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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767(2004)02-0009-05
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提出的新要求,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新境界。我们应当站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科学命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努力探索其实现形式,开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科学命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从蒙昧、野蛮到文明的演变史。文明,是指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状态和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就其内容而言,它包括人类所创造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切成果的总和。政治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社会过程中所取得的与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政治进步发展状态和积极的政治成果,主要包括政治意识形态文明、政治制度(包括法治文明)、政治行为文明等。政治文明作为整个人类文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既是其它两个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同时又是其它两个文明进一步发展的制度保证。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人类历史上新型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社会,既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人类文明历史的新起点、新境界。它不仅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制度基础,也带来了政治文明质的飞跃,开辟了政治文明发展的广阔空间。社会主义社会是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崭新文明时代,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能够真正实现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有机统一,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发展进步的整体目标体系。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充分表明,政治文明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物质文明的发展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制约和决定其它两个文明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是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发展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为其它两个文明提供必要的精神条件;而政治文明“这一特殊物具有规定和管辖一切特殊物的普遍物的意义。”(马克思语)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即通过政治意识的梳理和强化,政治行为的积极和有序,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对于业已取得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成果起到巩固和保证作用,同时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发挥促进作用。政治文明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范畴,具有强烈的阶级性,直接受到一定社会阶段的生产方式和国家政权性质的制约。在社会主义制度诞生之前,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奴隶社会政治文明、封建社会政治文明、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文明。尽管这时政治文明也在沿着由低级向高级形态、由蒙昧向开明状态的轨迹逐步发展,但是,由于始终受到阶级剥削、政治压迫等社会不平等、不公正的主导价值观念的桎梏,受到少数人对多数社会成员的权力控制的局限,政治文明的演进主要体现为量的积累,而没有发生质的变化。都不过是少数人的或为少数人服务的政治文明、低层次的政治文明。马克思称之为“野蛮的文明”、“文明的野蛮”。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新型社会制度与新型政治文明的有机契合。它彻底否定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使政治文明发生了革命性变革,为真正的政治民主和更高层次的政治文明创造了先决条件。其主要特征是:其一,它是建立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享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支配权基础上的多数人的民主;其二,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在本质上达到了内在的统一,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和运用国家组织及其管理功能维护自身的权益;其三,人民群众获得了基本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管理权,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其四,人民群众作为政治文明实践的主体,具有了对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活动干预、变革的主动权。因此,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追求和本质特征。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科学命题的提出,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新贡献。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论,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论,再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论,是人类社会文明观的发展和飞跃,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文明观的新贡献。在党的文献上,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任务和目标,标志着我们党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整体性有了更为系统的认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作为无产阶级民主政治理论的奠基人,早在19世纪中叶就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第一步是“争得民主”、实现“政治解放”这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核心命题,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第一块基石。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宁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领导俄国人民实现了从“争得民主”、“政治解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历史性跨越,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新纪元。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成功地实现了从根据地民主政治建设到全国性民主政治建设的转变,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起点上,超越了“政治解放”的思维定式,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现民主政治规范化、制度化的任务,开辟了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现代化建设新路径,谱写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篇章。进入21世纪,我们党面对新世纪新阶段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明确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科学命题和战略任务写入党的文献,这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新发展新贡献。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科学命题的提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这一科学命题,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是改革开放以来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早在建国之前,毛泽东同志就高屋建瓴地认识到:发扬人民民主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根本途径。建国后,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上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和经验,但同时也有许多教训。尤其是由于长期忽视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建设,使民主原则得不到保障和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认真总结建国5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20年来基本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前进。1996年2月江泽民在中南海法制讲座的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在2001年1月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他进一步明确提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在“5.31”重要讲话和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命题,深刻阐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指明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前进方向。从一般地提民主政治建设,到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只是概念的改变,实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及政治体制改革境界的升华,任务和要求的进一步提升,目标和方向的进一步明确,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标志着我们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有了更为全面的把握。离开政治文明,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科学命题的提出,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三个代表”与三个文明有内在的联系。“三个代表”反映了社会主义三大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实现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题中之义。首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反映和体现了现代文明发展的时代要求,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即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其次,从“三个代表”的内涵和要求上看,党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必须要制定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物质文明的迅速发展。党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然要制定思想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精神文明的迅速发展。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充分代表和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经济利益、根本文化利益和根本政治利益,实现“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我们应当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科学命题的重大意义,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重要论断,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个方面的内在联系上,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和基本规律。这表明我们已经初步确立了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它既与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模式有着本质的区别,又超越了过去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
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证。政党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和灵魂。资产阶级政党操纵的是资产阶级民主,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的是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只有在共产党执政以后才成为现实。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如果离开了党的正确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会迷失正确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我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面对的国际背景和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决定了我国社会还存在着阶级和阶层差别,各阶级阶层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同利益和利益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然要求一个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核心,集中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意志,正确处理、协调、兼顾各种社会利益关系。这个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我们应当看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了党的领导以新的时代的内涵,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同时党又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工具,要做到领导而不包办,保证而不代替,进行任何工作和决策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尊重民意,坚持执政为民。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和前提。
人民当家作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要紧的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是判断政治是否文明的一个根本标准。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要保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不能代替人民当家作主。党和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从本质上讲也是通过法律和制度确保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大事,为实现人民利益和意志提供制度保障。江泽民指出:“政治问题主要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真正搞明白了,我们才能正确地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按照十六大报告的要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适应时代要求的群众工作制度和机制。一方面必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健全社会利益整合的政策机制。通过科学、公正的政策机制,使不同利益群体找到自己的社会位置,各得其所,和谐共处,避免产生分化对抗,对困难群体给予必要的扶助。这样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与群众保持直接、经常联系的工作机制。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根据目前“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可以考虑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内设立专门的群众工作机构,主要承担政策宣传教育、沟通反馈群众意见、开展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以及信访工作等职责,为各级党委提供政策咨询和决策参考。面对社会利益关系和阶级阶层结构的新变化,基层党组织要从传统的行政功能定位转向现代化的领导功能定位,转移工作重心,创新组织形式,改进工作方式,通过各种形式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政治,并不断提高政治参与的深度、广度和参政的质量。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坚持党的领导,实行人民当家作主,归根到底要通过法制、规范和程序来实现。无论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还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制。宪法和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按宪法和法律办事,也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和人民的意志;违反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就会危害党的领导、侵犯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走向民主化法治化的重大举措。因此,我们要把依法治国,提高到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特征和基本要求,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方略。在依法治国条件下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求我们既应当注重制定和执行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重视通过必要程序及时地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从而使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法律意志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实行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依法治党,执政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修宪,是依法治国的一大进展,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当前,我们要根据宪法精神和法治原则,构筑法律体系,真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剥削阶级社会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
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实现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仅要从政治理论和政治原则上确认人民群众在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而且应当建立健全民主政治运行的实体制度、法律以及程序,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自我完善发展,走向成熟的标志。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在于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进一步提高基本政治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通过制度和法律对社会各政治实体在政治过程中的地位作用、职责范围、活动方式作出原则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已经确立,但这些制度还不够完善,还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法律,进一步明确各政治组织和机构的权力量和权力幅度,明确其政治角色、政治职能及其相互关系,使这些基本政治制度与具体的规范和程序相配套。一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靠法律和制度,保证和落实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依法履行职能,保证和落实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进一步优化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构成,进一步提高其决策水平、立法水平和工作质量,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二是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实行依法执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从法律和制度上巩固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意见和权益,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三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进一步提高具体政治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建立健全与基本政治制度相配套的政治权力运作规范和程序。现代民主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程序化原则,政治文明是实体文明和程序文明的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人民的政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必须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对干部实现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使民主生活在基层扎根。必须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政企分开,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当前,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实现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提高民主和科学决策水平。各级决策机关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实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防止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和失误。当前,以贯彻《公开选拔党政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推进政治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进一步提高权力监督制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要建立健全以监督制约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内纪律监督机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互相结合,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相互促进,既有对过去规定的充实和完善,又有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等。标志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方面迈出重要步伐。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必须正确处理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主动监督与被动监督、防范与治理的关系,把两个方面的监督功能结合起来,以前者为先导和基础,以后者为保证或底线,增强党内监督的主动性、超前性。要进一步提高纪检部门的权威,把“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作为“主要任务”,加大对党员领导者的监督力度,把“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手中权力进行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当前尤其应当加强对权力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预测,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特点新趋势,制定事前预案,出台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着眼于新的实践、新的发展,及时研究解决《条例》贯彻实施中的问题,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二要建立健全与选举权相结合的民主监督机制。落实群众民主监督的关键在于,要把群众的民主监督权与民主选举权结合起来。选举权是监督权的前提,群众选举权不落实,势必导致官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监督;监督、罢免权是选举权的延伸和体现,离开监督、罢免权,选举权是不完整的。要实行“双重监督”、“双重评议”,即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的上级的监督评议,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的下级的监督评议结合起来。不仅看监督对象在领导面前是怎样说的,更要看其在实际工作中是怎么做的,最终要看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信任不信任。广大群众不信任的,不能提拔重用。三要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法律监督机制。法治是监督的基础,离开了法治,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就会失去保障。应当尽快出台监督法,制定和完善监督法律体系。
进一步提高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从党内民主做起,通过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两个基本方面。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同时又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赖以发展的前提,它决定和制约着人民民主的发展程度。党的先进性决定了首先必须要在党内发展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相适应的民主思想、民主行为、民主程序,从而在整个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人民民主的发展又会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和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关键是要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与此同时,要积极扩大基层民主,通过基层民主推动整个民主政治的发展。通过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整个社会民主,是符合中国国情、切实可行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途径。近年来,农村基层民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已经成为发展我国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基层民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就是人民群众不断学习民主政治知识的过程。它可以形成一种民主的文化氛围,广泛地进行民主观念的传播与技术训练,探索和积累民主建设的经验,逐步扩大和推进全社会的民主进程。在农村,要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村民自治,形成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形式。在城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发展社区民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在企业,要继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同时大胆借鉴吸收人类一切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社会主义民主是在批判地继承资本主义民主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政治运行机制以及政治学说,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不能机械照搬。但是对这些成果也应作具体分析,那些反映人类社会政治制度建设一般规律的东西可以大胆吸收和借鉴。譬如,主权在民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法制化的原则等。我国的政治发展模式要与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要求相适应。我们要建设的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不是别的政治文明,既有自己的民族性,又有社会主义的规定性。我国当前最大的国情,就是我国正处于并且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我们要看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积极发展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同时,也要看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和渐进性。因此,民主政治建设不能求之过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有步骤、有秩序、稳妥地向前推进,这样才能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良好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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