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背景下的传统媒体与因特网生存逻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因特网论文,传统媒体论文,逻辑论文,背景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传播与人息息相关,从某种程度上说,传播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加拿大著名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指出“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它肯定的不仅仅是媒介的工具性价值,而且内在地肯定了起因于传播媒介的思维方式与思维观念的动态变化。人或人类社会的存在本身即赋予了人们探讨传播、传播媒介、传播方式以及传播与人或人类社会之间关系的最好理由。传播作为人们交流沟通的必备工具,总是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如今,因特网对传统媒体造成的冲击在实践层面已经相当突出,它呼唤我们从理论层面予以关注、思考。因此,本文的目的就是:取一理论的视角,探讨相互背景下的传播媒体与因特网生存逻辑。
一、看待媒介变革态与稳定态的基本原则
传播媒介构筑着我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对于由传媒导致的深刻变革我们已经不再感到陌生了。有鉴于此,怎样理性地来看待传媒之稳定态与变革态就显得尤为具有现实意义。
笔者认为,看待媒介之变革态与稳定态应当基于以下基本的原则:
第一,具有人或人类社会的合目的性,或者说,以人或人类社会为旨归;
第二,以媒介的“相互背景(inter-background)”为思考问题的视角,从而遵照媒介——传统媒体与因特网——的发展变化实际,在思考方位上保持一种“传统媒介与因特网”之间的互动性。
对于原则一,世界著名的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最近的一次访谈中所言可以作为很好的注解。他说:“科技的发展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高科技和高思维的意义远比1982年时重要。美国最新的字典对‘技术’的定义已经考虑到技术与生命、社会、文化的关系,并扩展到对其后果的囊括。高思维包括了文学、音乐、绘画等艺术形式及宗教信仰等人类精神领域的活动。这是一种与高科技相平衡的力量。我提出高科技、高思维的概念,就是要探讨科技如何与人类精神世界结合的问题。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处理与技术的关系。有的人能够建立与科技的良性互动关系,有的人则做了技术的奴隶,有的人甚至排斥一切技术。科技狂与反科技者同样短视。……科技是有一定的后果的,有时它会侵犯人性。”“高科技可以在一个阶段成为企业制胜的法宝,但是,更深层的竞争最终在高思维方面。‘科技以人为本’这句话大致包含了这层意思。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说因特网并不是一个关于技术的概念,而是人们如何更加方便地相互联系的社会现象。”(注:《“在高科技时代寻找人性的意义”——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访谈录》《光明日报·世界周刊》2000年5月26日C1版)
对于原则二,笔者从美国著名报纸《芝加哥论坛报》前总编杰克·富勒的一个观点中得到启发,并引入一个有利于理性地思考传统媒体与因特网的生存问题的概念:“相互背景(inter-background)”。杰克·富勒指出:“每种媒介都有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它也会将这些强加在所携带的讯息上。新媒介通常并不会消灭旧媒介,它们只是将旧媒介推到它们具有相对优势的领域。印刷报纸还将存在很长一段时间,这不仅仅是因为人们的习惯改变得很慢。新媒介为我们展示了我们在看到可选择的媒介之前所从未想到的纸上传播的优势——便携、易储存、便于浏览等等。”(注:杰克·富勒:《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第244-245页 新华出版社1999年)既然新媒介与旧媒介会并存发展,那么,毫无疑问,具体到传统媒介与因特网而言,前者为旧,后者为新。作为新媒介的因特网是在传统媒介既有的生存格局中开辟出自己的生存空间来的;同样,作为旧媒介的传统媒介被因特网打破了既有的生存格局之后,倘若要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主动地将因特网视为自身发展的参照背景,从而真正进入自身所具有的“相对优势的领域”。可见,传统媒介必然事实上成为因特网生存发展的参照背景,与此同时,因特网也必然事实上成为传统媒体生存发展的参照背景。此二“参照背景”的有机结合正是笔者所谓的“相互背景”,言其“有机结合”,实则指关注因特网与传统媒介实际发展中的互动性,即“因特网VS(对)传统媒介”与“传统媒介VS(对)因特网”。然而,我们常常听到一种声音,说因特网会很快将传统媒介冲击得以至于步履维艰。而最近又有一种相反的声音,说传统媒介面对因特网的冲击反而会比以前更为强大。笔者认为,此两种看法均失之片面。因为它们都未曾很到位地取“相互背景”视角,此其一;其二,都过分强调单方面的竞争与冲突后果。前者或多或少有点技术决定论的嫌疑;而后者虽运思着一种比较方法,但并不全面深刻。后者在问题的表达式上更多地取“自身纵向视角”。其实,既然因特网已经强势登陆与出击,那么它与传统媒介之间就演绎出一种共存共生的现实,并且昭示我们在思考传统媒介的生存逻辑时就应当实事求是地关照该种“共生共存的现实”,一方面要从“自身纵向视角”考量传统媒介比之于没有因特网的时候是更强大了还是被削弱了;另一方面——也是更为主要的方面——从共生共存的现实中,从“多维横向视角”出发,考量一种比较性的竞争态势,看传统媒介是更强大了还是被削弱了,这无疑是很有价值的一种比较。目前,“在美国,互联网的形态和功能的多样发挥已使它成为一种大众媒体,而在我们国家上网的局限性还很大,从它的作用与发挥的功能上讲,互联网可以说还处在初级阶段。互联网用户在我国是210万(1999年),也不过是《人民日报》一个读者群的概念,占我国人口比例仅千分之几,而在发达国家这个人口比例已占到40%、30%和20%,最起码也是10%。所以说在我们国家,互联网的形态、效力和对社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注:闵大洪:《传播科技与传播学教育》第112页 《传播学在中国——传播学者访谈》北京广播学院1999年)这是现实。就说美国吧,上网人数达40%,又能得出怎样的结论呢?笔者认为,结论应当源于两者——因特网与传统媒介——各自日常化的进一步运动。假如因特网强势进一步显现,网络了50%的网民,而传统媒介的受众并未因此有所削减反而上升到了80%或90%了,那么,我们通常惯用的以100%封顶的“分蛋糕式”思维方式就可能在分析问题时遭遇失效,而在我们的思维中就见不到由“共生共存的现实”本身所蕴涵的互动而生发出来的整合力,这一大于100%的整合力大多数时候才是保持与拓展媒体“共生共存的现实”的生长点。可见,在思考传统媒介与因特网的生存逻辑时取一“相互背景”下的“多维横向视角”是必须的、必要的。
第三,同信息相比较而言,传统媒介(报纸、杂志、广播与电视)与因特网在技术层面都被视为“信息通道”。奈斯比特所言的“探讨科技如何与人类精神世界结合的问题”也是以强调信息内容为意义取向和价值取向的。因此,基本原则之三是,信息从内容层面规定了相互背景下的因特网与传统媒介生存的核心。尽管加拿大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宣称“媒介即讯息(Media is message)。”对媒介力的认识有着相当的启发与震撼,但是美国学者切特罗姆批评道:“他的技术自然主义强调媒介是人的生物性延伸,而不是人的社会性延伸。虽然他想通过传播媒介来追踪人类文化的发展,他的历史学却难以置信地缺乏真正的人民。”(注:转引自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150页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这一批评无疑是相当中肯的。“社会性延伸”这一思考维度的缺乏或弱化使得麦氏不将信息本身作为关注的中心,而强调“正是传播媒介在形式上的特性——它在多种多样的物质条件下一再重视——而不是特定的讯息内容,构成了传播媒介的历史行为功效”(注:切特罗姆:《传播媒介与美国人的思想》 转引自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148页),“社会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总是取决于人们相互交流所使用的传播媒介的性质,而不是传播的内容”(注:麦克卢汉:《媒介即按摩》 转引自徐耀魁主编《西方新闻理论评析》第295页 新华出版社1998),但是,在日常的传播现实行为中,信息本身却是毫无疑问的关注核心,无论对于传播者每日的信息传播而言还是对于接受者每日的信息接收而言,均是如此。要不然,比方新闻传播行为中对时效性的强调就难以理解,因此,时效性策略实质上是以最新的信息内容抢占报道先机,从而对接受者构成把握力。可见,在更为日常化的传播行为中,信息内容是具有“真正的人民”指向的,因而也就更显根本性、本质性。
二、以传统媒介为参照背景的因特网(即“传统媒介VS因特网”)的生存逻辑
因特网一词是英文单词"internet"的音译。Inter是拉丁语前缀(latin prefix),意思是"among;between;with each other"即“相互的”。Net即网络。互联网就是internet的意译。
因特网作为一种极具传播优势与亲和力的信息传播通道,它的横空出世是瞄准也补偿了传统大众媒介在传播信息方面的缺陷与不足。较之于传统媒介,它的最具有竞争力的特征有:其一,因特网充分的实时互动性(交互性,interactive);其二,无与伦比的时效性与适需对路;其三,突破传统媒介信息传播者与信息接受者间总体上显著的“单向信息流动”的限制。人们常宣称:网上百无禁忌,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者。在笔者看来,对网上百无禁忌的赞扬与欣赏可以视为传播学中的“民主参与理论”在当今大众社会中得到充分实践后人们对“信息传播与信息接受”关系进行重新理解与定义的一种社会心理。当然,至于说百无禁忌究竟是好是坏却应另当别论。应当遵循的评价原则却是由特定的社会制度框架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规定的与所能容纳的社会性的衡量标准。既然因特网补足了传统媒介的缺陷与不足,那么,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因特网在提供以前由报纸提供的新闻信息时被称作报纸的“网络版”。“网络版”这一称呼本身即蕴涵了“相互背景”这样一种关系:因特网提供网络版的报纸新闻。换言之,用因特网这一“新瓶”装报纸新闻这一“旧酒”。再进一步挖掘,可见出:第一,在传播新闻方面,因特网无疑是一种与报纸这一纸质媒介迥然不同的网络媒介,但在所传播的内容上,目前因特网尚在走一条主动向报纸靠近的路子,因此,报纸上网依然称之为“报纸的网络版”。马歇尔·麦克卢汉曾指出:“任何媒介的‘内容’都是另一种媒介。文字的内容是言语,正如文字是印刷的内容,印刷是电报的内容一样。”(注:马歇尔·麦克卢汉《人的延伸——媒介通论》第2页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同时他在《人的延伸——媒介通论》第二版序言中指出,旧媒介是新媒介的内容。(注:马歇尔·麦克卢汉《第二版序》第2页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
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到最初因特网主动向报纸靠近这一传播取向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即首先适应人们原有的信息接受习惯,继而在此基础上逐步改变、培养新的“传播-接受”范式。第二,表明因特网有着比报纸传播新闻更具优势之处,且恰恰基于此,因特网与报纸才有了借鉴、结合的可能性,即才有了“相互背景”在传播信息时展开的可能性。麦克卢汉所解释的“媒介即讯息”说:“所谓媒介即讯息只不过是说:任何媒介(亦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产生的影响,都是由新尺度引起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注:马歇尔·麦克卢汉《人的延伸——媒介通论》第1页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这一见解的深刻已经极大地影响、改变了我们对“信息传播与信息接受”的理解与定义。比如,因特网所具有的“实时互动”、传播者角色的广泛化与普通化,促使我们在反思有了因特网这一参照背景的传统媒介时,也就引进了因特网具有而传统媒介不具有或弱具有的新尺度,因而我们在谈及比如报纸时,就把因特网作为参照系,希望报纸能具有那些新尺度。事实上,报纸“上网”,出版“电子版”也正是在以实际行动“借腹生子”——达成自身纸质媒介之外的新尺度。传播媒介上网发展较快,“世界范围内的传统新闻媒体上网发展,大致可以以90年中期作为分界线。这主要是由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应用决定的。1987年美国的《圣何赛信使报》(SanJose Mercury News)率先将本报的文字内容上网,成为世界上第一家基于因特网的电子报纸。”“1995年1月12日,《神州学人》杂志开内地刊物上网之先河,1995年10月20日,《中国贸易报》开内地报纸上网之先河,成为新闻媒体上网的先行者。”“截止1999年6月,国内有273家报纸上网,占1998年全国报纸总数2053种的13.2%,也就是说,近七分之一的国内报纸已经上网。”“广播电视方面,包括广播电台、无线电台、有线电台及广电系统内一些机构,已有近100家先后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注:刘继南主编:《大众传播与国际关系》第119-120页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9年)要之,新尺度的引进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单纯的媒介系统自身引进新尺度,就象报纸出“电子版”;第二,受众开展媒介评价引进新尺度,即新的评价尺度。两者相辅相成。在新尺度的引进过程中构建起媒介“相互背景”。
南京大学祁林在《论大众传播媒介发展的叠加与干涉》一文中,“把旧媒介的传播特色和传播内容渗入新媒介的现象称为媒介的‘干涉’,而将新媒介成熟以后对旧媒介的冲击并与旧媒介的并行发展称之为媒介的‘叠加’。”(注:祁林《论大众传播媒介发展的叠加与干涉》第181页 《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他所言的“干涉”情况,在笔者上述的因特网这一新的传播通道上运行着“报纸电子网络版”这一事实中已得以体现。形势也诚如他所判断的:“因特网目前正处于一个和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相干涉,也就是相互吸引和相互借鉴的阶段,它本身独立的媒介逻辑还没有成熟和完善。”(注:祁林《论大众传播媒介发展的叠加与干涉》第185页 《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在笔者看来,他所言的“干涉”与“叠加”都必须在媒介“相互背景”中得以展开。
从一开始,传统媒介就给因特网提供了一个经由“模仿—突破”的发展逻辑。最初,由对传统媒介的传播方式的适度模仿,顺理成章地培养起自己的受众,并且在此培养过程中逐步地彰显自己的网络特质——也正好是因特网的网络优势,受众开始逐步地认同甚至依赖此种种网络优势,渐渐地突破传统媒介的束缚:其一,突破模仿传统媒介传播形式的束缚,显示自身较为成熟的网络传播逻辑,进而开创出因特网自身的传播范式;其二,突破传统媒介对受众构成把握力的既有束缚,构筑真正属于网民的特有的“传播—接受”新格局,所谓“特有的”实则指因特网作为新媒介内含的“媒介新尺度”与引进到网民上网这一事务中的“评价新尺度”。笔者认为,即使在因特网为比较性的优势媒介的情况下,它也会主动地关注“相互背景”中的传统媒介的运行。道理很简单,传统媒介历史上建立起来的“传—受”格局是经过时间考验和实践检验的,各自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在经过因特网最初的冲击后,必然会进行自我调整、自我完善,并部分地、以自己的媒介特质为特征地显出因特网的技术特质,以求取自我发展。笔者认为,因特网对传统媒介最大的冲击力是以其技术优势为前提与保证的,它对自我调整、完善后的传统媒介不可能产生完全的遮蔽后果,而且,各自都在信息传播市场中运行,相互竞争必然导致媒介“相互背景”的长期动态地或收缩或展拓。
三、以因特网为参照背景的传统媒介(即“因特网VS传统媒介”)的发展逻辑
不惟传统媒介会以因特网为参照背景,应当说任何新媒介出现后,旧媒介都会或主动或被迫地将新媒介的传播逻辑视为自己的参照背景,从而使既有的媒介格局重新结构化,形成新旧媒介共生共存的媒介生态环境。笔者认为,此处所谓之“媒介生态环境”,本质上是在“相互背景”的互动过程中得以造就并延续的。对这一点,祁林作了很好的阐述。他谈到广播作为新媒介出现后,广播在新闻传播的方方面面都有浓重的旧媒介(报纸)的色彩,表现在:广播新闻的信息源大量地来自报纸;广播没有自己的新闻采编力量,在这方面受到报纸的严密控制;相应地,广播新闻的体裁、结构、形式等也不可避免地被烙上报纸的痕迹。无疑,这一时期的广播在媒介格局中仅仅起到对报纸的拾遗补缺的作用,而当这一阶段过去,广播形式自己独立的媒介逻辑(独特的报道方式和内容)之后,它本身又对报纸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报纸作出的调整,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30年代解释性报道在报纸中的率先崛起。(注:祁林《论大众传播媒介发展的叠加与干涉》第182-183页 《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新媒介与旧媒介是相对的、比较性的。传播媒介的发展历程中充满了新旧交叠。先有“广播VS(对)报纸”,后有电视VS(对)广播、报纸”,如今又有了最新的“新-旧”关系格局:“因特网VS(对)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介借重其技术优势形成自身的媒介独立性后,必然会挑战旧媒介的生存。报纸面对广播电视的挑战不得不考虑具有自身纸质媒介可能性和优越性的创新,诸如解释性报道、深度报道等。广播面对电视的挑战率先开始了新闻的滚动播出,开创出电话直播,大力推出谈话节目等等。报纸、广播之所以能够另辟天地,离不开对电视这一当时的新媒介“相互背景”的参照。同样,至于目前的“因特网VS传统媒介”来说,道理也一样。笔者认为,以新媒介为参照背景,旧媒介的生存逻辑大致可有两种生存点:第一,面对新媒介的“新尺度”的冲击,增加基于自身媒介可能性前提下的“新尺度”,此之谓正面策略;第二,避开新媒介的“新尺度”的锋芒,攻击新媒介的弱点,从而重新定位自己的强点。
传统媒介的传播逻辑形成并趋于稳定之后,往往在面对传播环境和(或)传播环境中的构成要素的变迁时会表现出一种传播惯性。这种传播惯性从积极的方面说,使得日常的传播显得高效而结构明晰。从消极的方面说,不能及时地适应变化的传播环境,也就给了新媒介生长的空间。可以说,当人们谈因特网对传统媒介的强大冲击时,正恰恰表明后者已经在某些特定方面不具备如今由先进技术支撑起来的因特网的传播特质了。在此情况下,传播媒介寻求改变已是无法回避的现实。笔者认为,传统媒介所最应从因特网那里借鉴的是:传播的互动性、个性化。我们生活在一个大众的社会,在此社会中,普通人的主体地位得以极大地凸显。很多人在谈到“大众”与“分众(或小众)时,总是习惯于将二者对立起来。笔者认为,其实,如果取一个“大众”与“分众”相补的视角,那么,在当今社会中强调“大众”即是强调普通人的主体地位,事实上也是如此,而且社会也给了他们实现主体选择的空间与机会。毫无疑问,小众正是充分实现大众主体地位的具体方式,而且这种具体方式是必需的。只是从传播学形式过程的一开始就一直在借用社会学中的"mass"概念,而在理解时又认为是“乌合之众(crowd)”。对此,台湾陈昭郎著的《传播社会学》就指出:“我们今天所称呼的大众媒介(mass media)或大众传播(mass communication),这个‘大众’(mass),就是从‘乌合之众的社会’导衍出来的。”(注:陈昭郎:《传播社会学》第76-77页)李彬也说:“最初所谓的‘大众传播”(mass communication),并非指的是对范围广泛、人员众多的社会大众的传播,而指的正是对这种彼此隔绝的‘乌合之众’的传播。”(注:徐耀魁主编:《西方新闻理论评析》第303页 新华出版社1998年)在大众、小众方面,因特网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包容性:它可以实现“点对点”、“一点对多点”、“多点对一点”以及“多点对多点”的传播。这种种传播样态都可以被分解为“小众”,但这些不同的小众甚至个人合起来仍是“大众”,却并不见得是“乌合之众”。我们是不是应当改变理解“大众”一词时强调“缺乏组织化”的旧框框呢?陈力丹在谈及网上“大众”时,已经透露出一种意义的改造:“这里的每个人在选择和接受信息时是个性化的,由他们构成的网上‘大众’,必须看作是‘每个人’的相加(复数),而不是只有一种性格的整体(单数,个人在整体中没有独立的意义),需要分别类群进行研究。”(注:陈力丹:《大众传播理论如何面对网络传播》《国际新闻界》第1998年5期)这种意义改造是符合实际的,其实,传播学中70年代就提出的“使用与满足理论”已经极强地挑战了“乌合之众”的大众内涵,而张扬受众主体(active audience或positive audience),尤其是作为个体的主体,因为它在理解传播效果时,考量的是由个人自我披露因媒介接触所导致的个人各种“自认”的需要是否达到了“自认”的满足。(注:梅尔文·德弗勒:《大众传播诸论》第209页 新华出版社)显然,该理论强调的正是个人的主体性,因此,我们不应再简单地沿用“乌合之众”的大众内涵。
杰克·富勒说:“社会分化程度越高,越是迫切需要拥有一个讨论和行动所仰仗的共同信息基础。报纸就是少数几个强大的和能起作用的、有机会在这样的环境中繁荣兴旺的公共机构之一,其他的都已经衰退了。”对于因特网来说,这种由媒介技术特质所能支撑起的“社会分化程度”已经相当发达,在初步遭遇因特网的我国,引起更多关注的正是由其媒介技术特质支撑起的“社会分化”的种种好处,毕竟,我国传统的社会、文化观念在张扬个体性上较为缺失,而自近代所谓“西学东渐”以来文化观念中也渐渐有了个体性的积淀。当个体的消息生存有了新媒介的技术支撑作为保证时,传统的媒介的信息生存方式要遭受到一种新的冲击也就在所难免。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因特网确确实实补足了传统媒介信息传播的不足,而且这种补足有着相当人性的价值。何谓人性的价值,换言之,属于人所应该具有的,我们长期以来在言及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之时,常流于空泛的理论推演,落实到实践层面并不见得充分或完善,另外,我国现实的新闻格局决定了信息传播(尤其是新闻信息传播)中守门行为(gate-keeping)的重社会、国家之“合”而轻个体之“离”的趋向。所以,因特网作为信息传播工具崛起的事实,包含了丰富的、超越了信息“传播—接受”的意义,应当更多地从社会的文化的层面予以认真审视。
《数字化生存》的作者尼葛洛庞蒂颇为有趣地设想了两种电子报纸,即"The Daily Me"(《我的日报》)与"The Dialy Us"(《我们的日报》)。他说:“数字化的生活将改变新闻选择的经济模式,你不必再阅读别人心目中的新闻和别人认为值得占据版面的消息,你的兴趣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过去因顾虑大众需求而弃之不用、排不上版面的文章,现在都能够为你所用。”(注:尼葛洛庞蒂:《数字化生存》第181页 海南出版社1997年)这就是《我的日报》;对于《我们的日报》,尼葛洛庞蒂没有正面描述,说得更为清楚的是杰克·富勒:“报纸成长于共同体的土壤之中,他们一直都是一种《我们的日报》(The Dialy Us)。如果他们试图控制交互式新媒介的话,他们就应当利用这种共同因素。社会分化使人们感到不快,他们需要有新的方式来找到对方并相互联系。他们需要有一种能据以交谈的基础。这就是传统的总汇式报纸所一直提供的东西。”(注:杰克·富勒:《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第257页 新华出版社1999年)可见,由"Me"与"Us"所标示的不仅仅是信息接受者的数量关系,它们暗含了信息传播的社会性内涵:“个体性”还是“共同性”,或更具体点,信息生存的个体性还是共同性。由"The Daily Me"与"The Dialy Us",我们能够进一步地还原出两种不同的传播逻辑:即“信息生存的个体性模式→社会生存的个体性”;“信息生存的共同性模式→社会生存的共同体”。对于后者,其实杰克·富勒已提到了。他说:“我们读一份报纸时,渴望有一种起联合作用的人气……他们需要一位能将四分五裂的世界聚合成一个整体的综合者”(注:杰克·富勒:《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第255页 新华出版社1999年),“报纸不仅服务于他们的共同体,而且还创造这种共同体,之后它们领导着它们的共同体”。(注:杰克·富勒:《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第256页 新华出版社1999年)当然,这两种传播逻辑都对信息的结构与秩序有着要求,因为,“读者不仅仅只想从宇宙中随机撷取涌向他们的一部分,他们需要的是彼此融通、具有意义、存在某种秩序的信息。他们所要的是知识,而不仅是事实,也许还需要些许智慧。”(注:杰克·富勒:《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第255页 新华出版社1999年)人们多数时候恐怕还是需要“从混沌中建构意义”(注:杰克·富勒:《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第259页 新华出版社1999年)的。
由"Me"与"Us"所标示的信息接受体(笔者称其为“信息接受体”的理由是"me"与"Us"为宾格,而非"I"与"We"这样的主格),表达出了两种新闻价值观。前者用传播学中的“信息寻求模式”很容易理解,而后者则属于典型的社会学观念,强调整体,强调共识。尼葛洛庞蒂设想的"The Daily Me"与"The Daily Us"是为一个个个体所同时需要的,是在不同的情境下所需要的,可见,"Me"与"Us"之互相勾连贯通,正好从价值认同方面表明了因特网与传统媒介互取“相互背景”的必要与可能。实际恐怕也是如此。我们事实上首先仍需要一个可供自由选择的信息源。只不过在网上,这个“信息源”以“信息库”的方式出现,但本质上仍然未有变化。然后才讲选择信息时的适合"Me"——合“我”的目的性。大容量的“信息库”自然在总体上是适应"Us"的,其分门别类的细致清楚正好说明"Me"与"Us"以这种方式达到勾连贯通。当前,充当因特网的信息源的主要还是传统的大众媒体。传统的报纸则多为围绕Us而展开,尽管在谈分众化,分众或曰小众毕竟是“众”,有着一定的数量,这些人具有的同质化程度不过更高而已,而绝非孤立的“个人”。杰克·富勒在谈到电子报纸与一般纸质报纸并存时说:“……那么所有电子报纸就必须开展总汇式新闻报道,从而使主编们能就哪些是共同体成员每天应当知道的基本信息、哪些是只有一般吸引力的稿件作出判断”,“同样,一家报纸想要在信息传递方式的变革中存活下来,就必须牢牢地把握一点,那就是就人们需要了解的事件提供全面而连贯的每日报道”。(注:杰克·富勒:《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第258-259页 新华出版社1999年)前者讲电子报纸,后者谈纸质报纸。单单表述上的“总汇式”、“共同体成员”、“人们”就都强调了新闻价值的"Us"的取向,在以"Us"为基础的情况下再寻求个性化的"Me"。
总之,任何一种传播媒介都是适应社会的需要,并且,在技术上成为可能的新媒介出现过程中,社会需要是作为一种动力机制而起作用的。因此,随着新媒介拥有的起源于适应社会需要的媒介特性的逐步展开,逐步为社会所接受,它也就必然会逐步培养起人们的信息接受习惯、信息接受方式,从而“媒介”与“人”的关系得以大体上稳定下来。梅尔文·德弗勒把此颇为准确地称为“媒介系统依赖论”。这实际上进而规定了媒介与人之间的另一种现实关系:“结构—功能”关系。美国印第安那大学的莫里斯和奥根认为,因特网是一种多层面的大众媒介(multifaceted mass media)(注:转引自陈力丹:《大众传播理论如何面对网络传播》《国际新闻界》1998年5期),也正是在表达一种对“因特网—人”的“结构—功能”关系的认识。因特网的多层面特性即表明它具有多维的包容性:其中既可以承载大众传播,又可以承载人际传播,还可以承载组织传播等等。自现代意义上的报纸出现以后,广播、电视也相继出现,并且至今仍是最主要的信息传播媒介,在“结构—功能”关系上,传统媒介一直都有一种意识形态性的价值取向,在媒介系统依赖方面,“媒介之于人”的重媒介主导地位的特征较为明显。重意识形态必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国家而有所不同,在同一个国家、社会不同的历史阶段有所不同。美国传播学研究中反复证实的媒介趋向于“维持现状”(maintain the status quo)就典型地证明了这一点。具体到传播过程中,通过诸如“新闻价值观”、“议程设置—建构”、“守门行为”、“传播效果的心像理论”等等来将特定的意识形态性浸透到日常的信息传播中去。笔者认为,因特网内含的“人之于媒介”,既强调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同时又给予了恢复媒介之为媒介的本体论地位的可能性。如果说“使用与满足理论”的提出是对媒介主导模式的一种反叛的话,那么,“人们利用媒介做什么”的提问方式对因特网而言就具有了普遍而实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