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中国是中国外交战略的重大胜利_香港论文

香港回归中国是中国外交战略的重大胜利_香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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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香港正式回到祖国怀抱。香港回归是中国外交战略的重大胜利,是邓小平倡导的“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巨大成就。回顾15年前,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外交谈判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一国两制”构想的伟大意义。

一、香港的实情是制定外交战略的基础

香港位于祖国大陆珠江口东侧,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三部分。香港是中国的领土,19世纪英国通过3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北京条约》与《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分别割占与租借上述三地方。一百多年来,由于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辛勤劳动,创造了今日香港的繁荣,赢得了“东方明珠”的美称,在世界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成为全球贸易、世界轻纺产品制造、全球金融和航运中心之一。

收回香港主权、实现祖国统一,洗刷一百多年的民族耻辱,是中国人民长期的共同愿望。在旧中国因国力衰弱,当时国民政府曾3次提出收复香港主权要求,均告失败。新中国成立后,又多次向世界表明中国政府在香港问题上的原则立场: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决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中国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通过同英国进行和平谈,解决香港回归祖国问题。

建国前夕,虽曾有一次收回香港主权的良好时机,但新中国从当时国际形势出发,作出了暂不收回香港的正确决定。通过秘密途径传递了周总理的三项条件:(1)香港不能被用作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基地;(2)不许进行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威信的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港人员必须得到保护。只要港府答应这三项要求,香港就可以继续维持现状。新中国之所以作出上述重大决策,周总理作了很好的解说:“我们对香港的政策是东西方斗争全局战略部署的一部分。不收回香港,维持其资本主义英国占领不变,是不能用狭隘的领土主权原则来衡量、来决定的。我们在全国解放之前已决定不去解放香港,从长期的全球战略上讲,不是软弱,不是妥协,而是一种更积极主动的进攻和斗争”。

中国人民在耐心等待33年之后,到80年代初,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收回香港主权的时机业已成熟。其表现如下:(一)国际形势出现了新的缓和潮流,东西方之间矛盾减缓,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日益深入人心,已成为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这为解决港、台、澳问题提出了新的理论基础;(二)中国已经历了1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繁荣、国力强盛、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三)中国不仅提出了包括祖国统一的80年代的三大任务,而且找到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良策,即“一国两制”的方案。

二、解决香港问题的战略方案

香港的历史和现状,决定了香港问题的特殊性。首先,香港在经历一百多年殖民统治后,在香港人艰苦奋斗、辛勤劳动下,已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合香港实情并行之有效的资本主义制度,这种制度有别于英美式制度,是具有香港特色的制度,香港人习惯了这种制度和生活方式。香港人一方面要求彻底结束殖民统治,另一方面又要求保留适合他们的制度和生活方式。

其次,香港是当今国际社会的贸易、金融、航运中心之一、国际化城市和港口,在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香港还是连接祖国大陆和西方世界的桥梁。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桥梁”作用更为显著。香港的经济繁荣需要依托大陆的发展、世界经济的发展;大陆与世界经济发展,也离不开香港的稳定与繁荣。

第三,香港同胞热爱祖国,愿回归祖国,但不习惯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与大陆同文同种,相互依存。经济上互相渗透、互补性强,大陆需要香港的资金、技术与转口贸易,香港也需要大陆的市场和资源。政治上都有共识,都将维护祖国主权和统一视为高于一切。既然不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国家间能和平共处,为何不能把和平共处用于解决中国的内部问题?大陆的社会主义与香港的资本主义实行和平共处的办法只能是“一国两制”。

第四,解决香港问题还须照顾到英国的利益。由于英国统治香港长达100多年,在港拥有巨大的政治、经济利益和影响。我国收回香港采取和平谈判方式,也就照顾了英国的在港利益,使他们感到1997年后在港仍有利可图,甚至允许英国人在香港特区政府受雇任职。这样,既有利于我们争取同英国合作,减少阻力,又有利于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同时,对美、日、欧和东南亚国家在港利益也给予适当照顾,这对于保持香港的自由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极为有益。

正是出于上述原因,在我国恢复行使香港主权的前提下,香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留资本主义制度,同大陆的社会主义同时并存、和平共处,完全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对此,邓小平作了科学的解释。他说,解决香港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而采取和平方法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

为解决香港主权回归问题,中国政府从1979年起,开始酝酿其方针政策。经过3年准备,到1982年提出了解决香港问题12条方针政策,邓小平将其概括为16个字:“收回主权、港人治港、制度不变、保持繁荣”。具体地说,我国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是:(1)一定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2)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为了实现这两个基本方针,采取以下具体的政策:(1)收复香港主权后,根据我国宪法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2)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由香港当地人自己管理;(3)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4)照顾英国和其他国家在香港的经济利益。上述基本政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50年不变。[①]由于我国政府的积极努力,制定了一套适合香港实情的方针与政策,掌握了解决香港问题的主动权,为以后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奠定了基础。

三、中英在香港回归问题上的外交斗争

针对中国提出的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英在谈判中提出了以“主权换治权”的方案,即英国1997年归还香港主权后,仍保留它在香港的实际管治权。为使“以主权换治权”方案合法化,必须确立一个大前提,即坚持历史上有关香港问题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合法性”。《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规定把香港岛和九龙“割让”给英国,《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新界租借给英国99年。如果这三个条约有效,1997年英国理应把新界归还中国,但它仍拥有港、九两地主权。由于新界占香港领土面积的92%,英国失去新界后,港、九两地就无法生存。于是英方提出上述方案,企图以港、九主权换新界的治权。如果此方案得行其道,届时即使整个香港主权都交还中国,而英国仍可继续管治着整个香港。通过中英双方关于香港问题的两种战略构想的分析,不难看出中英两国的外交谈判就是“一国两制”与“以主权换治权”两种战略构想的较量,双方的底牌是:中方打“主权牌”(即在1997年一定要收回香港主权);英方打“条约牌”(坚持三个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以达到1997年后由英国继续治理香港的目的)。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是首脑会谈,第二阶段是政府间具体谈判。

中英首脑会谈首先是关于“主权归属”的交锋。1982年9月,中英两国首脑会谈在北京举行。中方在会谈前正式宣布:中国决定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主权收回后将实行特殊政策以继续保持香港的稳定与繁荣。英方则打出“条约牌”,声称历史上有关香港问题的三个条约仍然有效,遭中方有力的驳斥。在会谈进入实质性阶段后,中方既在主权问题上进行坚决斗争,又巧妙地把握强硬和灵活之间的恰当比例,将会谈的主题集中在主权、1997年后怎么管理、以及过渡时期的安排这三个问题上。中方认为主权问题不容讨论,但收回的方式和方法可以磋商,认为1997年7月1日中国收回香港主权之后,“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管理之下,实行适合香港的政策”。[②]由于香港还处在英国管治之下,因此如何确保15年的“平稳过渡”是中英两国政府谈判的重要问题,也是中英首脑磋商要解决的问题。由于中方在首脑会谈中采取了既坚持原则又不失灵活的立场,赢得中英谈判第一个外交回合的胜利。中英首脑会谈达成协议,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具体磋商香港问题,谈判进入第二阶段。

为确保第二阶段谈判的顺利进行,中方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邓小平在谈判前对中国谈判代表团作了两点重要指示:(1)谈判开始后,先不谈主权问题,而先谈1997年后如何管理香港问题。因为“1997年以后的管治解决了,主权问题就迎刃而解”;(2)谈判日期要设限,以1984年9月为最后期限,不能任由英国人无限期拖下去。要让英方知道,届时如仍未谈判,中国将单方面宣布收回香港的方案。[③]邓小平为防止英方破坏与阻挠第二阶段谈判,及时提醒代表团注意两种意外情况:一种谈判没有结果,但中国还要忍耐到1997年7月1日强制收回;另一种英国不肯合作,又在香港捣乱,“拆烂污”,那么中国就提前收回,不至于搞到不可收拾地步。特别重要的是,我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提出了12条基本政策原则、16字方针,为第二阶段谈判奠定了基础,为中英草拟联合声明提供基本框架。正由于中方的精心准备,又有邓小平提供的两个谈判中的策略武器,完全掌握了第二阶段谈判的主动权。

英方在首脑会谈后采取拖延战略。针对英方的消极态度,邓托人向英方传递中方信息:“中英会谈如果在1984年9月尚未达成协议,中国届时将公布自己的解决方案”。英方一则感到长拖下去对自己没有好处;二则又迫于中方的压力,6月22日,英王发表讲话,要求英政府就香港问题与中国进行会谈,以期达成一项为中、英、港三方均能接受的解决办法。7月1日两国政府同时宣布: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第二阶段谈判将于7月12日在北京举行。第二阶段谈判历时一年两个月,经过双轮谈判(5个回合)的较量,才达成协议。

第一回合(1983年7月—9月底),其间进行了4轮谈判斗争,斗争的焦点是香港的主权归属问题。其中第1—2轮围绕“以主权换治权”的斗争,在第3—4轮磋商之间又进行粉碎“经济牌”阴谋的斗争。本来按中方要求,第1轮谈判不谈主权问题,而先谈1997年后香港管理问题。英方认为,这是釜底抽薪,坚持“以主权换治权”的立场,使谈判陷入僵局。第2轮谈判中,英方打出“治权牌”,以治权“本地化”为幌子,要求把过渡时间拖长30—40年,在此过渡时期内,要由英国管治,中方坚决拒绝。英方为扭转谈判中的不利地位,又于同年9月策划了“九月风暴”,企图迫使中方让步。在中国政府坚决回击、香港人民的强烈反对下,迫使英方收起“经济牌”,重回到谈判桌上来。由于中方的坚决斗争,迫使英方在谈判中收起“以主权换治权”的花招。在第二个回合的第5、6轮会谈中,英方确认不再坚持英国管治,也不谋求任何形式的共管,并理解中国的计划是建立在1997年后整个香港的主权和管治权应该归还中国这一前提的基础上。至此,中英谈判主要障碍开始排除。从第7轮会谈起(1983年12月),谈判纳入了以中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为基础进行讨论的轨道。

但在第三回合谈判(第8—12轮,1984年1月—4月)中,英方又采取两面派态度。在讨论关于1997年后香港管理问题上,一方面承诺不再提任何与中国主权原则相冲突的建议,另一方面在具体问题磋商上又兜售“保持联系”的私货,不时提出与其承诺相违背的主张。例如,①英方反对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一再以“最大程度的自治”来修改中方主张的“高度自治”内涵;②英方一再要求中方承诺不在香港驻军,企图限制中国对香港行使主权;③要求在香港派驻性质不同于其他国家驻港总领事的“英国专员”代表机构、试图使未来香港成为一个英联邦成员或准成员;④英方提出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海外雇员可以担任“公务员系统中直至最高层官员”,歪曲中方的“港人治港”精神;⑤要中方承诺在1997年后原封不动地继承香港政府的结构以及过渡时期英方可单独作改变等。英在所谓“保持联系”幌子下提出的上述主张,其实质是要把未来香港变成英国能够继续影响的某种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直接抵触中国主权原则,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的坚决反对。

从第12轮谈判后,双方在第四回合(1984年4—7月)谈判中转入讨论过渡时期香港的安排和有关政权移交的事项。由于双方争论问题很多、斗争激烈,迫使双方进行了7轮会谈(第13—19轮)。英方千方百计地想最后扳回几分,以挽回堂堂大国的脸面。为此,英方故意制造了许多麻烦,主要有反对驻军权、抵制中英联合小组等。

在“驻军权”问题上,由于驻军是行使主权的主要标志,英方一再反对中方在香港驻军,目的是反对中国在香港行使主权,部分香港人也对驻军有误解。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重大问题,中方做了三件工作:(1)邓小平运用主权武器批驳英方要求,“中国有权在香港驻军。除在香港驻军外,中国还有什么能体现在香港行使主权呢”?[④](2)宣传驻军的职能,只负责防御、防止动乱,不管具体治安;(3)中国在香港驻军,费用有中央政府承担,不用香港负担。上述三方面的工作、不仅使英方理屈辞穷,而且消除了部分香港人误解,使驻军问题迎刃而解。

中英联合小组问题,是谈判中遇到的最困难问题。在商讨过渡时期安排时,中方建议在香港设立常设性中英联合小组,其任务是协调中英协议的执行,商谈有关实现政权顺利移交的具体措施。英方坚决反对,担心联合小组成为香港的第2个权力中心,使港府成为“跛脚鸭”,提出不正式确定1997年前为“过渡时期”,不建立任何常驻机关,以免造成中英“共管”现象。他们违反惯例,把中方建议公开化,广为制造舆论,以迫使中方收回建议。英方的行动,使中英谈判陷入僵局。在这样的情况下,中方采取了灵活的立场,表示如英方同意设立联合小组并以香港为常驻地,该小组进驻香港的时间以及1997年后是否继续存在一段时间可以商量,从而在联合小组问题上双方达成一致,双方同意联合小组1988年7月1日进港,2000年1月1日撤销。联合小组的成立为协调中英协议的具体实施,为1997年顺利过渡所要采取的措施进行磋商与审议创造了条件。

双方通过谈判确定,中方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一点在协议中须有明确表述。英方要求在草案中有3个不平等条约有效的含义,中方坚决拒绝。最后双方同意用“联合声明”的形式采用以下措辞表达,中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主权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⑤]双方主权之争到此结束。

第五回合举行了3轮谈判(第20、21、22轮),主要讨论国籍、民航、土地等几个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复杂的具体问题,并对协议的文字措辞进行反复磋商。9月18日双方就全部问题达成协议。26日,中英草签了《联合声明》和3个附件。至此,为时两年的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圆满结束。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3个附件。

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标志着中国人民朝着祖国统一的伟大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我们提供了三点重要启示:①香港的回归是邓小平“一国两制”战略构想的重大胜利。撒切尔夫人把“一国两制”战略构想称之为“天才的结晶”,是“中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的关键”。[⑥]②香港问题的解决是中英两国的综合国力较量的结果。新中国国力强盛为谈判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邓小平提出:“香港问题为什么能谈成?并不是我们参加谈判的人有特殊的本领,主要是我们这个国家这几年发展起来了,是个兴旺发达的国家,我们是讲信用的,我们说话是算数的”。[⑦]③中国之所以在谈判中取得成功,是由于我国在谈判前作了充分的准备,制定了适合香港实情的方针政策,制定了正确的谈判战略和策略,充分掌握了谈判桌上的主动权,将对方置于无力招架的地位,使谈判按中方所设想的“轨道”向前发展。

注释:

[①]1985年《国际形势年鉴》第21页。

[②]、[⑤]、[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

[③]《97香港回归风云》第133页。

[④]《邓小平谋略》第339—340页。

[⑥]余俊:《总设计师》中共中党出版社1993年版第5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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