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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旅游业专家预测,未来10年,中国将跨入世界旅游大国的行列,到2020年,中国每年的旅游总收入将达3.3万亿元。随着国民素质的逐渐提高,追求精神层面享受的同时也会注重自身的安全问题,旅游保险市场的火爆将为期不远。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国内的游客对旅游保险并不领情,这其中虽有自身保险意识淡漠的原因,但是,旅游保险市场不规范、理赔难、品种少及法规不健全等仍是主要原因。
游客为何对保险不领情
有关机构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旅游消费者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购买旅游保险的仅占受访者的20%至30%。目前出外旅游的人群中有80%是自助游,而这部分出游者基本上处于无保险状态。还有一家专业调查公司曾对旅游保险市场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在7成旅游者当中,一半以上的消费者表示在旅游时根本不购买旅游保险,另有2成的消费者说不清楚自己是否购买过旅游保险;购买旅游保险者仅占3成左右,且购买金额多在10元以下。
业内人士分析,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旅游者数量之所以如此少,主要在于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一方面,旅游者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外出旅游不过短短几天,不会有什么风险。另外,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同时,旅行社代理保险公司出售相关的旅游保险,由旅游者自愿选择。由此,不少旅游者认为旅行社已经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不必再投保意外险。
据了解,近80%的旅游者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两个险种,误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已经附带了旅游者发生意外时的保险责任。事实上,旅行社责任险是旅游局要求旅行社必须为旅客上的险种,属于强制险,它是指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当旅游者因个人原因、自行活动、人身意外等出险,并且意外的发生与旅行社无关时,旅行社责任险并不能为旅游者提供任何保障。而旅游意外险是旅行社代游客办理的投保手续,投保人是游客,一旦出险,保障的是游客的利益。
由于推介旅游意外险对旅行社来说,并没有直接的收益,所以他们也就不会全力推介,不能为游客做详细而耐心的说明。有些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受询问时,甚至习惯以旅行社责任险“包括行程中的所有安排”作为解答,从而直接导致游客对风险与保护自身利益意识的薄弱。
另据了解,目前各保险公司开办的险种仅为人身意外险、医疗险等,由于旅游者在旅行期间可能从事的潜水、骑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通常属于“除外责任”,所以并不在保险公司办理旅游保险业务范围之内。目前开办的这些保险很难囊括旅游者在旅游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无法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的需求。
除此之外,各保险公司开辟的投保渠道也是有限的,仅有旅行社代理、上门购买、业务员展业三种形式,销售网点分布也不过是旅行社和保险公司两种而已。当意外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付手续也十分麻烦。这样一来,又进一步消退了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热情。
旅行社责任险受质疑
相对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的市场行情非常尴尬,虽然保险公司明文规定,旅行社组织的赛车、赛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予赔偿,可是,几乎所有旅行社都会在泰国芭堤雅海滩向游客推荐快艇、冲浪,在新西兰推荐蹦极。那么,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最终该由谁来承担呢?承保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肯定是不会负责的,“因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过失,造成被保险人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遭受的经济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这势必将造成旅行社及游客双方的损失。
旅游保险行业某知名专家曾直言不讳地指出,有的地方一个旅行社一年只要交2000多元保费就可以签订一个旅行社责任险合同,有的地方的旅行社一年交5000多元保费,也有一年交1万元的,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旅行社年检必须签有责任保险合同,所以大家都心照不宣,投保的目的成了年检的一道手续,多少交一点有个合同就行了,并没有起到责任保险合同应有的作用。
国家旅游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具体内容,取决于保险公司提供的具体保险合同。然而实践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的不少内容与规章有很大差别,保险合同中的一些内容对保险公司本身并没有约束力。比如说,规章并没有规定“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这一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但所有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都加入了这一前提,所以即使法院判旅行社承担无过错责任,但保险公司往往不予理赔。
同时,有些保险公司提供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在责任范围认定方面不清楚,责任范围和免责范围划分上存在交叉或重叠现象,理解上常常存在分歧,导致旅行社风险无法通过保险转移,保险人容易逃避保险责任,拒绝理赔。例如,在某保险公司提供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保单》中约定了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但同时又列明“被保险人的旅游服务质量未达到国家、行业或合同规定的标准的,保险人不承担理赔责任。”按理,旅行社在提供服务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未达到国家、行业或合同标准,造成游客损害,这种情况应属保险责任范围。一般情况下,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质量都达到国家、行业或合同标准了,旅行社也就不存在什么责任险了。按照上述保险条款,旅行社买的责任险是零,花的是冤枉钱。
由于旅行社责任险有很多除外责任,不是旅行社责任的事故根本得不到赔偿。为解决这个问题,旅行社只有动员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或者由旅行社赠送人身意外险,特别是一些高风险的旅游项目,旅行社只能为游客再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这样无疑增加了旅游企业的经营成本,旅行社责任险没有完全解决旅游企业的经营风险转移问题。
保险公司存在认识误区
其实,一份旅游意外险所需的费用并不高,大约是在10至20元左右,那么,这个市场应该在100亿元左右,相信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于这一数字都不会无动于衷。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市场反应不如预期。尽管有个别保险公司已经看到旅游保险这个极具潜力的新领域,但是,国内保险业漠视旅游保险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变。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几家保险公司虽然都推出了新的旅游保险产品,但很多产品只是基于市场竞争的“应时应景”的需要,至于产品出来是否热销,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不抱乐观的态度。
美亚保险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说,传统的旅游保险绝大部分都是对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的风险提供保障,但日益成熟的消费者越来越不满足于这种简单的旅游保险所承保的范围,特别是出境游客,越来越显示出对保障高风险运动、24小时紧急救援、个人钱财、行李盗抢、旅程延误、个人责任等的“保镖”式的保险产品需求。
基于这种市场需求,今年春节期间,广之旅与美亚保险共同开发了广之旅“安心保”计划。针对出境游旅客的实际需要,该计划承保范围除涵盖传统意义上的人身意外及医疗补偿保障外,还承保包括航班延误、个人钱财盗抢、行李盗抢、证件、机票盗抢、行程取消、高额医疗费用补偿、个人责任等特别保障项目;而国内旅游保障除高额意外补偿外,特别推出国内航班延误保障。美亚负责人表示,这种为当地知名旅游企业度身定做产品的案例在广州虽然是第一次,但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已经有大量案例。
针对旅游保险的尴尬,有专家支招,要将旅游保险做得更灵活,保险公司应发挥更关键的作用。如通过营销手段的创新,打破目前旅游保险营销格局,在丰富保险条款内容的基础上,利用甚至加强互联网等先进手段为游客提供便利服务;提升旅游保险产品品质,通过开发贴近市场的产品,为游客打造出更多个性化的旅游保险产品,以提升其内涵和品质来吸引游客;提高服务质量,在游客出险后,及时进行援救,为游客提供最大的帮助,赢得良好的口碑等等。例如,国外的保险公司常常把旅游险做成卡放在超市里,跟鸡蛋、汽水、电话卡一起卖;还有的保险公司开辟了网上投保、手机投保等销售渠道。这些新颖的促销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埠保险公司不妨借鉴。
除了产品和营销渠道的创新,服务的升级也是吸引消费者的一个重要手段。据了解,像人保财险为境内旅游者设计的“走遍神州”保险卡、招商信诺设计的“招商信诺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计划”、平安公司与慕尼黑再保险联合推出的“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等,推出后颇受游客的好评。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正在实施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已将保险公司推上了旅游保险的前台,保险公司要从普及保险的层面来看待旅游险的销售,加大宣传和促销力度,让更多的游客了解旅游险,同时加大个性化产品的开发,促进旅游保险的消费。另外,主管部门应该对旅游保险中存在的责任范围认定不清等问题予以关注,在法律的层面上对旅游保险市场进行严格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