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勇[1]2007年在《中国公办、民办高校在教育市场中竞争的公平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民办高校是在完整的公办高等教育体系之外发展起来的。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在法律层面上,政府已经给予公办、民办高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在此背景下,笔者就如下问题展开探讨: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公办、民办高校之间存在不存在竞争,在哪些方面存在竞争,其竞争的层次、竞争的范围、竞争的程度如何。公办、民办高校之间竞争的公平性问题在现实中是否全面得到落实;还是部分得到了落实。通过研究,旨为高等教育决策部门提供发展中国民办高校的理论与实践依据,从而为公办、民办高校的共同协调发展构建一个竞争的公平环境。本论文的研究对象为中国公办高校、民办高校两个群体,以公办、民办高校在教育市场中的竞争为主线,从政府资助、师资竞争、生源竞争三个维度分析公办、民办高校之间竞争的公平性问题。论文由四大部分组成。其一,根据教育公平理论,提出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不同办学主体之间教育公平包括政府资源分配、教师和学生待遇等方面的权力和利益平等。根据竞争理论,提出公办、民办高校之间在政府资助、师资、生源等方面,客观上存在着竞争。另外,对中国公办、民办高校之间竞争层次、竞争的范围、竞争的程度进行了分析,概括公办、民办高校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的内涵。其二,通过对美国、日本、台湾地区公私立高校竞争状况的比较分析,认为:美国私立高校在州政府、地方政府财政拨款方面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状态。在师资和生源竞争方面,同类同级别的公私立高校处于公平的竞争状态。日本私立高校在政府经费分配上已处于相对公平的环境。在师资竞争中,政府均能公平地对待公私立高校。在生源竞争中,日本政府对私立高校的学生体现出“区别对待”原则。台湾地区私立高校在经费分配中,公立、私立高校之间处于相对公平的位置,在师资和生源竞争方面,“政府”对公私立高校是持公平的原则。日本、台湾地区私立高校都经历了从“不资助”到“资助”的演变过程,公私立高校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三,结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将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分为“起步阶段”、“建立阶段”、“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政府资助、师资竞争、生源竞争表现出不同的公平性,二者在竞争范围、竞争程度方面也表现出异质性。另外,从国家与地方颁布的法规方面,分析了中国公办、民办高校之间法律地位的公平性,指出国家和地方法规在某些方面体现出对民办高校的“区别对待”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同地方法规的趋同性与差异性。此外,还就公办、民办高校之间在政府资助(包括征用土地、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师资、生源等方面竞争的公平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其四,本着北京市、西安市、厦门市、泉州市四地的部分公办、民办高校个案调查所得资料,分别从政府资助、师资竞争、生源竞争等方面,对其竞争的公平性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从调查分析的结果看,在政府资助(包括征用土地、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教师待遇(包括教师户口迁移、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申请科研课题等)、学生待遇(包括招生录取、奖(助)学、申请助学贷款等)方面,四地在落实公办、民办高校之间竞争的公平性方面存在着差异性的同时,在某些方面又表现出趋同性。本论文研究的主要结论为:教育市场是客观存在的,一定程度上可将其分为广义教育市场和狭义教育市场。因相关资源的稀缺性,高校之间在教育市场中具有竞争的特征,公办、民办高校之间在获得政府资助、教师和学生待遇方面存在竞争的公平性问题。美国、日本、台湾地区公私立高校竞争的公平性的实现,具有漫长性、现实的相对性、保障的法规性。公办、民办高校之间竞争的非公平性中,存在着“区别对待”。公办、民办高校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的落实,是一个由“不被考虑”,到“考虑、重视”,再到“部分得到落实”的演进过程。现阶段中国公办、民办高校之间竞争的范围小,竞争的程度低。
蔡明山[2]2016年在《高等教育实践中的公平理念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现有教育公平的研究中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关注不够。已有对高等教育公平的研究也主要是关于公平问题的,对公平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以中国高等教育公平政策、制度、实践中的理念为视角研究高等教育公平理论。采用诠释哲学、文本分析、话语分析、个人主义方法论、关系论等研究方法;在研究思路上主要是一种宏观考察,以高等教育系统论和公共性理论为基础,以理论演变、重大政策和制度变革实践为视角,探讨高等教育公平理念的不同内容和类型。在此基础上结合对理论的正当性和中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分析,提出中国应然的高等教育公平理念的理论框架。本文认为,对中国高等教育公平的研究,应从问题研究的范式向理论研究范式转变,从“公平与效率之争”和“精英与大众之争”的话语范式向把公平作为一个开放性话题的研究范式转变。在西方,经历了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教育公平理论的发展脉络,高等教育公平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分配正义的公平理论、平等主义的公平理论和竞争公平的公平理论三大体系。从西方传来的高等教育发展三阶段论也反映了高等教育公平理论的演变逻辑:从高等教育特权化到高等教育平民化的公平理念。新中国高等教育政策文本与变革实践中自觉践行的公平理念包括:一是平等主义的公平理念。主要是对弱势群体高等教育受教育机会的公平保障,如“工农”、“大众”话语范式、“半农半读”和“半工半读”教育形式的举办和对少数民族的倾向性与优惠性高等教育政策;地域平等主义理念;女性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实质建构。在平等主义理念变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以“教育大革命”和“文化大革命”为话语范式的不当做法。改革开放后,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平等主义理念呈现了法制化特点: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理念法制化;不同类型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得到法制保障。地域平等理念发展成为地域公平理念并体现在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中,主要是扩大地方高等教育受教育机会和高等教育为地方服务的职能、扩大地方管理高等教育的职能。二是分配正义的公平理念。包括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性待遇、对弱势群体的特别对待、提升和改善弱势群体竞争条件等为内容的分配正义意义上的公平理念。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扩招为代表的高等教育改革行动,既可以从平等主义的角度理解为一种结果意义上的公平理念,也可以从分配正义的角度理解为一种扩大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理念。作为中国本土生长的一种高等教育公平理念——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公平共享主要是一种分配正义的公平理念。三是竞争公平的理念。高等教育竞争公平的理念,主要在20世纪90年代后得到丰富和完善,内容包括:机会的公平,即从权利平等向机会平等和机会公平转变;选择的公平,即开放性高等教育系统的建立、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公平选择等为内容的公平理念;保障多样性价值的公平理念,包括包容多元文化的民族高等教育体系的确立、面向农村举办高等教育等;旨在扩大受教育机会的成人高等教育和其它教育形式;面向天赋不足者或技能有所长者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确立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等。高等教育公平理念作为一种理论,应具有正当性和理论善的品格,同时作为一种倾向于行动的理论也应具有时代适切性。在对中国高等教育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就中国应然的高等教育公平理念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认识:一是同等情形同等对待。具体内容为受教育权平等保障、优惠性对待、特殊群体和特定高等教育类型特殊对待。二是尊重差异与多样性保障。这主要是一种高等教育个体公平的理论,包括选择的公平、促进社会流动和高等教育系统内部流动的公平、符合个体和特殊群体所需的公平。三是竞争的公平。包括从机会平等到机会公平的竞争公平理念的转变,具体体现为同等对待、规则公平和正当竞争;扶持优势群体;奖励优势群体;各得其所的发展机会;组织公平竞争;禁止抢夺的公平竞争基本秩序的维护;倾向于提升弱势群体竞争能力的公平等。
王庆如[3]2012年在《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陕西作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策源地之一,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正处于一种举步维艰的“高原期”。根据对陕西省现有的18所民办高校的实地调研发现,其症状表现为:发展态势正在衰减,生存空间日趋局促,前途命运未卜难测。因此,新形势下如何提升民办高校的办学水平,走出“高原期”就成为目前民办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界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所在。本研究综合运用系统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将文献研究法、理论分析法、田野研究法和德尔菲法有机结合,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对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的概念、构成要素进行了系统地分析,并以此为框架,对陕西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现状、存在问题及成因进行了系统地阐述与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升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的具体策略。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建构了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的分析架构。通过对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概念的厘定,指出了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由大学理念、人才培养、师资建设、内部管理、办学效益五个核心要素构成。依照这五个核心构成要素,建构了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的五维要素结构模型,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分析框架。第二,梳理了陕西民办高校发展历程、成就及特征。陕西民办高校发展经历了自学考试助学机构阶段、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阶段、实施学历教育专科阶段、实施学历教育本科阶段和实施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陕西民办高校的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跨越式发展,成为陕西高等教育的一大靓点,被称为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陕西现象”。第三,扫描了陕西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的问题与症结。利用分析框架,选取有代表性的民办高校,通过田野研究等方法,对陕西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的状况、存在问题进行了扫描。其主要表征是:大学理念方面存在着办学理念模糊、办学定位失当、校园文化淡漠的问题;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着培养目标与实践脱节、专业结构设置不合理、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的问题;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着师资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着行政管理科学性不强、教学管理专业化不高、学生管理重管轻教的问题;办学效益方面存在着办学经费日趋拮据、经费用途偏失、忽视社会和个人效益的问题。第四,剖析了制约和影响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的因素。从宏观层面来看,由于生源数量萎缩与质量下降、转型期市场经济不健全、社会传统观念的束缚,成为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社会环境影响因素;从中观层面来看,由于政策制定存在缺陷、政策执行不力、政府管理中存在问题,成为制约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的制度性因素;从微观层面来看,由于民办高校的逐利性动机和理念、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成为制约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的自身原因。第五,提出了新时期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的具体策略。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的提升需要建立整体的改革图景,需要政府、社会和民办高校共同协作。具体来讲:一是完善制度设计,理顺民办高校的法律地位、实行分类管理机制、健全市场机制;二是端正办学思想,淡化逐利色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质量立校意识;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自有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管理和考核及激励、改善教师生活条件;四是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多元参与、协作发展”的治理模式;五是加强财政资助,将其纳入公共财政框架、引导其提高质量、培育办学特色。
罗腊梅[4]2015年在《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教育政策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灵魂。没有正确的教育政策指导,教育事业的发展将寸步难行。同世界各国私立高等教育发展历程相似,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转折点主要是以政策的颁布与实施为标志。而国家管理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来实现的。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改革开放这三十年来我国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规范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既是一部政策发展史,又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缩影。它不但体现了民办高等教育的时代特征,代表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走向,而且成为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只有将政策变迁纳入政策研究的视野,才能构建完整的政策变迁动态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经历的变迁过程勾勒了一幅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图画。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研究正是遵循历史的途径来理解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研究也正是以历史为切入点来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进行历史回顾、当下反思与未来预测。这一研究既包含着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现实关照,也包含着对未来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探索。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研究形成的是一个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认识框架,不仅较为系统全面地揭示了改革开放至今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了什么”、“如何变”,而且着力于阐释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为什么变”、“变的效果如何”和“将变向何方”。本研究从历史、当前和未来的三个时间维度来把握改革开放至今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整体脉络,时间跨度为1982年至2015年的34年,汇编宏观层面的民办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文本共计42项。在研究过程中,首先是回顾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起点,梳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内容,概述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特征与影响,从而在总体上回答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了什么”、“如何变”的问题。其次是通过探究政策变迁的动因和反思其变迁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揭示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为什么变”和“变的效果如何”。再者是通过对当前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提出改革思路和未来发展趋势,展望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将变向何方”。在研究过程中,从政治、经济、社会多角度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环境进行概述,从政策主体、价值、内容、过程多维度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内容、特征进行阐释,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动因进行解析,从静态和动态两层面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成效和问题进行审视,从而探讨政策的改革思路和预测政策的未来走向。具体而言,采用历史分期的方式,将改革开放至今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即政策的滥觞与起步(1982-1993)、政策的推进与发展(1993-1999)、政策的拓展与延伸(1999-2010)和政策的调适与深化(2010-2015),呈现出的阶段政策特征分别是破冰引航、彷徨前行、有法可依和迈向治理。由于建国之初至改革开放这个时期的私立高等教育完全中断,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才得以恢复发展,而其政策的变迁起点则要推至1982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与实施,这是最早与民办高等教育相关的政策法规。伴随民办高校的不断应运而生,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也得以逐步产生与发展。在改革开放至今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中,1982年的《宪法》明确规定了社会力量举办各种教育机构的合法性。这一政策变迁的第一个转折点为1993年,因为该年发布实施了两个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紧密相关的政策。其一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二是《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1999年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因此1999年成为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第二个转折点。而2002年颁布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成为民办高等政策变迁历程中的分水岭。此后,国家调整其政策导向,在确立民办高等教育的合法性的同时,积极推进“依法管理”的方针,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法律体系逐渐建立,实现了从“彷徨前行”到“有法可依”的转化过程。从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至今,我国在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方面更为注重其实践逻辑,重点关注治理理论在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中的运用,将政策的重心放在政策实施及其有效性方面。因此,对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可以作出这样的一个判断:在政策主体上呈现多元化,在政策理念上贯穿公益与营利的双赢原则,在政策内容上追求具体可行,在政策过程上注重监测与评估。基于对我国改革开放至今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历程的全面回顾与系统论述,其变迁的动因得以探寻,可以分为外部动因和内部动因。外部动因通过作用于内部动因从而影响政策的变迁,而内部动因则是直接作用于政策变迁过程。政策变迁的外部动因指向了政治体制改革所推进的政府职能转变、经济体制变革所促进的私营经济繁荣和社会形势变化所增强的高等教育需求;而内部动因则是政策需求与政策供给之间的矛盾和多元主体间动态的利益博弈。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系统而言,民办高等教育亟待发展与其政策羁绊之间的矛盾成为推动其政策变迁的基本前提,而这一现实问题引起了作为决策主体的政府高度关注并不断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方案,从而发生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变迁,形成一个动态的过程。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而言,其政策的直接成效主要体现在政策文本、政策价值和政策基调的变化与转型,间接成效则主要呈现为政策内容和政策实施对民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效促进与规范发展方面。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有政策文本得以不断充实与完善、政策价值取向实现宏观国家价值与微观自身价值的融合、政策基调实现从“合法—限制—规范—扶持”的良好转型、政策内容赋予和加强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合法性、政策实施引导和规范了民办高等教育实践。同时,其政策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政策内容不明确、政策主体中政府角色定位不恰当、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和政策模型转变缓慢等。面对当前高等教育适龄人口下降、教育财政投入状况紧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与利益博弈、国外高等教育的强大吸引力等方面的严峻挑战,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必须厘清发展思路,应当将改革重点放在以下五方面:合理调整政策目标,实现稳定规模与提升质量并进;有效发挥政策主体的职能,实现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教育治理;增强政策效应,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加强政策监测与评估,完善政策执行过程;合理的政策价值选择,实现教育的公益性与营利性双赢。在未来一段时间,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的趋势将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保持政府与民办高校之间的合理张力,协调政策主体间关系;坚持开放性原则,建构完善的政策体系;扩大教育的公益性,整合政策价值追求;改善和提高教育公平,优化政策环境。因此,本研究形成的是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从历史到未来、从外延到内涵、从宏观到微观的较为全面的立体认识框架。虽然本研究在方法论上基本定位于历史研究,但是最终形成的是从“解读历程—探寻规律—审视现实—迎接挑战”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研究思路。这是一种史与论相结合的研究过程,是“在其政策变迁史”中进行剖析与概述。概括之,本研究以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为研究对象,努力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从历史中找到可资借鉴的规律,通过历史认识今天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这一变迁研究过程与结果不仅有助于全面理解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系统和合理建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动态过程,而且也有助于为当前和未来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陈金秀[5]2014年在《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研究》文中认为管理体制的完善与健全决定着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速度与规模。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与普通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它既包括民办高职院校与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等外部关系的处理,也包括民办高职院校内部各种关系的处理。具体包括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融资体制与民办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等。本论文基于治理理论与三螺旋理论的理论研究,重点分析了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民办高校自身五因素对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影响,并力图在五因素视角下研究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问题与对策。本研究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意义及研究目的、方法与思路;第二部分是概念的界定与理论的分析。通过治理理论与三螺旋理论的分析,本文提炼了对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五个关键性影响因素: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与民办高校自身。论文在第三部分抛砖引玉,先对我国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总结,重点梳理了山东省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接着从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融资体制与民办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等维度对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基于大量的政协提案与访谈调研分析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法律地位不清、管理机构不完善、办学自主权不足、投资产权欠明晰;在办学体制方面,教育培养体系衔接不够,“双证互通”规模小、障碍多,“政产学研用”结合还处于尴尬境地;在投融资体制方面,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投融资渠道单一,经费来源不稳定,公共财政扶持不到位,财务支出结构不合理;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方面,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形成,课程建设缺乏特色,师资流动性大,师资队伍不稳定。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民办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尚不成熟是内部原因,政府政策滞后、缺位与悬浮是外部原因,传统教育观、人才观、管理观与经济观制约是观念原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发达国家私立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经验中寻找启示,有助于解决当前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中的诸多问题。论文在第五部分主要选取美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私立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其经验和启示;第六部分主要是在前面各部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我国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总的来说,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未来发展走向和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现实问题。本研究认为,建立以优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更加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结构为核心的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将有利于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五因素框架,政府应该积极创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应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企业应该在学校发展中发挥需求导向作用,社会中介组织应该在整合社会资源方面发挥支撑纽带作用,另外,作为主体的民办高职院校,应该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解决内部管理问题。
佚名[6]2000年在《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文中认为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 尹 丽 导师 薛天祥研究方向 高等教育管理答辩时间 1999年 5月本文以我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历史作为切入点 ,通过追溯195 2年前私立高等教育产生、发展与消失的过程及背景 ;期望通过分析并总结私立高等教育的特点与经验 ,说明民办
尹丽[7]1999年在《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的“民办高等学校”最早出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相对普通高等学校来讲是一种新的办学形式,引起了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者的兴趣。迄今为止,已经发表了很多的研究文章。然而,民办高等学校的作用、地位与价值何在?社会各界如何评价?它们当前的处境如何?未来将如何发展?本文从历史比较与国际比较的角度研究私立高校的特点与经验,以此论证民办高校出现的必然性,确认民办高校的地位与作用,试图从理论上探讨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理论基础并从实践上探索发展途径。以我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历史作为切入点,通过追溯1952年前私立高等教育产生、发展与消失的过程及背景:期望通过分析并总结私立高等教育的特点与经验,说明民办高校的重要作用。继之,以调查研究的方法来考察民办高校的办学现状、社会评价与人们对普通高校转制可行性的看法;再从国际比较的角度考察私立高等教育,对已有分类标准有机地综合起来,将世界私立高等教育划分为成熟私立高等教育与欠成熟私立高等教育,并总结两种类型的发展规律与经验教训。在历史回顾、国际比较与民办高校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理论思考:按照从理论到实践的逻辑顺序,从现有民办高校的内部探索改进、提高的途径,旨在使现有民办高校走上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此外,探讨了在我国发展民办高校的外部途径,即从现有的民办高校外部着手,在前人提出的普通高校转制设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转制问题。
王维坤[8]2018年在《治理视角下中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研究》文中指出我国民办高校的数量和在校生数量均已经占到全国高校的20%以上,民办高校成为全国高校团体中的重要成员。作为连接民办高校外部制度与内部制度的纽带与桥梁,一个好的章程是民办高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而民办高校章程建设最首要的工作是要确保章程表达的合法、合规、合理。因此,亟需开展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的研究。本研究以我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为研究对象,运用产权理论、法人治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了我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的内部治理分析框架,建立了我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的观测指标体系,规范了我国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的章程表达,通过实证研究,指出了我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优化策略。首先,构建了我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的内部治理分析框架。通过分析我国民办高校关键利益相关者对学校的控制权,指出我国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就是出资者控制权与教职工控制权不断地冲突和合作的过程。根据出资者控制权与教职工控制权强弱的不同,我国民办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可划分为“松散型治理”“人力资本单边治理”“出资者单边治理”“关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四种类型,并随着我国民办高校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而发生演变。对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来说,随着学校关键利益相关者各方控制权的不断博弈,其内部治理结构必然会演变为“关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而民办高校章程可以看成是关于学校控制权安排的契约,与内部治理相互依存,在章程文本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内部治理的准确规范表达。其次,建立了我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的观测指标体系。经过系统梳理国内外大学章程和大学治理的文献资料,并紧密结合国内民办教育外部制度对章程建设提出的要求,以及民办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演进路径,建立了我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的观测指标体系,分为个性化内容、章程修改程序、财务资产、内部权力结构、内部权力运行、民主管理与监督共6个维度的一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分解为20个二级指标,均为民办高校章程应该包含的内容要素。基于此观测指标体系对我国2008年以来设立的105所民办本科高校的章程进行了文本分析,发现在章程表达上普遍存在内容要素不齐全、个性特色不突出、内部权力结构不均衡、内部权力运行不规范、民主管理与监督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此外,对于2016年以后设立的民办高校,还应该在“民主管理与监督”维度下增加一个章程内容要素“监事会的地位作用及职权”。再次,从治理视角规范了我国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的章程表达。经过深入剖析我国105所民办本科高校章程文本的内部治理要素,进一步验证了当前绝大多数民办高校只是形式上的“关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而实为“出资者单边治理”。对于内部权力结构的章程表达,在横向上要规范明确行政权力、政治权力、学术权力的权力边界并实现协同治理,在纵向上要规范明确关键利益相关者与董事会、董事会与校长、校长与各院系和部门的三级委托-代理关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内部权力运行的章程表达,最重要的是细化规范内部治理的程序要件表述,也就是各类会议的议事规则,可细分为“会前筹备”“会中议事”“会后落实”三个重要环节及10项会议议事要素;对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章程表达,主要体现为外部制度和本校章程对学校党委、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及监事会的权力授予,并实现对权力运行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监督。只有在章程中细化明确了上述内部治理要素,才能促使民办高校从集权结构走向有效的分权制衡结构,实现“关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从形式到实质的转变。最后,提出了我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的优化策略。一是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的外部制度有效供给;二是完善民办高校内部权力结构的章程表达;三是规范民办高校内部权力运行的章程表达;四是健全民办高校权力监督机制的章程表达;五是实现民办高校内部具体规章与章程的有效衔接。
欧阳金依[9]2016年在《民办高校品牌化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教育市场的多元以及竞争的加剧,学校的品牌竞争能力就成为民办高校未来发展的制高点。这也恰恰是当前我国民办高校繁荣背后的软肋所在:学校知名度低、市场竞争力弱。当然,学校品牌化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中国民办学校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而逐渐发展壮大,其从最初的复苏萌芽、经历蓬勃发展,乃至今日逐渐走向的成熟深化,正需要品牌观念的引导提升,从而走出低水平甚至商业欺诈的招生骗局。该选题的研究,正是希望从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品牌化发展战略的角度出发,通过进行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同时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的方式,具体分析我国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以期推动我国民办高校品牌化的发展。学校品牌化问题的研究,受益于企业品牌战略思想,即1946年美国伊·杰·麦卡锡最早在市场营销中提出的“4Ps”理论。他认为,追求利益是市场的要求,企业需要将各种要素有机的组合在一起,才能最大的满足市场要求,从而获得企业最大的效益。在这些诸多要素中,最为核心的要素就是产品、价格、渠道及促销,即“4Ps”说。学校当然不完全等同于企业,本研究通过构建“品牌观念”、“品牌定位”、“品牌规划”、“品牌发展”与“品牌提升”这5项学校品牌发展的核心要素,确立了问题研究的“5Ps”理论框架基础,并以此为指导来具体分析了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发展中的历史问题与品牌建设的路径思考。案例调查中以辽宁省大连财经学院的成功发展为研究对象,这一方面验证了“5Ps”理论在民办学校品牌化建设的应用价值,同时也发现了大连财经学院在品牌发展运作中遇到的瓶颈。结合案例实际,中国民办高校品牌化发展的战略措施应当体现在以下方面:明确品牌定位,更新办学理念;坚持教学创新,铸就质量特色;优化治理结构,注重内涵发展;产学研结合,应用型成长。
余雅娉[10]2016年在《地方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扶持政策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存在与发展既古老又年轻,最早的民办高等教育的雏形始于春秋时期的“私学”,然而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立的民办高等教育,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事业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缓解国家高等教育资源的不足以及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等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正经历着从以规模扩张为主要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以质量提高为主要特征的内涵式发展的历史转型时期,对民办高等教育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民办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其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我国政府在扶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规范和扶持民办高等教育。但是,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政策都只是散落在其他教育政策里,没有形成民办高等教育自身相对独立而完整的制度体系,且现行政策在关于民办高等教育的产权、合理回报、政府资助、分类管理等的确定上仍然模糊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我国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多是地方管制,在中央政策指导下,地方结合本省市的实际做出具体的条例和指导意见,以鼓励和规范当地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省市级地方政策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协调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对政府管辖职权的界定,成为现今关于民办高等教育地方扶持政策得以突破的关键。本文主要分四个部分,对民办高等教育扶持政策进行剖析。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涉及本论文的选题意义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为本文的理论基础,主要就该选题几个相关概念和政府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理论依据进行阐述;第三部分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有关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状况分析,主要从中央对其扶持政策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辅之以四川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实施的个案分析,并将其与陕西省的相关扶持政策进行比较分析,为四川省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发展提供借鉴;第四部分为本文解决对策的建议,在分析了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思考上,提出地方政府在扶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上的对策。具体而言,主要从教育公共产品理论出发,分析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高等教育领域内存在竞争的现状,运用教育公平的概念、成本分担的理论,阐述了政府在营造民办高校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的必要性。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扶持政策制定方面,本文主要从中央和地方的角度来研究,中央采用历史的角度,梳理了民办高等教育自建立以来,政府对其政策扶持的变化轨迹,确定国家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走向。在地方政策上,本文主要就四川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和政府现行政策为个案研究,以同为西部省份发展水平却相差甚大的陕西省比较,分析地方政府的政策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影响,寻找有利于其发展的政策制定建议,有助于完善地方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政策体系,促进其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公办、民办高校在教育市场中竞争的公平性问题研究[D]. 毛勇. 厦门大学. 2007
[2]. 高等教育实践中的公平理念研究[D]. 蔡明山. 湖南师范大学. 2016
[3]. 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提升策略研究[D]. 王庆如. 陕西师范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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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研究[D]. 陈金秀. 山东师范大学. 2014
[6]. 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J]. 佚名. 高等教育研究. 2000
[7]. 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D]. 尹丽. 华东师范大学. 1999
[8]. 治理视角下中国民办高校章程表达研究[D]. 王维坤. 大连理工大学. 2018
[9]. 民办高校品牌化发展战略研究[D]. 欧阳金依. 沈阳师范大学. 2016
[10]. 地方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扶持政策的研究[D]. 余雅娉. 西华师范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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