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营改增”新常态下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新航线”研究论文_孔小龙,倪修凤

安徽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安徽省蚌埠市 233000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进步,工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策略既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也顺应建筑业的未来走势,是建筑企业的机遇,但机遇与风险共存。然而“营改增”策略在我国起步较晚,还存在许多问题,要使建筑企业得到真正减税,形势依然严峻。本文将从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及税收的征管现状入手,探讨营改增“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并给出“营改增“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营业税;增值税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new route"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under the new normal condition of "camp to increase"

Kong Xiao-long Ni Xiu-feng

(School of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Anhui Finance and Economics University,Anhui Province Bengbu City 233000)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 economy and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ptimization and upgrading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VAT)" strategy is consistent with our country's building industry, the future trend is also conform to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s the opportunity, but the opportunity and risk coexist. However, the "camp to increase" strategy in China started late,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to mak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o get real tax reduction, the situation is still grim. This article will star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the status quo of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discuss the impact of "camp to increase" on larg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business "Camp to increase" Sales Tax Value added tax

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作为我国支柱型产业,人们对于建筑行业的税改制度相当关注,“营改增”制度响应国家号召,既减轻了施工企业的负税,也填补了两次纳税的漏洞。释放施工企业的负税压力,对于我国的产业结构的优化及经济的发展有很好地促进作用,但是施工企业在新制度下寻求发展,还面临巨大的挑战,施工企业必须找到自身发展路径来适应“营改增”制度,才能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浪潮中得以立足。

1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及税收的征管现状

1.1我国建筑业口前的发展状况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建筑企业发展相当迅猛,现如今,建筑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支柱型产业之一。快速发展的背后,带来了更高的销售额,从百亿到千亿甚至到万亿都已成为可能,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多,上市公司数量也在不断地增长。据明源资源库统计截止目前市值千亿房企已有17家,这个指标也在逐年递增。

建筑业作为拉动我国经济的行业,加快了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也带来了数以万计的就业机会,使得就业压力相对缓解,同时也是全球绿色生态智慧城市的建造者,2016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总体企稳,年度国内生产总值为74.41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70%和8.14%,“十二五”规划的五年时间内,建筑行业总共完成增加值11.36万亿元,年平均增加值已经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7.6%,排名在第三位,超过医疗、金融等十几个行业,从《中国统计年鉴》数据网来看,2012年,我国建筑行业的总产值约为12.6万亿元,增长百分比已达17%,总利润额3256亿元;2013年,建筑业的总产值为15.6万亿元;总利润额5630亿元。

2016年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新签合同金额21.28万亿元,同比增长15.42%。年末,建筑施工企业共计83,017家,从业人数5,185.24万人,较上年分别增长2.60%和1.80%。2017年1~9月,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新签合同金额16.68万亿元,同比增长21.93%,新签合同增速加快,三季度末企业数量达到84,185家,较年初增加1,168家;从业人数为4,698.73万人,较年初减少486.51万人。见表1:建筑施工行业概况。

1.2我国建筑业税收的征管现状

建筑行业征收税额很大且税额逐年递增,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在对其征收的过程中,特别是对于建筑营业税存在许多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建筑企业的自身情况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接下来我将从两个方面叙说。

一方面是转包、分包给管理部门带来了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虽然国家条例规定转包、分包需达到一定资质并在相应的资质范围内才可以进行,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出现多次分包、转包许多违规现象,没有及时与有关部门备案,导致管理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查账时无法进行核实。另一方面当地财务部门、建设委员会、检察机关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在管理上存在漏洞,给税务部门征税、收税带来了困难。另外目前我国征税体系逐渐健全,但是对于这种层层上报的管理模式消耗了管理人员太多精力,只注重应对各种报表和考核的问题上,缺乏对企业信息的了解。

“营改增”是我国新世纪一项伟大工程,其涉及面很广,带动上下游新兴产业链发展,提供数以万计就业岗位,缓解了就业压力。随着试点的卓效显现,可见“营改增”政策是明智的选择,对于推动劳动服务业有积极意义。

2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

现阶段,我国增值税体系还不健全,抵扣链条在很多环节上出现了断裂,使得其作用没有被充分发挥出来,目前增值税将商品的生产阶段、批发阶段、出售阶段、进口阶段包括产品的深加工、维护修理和保养都纳入了征收的范围。

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原材料和其它物资占到项目成本的五分之四,这些原材料和其它物资在购买的过程中包含了增值税,但是在建筑企业中属于营业税的范围,也就是说这些原材料的其它物资在税收范围内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这些原材料和其它物资参与了生产阶段,其进项税额由施工企业自己买单,并需要再次缴纳营业税额,这势必导致施工企业对这些原材料和其他物资进行重复纳税,无疑是增加施工单位的负税压力。另外,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特殊性,既销售产品又提供劳务,这种混合销售带来了负税的不公平性,不利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2.2建筑业“营改增”的可行性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其增加值占GDP比值很高,许多行业都是在建筑业的基础上得以发展,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效果非常明显。从最近几年来看,国家统计部门对于增加值的核算越来越看重,建筑业的增加值是指在一个项目在建设周期内增加的价值,增加值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重要组成部分。在统计国民经济时,经济增长值相比经济总值更加具有说服力和代表性,鉴于此,建筑企业对产品增加值的追求愈发明显,这即成为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基础,也为建筑业推行“营改增”政策的可行性提供了有利依据。

现阶段,我国已经将一部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建筑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一些原材料和其他物资的税额已经脱离了营业税,这也将建筑劳务纳入增值税提供了很多益处。

3“营改增“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3.1“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工程项口产生的积极意义

按照目前营业税的征收方案,建筑企业在采购建筑材料、设备和其他物资时已经缴纳的税额,当项目竣工向外出售时,只要有收入就会有营业税,进项税额不能对成本抵扣,也就是还需要重复缴纳营业税。但是,当采用“营改增”制度后,进项税额可以对产品成本进行抵扣,避免了重复缴税,有益于行业的健康发展。现阶段,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形式下,有时会产生两税收入不明确的情况,将建筑行业剔除增值税行列,会产生偷税逃税现象,不利于税收部门管理。

3.2“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工程项目产生的影响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建筑工程税前费用可分为不含税的进项价款和进项税额。即建筑工程税前费用=不含税进项价款+进项税额,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税前费用+利润+应纳税额。从企业资产来看,建筑企业采购原材料和其它物资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抵扣进项税额后,其固定资产净值就会下降,但固定资产总值不变,就会导致企业负债率上升。“营改增”制度后按简易计税,取得利息无法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影响企业发展。

3.3“营改增”对建筑业税务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纳税地点、扣缴业务人员、征收税率发生变化,相比营业税,增值税税务筹划更加灵活,应用范围更广,依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购置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运输费用可以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上进行一定比例的进项数额”。如果施工单位队伍庞大,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来达到节税的目的。施工单位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也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价格相对便宜,企业可以充分研析“增值税”优惠政策做出最佳选择。

3.4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实施的难点

虽然建筑行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占比很大,但是在施工企业每月申报的进项税额不能达到其销售额的相应比例,依旧按照11%的增值税征收,将给企业带来负税增加,违背了开始减负愿景,不利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降速行业发展。如何更好的确定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还需要相关部门审慎商榷。从正常角度出发,一个行业征收税款的覆盖面越大,那么其征收税率会相对较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会增多,企业得以减负,才会更好的发展。

4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对策

4.1做好“营改增”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由于前期建筑业都是按照营业税来征收的,许多企业财务人员对于“营改增”政策还不是很了解,企业可以通过宣讲、会议等形式来进行政策宣贯。对于营业税的基本情况、相关规定、实施范围等方面需全面了解,熟记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在“营改增”是时候迅速转换自己的角色。企业领导应亲身参与项目,共同探讨“营改增”后自身的问题所在,并寻求出最佳解决方案,抓住机会,大力发展。

4.2建筑工程项口税负增加的对策

如果“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会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会带来成本的增加,那么应该从源头入手。比如在进行招投标时,可以适当增加一些报价,这样可以相应的抵扣“营改增”带来的负税增加。因为国家对建筑行业实施“营改增”政策,是对于整个行业而言的,税后增加,这个行业内的企业负税都会增加,不单只是一家企业,所以适当调节投标报价,对于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没有多大影响。另外企业需要融资,可以对比多家银行贷款条件,深入研究,选择最适合自身企业的融资方式,尽可能在源头上减少建筑企业筹资成本。

4.3加强税收筹划管理

之前企业在对于营业税的筹划管理比较少,因为只需乘以税率即可,但是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增值税抵扣链条涉及方面很多,每个步骤的实施都需要仔细规划。例如在采购建筑材料、设备和其它物资时,可以去选择售价较低的小规模企业,也可以选择可开增值税发票的大规模企业,这就需要对政策充分解读,权衡利弊,算出哪种方案更适合,更有利于减少负税。另外,企业可以从“营改增”优惠政策入手,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最佳特色方案,提高经济效益。

4.4关于征税范围的建议

目前,我国“营改增”政策在建筑行业实施范围相对限制,有许多业务还未能纳入“营改增”行列,不利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如此,需将建筑行业“营改增”实施范围扩大,使各项业务进行同步改革,更好的完善建筑业增值税率抵扣链条。“营改增”政策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涉及到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因此,需要企业上层领导与下层员工通力合作研究,做好详细充分周密应对措施,使“营改增”政策在企业平稳度过,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结语:我国社会在不断发展与进步,同时税改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以此来适应国家发展需求,其中“营改增”作为税改制度的典型,减少企业负税的重要举措,施工企业应抓住机会,做好准备工作,深入探析“营改增”制度带来的积极意义与影响,有针对性的做出变革,并制定出相应得对策,使得风险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企业得以最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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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蓉. 论“营改增”实施后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外资,2013(2)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于“营改增”新常态下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新航线”研究—以AH建筑公司为例》;项目编号:201710378209

论文作者:孔小龙,倪修凤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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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营改增”新常态下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新航线”研究论文_孔小龙,倪修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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