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为核实、调查、控制事件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方法:采用现场流行病学方法进行调查,采集病例标本及可疑食品进行实验室检测。结果:本次事件参与就餐62 人,发病17 人,罹患率27.42%;男性发病7 例,罹患率24.14%,女性发病10 例,罹患率30.3%。结论:本次事件为一起因沙门氏菌污染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
【关键词】集体就餐 食物中毒 沙门氏菌
【中图分类号】R155.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867(2015)-09-147-02
2014 年1 月18 日下午17:32 分,金阳医院疫情管理人员电话报告:该院急诊科连续接诊了3 例腹泻并发热病人,均于1 月17 日在某餐厅参加杨某某小孩的满月宴,目前仍有病人陆续前来就诊。接报后,区卫食药局立即组织局应急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局相关人员对该事件开展核实、调查与处置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就餐人员由宴席主人杨某某夫妇提供,病例资料由金阳医院急诊科、消化内科、肠道门诊提供,在正安县就诊病例资料及调查情况由正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后提供。就餐食谱由某餐厅提供。实验室检测资料由金阳医院检验科、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市疾控中心)检验科提供。
1.2 病例定义
1.2.1 搜索病例:1 月17 日晚,参加杨毓勇小孩满月宴在世纪城兰州街某餐厅就餐,72 小时内出现腹痛、腹泻或呕吐,伴或不伴发热。
1.2.2 确定病例:1 月17 日晚参加杨毓勇小孩满月宴在世纪城兰州街某餐厅就餐,72 小时内出现腹痛、腹泻或呕吐,伴或不伴发热,并有大便常规异常,其中见红、白细胞或吞噬细胞。
1.3 调查方法 用统一的个案调查表对在金阳医院就诊病例进行偶遇个案调查;对某餐厅进行卫生学调查,对某餐厅厨师进行访谈,重点对1 月17 日宴席供餐情况进行调查。采集病例粪便或呕吐物进行实验室检查,采集可疑食品进行实验室检查[1-2]。粪便标本采用临床粪便培养相关方法进行。
2、调查结果
2.1 基本情况
1 月17 日晚,杨某某孩子满月,在世纪城兰州街某餐厅宴请亲朋好友,共62 人就餐,其中男性29 人,女性33 人。次日凌晨,就餐人员中陆续有人出现腹痛、腹泻伴发热等症状,随即到金阳医院等就诊。
2.2 现场调查
2.2.1 发病情况
经调查核实,本次事件共发病17 人,罹患率27.42%;男性发病7 例,罹患率24.14%,女性发病10 例,罹患率30.3%;男、女发病率无统计学差异(X2=0.29,P>0.05)。无死亡病例,病死率为零。详见表1。
首例病例于2014 年1 月18 日0:00 分发病,病例最晚于18 日下午19:00 发病。最短潜伏期4 小时,最长潜伏期25小时,平均潜伏期13 小时(按中位数计算)。
图1 1.18事件发病时间分布图
2.2.3 实验室检测
在金阳医院就诊46 人中,采集17 例病例大便标本到金阳医院检验科进行细菌培养,其中3 例病例标本培养沙门氏菌阳性,将菌株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分型为D 群沙门氏菌(市疾控中心检验报告)。
采集一例病例粪便标本,1 月17 日宴席使用的卤牛肉、卤牛心、卤肚子、米豆腐、鸡蛋干,原材料滑菇、金菲超嫩玉米、凯里红酸汤共八份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从送检病例粪便标本、卤肚子样品中培养出D 群沙门氏菌(市疾控中心检验报告)。
3、讨论
3.1 WHO 关于食源性疾病(food borne illness)定义是指由于摄入食物中所含有的致病因子引进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3]。在我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占居首位。而沙门菌是造成我国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常见的因素,占文献报告总数的 70% ~ 80%。在我国导致食物中毒的最常见沙门菌为鼠伤寒沙门菌、猪霍乱沙门菌和肠炎沙门菌,本起事件可诊断为一起D 群沙门氏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其诊断依据,一是病例间明确的共同就餐史;二是符合沙门氏菌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均在最短潜伏期和最长潜伏期内发病,临床表现以恶心、头晕、头痛、寒战、冷汗、全身无力、饮食不振,呕吐、腹泻、腹胀、腹痛、发烧,急性腹泻以黄色或黄绿色水样便为主。三是在病例标本、食品样品中检测出同一型别D 群沙门氏菌。
3.2 虽然仅从卤肚子中检出沙门氏菌,没进食卤肚子的也有发病;因该店没有留样,其余样品没有采集到,其他菜品中是否也存在沙门氏菌污染不得而知,而且该店凉菜间只有一块砧板,可能存在交叉污染其他菜品,只是由于样品没采集到或者监测技术等原因未检测出阳性。或者就餐时也可能因为夹玩毛肚后再夹其它才而交叉污染,从而导致未进食卤肚子也发病。卤菜卤好后防冰箱保存,冰箱生熟不分,上桌前又加热不彻底,也可能导致污染。
3.3 该店卫生条件较差,该餐厅厨房加工间及大厅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17 人,现场有13 人不能提供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该店凉菜间有明沟,厨房加工间泔水通垃圾桶未加盖,冰箱无生熟标志,厨房加工间地面有积水,排水沟内有食物残渣。存在交叉污染可能。
3.4 建议,一是在加工不再进行了终末加热处理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对加工的原料、接触面应采取消毒措施;二是所有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加工食品原料、食品的容器和其他接触面、加工人员的手等要采取能够保证清洁的措施;三是各种食品在加工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四是患有肠道传染病、皮肤化脓性感染的人应避免加工直接入口食品;五是选用新鲜、感官正常的原料,不吃病死禽畜肉,不吃腐败变质的食品;六是加工不新鲜的海产品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七是加工好的食品应妥善保存,杜绝二次污染。
参考文献:
[ 1 ] GB14938 - 94 食物中毒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S]. 1994.
[2]WS/T13-1996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总则[S]
[3]王陇德. 现场流行病学理论与实践[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41,44.
作者简介:喻仕华 ( 1981—)男 汉族 贵州开阳人2005 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 大学本科 学士学位 主要从事传染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卫生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通讯作者:吴升丽 (1976—)女 汉族 贵州瓮安人 本科 主要从事传染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卫生应急等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论文作者:喻仕华 吴升丽通讯作者 刘雅丽 曾文佼 赵俊 李克建 帅琪
论文发表刊物:《系统医学》2015年第1卷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2/22
标签:病例论文; 沙门氏菌论文; 食物中毒论文; 标本论文; 加工论文; 食品论文; 沙门论文; 《系统医学》2015年第1卷第9期论文;