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秩序、世界秩序与新世界秩序_国际新秩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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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国际秩序的提出到世界秩序的提出

自现代国际体系形成以来,无政府状态导致国际冲突、战争、混乱频繁发生,在这样一个缺乏中央权威、以自助为基本原则的体系中,建构某种国际秩序以实现国际社会的稳定便成为国际政治理论和实践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秩序,包括序列、有序、规矩等含义。国际秩序指的是国际社会中围绕某种目标和依据一定规则相互作用形成的运行机制。[1](P238)一般说来,国际秩序的存在和运行,离不开几个要素:(1)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位置和排序,其中,大国或国家集团因为具有强大的国际影响力,自然对国际秩序的建立和维持有最大的发言权,因而国际权力配置是国际秩序赖以形成的重要基础。(2)国际秩序需要一定的国际机制与之相配合,机制用来“处理系统中的争议,答复各组成部分提出的要求”。广义的国际机制包含组织和规则两方面的内容,“组织(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规章(非正式规范、国际法、各国国内法及地方性法规)都能重新规划回报结构以避免各种形式的囚徒困境”。[2](P379)(3)主观因素,包括国际行为者对自身利益、目标以及国际事务的认知、价值追求等。从这一意义上讲,国际秩序体现的是一定时期里国际权力和大国利益分配的结构状态以及占主导地位的国际行为者的价值观。

国际秩序一旦形成,便具有维系国际社会稳定、减少混乱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它归根结底是国际社会权力分配的反映,国际格局的重大变动必然会对现存国际秩序构成冲击,导致国际秩序发生变革。

国际秩序上升成为国际关系中的基本问题之一是与欧洲国际体系形成的特殊情势分不开的。自17世纪到18世纪两百年间,随着欧洲民族国家纷纷摆脱一个相对统一的神学世界,蜕变为一个个现代主权国家,战争便成为欧洲国际体系诞生的助产士。这其间,著名的大战就有三十年战争(1618—1648)、西班牙王位继承战(1702—1713)、北方战争(1700—1721)、奥地利王位继承战(1740—1748)、七年战争(1756—1763)等,以至人们称这一时期为“战争的世纪”。旷日持久的、惨烈的战争尖锐地提出了建立国际秩序的问题,“联邦政府”、联盟学说、均势学说分别代表了这一时期里人们关于建立国际秩序的不同设想。

无政府状态、国际秩序等问题都属于国际系统范畴内的问题。国际系统具有多种形态,霸权和均势分别代表了两种比较稳定的状态。著名国际关系学者赫德利·布尔认为,相对于霸权而言,均势对建立国际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在近代国家体系中,均势起到了三种历史作用:(1)全局性均势可以阻止强国通过征服手段来建立一个世界帝国;(2)局部均势的存在维护了某些特定地区国家的独立,使它不为地区强国所吞并、所控制;(3)只要全局性均势和局部性均势存在,维持国际秩序所依赖的其他机制(如外交、战争、国际法和大国控制等)就有条件进行运作。[3]欧洲国际体系是由一批中等强国所构成,因此,欧洲政治很早就开始了对均势秩序的自觉追求,不仅英国、法国等一些国家奉均势政策为国策之一,而且早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之后,交战国就把“均势”正式写入了1713年达成的乌得勒支和约。此后,欧洲国际政治大体是围绕维持均势秩序——追求霸权、打破均势——重建均势秩序的历史线索而展开的。

一战后,美国总统威尔逊于1918年1月8日提出了著名的“十四点原则”作为寻求世界和平的纲领,涉及政治、经济两方面内容,如建立集体安全组织、实行民族自决、否定秘密外交、公海航行自由等,这被看作是理想主义的“世界秩序”雏形。理想主义承认国际关系是以无政府主义为特征的,但是,它的重点不再是追求大国均势,而是强调建立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合作,倡导“民主、自由”观念,以此来调节各国间关系,确保世界和平。国际联盟就是理想主义在实践中的主要产物,它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对国际组织、国际法的研究,但由于国际联盟实质是“一群你抢我夺的强盗的联盟”,结果,非但未能维系国际稳定局面,而且理想主义自身也被严酷的现实打得遍体鳞伤,被后起的现实主义所压倒。

二战结束前夕,美、英、苏“三巨头”所创立的雅尔塔体系是一个相当混杂的秩序构想,其中,既包含了一定理想主义的因素,如大国合作、成立联合国,建立一个以自由化为原则的统一的国际经济秩序等,又有强烈的地缘政治、现实主义色彩,如划分势力范围,分区占领德国等,这就埋下了战后大国关系破裂的因子。很快,美苏之间发生冷战,雅尔塔体系也演变为两极对抗格局,国际秩序由此固化为僵硬的集团政治模式。

尽管两极格局的阴影长期困扰着国际关系的发展,但国际行为主体日趋多元化,各种国际联系越来越紧密,在60、70年代兴起的“全球主义”学派眼里,这种变化意味着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秩序在向世界秩序转变,这个世界秩序是以全球性为中心的。这期间,法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阿隆·雷蒙和英国学者赫德利·布尔分别提出了关于世界秩序的定义,布尔认为,世界秩序是对人类活动和国家行为所作的旨在维护世界稳定、和平、合作的一种合理安排。后来,阿隆·雷蒙的学生——斯坦利·霍夫曼在《支配地位,还是世界秩序》(1980年)一书中更为系统地阐述了关于世界秩序的思想,提出世界秩序包含三个要素:(1)世界秩序是国家间关系处于和睦状态的一种理想化模式;(2)世界秩序是国家间友好共处的重要条件和有规章的程序,它能提供制止暴力、防止动乱的有效手段;(3)世界秩序是指合理解决争端和冲突,开展国际合作以求共同发展的一种有序的状态。[4](P458)

简言之,“不说国际秩序,而说世界秩序,是因为前者意味着对由国家构成的社会所说的秩序,以及对国家所说的行为框架;后者意味着虽然也将国家作为重要的构成主体,但有其他所有的构成主体构成的社会秩序,而且,这种秩序作为一个系统而存在,是这些主体的行为框架”。[5](P159)这一思潮强调:当今全球范围内相互依赖关系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增加;国际价值趋向多元化和全球化;跨国家行为体和次国家行为体日益多元化;全球问题爆发;地球人类这一意识增强;决策框架在各种层次上形成相互联系;武力作为决定社会价值分配手段的功能相对减低。这些因素的发展使现有的大国中心秩序正在日益失去其创造、维持、发展并改变国际体制中价值分配的规则化的决策机制的能力,因而,越来越需要一个以全球化的共同体为中心的秩序,即世界秩序。

二、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

国际经济新秩序是第三世界首先提出的主张。60年代中期,第三世界国家要求改变国际经济领域中发达国家垄断、操纵的局面,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事务上的发言权,明确地提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张。这之后,一批国家在原材料价格、维护领海权益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斗争。1973年的石油斗争就是最突出的例子。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开始积极关注南北问题,西欧、日本等纷纷调整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在国际贷款、援助、债务减免、技术转让等方面对发展中国家作出一定的让步,开始了南北对话;联合国更是把发展问题作为重要议程,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

中国一贯支持第三世界的主张,而且为完善和实行这一主张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毛泽东在关于“三个世界”的著名讲话中就明确指出,中国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1974年召开的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上,邓小平代表中国政府明确表示“热烈赞同并坚决支持”第三世界国家提出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正义主张,并阐明了中国政府的有关主张。此后,邓小平一直关注着这个问题,并且发表过多次谈话。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把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作为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载入大会文献。

针对国际社会的变化,尤其冷战结束以来的新问题,中国积极地、适时地提出了许多新的主张,从而使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更加全面、深刻、充实,这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第一,倡导全面建立国际新秩序。1988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指出:“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他特别强调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以后事态的发展证明邓小平提出这个问题是十分及时的,而且具有长远意义。在2000年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江泽民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全面地阐述了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目标和内涵。

第二,提出“摈弃冷战思维、树立新安全观”。针对少数西方大国的霸权主义行径,中国不仅提出警惕冷战思维的问题,还提出了建设性的具体的主张。1997年4月23日,江泽民主席在俄罗斯杜马发表的演讲中,阐明了我国关于维护国际安全的基本主张,1999年9月22日,唐家璇外长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全面地阐述了中国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指出新安全观的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合作。

中国在履行新安全观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重要的成就。1997年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签署了边境地区裁减军事力量和增加信任措施的协定,以后通过定期首脑会议进一步促进了五国在军事互信、打击恐怖主义势力等一系列领域的合作。2001年6月,在上海五国会议基础上,又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并扩大到六个国家,树立了地区“合作安全”的典范。

第三,针锋相对地批驳西方国家提出的“新干涉主义”,维护主权原则。冷战后,由于民族、宗教、领土纠纷等引发的冲突明显加剧,一些地区形势动荡,并且有向周边扩散的趋势。西方一些国家利用这些矛盾,插手别国内政,扩大自己的战略空间,借口“人权高于主权”推行“新干涉主义”。1999年初,北约国家把科索沃当作“新干涉主义”的实验场,发起了一次对主权国家南联盟的大规模军事干涉行动。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这种做法,并积极推动由联合国来处理争端。中国坚持认为:冷战后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尊重国家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绝对没有过时。一个国家主权是该国人民享有人权的前提和基础。人权领域内的对话与合作,必须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基础上开展。应当加强联合国的作用,维护安理会的权威,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在处理国际事务中,都不应该对联合国采取需要时则利用之、不需要时则抛弃之的态度。

第四,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活动,在主持正义、维护世界和地区稳定、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了一个常任理事国的重要作用;在地区事务中,积极探索各种多边合作形式,成为地区稳定与发展的中流砥柱。

第五,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方面,中国政府强调必须改革现有的国际经济、金融体制,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义务,发展中国家有权平等参与世界经济的决策和有关规则的制定。要反对贸易歧视,反对以富压贫,反对动辄对别国进行经济制裁或以制裁相威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实现共同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环境、人口、贫困和债务等全球性问题上,发达国家应在技术和资金等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为地区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积极发展同非洲国家的关系,主动减免非洲国家的债务;在同发达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中,坚持双赢原则,同时对不正当的制裁进行坚决的抵制;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作出了持久不懈的努力。

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政治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尤其引人注目,但是,发展中国家立足于主权国家平等的基础而提出的建立国际新秩序并不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已经变成一种陈旧的、过时的主张,相反,其紧迫性、现实性还在加强。

三、两极格局的瓦解与美国关于“世界新秩序”的构想

以美苏对峙为特征的两极格局维持了近半个世纪,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突然瓦解,这对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导致全球结构的每一个层面都随之发生变化,各国都必须进行战略调整以应对这种变化。可以说,其影响之大,不亚于一场大规模战争所产生的作用。

冷战结束导致世界政治日程随之变化,各种因素的排序发生变化。首先,经济因素从“低位”升到“高位”。由于原来经互会国家和一批受苏联影响的第三世界国家纷纷转向市场经济,在贸易、投资、市场等方面对外开放,加入国际经济体系,世界市场分割的藩篱被打破,再加上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跨国资本得以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流动,资源再配置进行得如火如荼,经济全球化获得了空前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主导的经济全球化也出现疯狂的投机、两极分化、混乱等一系列不稳定因素,国际风险频繁发生,弱势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尤其严重。1997年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最典型的事例,受其影响,印尼等国家的发展倒退了十几年,不仅经济大幅度衰退,还引发政治、社会动荡,至今仍未走出困境。其次,“两极均势”瓦解后,政治多极化在世界和地区层面、在各个领域都有新的发展,然而,一种稳定的多极秩序尚未形成。有些地区受苏联和部分东欧国家解体的冲击,分离和分裂势力、各种极端势力急剧抬头,宗教、民族、种族等长期以来处于压抑状态的因素重新活跃起来,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急剧增加,其疯狂性以及所产生的破坏后果在“9·11”事件中也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显然,基于两极均势形成的国际秩序已经暴露出严重的不适应性和不合理性,世界的发展又走到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上。

从近代以来,国际秩序的每一次转换几乎都是大规模战争的结果,战争的结局也就决定了谁能获得建立新秩序的发言权,从而把本民族国家的利益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这次两极格局的瓦解是通过和平方式实现的,排除了所谓“天然”的秩序代言人的存在。而且,当今国际行为主体的构成也有了深刻的变化,少数强国推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已不那么畅通无阻。这些历史条件意味着当前世界秩序的建立正面临着一次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许多未知因素的挑战,其意义也远远超出了60、70年代里的局限。

长期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基本固守着战后初期形成的经济、安全框架,并没有把建立新秩序作为战略问题来考虑。70年代以后,随着美国控制世界的实力有所下降,一些学者开始重新认识这个问题。哈佛大学斯坦利·霍夫曼教授在80年代初就提出来,“秩序政治”已实实在在地形成了,美国政府应该开始研究“世界秩序政策”。[6](P110)冷战后,建立新秩序的问题被尖锐地提上世界政治日程,美国的态度随之发生急剧变化,老布什政府正式把建立“世界新秩序”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急于利用有利时机尽快地构筑起一个确保美国领导的世界秩序。大体说来,冷战后美国几届政府的战略思考都离不开这样几个问题:重新界定美国全球战略的目标和美国的国家利益;重新确定美国面临的主要威胁和对手;寻求目标、利益、手段三者之间的结合点,使之相互配合达到优化平衡。

作为实现“世界新秩序”的战略部署,美国在政治上把“扩大民主”视为构建新秩序的要素之一,尤其在欧洲,北约、欧盟等机制都在吸引中东欧国家,同时,利用“新干涉主义”插入一些重要的战略要地。在国际合作方面,美国本着为我所用的态度对待各种国际组织和国际协定,90年代初期,美国国家战略报告提出应当更加重视联合国的作用,但是,9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更多地转向依托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国际组织,企图通过北约、西方七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来发挥影响,建立“制度霸权”。2001年,美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选举中落选,众议院里立即出现以减少联合国会费相要挟的声音。美国拒绝批准执行《京都议定书》也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事例。经济上,利用经济全球化,推行符合美国利益的自由化,坚持垄断世界经济的决策权,尽力把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援助、资金、技术转移和贸易优惠与西方的战略利益挂钩,纳入一个整体战略框架里。军事安全上,以冷战时期军事同盟关系为基础,通过改造、修复、调整等方式来构筑新的全球安全体系,为谋求自身战略利益和绝对军事优势,无视已达成的国际军控条约的权威性,执意计划发展导弹防御系统,积极抢占太空控制权。文化上,美国则利用强大的传媒优势,四处推销西方价值观和美式“文化快餐”。

在美国十分活跃的思想库和学术界对“世界新秩序”问题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其研究试图提炼出更具普遍性、更加学理化的或前瞻性的结论,主要议题包括:国际秩序要素的生成与变化、秩序与环境的关系、秩序与国际结构的关系、世界新秩序的选择与实现等。用基辛格的话来说,对世界新秩序这一问题的探讨必须回答三个问题:国际秩序的基本单位是什么?它们互动的方式是什么?它们互动,以什么为目标?[7](P747)

在这些问题上,美国学者的看法也有很大差距。冷战后,全球化与分散化成为西方学者描述世界变化的两个主要术语,可以说,对这两大趋势的不同判断是构成各种秩序理论之间的差距的重要根由之一,作为两个端点,一端是国家中心主义,另一端是全球主义,以关于世界格局的设想为例,极化模式(如单极霸权世界、回复到两极世界、以不同于冷战时期的新的力量组合为基础出现的新两极模式等)和地球村模式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思路,其间还有一些过渡型、复合型的设想,包括三大经济集团(北美、西欧、东北亚)模式、单极主导下的多极合作模式、多极均势模式、文明冲突模式、两极世界政治模式等。[6](P110-111)

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持续的变革,国家中心地位日益被来自全球化和分散化的力量所侵蚀,国际体系日益呈现出复合相互依存或网络化的特点,但否定国家作为国际社会的基本行为单位还为时过早。因此,美国一些重要的战略思想家都倾向认为,美国领导下的多极合作模式是最可能出现的模式。谙于势力均衡政治的基辛格认为,未来的世界新秩序“会出现一个似乎相矛盾的特点:一方面愈来愈分散;一方面又愈来愈全球化。在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这个新秩序会更接近18、19世纪的欧洲民族国家体系”,彼时至少会有六大强权:美国、欧洲、中国、日本、俄罗斯,可能再加印度,另有许许多多中小型国家;与此同时,国际关系首次真正地全球化了。美国在走上现代世界第三度建构世界秩序的道路时,最有创意的解决办法将是建立重迭的架构。[7](P7、774)布热津斯基提出:“美国的政策目标无疑必须是双重的。一是把美国自己的主导地位至少保持一代人之久或者更长远一些。二是建立一个地缘政治框架。这一框架既能化解社会政治变革必然带来的冲击和损伤,又能演变成共同承担和平地管理全球的责任的地缘政治核心。”[8](P280-281)此外,约瑟夫·奈也认为单极指导下的多层次复合相互依存模式是最现实、也是最可行的。[4](P471)

综上所述,国际新秩序、世界秩序、世界新秩序这三种秩序观反映出不同国家、国家群体或某一特殊流派在利益取向方面的差异,也代表了对秩序问题的三种认知模式。在当今世界里,它们的存在都有部分现实合理性,至于哪一种秩序观能够占主导地位,还受制于近一二十年里各种力量、各种因素发展的状况。

需要指出的是,在美国发生的骇人听闻的“9·11”事件给全世界敲响了警钟:世界秩序究竟应当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上?什么样的秩序才能维护世界长久和平与普遍发展?人们在沉痛悼念无辜生命的同时还必须回答这些问题,尤其是美国应当对其后冷战全球战略以及单边主义政策作出深刻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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