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大开发中民族关系新问题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问题论文,大开发论文,几点思考论文,民族论文,西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01)04-0001-06
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是国际国内大气候环境下产生的。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国际范围内,一方面,由民族矛盾所引起的地区冲突此起彼伏,民族问题成了世界性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另一方面,伴随着民族意识的增强,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尘嚣甚上。在国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给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冲击是空前的,它给传统体制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我国民族关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深远的;同时,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启动。西部大开发伴随的成果是西部的大发展,而西部大发展必然为民族关系问题的解决创造有利的条件;西部大开发还将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交往和经济联系,在平等的交往和联系过程中,有利于形成民族间平等团结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条件;西部大开发也将推进各民族的互助合作,并通过互助合作的途径,反过来又将增加各民族的了解、交往和合作。但是,不仅要看到西部大开发会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与进步,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大开发过程中民族问题的客观存在,应当预见到大开发进程中民族关系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及早做扎实有力的工作。另外,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除了经济资源的开发外,还有人文资源的开发,这也无疑要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的价值观念发生冲撞,引起摩擦,从而在民族关系方面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有必要加强研究。
一、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产生的根源及主要表现
(一)东西部差距和民族之间差距的拉大激活了人们对民族利益的感悟,各民族维护自身利益的倾向得到了普遍强化,民族集团利益之争现出端倪。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它要求遵循价值规律配置生产要素,优胜劣汰。这种竞争环境要求各民族人民自力更生,最大限度地改善自身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但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少数民族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西部12省、市、自治区(严格地讲是10+大2+小2,即西南五省市、西北五省区,加上广西和内蒙古,再加上湘西州和恩施州)是我国自然条件最差、生活最贫困的地区。这种状况决定了这些地区获得发展就要比其他地区付出更大努力,同时也需要国家和经济发达地区对之给予较多的支持和帮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实行的是由东到西逐步推进的发展战略,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国家基本上是重点发展东部沿海地区,而内地的资金、人才、生产资料也大量地流转到东部,这种情况大大加快了东部地区的发展速度,但同时却明显地拉大了它和全国其他地区,尤其是与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西部的地理位置、物质基础等决定了它的开放和发展程度要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而从1994年开始,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在财政、计划、税收、金融、外贸等方面的全面推行,国家过去给予民族地区的一些优惠和照顾政策随之难以实行,这给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大的影响。还有,由于民族地区长期以来商品经济不发达,市场观念淡薄,掌握不住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从而造成了经济交往中的利益流失,加大了同其他地区发展中的差距。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不但表现在地区之间,也表现于民族的个体之间。由于西部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所以东西部的利益差距将直接影响到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同东部地区汉族之间的关系;同时,西部地区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但汉族仍占这一地区人口的相当比重,除西藏和新疆外,甚至还是西部地区省区的主要人口,这样又使东西部之间的利益差距不仅表现为西部的汉族和东部的汉族之间的利益差异,还表现为西部的少数民族同西部的汉族之间的利益差异。具体到某个地区、某个民族情况更为复杂。比如,甘肃的少数民族,大多数因所处地理环境闭塞,开发难度大,社会发育滞后,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除个别民族外,表现为民族整体性的贫困。加之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接受教育的条件一般落后于汉族,文化水准比较低,这使他们在就业、劳动力的重新组合和企业的下岗分流等方面也常常处于不利地位。此外,不同产业的民族之间,同一产业的相邻地区的民族之间也都会因一些具体的利益分歧而发生矛盾。诸如草场之争、森林之争、水源之争、矿产资源之争等都牵涉到一些具体的民族利益。所有这些,都会使少数民族或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民族产生心理不平衡,致使民族利益感悟因素大大加强,维护民族自身利益的倾向得到强化,直接或间接危害到正常的民族关系。
(二)民族意识增强,其消极因素成为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诱因。西部大开发过程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效应、竞争原则使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得到普遍增强,这种增强,既有着促进各民族繁荣和发展的积极作用,也有妨碍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作用。这是因为,在市场竞争的作用下,各民族相互封闭的状态已难保持,原来封闭的人们开始比较强烈地感受到了本民族与他族的不同,有了比较鲜明的民族差别感,原本模糊的本民族经济意识开始清晰或者强烈了。在各民族认同而内聚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常与此相伴的对外排斥性也不时出现在民族交往过程中。民族意识的增强也带来了族际纠纷增多的隐患,一有机会,随时便有可能引发纠纷,产生矛盾。
(三)民族地区比较普遍存在的宗教费用摊派现象严重影响着当地少数民族同汉族之间的正常关系。拨乱反正以来,随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过去被“左”倾思潮关闭、查封甚至拆毁了的一大批宗教活动场所,如清真寺、寺庙等陆续恢复或重建,满足了各民族信教群众对宗教活动场所的需求。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一些宗教活动及场所,作为人文景观,成为旅游业开发、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由于疏于管理、宣传、教育,宗教活动中正在出现着一些令人担忧的苗头,比如,某些宗教上层人士特权的变相恢复、宗教活动费用摊派的日益频繁等等,不仅引起了当地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信教民族群众的不满,也直接导致了不信教民族群众的不满。
(四)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延伸和深入,各种开发项目将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遍地开花”,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将和各民族社会直接发生联系,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加之人们法制观念的淡薄,因而在日常交往中、在书报刊等出版物中、在企事业单位的招工及大学生的分配就业等环节上,平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少数民族感情、歧视少数民族、不尊重少数民族的现象,并且还会有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产生,这实际上是对正常的民族关系的伤害,是对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破坏。比如,平时人们见惯不怪的医院、企业、宾馆、学校等场所不设清真灶;冷库、副食品商店对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没有分开存放;有些企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职工在法定的节假日得不到休息等,乍看起来是小事,但往往会酿成民族之间纠纷。
(五)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的流毒并没有从某些汉族和少数民族出身的人们脑海中彻底肃清,他们死死抱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错误信条不放,以“族”为壑,没有胸怀祖国、放眼于中华民族的宽阔胸襟,缺乏开放、沟通的意识,动辄将狭隘的民族小集团、小群体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之上。这种“遗毒”也将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程处处表现出来。这也是不利于民族关系的消极因素。
(六)散居少数民族由于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因而他们的合法权益往往被忽视,民族感情容易受伤害,对他们有针对性的优惠照顾政策至今很难纳入法制轨道。比如,我曾经在甘肃某个地区搞社会调查,深入到一个民族乡,进乡政府大院的时候,偶然发现民族乡政府的门牌上民族的族称被人刮掉了,在详细了解的过程中才知道,类似情况经常发生。可想而知,其中隐藏的隔阂和矛盾不言而喻。所以,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程中,不充分重视和做好散居少数民族的各项工作,对整个民族关系的大局也将大为不利。
(七)我们的干部在工作中的某些失误,也会导致对民族关系的损害。在一些地方,由于基层政权的软弱和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工作作风官僚主义倾向严重,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对一些细微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人或事不闻不问,视而不见,遇到问题久拖不决,延误解决的时间,致使积怨太深,结果小事酿成大事,致使问题复杂化、尖锐化,进而形成对抗的局面。由于不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疏于管理,所以助长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在这方面,留给我们的教训是很多的。在西部大开发进程中这种情况的存在是肯定的而且发生的频率将会增加,理应引起各级党政机关和全体干部的高度重视。
(八)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也影响着民族关系的正常发展。在国内,敌视社会主义制度、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妄图分裂祖国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亦然存在;在国外,对中国怀有敌意的反华势力和敌对势力的颠覆活动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内外两种势力往往勾结起来,一拍即合,狼狈为奸,拿敏感的民族关系问题作为突破口,他们散布谣言,招摇撞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进行地下活动。所以,在西部大开发以及加入WTO这样一个全方位高度开放的新格局下,随着民族关系方面新情况新问题的发生,这种情况有可能还会加剧。对此除了专门机关外,也应当引起全体干部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以上八点仅是在目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下,能够归纳和概括出来的主要方面。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又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产生民族问题的土壤还不能迅速消除,因而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今后还会随着形势的变化从多角度、多层面,以多种方式表现出来。
二、处理和解决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原则
重视和加强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目的不仅仅是要发现问题、暴露问题、分析问题,而是要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是我们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要处理和解决好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未雨绸缪、理论先导的原则。思想理论是行动的灵魂。一个人、一个组织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受思想理论修养水平所左右的,因此,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和较好解决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一定要遵循未雨绸缪、理论教育为先导的原则。包括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关于中国少数民族的一般理论知识的教育。这些思想、理论、知识,除了在全国各行业、各阶层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外,凡进入西部的各种“主体”首先应当受到这方面的教育。只少应当学习和了解有关西部的历史、文化、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知识,以避免因缺乏应有的常识而出现冒然言行,使少数民族的民族、宗教情感受到伤害,进而酿成磨擦和矛盾甚至严重事件发生。尽管这些方面看来却是“非经济因素”,但这些因素对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如果各种“开发主体”都能够做到理论教育先行,能够掌握正确的思想理论,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模范地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并能够处理好日常的民族关系,将是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强大的精神动力,否则,将由于民族关系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而阻碍大开发的正常步伐。
(二)把握时机、及时处置的原则。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有一个从萌芽到发展壮大的过程。民族关系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发生发展也一样。一般情况下,涉及民族关系的一些问题,不但敏感复杂,而且大多数都会影响到整个民族群众,它潜藏着将要释放的很大能量。如果问题发生之初迅及地采取果断措施,积极主动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就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减少它的负面影响和后遗症。相反,如果在问题发生之始,判断失误,优柔寡断,听之任之,坐失良机,那就可能酿成“蚁穴毁堤”之祸,最后难以控制,难以收拾,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恶劣的后果。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车臣危机、科索沃问题,我们应当从中吸取教训:最初只是少数人的反政府、制造动乱和谋求独立的行为,但由于判断、处置不当,贻误时机,以致分裂势力坐大,最终酿成大规模冲突,甚至由此爆发战争。所以,在西部大开发进程中,处理和解决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时,遵循“把握时机、及时处置”的原则尤为重要。
(三)健全法规、依法办事的原则。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的治国方略。我们国家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已经转移到西部大开发上,西部大开发及其进程中的民族关系新情况新问题都是我们国家自身需要处理和解决的内政问题。所以西部大开发进程中出现的民族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应当在实事求是、准确定性的前提下,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级政府的法规进行处理。这就要求,今后无论在国内的什么时间、空间,包括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中,要求各民族的公民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族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民族,包括大开发过程中进入西部的各种“主体”拥有任何超越法律以外的特权。民族关系中一旦发生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我国关于民族方面的立法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体系,涉及民族关系问题的许多方面都有相应的法规加以规范,但也有一些方面尚不具体,尚不明晰,还有待于在处理民族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的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使其逐步具体化、明晰化,方便于操作。尽管如此,只要民族关系方面出了新问题,应当毅然决然地运用法律武器加以解决,决不能因为民族问题的敏感性和复杂性而忽视了强大、公正的法律武器的运用。法律是各民族共同意志的体现,在立法时就较为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民族特点和民族问题的特点,所以在处理民族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的执法过程中,不仅要依法办事,而且要捍卫法律的尊严。
(四)多方配合、共同处理的原则。民族关系和整个社会关系有着密切的关联性,这就使得民族关系问题的内容十分庞杂,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风俗习惯,小到机关、学校、厂矿、医院、商场,都可能涉及到民族关系问题的内容,都有发生民族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的可能。从具体实践上看,某一个侧面、某一个角度的具体的民族问题也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涉及到许多机关和部门。比如说,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问题,这就可能涉及到计划、财政、税收、交通、水利、民族工作等等部门;一件因矿山、草场、森林、水源等经济利益纠纷引起的问题或冲突,会涉及到经济管理、司法、治安、民族工作等许多部门。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果仅靠一个部门的努力,是难以胜任的,其结果很可能是顾此失彼,贻误时机,造成损失。基此,在处理和解决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时,一定要着眼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一家牵头,多方配合,统一行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综合治理,从而使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更加及时,更加完满。
三、杜绝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发生的对策措施
鉴于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新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体性、敏感性、国际性等特点,又关系到全国的稳定和发展,所以分析、研究、解决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民族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只靠某个门部、某个地区、某个层面的工作来完成,而必须要采取多渠道、多方位、立体地、综合地预防、协调、解决问题的措施,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
(一)在西部大开发进程中,一定要长期地、广泛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在多民族省份,应当每年选定一定的时间,大张旗鼓地开展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而且范围要广,不能仅仅在少数民族地区,在非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开展;不能仅在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也要开展;不能只靠宣传部门,而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开展这项工作。
(二)政府在直接投资和各项政策上要加大倾斜力度,加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较快地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因为在西部大开发进程中,民族关系新情况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是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距,解决了经济差距问题,民族关系问题理当迎刃而解。这本当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初衷和目标。
(三)大力培养各民族干部,也是西部大开发进程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大力培养各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之关键,高觉悟、高管理水平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带领各族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他们在各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在我国要较好地解决民族关系问题,没有大批的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是不行的。据有关调查数据表明,全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与其人口相比还是不够的。因此,在西部大开发进程中,对这个问题也应当给予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四)应当重视民族院校的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类民族院校培养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民族院校所培养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过去在夺取政权、巩固政权过程中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后来在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尤其在发展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更是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因而,民族院校功不可没。今天,党和政府已作出决策,将经济建设重心西移,西部大开发已经启动,开发西部需要各民族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更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这个角度讲,民族院校在今后和将来还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应当抓住这个机遇,从较好地解决民族关系问题角度考虑,重视和支持民族院校的发展,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出版工作的管理,尽可能杜绝伤害少数民族的民族情感和宗教情感,侮辱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件发生。这方面我们是有过很多教训的。
(六)加强民族立法工作,要用法律手段协调和解决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同国内外敌对势力破坏民族关系的渗透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以杜绝和减少新情况新问题的发生,保持安定的社会环境。
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我国的民族关系问题也由来已久,正因为如此,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只要我们理论工作者和决策部门密切配合,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相信在西部大开发进程中不仅在发展正常的民族关系方面,而且在解决和处理民族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时也将做得更好。
[收稿日期]200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