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节奏的竞争--关于改善流通环境加快资本流动的思考_经济论文

论经济节奏的竞争--关于改善流通环境加快资本流动的思考_经济论文

论经济节奏的较量——关于改善流通环境、加快资本周转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节奏论文,资本论文,环境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互联网和一个经济哲学命题:“用时间消灭空间”

迅猛发展的网络经济目前正迅速改变着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理解。过去,远距离、长时间、高成本的经济交往模式正在被彻底改造。信息交互传输几乎使时间和空间消失为零。从信息传输角度观察,地球不止是“变小了”,简直在观念上已经浓缩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由此令人蓦然想起19世纪一位哲人曾经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命题:“用时间消灭空间”。

命题是这样的:“距离可以归结为时间”,“重要的不是市场在空间上的远近,而是商品到达市场的速度,即时间量”。“在一定期间能够生产多少产品……,取决于流通的速度,取决于流通经厉的时间”。于是,“资本一方面要力求摧毁交往即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制,夺得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又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就是说,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资本越发展,从而资本借以流通的市场,构成资本空间流通道路的市场越扩大,资本同时也就越……力求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这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集中阐述的一个观点。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33页)。

在互联网时代,这一命题被证明并被发挥到了极致。因为互联网提供了缩短交易时间,从而更多地“消灭”交易空间,拉近交易距离、增加单位时间内交易含量的强大的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除了物流、配送以外,交易各方所在位置和距离远近已经几乎没有区别。

现代经济关系正在以指数的形式加速复杂化,迫切需要强大的技术手段支持。否则,无法克服其自身矛盾引发的加速增加的“自然”损失。这就是,为应付指数化增长的信息量而支付的信息费用,为维护信用体系、确保交易接触和成交额的交易成本。可以说,“需要”造就了互联网,互联网本身只是表象,为克服当代经济自身的深刻矛盾才是本质;流通天然具有网状特征,互联网的载体天然属于流通领域。

因此,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无论微观的还是宏观的经济运行节奏、速度,至少在技术层面上具备了进一步加快的可能性,不同国家也正在体制、政策、法律等方面加紧补充完善,尽快跟上时代所需。可以这样认为,21世纪除了人们已经注意到的各种机遇、挑战以外,还集中在“经济节奏的较量”上,节奏的快慢将更加体现经济活力、竞争实力和运行效率。在这种场合,是在狭窄空间里面恪守静态、封闭的传统模式,还是借助现代手段“用时间消灭空间”,寻求流通创新,加快经济节奏,两者的后果将有天壤之别。资料显示,1990-1998年,美国、德国和日本制造业库存总额平均只占销售总额的1.3-1.5%;非制造业(含批发和零售业)库存总额平均只占销售总额的1.14-1.29%。(参见《国际统计年鉴〈2000〉》第689和692页)这个指标显示,由于经济运行的节奏较快,同量流动资本处于沉淀状态的份额极小,周转速度普遍较快。由此看来,依靠互联网技术,更加注重从流通环节、从经济节奏之中挖掘竞争优势和开发利润源泉,有可能成为新世纪的突出特点。

对经济节奏快慢问题应予以足够重视

在日益尖锐化的“节奏的较量”面前,我们似乎还缺乏准备,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忽视。主要表现在:国民经济统计和分析存在忽视实体经济中周转和流通指标的倾向。资本周转和流通速度是表达市场化、动态化的现代经济节奏的最主要指标,而经济节奏又是显示经济运行质量的最主要指标之一。缺少“节奏”和“动感”,评价经济质量高低非但不够完整、准确,甚至还会产生错觉,误导决策。事实上,近年来,过热的资本市场、派生性的虚拟经济吸引了人们过多的注意力,极大地掩盖了实体经济及其周转和流通的真实状况;在加快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经济节奏,轻视资本周转和流通速度的倾向,如:国家经济综合统计框架中,有关资本周转、流通速度的一系列综合指标基本空缺,更少定期发布;各级各类国民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和研究报告中很少有资本周转和流通速度等“节奏变化”的内容;现行流通主管部门更缺少对覆盖全社会资本周转、流通速度和流通状况的统计监测框架和信息发布。于是,多年来表达宏观经济运行节奏快慢的常规经济指标,比如全社会工商企业的流动资本周转速度(年均周转次数)、固定资产折旧率、流通费用率、库存比率等重要数据,既少统计也少分析,大都被有意无意地“省略”了,由此导致决策机构和政策研究机构得不到完整、准确、连续和可资比较的信息反馈,也使得经济运行质量评价失去了完整、可靠的依据。

我国企业资本周转速度在悄然放慢。(1 )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流动资本周转速度放慢。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不完全数据,按行业分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1998年以后统计口径改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流动资本总量,1992年是10096.37亿元,周转速度为年平均1.65次;1993年增加到14991.61亿元,年平均为1.68 次;1994年以后,随着流动总量的增长,周转速度在小幅起浮中呈下降之势,1994年降为1.40次,1995年微升至1.42次,1996、1997年连降至新低1.38次和1.28次,1998年又回升到1.41次。1999年,流动资本占用已经猛增到31042.81亿元,而周转速度再创新低,年平均仅为1.20次。总的趋势是国有工业企业流动资本总量和增长幅度在上升,而资本周转速度却是下降的。其中,1999年比1992年,工业流动资本占用增加了207%,而周转速度却只相当于1992年的72.7%,下降了27.2个百分点。此外,非国有工业企业的资本周转状况略好于国有企业(因为加入前者,周转速度年平均提高0.04次),但也呈现徘徊局面。据日本公布的1999年统计报告显示,从1973年至1998年长达均周转速度始终保持在7.5-8次,周转速度是我国企业的数倍。“一个钱顶几个钱”,快节奏使流动资本得到了数倍的节省,或同量流动资本支撑起数倍于中国企业的经济运转。(2)工业库存仍在攀升。 流动资本周转速度下降的另一种表现就是库存量增减是相互印证的。企业周转速度下降的另一种表现就是库存的上升。(3)商业资本周转:速度略快于工业,但整体水平无法同国外相比。我国有关部门基本放弃了商业流动资本周转速度的跟踪统计和分析,理由是政策放开以后,多元化发展增加了统计难度,企业出于避税和经营上的考虑,不愿透露资本周转信息。现在掌握的不完整数据是:我国国有商业流动资本年平均周转2.3次,而日本非制造业(包括批发、零售业)流动资本年平均周转在15-18次,一些跨国连销公司,如沃尔马公司、麦德龙公司、家乐福公司资本周转年均都在20-30次。

进一步加快经济节奏的政策建议

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关键是用新理念、新技术改造流通领域,实现流通创新。为此,要切实依托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十五”期间,为我国流通领域的思路创新、体制创新和组织体系创新探好路、开好头,在改善流通环境、加快资本周转、加快经济节奏方面,切实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议在“十五”期间突出强调“第三个转变”,切实从加快资本周转、提高运行效率全局的高度,认真对待存在的差距,充分认识流通在市场经济当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我国不仅面临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转变”,而且迫切需要完成以加快经济节奏、加快资本周转和流通速度为核心、推动国民经济进一步动态化的“第三个转变”。突出强调“第三个转变”,政策设计要有利于企业从周转、流通速度“找钱”向节奏要效益”,唤醒、激活已经投入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即使需要投入,也要选择有希望“四两拔千斤”、激活原有资本、令其加快周转的领域或环节。

——建议将经济节奏精确化、数量化,以全社会流动资本周转速度、全社会流通费用率和全社会产品库存度为核心,建立“第三个转变”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分析、发布。为此,理论界和政策研究机构要系统跟踪分析这些指标的变化,并将分析结果纳入国民经济运行质量评价体系,提出并细化国快周转的分阶段目标,为工商企业加快周转提供督促指导和政策援助;评价企业经营是否改善,要突出其资本周转速度、库存状态、流通费用率是否有所改进;恢复、细化全社会工商企业(而不仅是国有企业)动态性统计指标,企业没有任何理由将这些状态指标作为商业秘密隐瞒不报,也不允许搞“两本帐”,提供虚假信息。

——建议以资本为纽带,实行流通领域资源重组,多元化培育现代大制造商、大批发商和大零售商,为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经济节奏奠定可靠的微观基础。商业资本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历来是最活跃的资本,天然具有伸缩、扩张和转移快捷的灵活特性。在新时期,商业资本(含批发商、零售商和制造商的销售机构)扩张有许多事情可做,但有两件大事最为重要:一是大举进入、大力发展现代批发商业,在商业资本当中要抓住“入世”前后的机会,注重资本市场运作,实行资产重组,尽快推出我国自己的大批发商、大经销商;二是进一步改革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本重组,推出重量级大零售商,开创零售业内涵化发展的新阶段。

——建议合理规划工业企业的分销体系,为加快制造业的运行节奏提供政策指导。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两种流通模式的争论。制造业强调要借鉴欧、美企业集团产销合一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商业界则强调要借鉴日本销分离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其实,脱离具体产业和产品生产、消费特点,搞“模式争论”没有意义。政策研究和制定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遵循规模效益和交易成本原则,推动工商企业所选择的销售模式,能够在竞争中达到规模效益,从而有助于降低社会总交易成本。工商之间相互挤压不是出路,必须探索新型的利益关系或利益共同体。鉴于我国工业企业众多而规模过小,信息化水平低、资本实力有限,建议除少数实力较强的大企业自设分销机构以外,其他大多数企业应当以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为基础,实行产销分离、工商关系协调的产销模式。

——建议加快反垄断立法,改变阻碍流通的条块分割体制,为加快经济节奏提供法制保障。我国迄今为止不公平竞争、限制公平竞争的现象随处可见,许多国内商家,特别是个体、私营商业,并未充分享受到国际条款中规定的“国民待遇”。这首先又是因为国内普遍存在着行政化垄断所造成的。因此,最为迫切的是依法反垄断、反歧视,剔除各种保护主义,加快“对内开放”的步伐;大幅度剔除行政管制。

——建议进一步提倡讲诚信、守契约、反欺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权益,强化“诚信促销”,为加快资本周转和经济节奏排除信用障碍。随处可见的商业欺诈,伪劣假冒屡禁不止,工商企业信誉度下降,已经对正常的买卖行为和正常的企业交往构成极大的威胁。在许多场合,城乡居民就是因为担心上当受骗而拒绝购买的;企业之间也由于防不胜防的欺诈行为而放弃了许多商业机会,正常的商务往来和资金流动受到伤害。因此,要依法严厉打击伪劣假冒,严厉制裁商业欺诈,提倡、鼓励“诚信促销”,信守合同,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购物安全”和企业的交易安全,树立中国工商界在国内外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建议强化对发展流通产业的政策支持。这里所说的政策,不是以往主观随意性很强的“政出多门、自乱其制”之策,而是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依据,相互协调(而不是相互掣肘)、透明度高、一视同仁的经济政策。例如,设计适应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产业政策当中的流通产业政策;在流通产业政策当中制定规模不等的大中小商业企业政策、批发业和零售业政策、工业企业发展分销体系的政策、物流产业政策、进出口业务政策、高效统一的流通主管机构的设置政策;等等。

——建议对流通产业实施以互联网、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基础的现代化改造,为加快经济节奏提供现代科技支持。按照“四两拨千斤”的投资思路,为了盘活资本存量、控制投资增量,新增投资的重要领域应该包括流通业。向流通领域投入“一份钱”有可能产生几份钱的直接、间接回报。为此,要建立大商贸概念,树立大商贸理念,重视商贸企业的资本市场运作,加强机制转换,重视连锁经营和资产重组。同时,为强化流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应对国际竞争,迫切需要加强对企业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的培育和保护。最为重要的是,为在“十五”期间加强流通产业体系的现代化建设,要进行产业链的整合,促进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的联动、组合,促进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加快互联网这一新商务手段的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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