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母亲文化的培养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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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 — 5117 (2000)01—0018—05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代诗人孟郊的这首感人肺腑的《游子吟》唱出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慈母赞歌的最强音!在诗人心目中,母亲的慈爱就是春天的太阳,普照万物。这里的“慈母”不仅包括母亲对孩子的慈爱,而且还包括对孩子的训教,在家庭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深沉的文化意蕴。这种文化可称之为“母训文化”。

唐代母亲训诫子女,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父在,母具美仪令德,负训诲之责;二是子弟幼年丧父,寡母独自支撑家庭,抚育孤子成才,即所谓“寡母抚孤”。

1.父亲健在时的母训

父亲健在时的家庭实行以父权为中心的家长制统治。开元二十五年《户令》明文规定:“诸户主皆以家长为之。”(注:《通典》卷7 《丁中》。)家长或户主均为男子无疑。这一特点对家庭的文化、教育与心理等方面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单就教育功能来说,无疑也是以父亲为主了,“子不教,父之过”即是注解。不过在此前提下,母亲拥有的训诲之权依然在起作用。事实上,在唐代,母教子的现象颇为普遍,此类例子史不绝书,俯拾即是,兹姑举数例说明之:

采取激励措施教子读书者有之:“(赵彦昭父)武孟,初以驰骋田猎为事。尝获肥鲜以遗母,母泣曰:‘汝不读书而田猎如是,吾无望矣。’竟不食其膳。武孟感激勤学,遂博通经史。举进士,官至右台侍御史,撰《河西人物志》十卷。”(注:《旧唐书》卷92,卷 172,卷91,卷193,卷146,卷190上,卷166,卷97,卷177。 )母亲的激励教育竟成为赵武孟人生的转折点!唐代天平节度使柳仲郢母韩氏的劝学方法更是别具一格:“常苦粉参黄连,和以熊胆,以授诸子,每夜读书,使噙之以止睡。”(注:司马光:《家范》卷3《母》。)

教子居家孝谨者有之:“(萧俯)家行尤孝,母韦氏贤明有礼,理家甚严。俯虽为宰相,侍母左右,不异褐衣时。”(注:《旧唐书》卷92,卷172,卷91,卷193,卷146,卷190上,卷166, 卷97,卷177。)

教子居官“修身洁己”者有之:(崔玄)母卢氏常诫之曰:“吾见姨兄屯田郎中辛玄驭云:‘儿子从宦者,有人来云贫乏不能存,此是好消息。若闻赀货充足,衣马轻肥,此恶消息。’吾常重此言,以为确论。比见亲表中仕宦者,多将钱物上其父母,父母但知喜悦,竟不问此物从何而来,必是禄俸余资,诚亦善事。如其非理所得,此与盗贼何别?纵无大咎,独不内愧于心?孟母(当为晋代陶侃母)不受鱼鲊之馈,盖为此也。汝今坐食禄俸,荣幸已多,若其不能忠清,何以戴天履地?孔子云:‘虽日杀三牲之养,犹为不孝。’又曰:‘父母惟其疾之忧。’特宣修身洁己,勿累吾此意也。”玄“遵奉母氏教诫,以清谨见称。”(注:《旧唐书》卷92,卷172,卷91,卷193,卷146,卷190上,卷166,卷97,卷177。)

教子“尽忠爱国”者有之:“唐相李义府专横,侍御史王义方欲奏弹之,先白其母曰:‘义方御史,视奸臣不纠则不忠,纠之则身危而忧及于亲,为不孝;二者不能自决;奈何?’母曰:‘昔王陵之母杀身以成子之名,汝能尽忠以事君,吾死不恨。’”(注:司马光:《家范》卷3《母》。)

2.寡母抚孤

在绚烂多彩的唐代母训文化中,“寡母抚孤”倍加引人注目。年轻守寡的母亲面对残缺的家庭,不怨天,不忧人;把希望寄托在幼小的下一代身上,凭藉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含辛茹苦把子女抚育成人、培养成材。这些女性往往有极强的家庭道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如唐武宗时尚书李景让的母亲郑氏以自己的身教言传来培养三位幼子成才的事迹就非常典型:“李尚书景让少孤,母夫人性严明。居东都。诸子尚幼,家贫无资。训励诸子。言动以礼。时霖雨久,宅墙夜溃,僮仆修筑,忽见一船槽,实之以钱。婢仆等来告,夫人谓僮仆曰:‘吾闻不勤而获,犹为之灾;士子所慎者,非常之得也。若天实以先君余庆,悯及未亡人,当令诸孤学问成立,他日为俸钱入吾门,此未敢取。’乃令闭如故。”(注:王谠:《唐语林》卷7《补遗》。)从以上记述可以看出, 一位陷入贫穷的寡母在抚育三个孤儿时,面对一笔意外之财竟毫不动心,她所追求的是诸子“学问成立”。这一举动对其子真善美心灵的塑造有着强烈的作用。日后,三子果皆进士擢第,位至方镇,以“清白”著称于世。

这些母亲往往性格刚强,深明大义,不仅在孤子年幼时悉心调教,而且在他们长大成人、步入仕途之后,依然对他们施加有益的影响,唐宪宗朝董昌龄少孤,受训于母。累事吴少诚、少阳,至元济时,为吴房令。杨氏潜诫曰:‘逆顺之理,成败可知,汝宜图之。’昌龄志未果,元济又署为郾城令。杨氏复诫曰:‘逆党欺天,天所不福。汝当速降,无以前败为虑,无以老母为念。汝为忠臣,吾虽殁无恨矣。’及王师逼郾城,昌龄乃以城降,且说贼将邓怀金归款于季光颜。宪宗闻之喜,急召昌龄至阙,真授郾城令,兼监察御史,仍赐绯鱼。昌龄泣谢曰:‘此皆老母之训,’宪宗嗟叹良久。”(注:《旧唐书》卷92,卷172, 卷91,卷193,卷146,卷190上,卷166,卷97,卷177。)

这些母亲往往自身既有高尚的操守,又有深厚的文化素养。如淑德郡主做诗教子:“我本世胃深宫质,下嫁祝门妇道执。汝父从戎干戈戡,命我避难江南入。下抚双郎时训饬,上侍老祖年九十。念汝生父丧原隰,生死茫茫不相及。人生励志应早立,汝宜经史勤时习。莫负我身亲炊汲,汝父汝祖各饮泣。”(注:陈尚君:《全唐诗补编》,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580页。)淑德郡主作为一位母亲,在丈夫丧命后,能不畏艰辛,教育儿子及早立志,勤习经史。诗作感情深挚,语重心长,读来令人感动。又如薛播伯父薛元暖妻林氏,为丹阳太守林洋之妹,“有母仪令德,博涉《五经》,善属文,所为篇章,时人多讽咏之。元暖卒后,其子彦辅,彦国、彦伟、彦云及播兄据、摠并早孤幼,悉为林氏所训导,以至成立,咸致文学之名。开元、天宝中二十年间,彦辅、据等七人并举进士,连中科名,衣冠荣之。”(注:《旧唐书》卷92,卷172,卷91,卷193,卷146,卷190上,卷166,卷97,卷177。)

正因为这些母亲贤明有礼、博学多识,所以即使家庭贫困,孤子无法就学,但经过其母躬自教授,也能为社会培养出有用之才。博通古今的大儒孔若思幼时丧父,长大后以“学行知名”,实得益于其母褚氏的“亲自教训”(注:《旧唐书》卷92,卷172,卷91,卷193,卷146 ,卷190上,卷166,卷97,卷177。)。杨凭少孤,“长善文辞, 与弟凝、凌皆有名,大历中,踵擢进士第,时号‘三杨’”,亦是其母“训导有方”的结果(注:《新唐书》卷160。)。 与白居易齐名的大诗人元稹的成才更是离不开其母的辛勤培育,史称“稹八岁丧父,其母郑夫人,贤明妇人也,家贫,为稹自授书,教之书学。稹九岁能属文,十五两经擢第,二十四调判入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以后,元稹官至宰相。罢相后,元稹曾为《自叙》表上朝廷,追述幼年时的贫困生活和寡母对他的苦心培育:“臣八岁丧父,家贫无业。母兄乞丐,以供资养。衣不布体,食不充肠。幼学之年,不蒙师训。因感邻里儿稚有父兄为开学校,涕咽发愤,愿知《诗》、《书》。慈母哀臣,亲为教授。年十有五,得明经出身,由是苦心为文,夙夜强学。”(注:《旧唐书》卷92 , 卷172,卷91,卷193,卷146,卷190上,卷166,卷97,卷177。)还有另一位著名文学家李绅,即脍炙人口的《悯农》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作者。李绅六岁而孤,“母卢,躬授之学”(注:《新唐书》卷181。)。元和初,登进士第。

欧阳通是唐代著名书法家欧阳询的儿子,他早年丧父,母亲徐氏为使儿子继承家学,常教子学习书法。然徐氏毕竟不是书法家,无法深入教子学书,只能引导儿子自己去钻研。如何引导呢?徐氏想出了一条妙计,她拿钱遣欧阳通到市场上去购买其父的遗墨。当时欧阳询所写的书牍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人们争相购买、模仿。欧阳通在市场上亲眼看到其父墨宝如此受欢迎,深受感动,回家后“乃刻意临仿以求售,数年,书亚于询,父子齐名,号‘大小欧阳体’。 ”(注:《新唐书》卷198。)另一位著名书法家颜真卿亦是幼年丧父,“母殷躬加训导。既长,博学,工辞章,事孝亲。善正、草书,笔力遒婉,世宝传之。”他不仅书法名重于时,而且品格方正,临危不苟,同样名垂青史(注:《新唐书》卷153。)。

此外,还有玄宗时宰相张说(注:《旧唐书》卷92,卷172,卷91,卷193,卷146,卷190上,卷166,卷97,卷177。)、 宣宗时宰相毕缄(注:《旧唐书》卷92,卷172,卷91,卷193,卷146,卷190 上, 卷166,卷97,卷177。)、懿宗时宰相杨收(注:《旧唐书》卷92 , 卷172,卷91,卷193,卷146,卷190上,卷166,卷97,卷177。)等,均幼年丧父,在寡母教导下长大成人。

儒家文化强调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给家族中的每个人限定了行为规范。“母慈”中体现的权力与义务,成为母训文化存在的基础。所以,唐代母训文化就是那时的社会意识形态在家庭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在与儒家文化同质的文化行为中,母亲把这一社会价值观念灌输到子女身上,经过子女的吸收、加工,又传递给社会,在回返往复双向流动的过程中,母亲恰恰担任了重要的沟通者。唐代的母亲往往把勉学作为教子的重要内容,她们鞭策儿子学有所成,而一旦儿子成材,就自然会给社会增添精神和物质的财富。唐代母训文化中的重德垂范等精华,对子女的一生,对当代社会和后世历史都产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影响,限于篇幅,俟专文论列。下面就唐代母训文化出现的具体原因做一粗浅探讨。

第一、母训文化生成的自然性。从教育和心理学角度来看,母亲是儿童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其言行品德、知识教养对孩子的熏陶极大,足可以作为孩子的风范。儿童期主要是养成教育,同时培养品格意志、开发创造想象的最佳时期,儿童的记忆力是人一生中最好的时期,课督子弟读书,如能在发蒙期打下基础,则一生受用无穷。此即今人所谓早期智力开发。在唐代,由于男主外,妇主内的社会分工,儿童所交往接触最多者,莫过于母亲。所以母亲之品德教养对儿童的成长极为关键。唐人在婚姻上还保留着门第观念的残余,这种现象历来为人们所非议,但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却不无积极意义。即不仅强调父系亲属应具有较高的素养,同时强调母系亲属亦应具备良好的品格和学养,只有这样,才能承绪传家,光大门楣。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其家族为唐代关中郡姓大族,其母卢氏为涿郡范阳人,范阳卢氏为山东郡姓大族,据柳宗元的《先太夫人河东县太君归袝志》一文知,卢氏七岁即通《毛诗》及《列女传》,柳宗元父柳镇所读旧史及诸子百家著作,母卢氏闻而尽知之。所以,在柳宗元四岁时“家无书,太夫人教古赋十四首。”卢氏的品格更令人钦佩,事舅姑,睦姻族,饱孤幼,教诸女,使柳氏家族的仁孝之声更著。尤为难得的是,柳宗元被贬永州,卢氏随他间关万里,流窜南荒,深明大义,处变不惊,开导柳宗元说:“明者不悼往事,吾未尝有戚也。”(注:《柳宗元集》卷13,中华书局点校本第二册。)足见大家名闺之风。柳宗元后来卓然为一代文宗,其母卢氏早期的母仪母教亦有以致之。

第二、母训文化生成的时代性。唐代重视女子教育,“怀中有所抱,何必是男儿?”(注:陈鸿:《长恨歌传》。)唐人在生男生女的认识上令人耳目一新,女子生下来,并没有遭到格外的歧视。在唐代,虽谈不上男女地位的完全平等,但唐代女子的地位并不算低,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这一时期女子接受教育之广泛、女子观念之清新和女子地位之重要,在中国古代史上独具风采。唐代的流行童蒙读物《太公家教》就特别注重对女子的教育,此外,社会上还出现了许多专论女教的教材,如陈邈妻郑氏的《女孝经》、宋若华的《女论语》和李义山的《教女十则》等等,都说明唐代女子受到广泛的教育。

唐人也非常重视母亲对子女的教育。《女孝经》重视母亲教子:“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习也;感善则善,感恶则恶,虽在胎养,岂无教乎?”主张为人母当恩戚相济,身教言传:“夫为人母者,明其礼也,和之以恩爱,示之以严毅,动而合礼,言必有经。……”(注:郑氏:《女孝经》,津逮秘书本第四集第38册。)《女论语》更是强调了母亲教育子女的重要性:“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实专于母。”(注:宋若华:《女论语》,光绪十四年共赏书局刊本。)这里直接提出“训诲之权,实专于母”。《太公家教》一文也有要求母亲“教示男女”的主张(注:《太公家教》一卷,罗振玉藏,保存在《鸣沙石室佚书》中,所用版本为《敦煌丛刊初集》。)。

社会上于是出现了专论母教的文章。舒元舆(?—835 年)的《陶母坟版文》便是代表。晋代陶侃曾当过鱼梁吏,有一次他差属下带一罐鱼干回去孝敬陶母。陶母问来人:这鱼是公家的还是陶侃自己的?来人没有作答。陶母明白了,这一定是公家的鱼。于是将罐子封好,付来人带回去,并写信批评陶侃:“汝为吏,以官物见饷,非唯不益,乃增吾忧也。”(注: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第十九》。)陶母明于事理、严于教子的事迹,传诵很广。前文写到的崔玄母卢氏就是用“孟(陶)母不受鱼鲊之馈”来教育其子的,足见其影响之深远。舒元舆途径陶母之墓,想起她的教子,又联想起一般母亲教子的弊病,有感而发,写下了这篇文章。他认为“教子之道恩胜威,威不胜,而常子之性偏以骄,出由此也。”由于母亲偏于慈爱,孩子甚至敢于顶撞母亲,不服管教:“偏气袭正,正气败绩,故往往恩过骄过,而闺门间有触命抵教,磨去法用者相半。”昔孟母有鉴于此,首先以恩威并用的办法教育孟子;几百年过后,晋代陶母也以此法教育陶侃,使侃“还至于道”,成为廉吏。舒元舆指出:“父母教子大伦,不逃义方。”父母教子不能偏离大道理。“然父之教主于兼之,言恩威不偏胜偏失者,或骨髓间有秦吴之谬,故州吁、石厚变为贼敌,非父子耶?且母之教偏在慈。夫以兼教犹有向者之谬,以偏教而无向者之谬,或鲜矣!”父亲教子多恩威兼用,尚且还有失败的;母亲教子多偏于慈惠,为不失败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看来,陶母堪称后世母亲的楷模:“贤母之风,可以卓往赫来,为千万年光。”(注:以上引文见《全唐文》卷727, 中华书局1982年版。)舒元舆盛赞陶母,意在提倡慈爱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教子方法,这也是对颜之推“母亲威严而有慈”思想的继承和发扬。

总之,唐代有不少妇女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不但慈祥可亲,而且深明义理,视教育子女为己任,力免重蹈历史上“慈母败子”的覆辙,对子女是既爱且教,此为唐代母教成功的原因之一。

第三、母训文化生成的特殊性。在唐代,母教子的事例多出现在唐中后期,这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有着一定的社会原因的。首先,开元、天宝以降,随着科举进士制的盛行和士人政治的形成,教育普及和文化下移的趋势愈益明显,使得这一时期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大为增加,同男子一样成为知书达礼之人。她们只有贤明知礼,学识渊博,言传身教,才会培养出大批的社会精英来。其次,唐前期的妇女深受胡俗影响,不受礼法观念的束缚,贞节观念淡薄,离婚改嫁习以为常,夫死再醮者大有人在。安史乱后,社会“复古”因素渐多,礼法观念渐重,开始强调妇女守节,像《女论语·守节章》就说:“夫妻结发,义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倾,三年重服,守志坚心,保持家业,整顿坟茔,殷勤训后,存没光荣。”(注:宋若华:《女论语》,光绪十四年共赏书局刊本。)故这一时期的妇女一旦丈夫“中路先倾”,首先想到的不再是改嫁,而是如何抚育孤幼成人,把自己下半辈子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她们道义感强,性格坚韧,敢于承担重任,不畏艰辛,励子读书,勉求功名。如上文所述元稹、李绅等人之母教子事例皆属此类。

收稿日期:199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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