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看法_三农论文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看法_三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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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这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党中央根据我国城乡关系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对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缩小城乡差别,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先后到湖北、河北、江西等地农村调研,专题就农村建设问题与农民群众进行座谈,听取地方干部的意见,形成了一些初步想法。结合调研情况,现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谈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

20世纪50年代,我国也曾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其后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和文件中,也多次提到要建设新农村。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围绕实现小康目标,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农村小康建设的热潮,名称各异、内容多样、侧重点不同的各种农村小康示范村、文明生态示范村、农村家园建设计划等在各地纷纷涌现,向广大农民昭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前景。现阶段,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党中央重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内涵更加丰富,意义更加重大,有着特殊的背景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开展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在本世纪头20年要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和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26年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不仅成功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吃饭问题,彻底告别了粮食短缺时代,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与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相比,同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相比,我国农村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教育、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建设凌乱无序,脏乱差现象严重,整体村容村貌落后,农民素质参差不齐,农村旧习俗还普遍存在,等等。没有农村的小康,全国小康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开展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由于受长期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影响,在制度安排和政策层面上,我国存在着重工业和城市、轻农业和农村的倾向。在公共财政的分配体制上,重点关注城市和市民,忽视农村和农民,造成城乡社会资源占有差距扩大,农村公益事业长期靠农民自力更生进行建设,公共财政逐步将农村和农民边缘化,导致农业和农村发展远远滞后于工业和城市,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市居民,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在调研中,我们问农民朋友“向往不向往城市生活”,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向往”;当问及为什么向往时,他们的理由往往集中在以下方面,如城里人住楼房,干净舒适;城里人有天然气,做饭不用烧柴;城里人既有自来水,又有排水管道,洗衣、做饭、上厕所都方便;城里人可以每天都能洗澡;城里人有柏油路,晴天雨天都好走;城里小孩上学条件好,城里人看病方便等等。这些回答虽然充满感性,但农民对城市生活淳朴的向往恰恰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当前的城乡差别——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的差别是最直接和最集中的体现。因此,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考虑,就必须要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职责,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也是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开展新农村建设,是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迫切要求。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农产品供给绝对短缺阶段的结束,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新阶段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已经从单纯的资源约束转变为资源和需求双重约束,由于农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下降,农业的收益率呈明显下降趋势。农业的要素投入结构正在发生资本替代劳动的明显变化,农业投入边际报酬递减,农业生产成本呈加速上升趋势。在农业收益率下降和农业成本上升的共同作用下,农业和工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差距扩大,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随着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大量青壮年农村劳动者转移到非农产业,对农业生产、农户和农村活力构成潜在威胁。因此,如何防止农业萎缩和产业断裂,促进工农业协调发展;如何防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而引起的农村凋敝和社会分化,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开展新农村建设,目前时机已经成熟,具备了较大规模建设的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目前人均GDP已突破1000美元大关,总体上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支持的条件。新阶段不能再走剥夺农民、牺牲农业、忽视农村的路子,必须摆脱城乡分割、重工轻农的发展模式,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公共财政的安排,必须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让亿万农民充分分享城市化和经济增长成果的基本理念,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真正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广大的农村,解决政府公共财政长期缺位问题。因此,国家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引导和组织亿万农民开展大规模的新农村建设,是完全可能的。近几年来,国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对能够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水电、农村沼气等“六小工程”的支持力度,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甘肃省临泽县、河北邢台市、江西赣州市还结合本地实际,整合各类资金,陆续开展了农村小康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试点等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同时,通过工程建设,在投入、建设和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方面也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因此,从总体上看,新农村建设已经基本具备了较好的认识基础和实践基础。

紧扣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建设的重点

目前,农村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比较多。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农村生产力发展,在于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化解“三农”矛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前提。

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怎么定义?现阶段的建设内容和重点是什么?这是一个必须回答和界定清楚的问题。我们认为,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素质、塑造农村新风尚、建设和谐农村为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应包括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个重要方面,即通过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农村水电道路通达、饮水卫生安全、村庄庭院绿化、厕圈卫生整洁、垃圾堆放无害、基础设施完善、教育机会平等、医疗条件良好、文化生活丰富、村民自治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从当前农村建设现状和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出发,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应突出以下重点和建设内容:

一是从广大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生产生活条件入手,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国还有8%左右的行政村不通公路,中西部地区大多数村基本没有硬化路;全国2.4亿农户中还有一半没有通自来水,还有数千万农村人口饮用水没有达到卫生安全标准,无电人口也还有几百万户。绝大多数农村根本没有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广大农村的环境和村容村貌亟待改观。要继续加大农村道路特别是村内道路建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内容的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太阳能、风能和小水电。建设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搞好村庄绿化,实施乡村整治,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设住宅。

二是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支持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发展。目前农村社会资源占有率低。农村教育方面,农村人口中还有不少的文盲,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比例较高,农民受教育机会大大低于城镇;农村卫生方面,全国80%以上的公共卫生资源分配在城市,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只享有不足20%的公共卫生资源。另外,在社会保障等方面,农民所享有的政府福利存在被边缘化倾向。为此,要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卫生所(室)建设,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民劳动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三是健全村民自治。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体制不健全,广大农民在处理公共事务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农村合作组织还相当缺乏,力量薄弱,导致当前农村基层经济社会运转效率低下。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培育农村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素质,调动农民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把握新农村建设中导向性和原则性问题,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塑造农村新风尚,促进农村和谐。

在新农村建设中,当前应防止三种错误倾向。一是要防止把新农村建设当成一个筐,把有关农村发展的各方面事情都包罗进去,导致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背离了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和目的;二是要防止不分轻重缓急,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从农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去开展工作,影响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阻碍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三是要防止重走过去的老路,把新农村建设当成一场政治运动,采取层层压指标、搞考核、不切实际盲目攀比的做法,把好事办成坏事。

推进新农村建设应注意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妥善处理好当前重点与长远目标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刚刚跨越温饱线,实现总体小康目标。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还需不懈奋斗,构建和谐社会更需付出长期努力。同时,解决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整体素质和富裕程度差距悬殊、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落后等问题也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因此,要克服追求短期政绩、企求在短时间内就想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浮躁冒进思想。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谋划长远目标,抓好当前急需。既要反对急功近利、不切实际的“急性病”,也要反对畏难不前、消极应付的“慢性病”。要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坚定不移地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向深入。

二是要循序我国城市化演进的客观规律,妥善解决新农村建设与农村人口逐步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转移的趋势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村人口向城市和城镇转移的趋势不可避免,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开始,就要充分考虑这一发展趋势对我国未来农村发展演变的影响。在广大山区和丘陵地区,由于自然条件限制,农村人口大规模地集聚生产生活不太现实,可以自然村和村民小组为单位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广大平原地区,要把村镇规划与推进农村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转移有机结合起来,把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房舍的拆旧建新结合起来,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村”和“无人村”现象。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巨大,即使城镇化水平提高到60%甚至70%,在今后相当的一段历史时间内,仍会有5亿人口居住在农村。为此,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减少农村人口的同时,仍然要始终重视农村建设问题。

三是要正确把握推进新农村建设与促进农民增收的关系。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是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的重大任务。从表面上看,开展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落后面貌,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并没有直接的促进作用。有人会问,是不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重点变了呢?应当看到,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减免农业税费,开展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农民收入得到稳定增长。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和农业生产总值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不断下降,农民仅仅依靠发展农业生产来提高自身收入的机会越来越少,必须跳出“三农”谈增收。实际上,新农村建设开展的一些项目,普遍具有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能够吸纳广大农民直接参与建设等特点,又可以在扩大农村就业的同时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促进农村消费,扩大国内需求,因此,新农村建设与农民增收的目标是一致的。要始终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加快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强农业和国民经济的综合实力,为扎实开展新农村建设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四是要正确处理好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农民自治组织的关系问题。既要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在实施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更要注意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江西赣州市探索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在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建设、自我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对村民理事会的指导,做到“多支持、多沟通、多服务、少干预”,具体指导村民理事会制定章程、建立制度、规范运作;鼓励和支持理事会自主管理、民主决策、大胆工作。村民理事会中党员较多的,要设立党小组,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现阶段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

第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指导,抓紧制定全国性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我国农村布局分散,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建设量大面广,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总结以往农村建设的经验教训,新农村建设必须首先要制订科学的规划,理清发展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使新农村建设一开始就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和清楚的框架进行。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综合部门牵头,抓紧制定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明确当前我国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内容与重点,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编制省域内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空间布局,在规划指导下,以县为单位,编制新农村建设实施规划,坚持用规划统领新农村建设。

第二,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明确不同地区建设重点。我国农村地区面积大,各地自然条件与资源禀赋千差万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异,广大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优先顺序也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从农民实际需要出发,确定不同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重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坚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力戒急功近利,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第三,坚持政府扶持、资金引导,不断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广大农民投入能力还有限,其他社会主体的投入量还远远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适当投入进行引导就尤为必要。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适应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政府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公共财政视野,作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真正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广大的农村。建议在稳定有关各项农村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扩大投资规模,整合现有资源,设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不断增加各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力度,着力解决农村建设长期滞后局面。值得指出的是,除财力、物力投入外,政府要更多地发挥宣传、动员、组织和协调方面的作用,通过强力推动、创造条件、搞好服务,组织和引导好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这项伟大的事业中来。这也是政府投入能够切实发挥引导作用的关键。

第四,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实施模式多样,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为平稳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少走弯路,各地要首先选择部分基础较好、有明确的规划且已经开展支农投资整合的县(市)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据了解,目前江西、河北、甘肃、湖北武汉等一些地区围绕农村小康建设,以村为平台,制定专项规划,明确部门职责,整合现有资源,已经先行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要注意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一是要探索新的政府支持方式。改变以国家直接投资为主的支持方式,借鉴韩国“新乡村运动”的成功经验,采取国家补助建设物资为主、资金为辅,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切实发挥国家投入的引导作用,主要依靠广大农民进行项目建设。二是要探索总结新的组织方式。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和服务,加强培训、组织和宣传工作,通过切合实际的宣传教育以及动员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逐步演变成一种民间自发、内涵更加丰富、更注重社会实效的群众活动,改变过去自上而下发号施令、不干也得干、层层压任务的工作方式,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群众的活力。三是要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建设点多面广,任务重,要在加强项目管理的同时,坚持向改革要效益。根据农村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别、性质和特点,凡是能够市场化运作的,都要积极引进市场机制,吸收社会投资开展新农村建设。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第五,坚持尊重民意、农民主体,发挥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力还十分有限,农村也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现阶段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是不现实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要明确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将经济发展、科技发展与国民伦理道德建设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农民自立、自强、勤勉、自助、协同的精神和意识,树立农民立足家乡,改变家乡面貌的信心,充分发挥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要注意尊重民意,珍惜民力,解决农民最为迫切的难题,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同时,要动员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采取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使新农村建设成为一项全民性、自发性的活动,这是其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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