百态。因此,说劳马的小说成功地为当代小说提供了一种新的文体也不为过。

李今(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翻了一下劳马的《笑亦载道》,我发现其中有一组关于笑的短文,还有评介巴赫金狂欢理论的文章,我想劳马小说的风格是他的一种自觉追求,有意识地归属和继承民间诙谐文化传统中“笑”的精神和诙谐的看世界的方式。

《抹布》是劳马的代表作,作者把“傻子”作为自己小说的主人公,这是典型的可以“自由地戏弄神圣事物”的一种手段。巴赫金说:“傻是反过来的明智,反过来的真理。”小说描写傻子让大家把“两腿叉开,把脑袋尽量往下低,从裤裆处往后望”的看世界方法,正是一种形象化的说法。所谓“傻”是以官方统治和真理话语所代表的严肃世界的反面,表现在对这个世界的正统价值、意义和规定的不理解与背离。如小说描写在全镇上下热火朝天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日子里,没有人觉得伊十傻,甚至有些人夸他有出息,因为他第一个站出来高呼“打倒我爹”,让傻子领头喊出“文化大革命”的口号本身就是对这场政治运动的嬉闹不敬,而众人因此对他的刮目相看和认同,又反过来隐喻了这个众人皆成傻子的世界的荒诞。

诙谐从本质上说,代表着一种物质化和贬低化的精神,也就是把一切崇高的、精神性的、理想的、抽象的转移到物质和肉体的层次。从民间诙谐文化表现出的另一种显在形式来说,往往用饮食、排泄、交媾这些被严肃世界看作不体面的靠近下半身的生活去与神圣人物、事件或时刻相联,以达到亵渎嘲讽的目的。这在《抹布》中有突出的表现。如在“借种”事件中,小说用“惊天地、泣鬼神”这种惯常形容英雄伟绩的话语描写傻子的性亢奋,让生理快感使傻子失去政治乐趣。如果说这种诙谐还包含着共有、自由和平等,健康、生育和狂欢的民间精神,小说常采用的“戏仿”手法则是一种纯粹的否定,通过模拟严肃事物,来表现浅俗或风马牛不相及的主题,而显现一种戏谑的态度。如“四清”时葫芦镇揪出了三个斗争的对象:一个是“头发曾抹过菜籽油且顺着脖子往下淌”的会计,一个是穿过几遭红皮鞋的生产队长,再一个是穿过绿制服的邮差。小说叙述者通过模仿“文化大革命”的严肃语言“群众善于用雪亮的眼睛识别好坏是非”,来嘲讽政治运动的荒诞。类似的戏仿比比皆是,通过改造官方意识形态话语来贯彻自己嘲讽的意向。

劳马嘲弄诙谐的对象也指向郑重的知识界,如一直读到博士学位的伊家老二伊百,他对葫芦镇历史研究的结论就一句话:“葫芦镇只是一个‘在’,而且‘在在者的在中存在着’”。小说叙述者说:他的话,除了傻子伊十谁也不懂。作者甚至对巴赫金所称颂的那个与整个官方世界对立,理想的乌托邦的民间也大为不恭,嘲笑葫芦镇村民的花名册与众不同,不像乡下的孩子取名多用铁蛋、狗剩、羊角、猪腚,而是王大臣、张宰相、许总理、孙支书、胡丞相等等,让人以为进了朝廷。可见,作者在笑一切,笑一切官方的东西、无聊的东西、做作的东西,如他所说,是一个“笑的存在”。《抹布》浓缩了葫芦镇三年自然灾害,“四清”,深挖洞、广积粮,防地震海啸,上山下乡,忆苦思甜,赛诗会,粉碎“四人帮”等等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又把这一系列政治运动“都付笑谈中”,体现了作者所说“人类的历史是一部笑话史”,“历史在笑声中蹒跚,人民在笑声中成熟,社会在笑声中进步”的观点。作者的笑和诙谐,有他的宽容、悟性和看得透的一面,也有他不执著于什么的一面,这是一种生活态度的洒脱流露。

程光炜(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关于劳马的创作,首先说说我的第一个感受。巴尔扎克说过一句话,“所有的小说家都应该是历史学家”,也就是说优秀的小说家实际上是有历史意识和独特的历史眼光的,他的作品中有对历史的评价。我们可以看到,劳马的作品涉及面非常宽,对于近六十年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所描述。从某种角度来讲,我们从他的作品出发,可以返观这数十年来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与矛盾冲突,尤其是人的内心深处的焦虑冲突。

第二个特点,劳马的小说,是以喜剧的形式承担哲学的内容。我个人阅读时,非常欣赏他的短篇。我觉得他的短篇这种“喜剧的形式、哲学的内容”,既有契诃夫式的“含泪的微笑”,也有鲁迅那辛辣的尖刻。这应该和他的身份和阅历有关,比如劳马先生是哲学专业出身。

第三个特点,我想强调一下劳马小说写作的“特性”。我们知道,所有的文学都是在杂志上发生,文学史实际上就是杂志的文学史。比如说我们可以注意到,从近代到当代,没有一个作家不是在杂志上出名的,杂志形成共同的经验。就此而言,很多作家尤其是年轻的作家,他是生活在杂志上的。但是对一些大作家,他会超越“杂志”这种共同经验的局限,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就劳马先生来说,他基本上没有涉足文坛,一直保持着自己对小说的独特理解。他的小说有一种独特性,好像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但是很多非常有力量的、有内在爆发力的细节在里面,这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今天的会不仅涉及劳马,也涉及到劳马的创作带出的当代文学中的一些问题。我觉得一个好的文学作品讨论会,不仅仅是以某部文学作品为对象,同时也是通过就此的展开,来看整个当代文学存在的问题,这使得作品讨论会的意义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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