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族”罚单,警示大于惩罚
文/张淳艺
“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浙江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这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1月16日《澎湃新闻》)
过马路要集中精力观察路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通过。这不仅是交通安全基本常识,也是法律法规内在要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不过,对于许多“低头族”来说,已经习惯了机不离手,即使在过斑马线时,眼睛也死死盯着手机屏幕。斑马线并非“安全线”,交通状况也是瞬息万变。边看手机边过马路,不仅走路的速度会减慢,妨碍他人行车、走路,影响交通秩序,而且人的大脑也会减少接收周围的信息,事故发生几率大大增加。相关调查表明,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几率比普通人高四倍,且横穿马路所用的时间也比正常人多出2秒,有四成交通意外事故与司机或行人低头看手机有关。现实生活中,“低头族”过马路被撞的事件时有发生,也有人只顾低头翻手机,一头撞到路边电线杆等设施而受伤。
近年来,各地交警部门大力整治开车“低头族”,强化现场执法和监控设备抓拍,对司机给予扣分和罚款,开车玩手机的现象大大减少。相比之下,行人过马路玩手机,一直处于监管盲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是,由于处罚标准缺乏细化,加之执法警力有限,过马路玩手机等违规行为并未得到实质性处罚。这使得不少“低头族”不以为然,没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
“呜呜呜……我想一想也不行吗?”小弱沮丧,之前他们商谈好的条件就是收留他入队,但是不会分给他酬金,他只是作为打杂跑腿的存在。
“低头族”过马路是个共性问题,对此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处罚加以惩戒。2017年10月,美国夏威夷州最大城市檀香山颁布法令,对在横穿马路时看手机的行人处以15-99美元不等的罚款。在澳大利亚的一些城市,若行人被警察抓到过马路时玩手机,会被处以200澳元(约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将“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列入十一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处罚。
疾控机构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制度在“十三五”计划期间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因为在上个五年计划中,我国的档案管理制度缺乏有效地监督和评价,这种不系统和不完善的管理体制对于疾控机构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长远发展是比较不利的。所以在新的“十三五”计划期间,我国需要对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
罚款不是目的,10块钱也并不多,“低头族”罚单的真正意义在于警示行人,使其意识到边看手机边过马路不仅危险而且违法。在开具罚单的同时,志愿者还给“低头族”赠送慢羊羊玩偶,希望他们下次能够快行通过斑马线。相信通过这样的生动一课,“低头族”一定会入脑入心,绷紧交通安全弦,自觉做到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