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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与北方》是盖斯凯尔夫人又一部描写曼彻斯特工人问题的社会小说,据中译本编者说,它也是一部“影响很大的长篇小说”,“在西方评论界,有人认为它可以与狄更斯的《艰难时世》同列为19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社会小说中最重要的优秀作品。”西方对这部小说的评价如何,笔者无意讨论。但由于在国内几乎难得看到专论《南与北》的文章,就萌生了写作这篇短文以期抛砖引玉的想法。
笔者在阅读了国内编著、翻译的若干部外国文学史后,发现论者们在谈及盖氏作品时,总要把《南与北》和《玛丽·巴顿》联系起来,却又往往只是笼统地提到两书的异同。或曰,两部作品都是有关社会问题(工人题材)的小说,同样表现出作者的阶级调和的幻想。或曰,二者都表现了“劳资矛盾缓解”的主题,只是《南与北》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另一种方式),社会批评不如《玛丽·巴顿》的尖锐。也有个别论者,虽然指出了《南与北》在主题上紧接着《玛丽·巴顿》,惜无具体的论述。笔者以为,上引诸看法虽无不妥,却均未能确切地揭示出两书内在的逻辑联系。笔者经过仔细研读,有一个新的看法,即《南与北》可以并且应该看作是《玛丽·巴顿》的“续篇”。然而,笔者在这里所说“续篇”的含意,并非指两书人物有任何关联或情节有任何延续,而是指两书的创作意图、艺术构思和主要内容上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两书内在的逻辑联系大致可以概要地表述为:盖氏在《玛丽·巴顿》里言犹未尽,故需在《南与北》中重弹旧调。
首先,我们从小说《玛丽·巴顿》和它的序言来看。《玛丽··巴顿》的序言是盖氏决定创作和发表这部小说的一份公开声明。在序言里,作者从亲身耳闻目睹的事实出发,向读者诉说了她的真切感受:曼彻斯特的工人群众已经不堪忍受富豪大老板们的剥削和压迫,并且由于绝望而抛弃了上帝支配一切的宗教信念,怀着极度的怨愤和仇恨,正跃跃欲试采取报复的行动,当地的劳资冲突大有一触即发的可能。所以,她一边向当局和社会人士呼吁迅即给工人以物质上的援助,一边表现出了自己的忧虑:劳资冲突的严重后果,将是欧洲大陆上的流血事件在英国重演。显然,这种忧虑也包含着向英国当政者进谏的意义。盖氏是如此重视和关注这种事态,以至于宁可把已动手写作的一部作品停下来,决心不顾一切地要写一部曼彻斯特工人问题的作品。在盖氏看来,当务之急是缓解劳资对立的紧张关系。而缓解的办法和途径是真实地把工人身处的非人境遇揭露出来,“真能让大家知道”,引起社会广泛的同情和给予物质援助,才有可能消除工人的激愤,起到缓解的作用。正是出于这样的动机和意图,盖氏确定并反复说明了小说《玛丽·巴顿》的内容重点。例如:“我知道事实并不真正是这样;我也知道一切事情的真相;可是我现在在这里要引起注意的是工人的感觉和思想。”(见小说第三章,第29页。)又如:“……那种我认为是曼彻斯特极大多数工人中间所产生着的心理状态,也便是我企图在这篇故事里所表达的他们的思想情况……”(见小说的序言,第2页。)《玛丽·巴顿》问世后,不仅受到进步民主作家的欢迎,在英国激起巨大反响,而且被工人运动活跃的美、德、法、西班牙、匈牙利、芬兰等国家翻译出版,发生广泛影响。应该说,这与盖氏重视以工人问题进行创作,把处在资本主义剥削压迫下的工人群众的思想发展规律作为描写的重点,并且作到基本上符合当时历史的真实是分不开的。这恐怕是《玛丽·巴顿》的评论者们的共识吧。
然而,笔者要提一个问题。盖氏在小说的序言里有两处用了“误会”这个词语,从行文上看,显然是指工人们把自身的痛苦归罪于厂主们、以及工人对富豪老板们的强烈仇恨,都存在着误会的因素。所以作者才说“那怕完全出于误会,我也一定要让他们倾吐一下”;“……因此,一切的公家法令、私人善举,甚至一点一滴的捐献,都应当迅速付诸实施,使那些工人们可以赶快解除这不幸的误会。”(见小说的序言,第2页。)如此说来,“误会”的内涵是十分重要的。那末,为什么在《玛丽·巴顿》里作者没有对它加以揭示或解释呢?这便是《玛丽·巴顿》“言犹未尽”之处。不过,笔者要提请读者注意小说第三十七章最后两段文字的内容,这是很有意思的。它包括以下三点:一是由于缺乏沟通了解,工人们误以为卡逊老板是个冷酷的人;二是卡逊老板忏悔了自己的罪过,从失去儿子的惨痛中接受教训之后,主张厂主和工人中间应当有彻底的了解,建立起相敬相爱的情谊,不单纯是买卖劳力的关系;三是曼彻斯特的雇工制度有了一些改进,其中不少是出于卡逊老板的建议。作者写这两段文字的用意之一,显然是为了证明她在序言中两处提到的“误会”的看法是正确的。然而作为小说的结尾,却不能为读者所接受,并且受到众多论者的正确批评。不过,笔者赞同这样一种评析,即认为上述两段文字的内容虽然是“虚幻化了的情节”,却是有现实基础的。说它有现实基础,是因为从1848年起,英国又进入一个新的经济高涨期,社会矛盾、阶级关系产生了暂时的相对稳定:宪章运动的烟消云散,反动势力的加强;资产阶级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作了某些让步,工人物质生活得到了某些改善;小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思想在工人中间的滋长,劳资双方出现的暂时妥协。这一切变化构成了一种新的繁荣的表象,使一部分人产生一种朦胧的希望,似乎工厂主和工人之间和谐相处有了可能。盖氏一生站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立场上,寄希望于上层人物自上而下的改良主义,把实现劳资和谐共处作为社会理想,并为之热情奋斗,当然对现实生活中的变化更为敏感,在作品里反映这种变化也就十分自然。《玛丽·巴顿》是1847年完成的,而序言是1848年10月写就的,中间相隔至少有一年。因此,我们有理由这样来推断:盖氏在这一年中观察到并搜集到了有关的材料,为了证明自己的看法,情不自禁地求助于艺术技巧,将它们“嫁接”到卡逊老板的身上,在小说付印之前,增补了一段小说结尾的情节。这可能就是小说结尾部分之所以既给人以“空幻虚妄”的感觉,却又有现实基础的原因吧。再说作者写这两段文字的用意之二,就更有意思了。笔者敢肯定地说,人们如在读完《南方与北方》之后,再去仔细体味一下这两段文字,就一定会发现两部作品内在的逻辑联系。原来,这两段文字几乎就是小说《南方与北方》及其男主人公桑顿形象的最初构思,而《玛丽·巴顿》中没有揭示出来的“误会”的内涵,正好又是《南方与北方》描写的重点内容。
其次,我们从盖氏创作活动的背景材料来看。盖斯凯尔夫人的批判现实主义社会小说,和狄更斯、萨克雷、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相比,自有她的特色,除了对现实持揭露、批判的一面,还有干预现实生活、探讨社会改革的一面。或许这就是她的作品屡遭攻击,创作之途崎岖的一个原因。例如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玛丽·巴顿》发表后,立即遭到资产阶级官方报刊别有用心的评论。有的攻击作者“违背事实”;有的更露骨地指责作家“对工人状况具有病态的敏感”,而对“体面人和有地产的贵族”却抱有成见,云云。时值欧洲大陆上的革命运动,英国宪章运动相继遭到镇压而失败,民主力量受到严重摧残。在此种时势下,盖氏虽内心不平,却不得不暂匿锋芒。所以第二部小说《克兰福德》的题材突兀地转向乡村小镇,工业社会中剑拔弩张的阶级冲突不见了,取代它的是乡镇居民之间微不足道的利害纠纷。但其观察之细微,刻划之准确,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充分显示了盖氏艺术创作的又一特长,《克兰福德》也因此被公认为是“描写英国村镇生活的作品中最成功的一部”。正当人们的疑惑和惊讶还未消散之时,盖氏的第三部小说《露丝》又问世了。盖氏在《露丝》里,又向专横、自私和假仁假义的资产阶级投掷了一颗手雷,于是资产阶级报刊再度对女作家发起恶毒攻击。他们虚伪地指责女作家选择了“文学上有碍观瞻的题材”,并在社会上煽起对盖氏的不满情绪。这一卑劣伎俩竟然奏效一时,狂怒的居民(包括女作家丈夫教区的居民)向盖氏宣告说“有责任烧光她的书”。对此,盖氏在给亲友的信里曾谈到《露丝》的反对者的诬蔑和诽谤使她多么痛心,以至于表示她只好“和她全国的‘可敬的朋友’告别了”。幸而盖氏并非弱者,就在同一封信里,她仍勇敢地宣称:“可能到明天我又会重弹旧调,一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她这种视创作为战斗,置生死于度外的大无畏气概,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盖氏果不食言,两年后,她的《南方与北方》在狄更斯主编的《家常话》杂志上以连载形式发表了。此书再次以曼彻斯特工人问题为题材,重新回到了《玛丽·巴顿》的社会主题上,实践了她“重弹旧调”的战斗誓言。
走笔至此,关于这一个看法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因为《南方与北方》发表的背景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南方与北方》的创作发表,决非偶然之举,而是盖氏早就酝酿于心的《玛丽·巴顿》的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