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复杂性”——谈《踌躇的季节》及其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复杂性论文,及其他论文,季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踌躇的季节》(王蒙著。《当代》1997年第2 期)基本延续前两部“季节”,但写得更恣肆更丰满了。我不熟悉王蒙笔下的京城文界,然而透过文字,也依稀可以感受到和《周扬的目光》、《我心中的丁玲》等篇所展示的类似情境。
《恋爱的季节》写建国初期一群年轻革命者尽管掺杂着别的感情色彩但基调仍是欣喜若狂激情澎湃的青春岁月,背景是北京,可以看作《青春万岁》的一次重写。《失态的季节》讲“反右”前后同样一群知识青年的兴奋、疑惑、迷惘、失落、恐惧、侥幸、隐忍、观望,重头戏放在右派改造农场。这部《踌躇的季节》则写文艺界一度松绑的六十年代初,钱文们纷纷回到北京,但接踵而至的又是政治风云的莫测变幻。三部长篇,一个系列,历史背景和时段都相当清晰,作者不仅想写部精神自传,还想借此为那个时代留下一份尽可能翔实的文学档案。
和前两部“季节”一样,《踌躇》写的都是文人,至少是“准”文人或“后”文人。文艺界领导干部,具有超群的政治嗅觉和出众的艺术修养,真诚关心青年作家和文艺事业,然而胆小怕事、善于敷衍、一紧张就得马上如厕的犁原,酷爱文学创作,生性敏感,诗人气质夹杂着庸人心态的钱文,还有苦大仇深根正苗红看似拙直实则不乏精细的农民作家赵青山,都写绝了。另外一些角色,即便三言两语,从侧面或背后写来,甚至只是忙里偷闲,在叙述主要人物的间隙插进几笔,也都活灵活现,灿然可观。作者对这类人太熟悉了。迄今为止,关于这群人物,还不见有谁比王蒙写得更直接更细腻更全面的。如果没有《踌躇》,这段历史在当代文学中或许仍将付诸阙如。
文人是时代最活跃的神经,抓住他们就抓住了时代;哪怕只是某一侧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真实。文人好写,也难写。好写的是他们与世推移同于常人的被动面,不好写的是他们与众不同超越时代的主动面——哪怕只一丁点儿。被动主动,不限于固定的社会姿态,比如合作不合作之类,也不单单指文人身上标志性的群体特征,像一定的文化传统、修养、做派、信念、主张等,更是指个体精神品格中虽然细小却并非可有可无,虽然模糊却不能无视的那些倏忽闪现难以言传的内容。往往就是这点东西,构成了文人值得用笔去写的真正有光彩的一面。在精神的这一面,他不那么人云亦云,不那么随波逐流,比较能够显示作为一个人(并且是一个文人)的自主性和人格的相对稳定,所以不同于他身上的虽然明显却多半由外面赋予的那一面。被动面显而易见,主动面比较隐蔽,前者好写而后者不易把握。前段日子走红的《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就把本来属于文人主动的一面,写成了僵硬的姿态,因为作者只看到结果,看不到或没有成功地描画出所以如此的个人内在的更细微的精神历程。杨绛先生的《洗澡》,细腻婉转,举重若轻,虽然未曾浓抹重染,未曾铺张扬厉,却比较令人心服地写出了特定政治时期特定阶层一些属于文人自己的东西。那绝非天天摆在外面供大家瞻仰的姿态。
这样看《踌躇》,粗心的读者也许会认为写的成功的还是文人被动的一面,即那些滑稽可笑可叹可鄙可悲可厌之处,而容易忽视作者一贯的风格底下潜流着的另一种心情。这心情同样不是姿态,写者轻轻点出,读者也只能心领神会。关于小说的心理层次,这里只想指出一点:人物(不光钱文)的意识流动,完全是现实主义的刻画。这种现实主义现实得令你不忍跟着人物多半相当卑微的念头想下去,但又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因为不管在这过程中会展示怎样稀奇古怪的玩艺儿,会拉出怎样令人心惊肉跳的花花肠子,那手段是精彩的,错过了很可惜。王蒙把握人物意识的能力更精到了,其“意识流手法”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已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方法真正贴近了人物内心,让我们看到人生的某种隐秘。虽然是看他人,时时也想到自己,因为这是在他人的内心世界行走,你当然也必须伸出心灵的触角,而任何心灵触角都不能不是双向的,即既探察别人,又反观自身。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艺术的本质是叫人想起生活。他的意思似乎偏于让人们想起美的生活,但美从来就和不美的东西血肉相连,纯美是没有的。不懂这道理,要把生活在逝去之后再想起来,就不那么容易。许多人不愿追怀往事,甚至渐渐失去了回忆的能力与心境,就是因为他们觉得不能从往事中索取今天所需要的东西。像王蒙这样大肆回忆,收获惊叹之余,也会激起诧异的——干嘛记那么多,那么琐碎,又不是曹雪芹,有鲜花著锦烈火烹油的前尘往事值得追忆?回首往事,人们并不只是想为之惊愕,为之怅惘。早惊愕早怅惘过了,眼下又有更值得惊愕和怅惘的。目前已这样离奇了,再捡出离奇的旧事,倘无特别贡献,的确很难服人。我也在想,王蒙为何那么有耐心写过去。倘在80年代初,人们还容易接受,因为那时一方面“去古未远”,另一方面又恰逢全民反思,举国追忆,“总结历史”不仅是个人的需要,也是普遍性的政治策略。但今天此种氛围已然稀薄,人心主要放在急速变幻的现实,以及比任何时候都更快地迎面逼近的将来,重提旧事的劲头实在难以鼓起。“季节”系列已经出来三部,读者反应始终不温不火,这也情有可原。
但作者并不急躁。他没有带着实用主义的目的去撩开历史的面纱,也不像纷纷“重写”“改写”“重说”“戏说”历史的年轻作家们那样,妙笔生花,添油加醋,拿经过刻意打扮面目全非的运动向更年轻的读者炫耀。他也毕竟不是80年代更非50年代那个王蒙了,不会不知道90年代的经验阻隔,价值分化,观念异趋,已经不允许任何人将一己的经验普遍化。他首先是为自己而写自己的过去,是想清自己这代人当时都是怎么过来的,通过对不堪回首的感情历程的重温,把今天的自我切切实实放进去,努力找回那段感情历程中曾经遗失或者曾经发生的一份真实。
我们都经验过人生的离奇,我们都知道慨叹“原来不过如此”,但我们未必真正知道过去的原味和本色。而且恰恰因为“原来不过如此”的心态才不愿细想那份真实。作家的目标就是要让读者丢下“原来不过如此”的虚妄自信,老老实实,在消极意义上认领自己的过去,在积极意义上重新将过去据为己有。历史是最坚硬的存在,物质历史不可篡改,精神历史更不容随意打扮或跳过。是怎样就怎样,来不得半点虚假。谁也割不断现在与过去之间那条粗壮的纽带。如果仅仅认现在为真实,而以历史为虚幻,也许将会生活在更大的虚幻中。“岂有豪情似旧时”,不过是“人生几回伤往事”而已,是想强迫自己回去,通过折磨自己的情感追忆(首先是情感模仿)的形式,重现那段历史的真实。的确,要如实说出历史真实,直接的办法,只能是细细回味已经成为历史之一部分的自我的感情历程,不仅要回味绝对的感动与绝对的忠诚,也要正视深在的愚蠢与奴从,怯懦与邪恶,并且不因前者而讳言后者,也不因后者而抹煞前者。一代人感情的历史,从而一代人生活的历史,就是混和着感动、忠诚、愚蠢、奴性、邪恶、怯懦的巨潮,作者只是整体观照,并没有把它分解成若干条互不相关的溪流。
那些一头扎进今天的有福之人当然可以认为,有没有这段历史留在文学作品里面问题不大,但像我这样不太幸运常常要思前想后因而难免杞忧的人,尽管对王蒙所写的人与事不太熟悉(当然也并非一无所知),而且不可能沿着他的文字顺流而上,真的去经历一回,但有人肯述说他们(也是我们大家)的昨天,总比没有好。如果过去始终是深不可测张着大嘴的黑洞,当下与未来无论如何都不会踏实的。不管作家说了什么,不管他怎么说,有点关于昨天的信息不时传过来,总能给人一种安全感,就像做梦在云端飘来荡去,很想脚下来点什么垫一垫。何况干这事的并非旁人,而是比我们大家都更热心眼前事务的王蒙,何况无论写小说还是写文章的王蒙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而“季节”系列却一反常态,格外卖力地现实主义起来。尽管他还那样爱抒发,爱跑到情节外面议论,爱不失时机多半是创造时机炫耀语言储备量,但这都不曾减损小说的历史真实性,因为那段错综复杂的历史,目前还就数他的“博士卖驴”式的文体最能容纳。许多关于那个年代的长篇,不仅在量上(材料收集上)太嫌淡薄,而且主体心态也很让人狐疑。作者们都不约而同地宣布他已经和那年代彻底告别,已经彻底清醒了,已经站在读者同一位置上了。叙述者这样亲近读者,本来是想借此赢得读者的信任,结果适得其反,因为他们忘记自己是在叙述历史,干这种事,重要的不是取信于读者,而是取信于历史,包括历史中的那个自我。这正是王蒙比别人做得好的地方。重提旧事,他没有过多地想到读者,没有过多地照顾今日读者的兴趣与口味,他写的很忘情,沉浸其中了。这可能是“季节”系列包括《踌躇的季节》最大的特点。
关于小说的命意这里不想多发挥了。阅读过程中我想得更多的是过去不大注意的另外一些问题。
首先,王蒙写《踌躇》,一如既往地大开大阖,并不遵循既定的小说笔法。有时我更愿拿他的小说当文章读,就像有时也拿他文章当小说看。王蒙的小说和文章越来越趋于融合了,这一现象很值得重视。
我们不妨从现代文学史上的一段公案说起。鲁迅早年严分文笔,由此叛出章太炎门墙,而有“文学革命”的实绩。但他后来又颇有东洋人所谓“回心”的意味,即回到章太炎的无所不包的大文章概念,杂文以描写见胜,小说以寓意见长,最后干脆只写杂文不写小说,并深信小说中的国民性都在杂文里了。这实际上是放弃亲手培养的“新鲜事物”即现代白话小说,回到传统的文章路径上来。鲁迅是伟大的文章家,而不仅仅是现代意义上狭隘的文学家。“五四”把小说抬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为了排斥那些已经失去生命力的传统文章形式,并没有也不应该将汉文化根基的“文章”一并否定掉。小说之所以比某些旧的文章形式更适应于新的时代,就在于它具有更大的弹性和包容量,如西方学者所说,是“肥硕的结构”,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新形态的“大文章”,而非文章之外一个封闭的表达系统。他没有被小说束缚住手脚,没有戴上他经常提醒文学青年警惕的“新的桎梏”,敢于丢开给他带来举世声誉的小说而捡起传统的杂文形式,“放笔直干”,对各种人情世态进行自由的批评。鲁迅选择杂文,并非简单地放弃小说,而是对小说的“扬弃”。如果鲁迅始终只以小说名家,绝不会有后来的造诣。1922年他作短篇《端午节》,四年后又用北洋政府拖欠教员工资这同一题材,写了篇幅相等的杂文《记“发薪”》,后者在叙事描写抒情议论方面,都更加酣畅淋漓。这个例子说明,鲁迅并没有因为小说上的巨大成功,而将不拘形式的“大文章”凝固在新时代读者看得见摸得着的既有的小说格式中。
这种不断解放文体发掘汉语表达之自由度的努力,并未引起后人足够的重视。70年代末至今,小说再次网罗了天下才俊,但各路英雄最终也或多或少为小说所困,路子越走越窄。现在对许多作家来说,小说已成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继续写下去难有突破,可一旦丢掉又不知还能写些别的什么。当代作家沉溺于小说愈深,背离汉文学传统的文章渊数便愈远。近来文坛活跃的许多新人,首先都不是以小说见长,但并不妨碍他们写得一手好文章,这足以启人深思。
鲁迅说,“其实‘杂文’也不是现在的新货色,是‘古已有之’的。凡文章,倘若分类,都有类可归,如果编年,那就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杂在一起,于是成了‘杂’。”这很朴素的自供,关键是“不管文体”。研究者多半只强调杂文思想内容一面,如“攻守的手足,感应的神经”之类,而罔顾其形式,是很可惜的。中国本土写作到底要不要遵循西方现代文体规范,这只有摆在真有主见的作家面前,才可能成为有意义的话题。
如何把写作从各种或新或旧的文体格式中解放出来,创设真正切合时代生活的新文体,这看似纯形式的问题,其实包含着一个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不断寻找自我确立自我的艰难指向。我不认为鲁郭茅巴老曹的文体已经过时了,但我同样怀疑诸公的文体还有充分表达今天的力量。说今天的事,一定要有今天的文体,一定要有生活在今天的核心的活人在语言上的大胆创造。这种创造自然联系着既有的遗产,但根本必须发源于今日语言的汪洋大海,必须能够让天下后世之人清楚地感到今天的作家和今天的汉语交往肉搏的痕迹。要做到这一步,不打破大家熟悉的文体和说话方式怎么能行?
讲文学的当代性不能不涉及语言的当代性。今天最可悲的是语言没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字里行间我们感受不到作者与今日语言的紧张关系,看不出作者在语言上对今日生活的模仿,调侃,抗争,挖掘,改造。要么是对现成语言的抄袭,要么是对过去风格的继承,就是看不到语言在作者手里的发展,听不见它拨节生长的声音。这实际上意味着没有强大心灵的真实跳动。
说自己的话,写自己的文章,语言上的动作必须非常之大。《踌躇》在文体上还是王蒙一贯的作风,描写时是地地道道的小说,写着写着,又变成文章了。像第九章,接着关于爱情与革命的一段咏叹,是对在《恋爱的季节》中已经登场的那个酷像苏联青年近卫军刘巴的刘丽芳“从刘巴到‘事儿妈’的一生”高度浓缩的补叙,其中刘丽芳和高来喜掰腕子一节是纯小说的描写,其他更多的却是夹杂着抒情(包括模仿抒情的“反抒情”)的议论:“青春需要革命,革命是青春的酒和盐……而革命的冲动不正是与爱情的冲动一样,生发自青春的红血球吗?”“革命就是对于生命和美,青春和力量的狂吻!”“苏联的美丽健康青春漂亮的女共青团员啊,焉知道不是由于你们的存在,使得大半个世纪以来各国青年愿意走向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真理、意识形态之需要青春,正如青春之需要意识形态,需要真理。”“革命是青春,也是全民的盛大节日,真是一点儿也不错!反革命硬是丧尽人心,组织不起这样盛大的节日来,他们只有灭亡……没有革命,没有革命的政党,那里会有这样壮观的狂欢!”这样的例子在《踌躇》中俯拾皆是。文章乎?小说乎?文章式的小说或小说式的文章乎?已经难以分清。
同时语言也不够“纯净”和“雅观”,而且似乎有意增加其不纯净和不雅观。王蒙小说的语言构成相当复杂,有经过细心挑选不露痕迹的文言,有各种外来语,有各地的方言,特别是北京话(老的“京片子”和八、九十年代兴起的北京味的“新方言”),以及他最为擅长的大量化入各个时代的政治术语(这其实是现代汉语的主干部分)。当代作家中大概没有谁的语言比王蒙的更庞杂了,这或许要令呼吁纯洁汉语的专家学者们皱眉的。但细想起来,对文学创作来说,什么才是纯净雅观的汉语?是专家学者理想中的那种?显然不是。纯净雅观的语言,应该是忠实于当代生活,能让当代人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尽情发挥出来的那种新鲜活泼无拘无束的放肆的呐喊,是具有更大包容性同时又不因为包容的巨大而吃重而滞涩的挥洒自如轻快跳跃的表达,是和人的思想意识水乳不分而不是和思想意识“拧”着的润滑流畅的言辞,是钱文犁原赵青山陆浩生们做梦也在使用的那种忘乎所以脱口而出的语言。只要中国人的意识或潜意识里曾经或仍然有这种庞杂的语言潮流,就应该有王蒙对这种语言潮流或滑稽或正经的模仿。你尽可以吃不消王蒙式的重叠,夸饰,你尽可以抗议他那永远不肯节省的同义词或反义词的排比,你也尽可以批评他那几乎胀破结构的长句,但如果您想获得当代语言的最佳拷贝,就不得不研究王蒙的语言。近半个世纪以来某种主导性的汉语精神,它的品质,要素,腔调,就留在王蒙小说里。他似乎一开始便有意记录语言并通过语言来记录时代。到了写“季节”系列,更是大肆收集过去与当代的语言时装,好象要单靠语言做材料,为近半个世纪的当代史建造一座纯粹声音的博物馆。
其次是“复杂性”。这是王蒙“复出”以来一直冲击文坛的东西。他的“复出”伴随着中国文学“复杂性”的复出,终于自己也成了复杂人物和众矢之的。“季节”系列刚推出时,我曾经遗憾没有从中读到“当代意识当代价值这一维”,很希望作者不要过于投入地回忆过去,要注意以今天的眼光审视昨天。这自然也是出于对复杂性的期待。完全沉溺于昨天,以昨天的心情打捞记忆,呈现出来的当然只能是一色的昨天,难免有平面之嫌。但这种期待也暗含着危机:如果时时处处都想着以今日之我反观昨日之我,如果今日之我过于强大,掩盖了“去年今日此门中”的“人面桃花”,岂不要使过去成为虚设?这显然是作者也是读者最不愿看到的结局。毕竟初衷是拷问过去,倘若过去根本不在场,则将如何拷问法?
看来怪只怪半个世纪以来当代中国社会太复杂,发展变化太快,主客两面均缺乏定性,迁流不已。王蒙刚刚慨叹同上一辈人沟通困难,很快就发现自己与下一代之间的巨大“代沟”。岂止王蒙,五十年代人与“老三届”,“老三届”与八十年代人,八十年代人与九十年代人,不都有无法理解以沟通的隔阂吗?不同时代不同年龄难以沟通,同一时代同一年龄也缺乏充分对话所必须的稳靠语境。没有共同关心的问题,没有大致相同的经历背景,没有使一切关于意义的活动成为有意义的相对稳定可以共享的传统,时空如此陌生,大地好像分崩离析了。“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鲁迅说的真好。在这种情景下回首往事,倘要“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然而不能,因为今日之我的困境无法忘怀,只能带着今日的疑虑神情不安地回到从前。但纵是“夕拾”,又毕竟不能等到“无花空折枝”,还必须努力潜到过去的深处,否则就会两头落空。处在诡秘历史中的叙述者,真应该有一种“分身术”,既能勇敢地潜回过去,又能频繁地返归现在。他总要把上下四方都经历一遍,把各种视点上的所见所思都缝合在一起,复又超越这些所见所思,真正贴近生活的地面,这样才能化诡秘为寻常,驾驭历史的“复杂性”。
只有自由的文体才能说出意识到的复杂性,也只有尊重复杂性,才不满足于片面的所见所闻,而将表达上的狂放尽兴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语言的自由(当代性)与意识的复杂(真实性)是王蒙作品最值得重视的东西。
关于语言确实说得够多的了,但是对于王蒙所意识到的复杂性的理解,似乎还很不够。王蒙体验丰富,语言过热,想象发达,因为过分活跃,当刻意经营一事时,往往情不自禁地旁逸斜出,甚至走向反面,类似儿童的无目的游戏。这使他很难在某一点上固定下来。他喜欢高蹈,喜欢浮想连翩,喜欢用文学手段提醒人们注意“此中有真意”,但他又入世甚深,拘执甚迫,是社会中人,问题中人。他不愿做纯粹的艺术家,甚至否定有所谓纯艺术,但又不愿将自己整个儿交付出去,甘当“箭垛”。即便成为焦点而不免“来劲”时,也念念不忘他的文学经验,他在文学中体验到的此种真意。他因此往往用社会中人问题中人的语言谈论文学艺术,又用艺术家的情怀对待社会问题,叫你分不清哪是现实,哪是虚构,哪是历史,哪是艺术,哪是正言,哪是反话。他是矛盾的,“杂色”的。他渴望浪漫,又相当现实;喜欢和谐,又偏爱杂音;向往透明,又玩模糊;追求完美,又爱指出瑕疵和遗憾。他让崇高和凡俗联姻,美丽与缺陷共生,得意和尴尬相伴,热情与冷漠沟通,沉溺和出神交替,严肃持重与自嘲戏耍合流。他始终在两个极端中间穿梭,“过于聪明”了,同时就感到聪明之无谓;过于自是了,马上就意识到自是者的可悲。真诚的赞美辞里,他喜欢夹杂一点揶揄调侃;微妙的意境中,总要放进去几分粗糙。把高的按一按,将矮的提一提,“好的坏的搭了来来”,几乎成了他思维与话语的习惯。然则绝不是什么中庸,倒是真诚的究诘,是若有所知的不知和茫无所知的知道一点。他有一种习惯,一种能力,一种追求,一种癖好,将绝然不同的异质之物拼在一起,玩味由此而生的反讽。反讽是对复杂性的充分叙述。作为吸呐了极度和谐与极度不和谐的一个骚动不宁的生命,王蒙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社会与中国心灵之复杂性的不倦的“说”。对这样的作家,不能“一眼看穿”,“一言以蔽之”,那样只能带来武断和粗暴。
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中国文坛争论可谓多矣,王蒙往往处于漩涡中心。在每一场或主动参与或被动卷入的争论中,他为之抗辩和持以争辩的,都是自己所意识到的社会文化的复杂性。就拿最近“人文精神”之争为例,现在看来,所争的并非一二具体的意见分歧;已往不是没有分歧,却没有演成同一阵营那样径庭悬隔的局面。关键在于思想方法与思想作风上的异趋,在于有没有充分意识到以及肯不肯充分尊重当代生活(包括知识分子自身存在)的复杂性,敢不敢投身到复杂性中去,替复杂性说话,而不是仅仅替它的某一维某一度慷慨陈言。王蒙的一些言论慢慢为更多的人所认同,我想这些人并非特别赞同他某个具体观点说法,而是同情他持此观点说法时始终一贯的对复杂性的尊重与固守。他对“人文精神讨论”令人吃惊的诘问,实质上只是一种担心,即担心已往在政治领域以理想崇高等名义进行的宏大而荒唐的试验,会不会在文化领域重演,政治家扔掉的东西,会不会被“知识分子”当做宝贝稀里糊涂地捡回来。换言之,他关心的不是具体那个说法得当与否,而是人们会不会在复杂性面前变得盲目轻率。勿庸讳言,王蒙的担心对具体的张三李四或许是多余的,是不公的,但任何一种思想,难免要引起人们的议论,持论者应该有听取批评的雅量。一言既出,众声附和,安知一定是好事?王蒙有权利从自己的经验(不是经验主义)出发,对任何一种先验性与普适性的观念主张提出自己的批评,至于对不对,那只能由时间来检验,恐怕谁也不能说了算。
“复杂性”是我暂时挪用的一个名词,说穿了,就是任何理性与意识形态的理论都讲不清道不明的一堆乱麻的真实。因为要竭力说出意识到的复杂性,王蒙不得不既和左面据理力争,又和右面,和80年代的文坛俊彦,和自己曾经为之骄傲并引以为同调的一班年轻朋友大争特争,一时间面红耳赤,昏天黑地,大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孤家寡人四面树敌的架势。这在《踌躇》中还约略可以看出一些。“过于聪明”云云真是冤哉枉也。当今文坛有几人肯这样吃力不讨好?那些号称激烈勇猛的文坛慷慨家们,有的不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远交近攻,广结善缘吗?倒是读者印象中似乎一贯左右逢源的王蒙,近年来却往往不得不站在相对孤立的地位独力支撑,自言自语。在90年代的精神氛围叙述自己那一代人五、六十年代的“恋爱”“失态”与“踌躇”,不就是甘愿孤立的自言自语吗?王蒙写的最多的是同龄人,然而即便在同龄人中他也知音寥寥,因为他比许多同龄人多一份相信,更多了一份因相信而导致的困惑。
对王蒙来说,相信与困惑是一种心情的两面。主体介入生活愈深,这种情形就愈明显。有些东西早就被人遗忘,早就没人愿意提起,他还记着,还一再地提起;人生四十而不惑,他到了耳顺之年,仍然有许多事情放不下,样样都想再重新的推敲一番。这是因信而惑,因惑而信,但根本上又是顽强的复杂性体验所致。
坚持对复杂性的体认,最大的危险还不是孤立,而是和孤立一样不易被人理解甚至连自己也不可理喻的含糊空无。这大概正是艺术家的立场与方法最易导致的结果。比起从某个原点出发构造庞大精密的体系的理论家,比起向大众解说既定观念的政治道德家,艺术家的语言与逻辑总显得含糊无力,因为艺术家始终面向被抽象和被简化之前的原生态的复杂性存在。复杂性是众多方向不同的力,它将坚持复杂性的主体横拉竖扯,令他茫无所归,时有车裂之刑的痛苦。可供选择的太多以至于无所选择,应该抗拒的太多以至于无所抗拒,这就很容易落入空无之境。但恰恰在理论家政治家道德家最想回避的困境中,我们看到了艺术家的可贵。他虽然很难提供理论家宏伟的体系,政治家美妙的理想,道德家高尚的境界,但靠着一种含糊无力的言词,他能够始终和复杂性在一起,始终不失其源于生活的勃勃生气,始终能让我们“想起生活”;而“想起生活”,也是一切言之有物诚实不欺的哲理政治道德学说的出发点和归宿。
王蒙的作品无疑有许多不尽如人意处,然而至少有一点,即便对他不满的人也会报以宽容和欣赏,那就是在经历了种种复杂难堪之后,他依然葆有新鲜的生命感受,乐观的生活兴致,善意的对于人生的感谢,活泼的有时是透着一点踌躇自得的好心情。生活的沉重乏味容易压弯人们的脊梁,麻木人们的敏感,冷却人们的血液,使人们变得庸懒,持重,枯槁,愤激,尖刻,乃至故意漠视美好的光点,不愿甚或羞于说出对生活的感念。这是造化在残酷匮乏破败无聊之后给我们的第二度打击,而我们也未尝没有用自己的坏心情反过来打击生活。很遗憾,这好像正是多数人的生命途辙。王蒙曾借小说人物之口,说他就是恨不起人来,因为太爱生活,太善于从无数细小的场景中汲取欢乐,太容易落入多种情感彼此抵消的情绪真空,太喜欢在这真空倘佯,微醉,倘佯微醉之际,又太自然而然地转向无条件地感谢生活哪怕是像钱文那样感谢一顿西瓜之赐的“满不吝”。这也是读者在他作品中最常碰到的真实的告白与朴素的体验,不妨称之为王蒙式的“基本情感”或“好心情”,它出于天性,遗传,更有赖于修练,不是掩盖假恶丑,也不是顺境所引发的自然反应。或许只有在中国北方特殊的人文气候与自然环境才会有这样的“基本情感”或“好心情”。人生天地间,保持这种“满不吝”,绝不比苦着脸儿混充激烈表演崇高更容易,至少,它可以和真正的崇高或激烈并存而不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