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集》案与桐城方氏文化世族的衰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桐城论文,世族论文,南山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09)04-0052-10
一、《南山集》案始末
《南山集》案由左都御史赵申乔疏劾编修戴名世而引起。赵申乔(1644-1720),字慎旃,号松伍,又号白云旧人,谥恭毅,江南武进(今江苏常州)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二十年授河南商丘知县,二十七年授刑部主事,三十年迁刑部员外郎,四十年擢浙江布政使,后历任浙江巡抚、偏沅巡抚、左都御史、户部尚书等职。居官敬慎、清直,对朝廷忠心耿耿。他任浙江布政使时曾向康熙帝表明忠心:“到任不做好官,请置重典。”①他不仅有决心,而且有能力,到各地赴任后,能巧妙化解民族纠纷,妥善改革地方弊政。他的这些举措,深受康熙帝嘉许和护惜。康熙四十九年(1710),赵氏升任左都御史,康熙帝有谕旨曰:“赵申乔任偏沅时甚清廉,但有性气,人皆畏其口直。与俞益谟互相讦参,彼时亦有以赵申乔为非者。朕细加察访,即彼所辖文武及陕西人,良心不昧,俱言俞益谟之非,无有言赵申乔为不是者。清官固所当惜,其言之不可行者,朕亦不行,虽所言未当而并无私见。凡事皆实心办事,朕是以护惜之。”②后赵申乔之子赵凤诏因贪赃枉法革职论罪,“申乔以不能教子,致风诏居官不肖,求赐罢斥。”康熙反而责斥其“殊非大臣体,著饬行,仍令在任供职”。五十九年,赵氏以衰病乞休,康熙帝令其在任调理,并又一次赞扬赵申乔“操守清廉,始终一辙,性虽躁急而为人朴直”③。正是这样一位以能吏和廉吏著称又深得帝心的时已年近古稀的老臣左都御史赵申乔却成了刚任翰林院编修不久的戴名世的克星。戴名世(1653-1713),字田有,一宇褐夫,号南山,又号药身、忧庵、意园,新发现的《戴氏宗谱》记载,晚年又号栲栳。人称“南山先生”殁后“世人隐其名,称曰宋潜虚”④。江南桐城(今安徽桐城)人。家庭虽仕宦不显,但以诗书传家。戴名世年幼时,家境式微,生活艰辛,靠在外地设馆授徒以糊口,并遍游南北各地。34岁时,至京师结交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文友,如王源、汪份、方苞、徐念祖、朱书、刘齐、刘古塘等,并经常一起切磋文章。康熙四十四年(1705)参加顺天乡试,得中第五十九名举人,翌年应会试未中,四十八年再应会试,得中第一名贡士,殿试一甲二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入明史馆任职。
康熙五十年十月(1711年11月),新任左都御史赵申乔参劾编修戴名世,原奏如下:
题为特参狂妄不谨之词臣,以肃官方,以昭法纪事。钦惟我皇上崇儒右文,敦尚正学,训饬士子,天语周详,培养人材,隆恩曲至,普天下沾濡德化者,无不恪循坊检,懍畏章程矣。乃有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徒使市井书坊,翻刻贸鬻,射利营生。识者嗤为妄人,士林责其乖谬,圣明无微不察,谅具在洞鉴之中。今名世身膺异数,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厕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茍隐不言?为此特疏纠参,仰祈敕部严加议处,以为狂妄不谨之戒,而人心咸知悚惕矣。伏候皇上睿鉴施行!⑤
赵申乔所说的“语多狂悖”、“不经乱道”之书主要是指《南山集》和《孑遗录》。
《南山集》原名《南山集偶钞》,是戴名世的古文集,由当时名士方苞和朱书作序,其学生尤云鹗刊行于康熙四十年(1701)。该书的收录情况,尤云鹗跋曰:“检平日所藏钞本百余篇,在先生集中仅五之一,为刊而布之,余俟后有定本再锓诸板。”⑥而《南山集》中的《与余生书》是最主要的获罪文字证据。原来戴名世从小就对历史有浓厚的兴趣,尝言:“田有少好左氏、太史公书,亦欲有所譔著。”⑦于是他想以自己一人之力修成有明一代之全史,而家贫没有更多的书可供参考,便想方设法多方搜集资料。康熙二十二年(1683),戴名世的一个门生安徽舒城人余湛(字石民)意外地遇见南明永历朝的宦官、后遁迹空门的犁支和尚,所谈永历朝事甚详。戴名世听说后,亲自造访犁支,而犁支早已离去。他便让余湛将听到的犁支之言追记下来以资参考。但戴名世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又将同乡前辈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与犁支之言进行对照,发现二者各有优劣。“学士(方孝标)考据颇为确核,而犁支又得于耳目之所睹记。”⑧很难将它们统一起来。戴氏又致书余湛,希望他能找回犁支面论其事。在信中他发表了一些对晚明及南明历史的看法:
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近日方宽文字之禁,而天下所以避忌讳者万端,其或菰芦山泽之间,有仅仅志其梗概,所谓存什一于千百,而其书未出,又无好事者为之掇拾,流传不久,而已荡为清风,化为冷灰。至于老将退卒,故家旧臣,遗民父老,相继澌尽,而文献无征,凋残零落,使一时成败得失,与夫孤忠效死,乱贼误国,流离播迁之情状,无以示于后世,岂不可叹也哉。
终明之世,三百年无史,金匮石室之藏,恐终沦散放失,而世所流布诸书,缺略不详,毁誉失实。嗟乎!世无子长、孟坚,不可聊且命笔。鄙人无状,窃有志焉,而书籍无从广购,又困于饥寒,衣食日不暇给,惧此事终已废弃,是则有明全盛之书且不得见其成,而又何况于夜郎、筇、笮、昆明、洱海奔窜流亡,区区之轶事乎。前日翰林院购遗书于各州郡,书稍稍集,但自神宗晚节,事涉边疆者,民间汰去不以上,而史官所指名以购者,其外颇更有潜德幽光,稗官碑志,纪载出于史馆之所不及知者,皆不得以上,则亦无以成一代之全史,甚矣其难也!⑨
这本是对当时历史客观记述的文字并指出修明史之难,充其量也只是学术思想领域的问题,但清朝刑部无限上纲地认定戴名世犯了大逆之罪,理由是“戴名世书内欲将本朝年号削除,写入永历年号等大逆之语”⑩。同时,戴名世《与余生书》载永历等年号的文字是受了乡先辈方孝标《滇黔纪闻》的影响和启发,戴氏不仅在给余湛的信中提到方氏书名而且在刑部夹讯时也供认不讳。这样已身故多年的方孝标也犯了大逆之罪,刑部列其罪状曰:“据方孝标所写《滇黔纪闻》,内有:永历初在广东,延至广西,终于云贵。与隋之清泰于洛、唐之昭宣于巴颜、宋之帝昺于崖州,同不可称之为伪朝。又金陵之弘光、闽越之隆武败亡后,两广复立已故桂王之子永明王于肇庆,改号永历等语。方孝标身受国恩,已为翰林,因犯罪发遣宁古塔,蒙宽宥释归。顺吴逆为伪官,迨其投诚,又蒙洪恩免罪,不改悖逆之心,尊崇弘光、隆武、永历年号,书记刊刻遗留,大逆已极。”(11)至此,清朝再也不能容忍前次顺逆后又投诚悔过的方孝标,新旧账一起清算。
此外,在《南山集》刊刻的同时,由朝臣王源、汪灏作序,同里方正玉出资刻印了的戴氏另一部记录桐城一地晚明遭兵变的历史著作——《孑遗录》,刑部只言为逆书,未指出具体悖逆内容。据后世萧奭《永宪录》披露是择言不善之故,其书言:“《(孑)遗录》书福王奔芜湖,则曰:‘圣安帝遁’,如此类甚多。”(12)
以上是刑部据以认定《南山集》案之罪的文字依据。后来刑部审讯戴名世、方孝标之子方登峄、孙方世樵及作序和刻书之汪灏、方苞、方正玉、尤云鹗诸人,皆诚心服罪。尤其戴名世的供词最详尽具体:“《南山集》、《孑遗录》俱系我等年轻时混写悖乱之语,并未与别人商议,亦无按我授意整编之人。《孑遗录》系方正玉刻的,《南山集》系尤云鹗刻的,王源批的。尤云鹗是我门生,不通文义,我作了序,放他名字。汪灏、方苞、方正玉、朱书、王源的序是他们自己作的,刘岩不曾作序。我寄余生等人书,伊等未曾回文。我《与余生书》内有方学士名,即方孝标。他作的《滇黔纪闻》内载永历年号,我见此书即混写悖乱之语,罪该万死。”(13)
证据确凿,事实属实后,刑部给《南山集》案内诸人拟罪:戴名世“依律凌迟处死,家产入官”,其“祖、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十六岁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岁以下男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方孝标“依大逆律凌迟,今已身死,咨行该巡抚,判碎其尸,财产入官”。其余亲属的拟罪与戴名世之亲属相同,另外方孝标族人亦牵连拟罪:“方孝标族人不论已未服尽,逐一严查,有职衔者革退,除已嫁出之女外,一并发遣黑龙江宁古塔将军处,酌情拨与乌喇、宁古塔、伯都讷等处安插。”(14)汪灏、方苞绞立决;方正玉、尤云鹗依律减二等徙三年,妻子发往宁古塔;刘岩革职,佥妻流三千里;原任尚书韩菼、原任侍郎赵士麟等三十七人免罪;余湛、许登逢等六人名列《南山集》,且有“大逆之言”,待缉拿归案后再作定拟;王源、朱书病故免究;《南山集》、《孑遗录》、《钝斋文选》、《光启堂文集》、《滇黔纪闻》等戴、方二人文集令各省督抚严查毁板焚书。
康熙帝对此案采取冷静而审慎的态度,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斟酌,才做出了如下判决:“戴名世从宽免凌迟,著即处斩。方登峄、方云旅、方世樵俱从宽免死,并伊妻、子充发黑龙江。这案干连应斩绞及为奴安插流徙人犯俱从宽免罪,著入旗。汪灏已有旨了。馀依议。”(15)“是案也,得恩旨全活者三百馀人。”(16)五十二年二月初十日,戴名世问斩于京师。名世死后,贫无以敛,其好友杨三炯(字千木)和门人沈培福(字元景)醵金而棺敛之,“后其从弟辅世自京师扶榇归葬于所居南山砚庄之南。”(17)
雍正帝还在藩邸做雍亲王时,即洞悉此案情形,认为《滇黔纪闻》尊崇南明三王年号和《南山集·与余生书》中“弘光之帝南京”数句,“虽皆非臣子之所宜言,实无悖逆之语,当时刑部覆旨,亦未谓此外更有违碍之词,故亦以为冤。”(18)及其即位,颁发恩诏:“除本身犯罪外,因族人有罪牵连入旗著[者],者[著]查奏赦免。”(19)雍正元年(1723),戴、方案内援恩诏免罪诸人,均释放回籍。但戴、方两人之嫡派子孙媳妇未赦免,方孝标之子登峄、孙式济父子皆卒于黑龙江戍地。
《南山集》案的发生有很复杂的原因,戴名世的“狂生”行径和孤傲自持、不知收敛的个性无疑是最根本的原因,而康熙帝的误会,废太子事件,朝臣的互相纠参,赵申乔掩饰其子夺魁之隐私,清廷对南明史事的敏感以及对江南世家大族的忌恨等因素则无形中使本文字狱案越发显得扑朔迷离,并人为地扩大化了(20)。
二、《南山集》案冲击下的方氏家族
中国文化及文学史上,一门之内,父子兄弟并有才名的现象屡见不鲜。沈德潜《吴江沈氏诗集录序》说:“古人父子能诗者,如魏征西之有丕与植,庾肩吾之有信、苏,许公之有颋为最著。兄弟则如应玚、应璩,丁仪、丁廙,陆机、陆云;至唐之五窦,宋之四韩,称尤盛焉。而杜审言之有甫,则祖孙并著;王融前后四世有籍,则祖及孙曾,俱以诗名于时。”(21)不过这些还称不上严格的文化世家。文化世家应该是一个家族几代人于文化上均有建树。李真瑜定义与诠释“文学世家”的话有助于我们理解文化世家。他说:“文学世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学和文化现象”(22),“是由同属于一个家族的几代文人构成的文学家群体。这里,一个是‘同属于一个家族’,一个是‘几代人’,这是构成一个文学世家的两个基本条件。”(23)其实文学世家属于文化世家,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等同于文化世家,因此文化世家理应具备文学世家的相关特质。明清时代文化世家众多,南北各地均有分布,仅江南著名文化世家就有上海金山的王氏,奉贤的宋氏、彭氏,嘉定的孙氏、钱氏,娄县的张氏、吴氏,华亭的李氏、徐氏,青浦的陆氏、胡氏,宝山的印氏,上海县的路氏、徐氏、赵氏;江苏苏州的文氏、申氏、彭氏、潘氏、顾氏、袁氏,丹徒的张氏、丁氏、鲍氏、周氏,昆山的徐氏,常州的庄氏、吴氏、皇甫氏、张氏,武进的唐氏、赵氏、恽氏、庄氏、吴氏,金坛的于氏,无锡的邹氏、华氏、秦氏、顾氏、安氏,吴县的缪氏、惠氏,丹阳的周氏,常熟的蒋氏、瞿氏,太仓的王氏,吴江的沈氏、叶氏、陆氏、赵氏、袁氏;浙江海宁的陈氏、查氏,杭州的许氏等等(24);安徽桐城的方氏也是江南名副其实的文化世家大族。
桐城方氏有三个分支,都从徽州迁来,始祖则各自有别。《桐城耆旧传》云:“桐城之方最著者,曰桂林,曰会宫,曰鲁谼,皆自徽州来迁,然皆各自为族。”(25)相比而言,桂林方氏望族,在仕宦及文学方面的成就均高出其它两支,“方为显姓,其族繁,可述者多”(26),即指此种情形。后来的历史证明,会官方氏名不见经传,鲁碘为后起之家,终元明之世,无显赫拔萃之人,直至清朝乾、嘉时的方泽才开始崭露头角,而著名的桐城派代表人物方东树、方宗诚就是方泽的后辈,也是鲁碘方氏的佼佼者。《南山集》案打击的方氏是桂林方氏。
桐城桂林方氏的先祖“从休宁迁池口,宋末有德益公者徙桐城”(27),元代其家族并不彰著,而到明代德益公曾孙方法时始渐闻于世。方法幼年的生活经历充满艰难与坎坷,且受传统忠孝观念的影响较深。《桐城耆旧传》说:“公生之岁,为洪武元年,逾岁而孤。时天下初定,人竞戎马;母程氏纺绩,资公使学,务以儒术亢宗。治《尚书》,事母甚谨,里党称其孝。英杰负气,闻朝廷利害,辄自激发。”(28)他于建文元年乡试中举,授四川都指挥使司断事。靖难兵起,强藩燕王夺统,戮建文忠臣,方孝孺及难,方法因乡试出孝孺门而受株连,又不肯屈服,被逮后投水死节,邑称乡贤,乾隆间修成之《明史》有传。其后裔对祖先的义举津津乐道,清初著名遗民诗人方文凭吊过其祖投水处,作《小姑山诗》赞其“矢心必无二”,“举身跃洪波”(29)之九死不悔的忠义行为。方孝标也敬仰其祖的伟大人格精神,有诗曰:“踊身同止水,把袂侣成湘。誓决心宏达,成仁教激昂。”(30)方苞《与赵仁圃书》称方法道:“燕王诏至,不拜,……耸身赴渊,名载前史,邑有专祠,为合郡乡贤之首。”(31)《与德济斋书》、《金陵近支二节妇传》亦有类似记载。方法以科举起家,亦能诗,殉难前有《绝命词》二章,其一云:“休嗟臣被逮,是报主恩时。不草归降表,聊吟绝命词。生当殉国难,死岂论官卑?千载风波里,无愧正学师。”其二云:“闻道望江县,知为故国滨。衣冠拜丘垄,爪发寄家人。魂定依高帝,心将愧叛臣。相知应贺我,不用泪沾巾。”(32)方法死后,子方懋持家有道,其家衰而复振,尤其“训诸子厉学”(33),子五人也不负父望,并有名气,时人誉为“五龙”。子五人分六房;长子方琳,称中一房,次子方廷瑞,中二房,三子方佑,中三房,四子方瑜,中四房,五子方瓘,中六房,这是方氏的发展壮大阶段,至此方氏六房格局既定。当然,方氏家族的兴盛壮大与科举的关系不容忽视,其家族的繁盛更是建立在科举成功的基础之上。关于科举与文化或文学世家的关系,洪永铿等人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科举能力是检验家族实力的重要标志,一个科举能力强的家族,其社会活动能力也强。而科举能力的强大又需要家族文化能力、经济能力、子弟个人能力及家族的社交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支撑。”(34)李真瑜论述文学世家时,也指出科第兴、家道兴与文学兴成正比,而且“科第兴有助于提高家族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从而引起世人的关注”(35)。方氏正是由科第起家,才走向繁盛。六房中方佑和方瓘于明初一为进士,一为举人,门庭光耀,“于是都谏王瑞题其门曰‘桂林’,而方氏之族乃大。”(36)后辈方孝标也赞叹其祖上的荣耀:“七贤挺桂林,簪绂埙篪禅。”(37)以此两人为发端,终明清两朝方氏前后成进士者18人,恩贡、举人更多,因此可以说方氏此时已开始由一般耕读之家向名门世家迈进,而且步伐逐渐加快。但从具体情况来看,中一房和中六房族裔较繁盛,显宦文人较多。中一房后裔中方琳之孙方学渐为著名学者兼文人,其三子大镇、大铉、大钦两进士一廪生,皆仕途显达,文名早著,大镇子孔炤、孙以智名高位重,且学识渊博,著述等身,以智诸子也克承家学,以学术、文学见称,大铉子方文、方孔一为著名诗人。中六房方廷璋六代孙方大美子嗣亦盛,方大美万历十四年(1586)进士,官太仆寺少卿,子五人:体乾、承乾、应乾、象乾、拱乾,多为贡生,其中拱乾为进士,而方拱乾及其诸子在明末清初亦官运亨通。中三房方大任万历四十五年进士。同时,科举的兴盛也带来了家族文化的繁荣。据不完全统计,明清两代方氏族裔有著述传世者57人,成就斐然。另外,清初潘江分别于康熙十七年(1678)和二十九年编刻的《龙眠风雅》、《龙眠风雅续集》共收从明初至清初桐城方氏能诗者97人(其中女性4人),诗作3072首(女性诗150首),足见桐城方氏家族文学氛围之浓厚。
关于明清两朝桐城桂林方氏仕宦、学术研究及文学创作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呈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桐城桂林方氏文化世家具备以下特征:一是方氏文化世家的出现与其数代人在文化上的长期积累密不可分。二是有家学特点,多数以诗见长,且经常相互切磋,共同提高,亦以学术名世,如方学渐及其子孙以学术传家;此外,古文影响也颇大,如方苞及其子侄孙辈的创作。三是知书能文的女性作家的出现,计有9位。“在中国封建社会,较之男性作家,女性作家背后的家族文化的因素起着更为明显的作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女性作家的出现本身就是家族文化的产物。”(39)四是延续时间长达明清两朝,近600年的历史,且多人在《明史》、《清史列传》、《清史稿》等官修史书中有专传。五是家族文学作品的编刻梓行,如方观承《述本堂诗集》、方昌翰《方氏七代遗书》等。
桐城方氏从方法起,就与明王朝依附甚深,尤其在明万历以后科甲尤为鼎盛,明亡,荣盛一时的方氏族众崇尚气节,以刚直著称,多采取与新王朝不合作的态度,拒绝征聘,甘做遗民,不求闻达,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著述中。尽管方氏族群受到明清易代的遏抑,但一部分方氏族人仕宦仍较为显赫。方拱乾仕清任少詹事,长子孝标,进士,官弘文院学士,次子亨咸亦进士,官监察御史。即使经历顺治乙酉江南科场案的打击,方登峄仍为康熙癸酉贡生,官工部主事;子方式济,进士,官内阁中书;方以智诸孙也曾任过县令。但康熙五十年戴名世《南山集》案后情形就截然不同了。中六房方孝标作为首犯,已身故多年,也被开棺戮尸,殃及枯骨。子方登峄、孙方式济等嫡派子孙多人蒙恩赦免死罪,流戍黑龙江卜魁;侄孙方贞观、方世举等入旗;方苞为孝标族孙,又给《南山集》作序并收板,牵连入狱,后入值南书房效力,但家口入旗。直至十年后的雍正元年,涉案牵连诸人才遇赦,归还原籍。经过《南山集》案的沉重打击,方氏家族开始衰落,后辈诸人走科举兴家的道路遇挫,故很难将先辈诗书传家的传统发扬光大,并代代相承。
方苞诸子孙仕宦学问皆不及乃父乃祖。苞有二子,长子道章,次子道兴。“道章育有七子:超、惟一、惟醇、惟稼、惟寅、惟和、惟俊,而道兴则育有:惟清、惟恂、惟悫和惟宪四子,他们在政治上、文学上都表现一般,无人超越方苞。”(40)甚至方苞来孙恩露,道光壬辰副贡,官直隶州判,亦是卑职小官。方苞兄方舟长子道希是《南山集》案的典型受害者,方苞为其所作墓志铭说:“年十七,入县学,课试必高等。以家祸,遂弃举业,力持门户。”(41)家祸后,方苞被逮北上,道希作为家中年长者,不得不担负起赡养祖母,照料诸幼弟妹的责任,放弃举业,中止似锦前程,最后郁郁而终。方贞观、方世举从兄弟,其祖父方章钺是顺治科场案的罹祸人,遇赦归家后绝意仕进,均辞乾隆初鸿博之征。同时,中一房方以智一家的学术传家也呈中衰之势,中三房和中四房更无再次崛起的迹象。而乾隆年间方式济子观承、孙维甸先后任直隶总督等要职,方奕箴孙式儁、曾孙保升皆中进士并职任显宦,也是在多年以后且值偶遇,不能从根本上挽救整个方氏家族走向衰落的颓势。此外,从上表还可看出《南山集》案前后科举仕宦的衰落也带来了家族文化的沉寂,作家作品数量皆逊于案前。
方氏家族在经历明亡清兴、“神州陆沉”的重大历史事件以及清朝惩治汉族知识分子的顺治乙酉江南科场案的政治运动的连续打击下已渐呈式微,而《南山集》案牵连下的家祸更是致命一击。至于方氏文化家族为何趋向衰落,时人未作明确回答,不过深层原因是历经劫难的方氏族人的思想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他们认为在新朝的天地里很难有自己驰骋和施展才能的空间,刻意地趋名逐利难有好结果,也许莫测的灾祸会悄然而至。温驯的方拱乾父子的思想转变最具代表性。科场案是其家族由盛转衰的关捩点,这场奇遇也促成他们对功名利禄之心的漠然。方拱乾被遣离都时,对自己大半生的仕宦经历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对科场案带来的劫难有所领悟。《出都》云:“微雨湿垂杨,洒我去国路。今古一叶轻,况自干艰度。追悔少年心,错认春明树。一堕五十年,坐被浮名误。回头百丈尘,乃达双阙住。只见奔辕来,几见安车去?祸首仓颉氏,圣愚谁能悟。脱饵保潜鳞,象踪绝回顾。举棹即清江,岂待秦淮渡。”(42)方氏认为自己前半生为“浮名”所误,如今痛心疾首,追悔莫及,现在将要远国去乡,前往被人视为畏途的苦寒边塞宁古塔接受前所未有的严峻的生活考验了。“祸首仓颉氏,圣愚谁能悟”,指江南科场案含冤中伤之事,可也是追逐浮名的必然结果。难后,他对读书应举的看法大大改变了。在宁古塔戍所,他与同被流放的张缙彦谈起与孙奇逢同被征召而未就的前明进士李孔昭时,对李氏“儿长耕田罢读书”(43)的处世方式深感钦慕。遇赦南归后,诸孙来看望,他忆及其孙幼时读书的情景,又想起刻骨铭心的科场案祸端,不禁触发隐痛,难抑悲恨之情,写诗道:“家世本诗书,敢曰文章误。祸患益苦攻,泪滴青毡注。”(44)前两句是反语,意谓读书应科举带来了莫大之灾难,后两句道出了悔恨莫比的愁怨。另外,流放生涯使他对归隐远祸产生了热切期盼,遇赦回归至沈阳,恰逢立春日,触景生情,他感叹道:“新添甲子浑忘老,重向中华作逸民。”(45)《草帽歌》为自己所戴草帽而赋,归隐之思,难以掩饰,不经意间溢于言表,诗之末句曰:“帽兮帽兮!余将携汝泛洞庭,披橙橘、寻灵岩、问梅鹿。再游西子之湖,重入匡君之谷。汝好为我点缀乎白雪之巅,提挈乎丹霞玄鹤之服。噫!朴遬遮眉贱且粗,生还剩得旧头颅。非关尘土轻轩冕,久识簪缨是祸枢。”(46)这是由被祸流徙到放归田园后对人生非比寻常的感悟,亦是对遭际坎坷之旧我的重新体认。《及淮安》中“悔不少年时,关门事稼穑。何枝不可栖,何黍不可食”(47),则是深刻的自我批判和沉痛自责。方孝标于科场案后对隐与仕也萌生了新的看法,他说:“万一五湖归计遂,誓将耒耜当经传。”(48)这里,方氏父子的悔恨,是清王朝严酷打压之后诗人情绪的自然流露,也是比较真实的内心感受。
科场案对方氏的影响尚且如此之大,《南山集》案的影响力和震撼力更绝非科场案所能及,牵连的方氏族众远非一家。况且,案后流徙及入旗的子侄及孙辈多在幼年,十年囚徒生涯,使他们失去了受教育的最佳时机,势必严重影响整个家族文化素质的提升。后虽经宽赦,但屡经忧患,惊悸犹存,惊心往事时时困扰着他们的后辈,使他们对科举仕进以及文字作品的认识比其他人更多一份沉痛的忧患感,所以方氏族人于家祸后大多疏离仕途。而文学作品对他们来说也成了不祥之兆,乾隆朝查缴违碍书籍,方文、方孔炤、方以智、方其义、方拱乾、方孝标、方授、方中履、方贞观等方氏族群的著述即列名其中(49),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格外留意或少创作以避免无妄的文字之灾。方观承编辑其家族文学作品集时,仅收其祖登峄、父式济,而不收其高祖拱乾和曾祖孝标的作品,多是出于此种顾虑。这也许就是方氏后人于《南山集》案后仕途和文学创作总体上趋于消沉的一个原因。其实,清朝文字狱打击的目标和对象中有一部分本就是文化家族,如庄廷《明史》案之庄家,查嗣庭试题案之查家,曾静、吕留良案之吕家,卓长龄《忆明诗集》案之卓家等,这些世家大族依靠自己在经济上、文化上的优势,往往不服从管束,桀骜不驯,且对社会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力。清朝统治者认为这些不安分的文化家族的存在对自己的统治权威构成了极大威胁,于是一有机会即大力挞伐,务必除而后快,手段也极残酷。先师严迪昌先生说:“桐城方氏是皖中最负盛名的世家大族之一,……不仅族巨裔繁,而且屡世官宦,与明朝依附至深,并以刚直称。所以甲申、乙酉之后,毋论方氏族裔归顺与否,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均深遭疑忌,案狱频起。”(50)戴名世《南山集》案初定谳时,康熙帝深恶痛绝地传谕:“方姓人俱系恶乱之辈,方光琛投顺吴三桂,曾为伪相;方孝标亦曾为吴三桂大吏,伊等族人,不可留本处也”,“方氏族人若留在本处,则为乱阶矣。将伊等或入旗,或即正法,始为允当。”(51)江苏昆山的徐乾学家族虽在清初科名鼎盛、官位显赫,但在党争和文字狱的漩涡中亦累遭祸殃。康熙二十二年(1683),其子侄被斥革举人资格;雍正八年(1730),乾学少子徐骏因诗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和“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的句子,被认为是怀念前明、讥讪清朝的悖乱之言,以大不敬律处斩。徐骏诗案后,“昆山徐乾学家族迅速地衰败、沉沦下去了”(52)。再如康熙朝浙江海宁被誉为“一门十进士,叔侄五翰林”的查氏家族,两受文字狱打击,尤以后一次查嗣庭试题狱为烈,洪永铿等人说:“查氏家族,文字狱后终清世宗一朝无人中举、无人出仕,直到乾隆十九年才有人中进士。这对依靠科举起家,依靠科举旺家的查家来说,其摧残打击程度之惨烈是可以想象的。此种重创不仅使得查氏家族在第13代一蹶不振,更是使得查氏家族即使是在第14代开始恢复元气后,也是有些底气不足,颤颤巍巍,远远不及文字狱前的鼎盛辉煌。”(53)文化家族经历一次次血雨腥风的洗礼后,大多一蹶不振,昔日领袖舆论,左右一时风气的文化霸气荡然无存。
[收稿日期]2008-11-10
注释:
①《清史列传》卷十二《赵申乔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835页。
②《清史列传》卷十二《赵申乔传》,第836页。
③《清史列传》卷十二《赵申乔传》,第838页。
④马其昶:《桐城耆旧传》卷八《戴名世传》,黄山书社,1990年,第296页。
⑤《戴名世集》附录,《记桐城方戴两家书案》,王树民校点,中华书局,1986年,第483页。蒋良骐《东华录》卷二十一所载略同,见齐鲁书社,2005年,第327页。
⑥《戴名世集》附录《尤云鹗跋》,第454页。
⑦《戴名世集》卷一《与王云涛书》,第16页。
⑧《戴名世集》卷一《与余生书》,第2页。
⑨《戴名世集》卷一《与余生书》,第2-3页。
⑩张玉:《戴名世〈南山集〉案史料》,《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
(11)《戴名世〈南山集〉案史料》,《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
(12)萧奭:《永宪录》卷一,朱南铣点校,中华书局,1959年,第69页。
(13)《戴名世〈南山集〉案史料》,《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
(14)《戴名世〈南山集〉案史料》,《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
(15)《戴名世〈南山集〉案史料》,《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
(16)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二十二,朱铸禹:《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170页。
(17)《戴名世集》附《戴南山先生年谱(订补)》,第517页。
(18)《戴名世集》附录《方玄成传》,第487页。
(19)《戴名世〈南山集〉案史料》,《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
(20)参见张兵,张毓洲《清代文字狱的整体状况与清人的载述》,《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2008年6期。
(21)沈德潜:《吴江沈氏诗集录》卷首,清乾隆五年刻本。
(22)李真瑜:《文学世家的文化义涵与中国特色》,《社会科学辑刊》2004年第1期。
(23)李真瑜:《文学世家:一种特殊的文学家群体》,《文艺研究》2003年第6期。
(24)参见吴仁安:《明清时期上海地区的著姓望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吴仁安:《明清江南望族与社会经济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江庆柏:《明清苏南望族文化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25)《桐城耆旧传》卷十《方东树传》,黄山书社,1990年,第396页。
(26)《桐城耆旧传》卷九《马副使、许高邮、方彭水传》,第340页。
(27)《桐城耆旧传》卷一《方断事传》,第9页。
(28)《桐城耆旧传》卷一《方断事传》,第9页。
(29)方文:《嵞山集》卷一《小孤山诗》,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康熙刻本,1979年,第20页。
(30)方孝标:《钝斋诗选》卷二十《聚宝山谒方正学先生新祠一百韵》,唐根生、李永生点校,黄山书社,1996年,第374页。
(31)方苞:《方望溪遗集》书牍类《与赵仁圃书》,徐天祥、陈蕾校点,黄山书社,1990年,第41页。
(32)《桐城耆旧传》卷一《方断事传》注14,第12页。
(33)《桐城耆旧传》卷一《方自勉公传》,第14页。
(34)洪永铿:《海宁查氏家族文化研究》第二章“查氏家族科甲之盛”,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9页。
(35)李真瑜:《文学世家的文化义涵与中国特色》,《社会科学辑刊》2004年第1期。
(36)《桐城耆旧传》卷一《方自勉公传》,第14页。
(37)《钝斋诗选》卷四《桐城修志寓书求先传节略高曾以下七传寄之侑以诗》,第68页。
(38)本表主要根据《桐城桂林方氏族谱》、潘江:《龙眠风雅》、《龙眠风雅续集》(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98、99、100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马其昶:《桐城耆旧传》(黄山书社,1989年)、刘声木:《桐城文学源流撰述考》(黄山书社,1989年)、蒋元卿:《皖人书录》(黄山书社,1989年)、孟醒仁:《桐城派三祖年谱》(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柯愈春:《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年)、王绍曾:《清史稿艺文志拾遗》(中华书局,2000年)等书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而成。
(39)李真瑜:《文学世家:一种特殊的文学家群体》,《文艺研究》2003年第6期。
(40)许福吉:《文法与经世:方苞及其文学研究》,学林出版社,2001年,第35页。
(41)《方苞集》卷十七《兄子道希墓志铭》,刘季高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505页。
(42)《甦庵集》壬寅年《出都》,《方拱乾诗集》,李兴盛、张文玲、方承整理,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356页。
(43)《何陋居集》辛丑年《偶偕坦公谈苏门孙征君》,《方拱乾诗集》,第252页。
(44)《甦庵集》壬寅年《孙骥、驶自白门来,喜赋》,《方拱乾诗集》,第430页。
(45)《甦庵集》辛丑年《至沈阳逢立春日》,《方拱乾诗集》,第322页。
(46)《甦庵集》壬寅年《草帽歌》,《方拱乾诗集》,第372页。
(47)《甦庵集》壬寅年《及淮安》,《方拱乾诗集》,第416页。
(48)《钝斋诗选》卷十三《得家书之三》,第257页。
(49)王彬:《清代禁书总述》,中国书店,1999年,第572页。
(50)严迪昌:《清诗史》(上),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真气淋漓的方文的诗·附说方氏族群”,浙江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85页。
(51)无名氏:《记桐城方戴两家书案》,见《康雍乾间文字之狱》,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37-138页。
(52)吴仁安:《明清江南望族与社会经济文化》第一章“明清江南科名与著姓望族”,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9页。
(53)洪永铿等:《海宁查氏家族文化研究》第四章第一节“文字狱后的查氏家族”,第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